新形势下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有关问题思考
2017-12-26陈一
陈 一
新形势下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有关问题思考
陈 一
针对新形势下商业银行押品管理面临的问题,分析押品在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提出强化押品管理有关建议和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经济增长主要由过去依赖生产要素驱动转变为更多依靠改革、创新驱动,一些长期依赖要素投入驱动发展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现金流和偿债能力、偿债意愿明显下降,银行业风险防控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在经济金融新常态背景下,押品在风险防控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7年4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要确定押品管理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押品管理,同时从押品管理体系、岗位职责、人员配备、押品准入政策、评估价值审定、抵质押率控制、抵质押设立、定期重估、贷后监测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监管要求。然而,押品由于种类繁多、专业性强,管理成本高、难度大,长期以来一直是银行管理的薄弱环节。如何提升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是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押品在银行风险控制中的主要作用
押品是一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对信用风险缓释给出了明确定义,即信用风险缓释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也规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包括三大类,其中一类即为抵质押品。押品之所以可以作为有效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一方面是押品本身具有价值,银行对押品变现后的价值拥有优先受偿权,可作为债务人违约时偿还债务的来源之一;另一方面,由于押品对借款人的价值表现为使用价值和变现价值,而对于银行的价值仅表现为变现价值,因此押品对借款人的价值往往高于对贷款银行的价值,同时借款人的某些核心资产(如个人住宅等)设定抵质押后,客观上能够对其日常生产经营、心理感受等方面产生压力,因此抵质押品可以加大借款人的违约成本,抑制借款人可能存在的逃废债倾向,最终降低信用风险,起到风险缓释的作用。
押品可有效地降低或抵补债务人违约时对银行带来的损失。对于抵质押贷款,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清偿义务时,银行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抵质押物获得补偿,因此,押品作为债务人违约时偿还债务的来源之一,可以有效地降低或抵补债务人违约时对银行带来的损失,为银行债权提供物质形态上的保障。
押品可以影响银行监管资本计量。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内部评级法下,金融质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从实质上看体现为对风险暴露的扣减;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体现为违约损失率(LGD)的下降,这些都将最终影响对银行监管资本的计量。当银行拥有优质合格的抵质押品时,所获得的风险缓释作用最佳,从而占用的监管资本就越少;反之,当银行没有或拥有质量较差的抵质押品时,所获得的风险缓释作用则较差,而占用的监管资本就越多。
当前押品管理的问题和困难
押品种类多、专业性强。近年来银行发放的抵质押贷款不断增加,作为抵押物的资产品种也越来越多。除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公路收费权等常见抵质押物外,流动资产、资源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也都进入了抵质押品的行列。而且在每种押品里又分为若干中小类。押品种类繁多,不同种类押品如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管理要求也不尽相同,给银行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押品管理成本高。一方面,贷后管理过程中,银行往往需要按照一定的检查周期对押品开展现场检查,既要现场检查押品的物理状态和使用状态,又要实地去抵质押登记管理部门核查押品的权属登记情况,现场检查将耗费较多的管理成本。异地财产抵押时,该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抵质押设立、管理和处置过程中,都需要银行对押品价值进行准确判断,即开展押品价值评估。目前,在内评能力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银行往往需要依靠委托评估机构对押品开展外部评估。根据中评协有关评估收费指引,单笔评估费用一般为评估标的物价值的千分之五左右,评估费用很高,外评难以覆盖全部押品周期性重估要求。
押品估值难度大。一是资产评估业务综合性强、对人员素质要求高。资产评估是一门涉及到会计、法律、建筑、机械等专业的综合性学科,需要进行系统的学习才可能全面掌握。虽然银行已经加大了内评师培训力度,但内评师往往因缺乏实际估价经验,难以正确掌握价值标准对押品估值的影响,造成估值结果偏差,银行内评师履职能力不足问题突出。二是押品评估基础数据匮乏。押品评估需要详实的基础数据来支撑,由于银行内部评估起步较晚,评估数据积累较少,所需数据完全依赖中介机构提供,制约了内评工作开展。三是押品估值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尽管中评协颁布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指导意见,但是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如采用收益法评估时,资本化率等参数的选取规定较为笼统,评估师自由裁量权较大,实际中难以操作。
押品准入、管理和处置环节脱节。当前,抵质押贷款产品设计、押品准入、贷后管理和处置保全等职责一般分散在银行不同部门之中,各部门看待押品的视角往往有所区别,如押品准入、贷后管理等环节主要关注押品的市场公允价值,而处置环节一般更关注押品的清算价值,实际中常出现授信审批和贷后管理环节认定押品足值,但处置时却发现押品难以变现或变现价值难以覆盖债权的情况。与此同时,在押品的贷后管理环节中,部分贷后管理人员不具备押品价值评估能力,而内评师由于人数限制难以全程参与贷后检查,往往存在主债项管理和押品价值管理脱节问题。
商业银行加强押品管理措施
牢固树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押品管理理念。押品管理有三个维度:物理属性管理、法律属性管理和价值管理。银行在押品管理过程中,往往更关注押品物理属性和法律属性,而忽视押品的价值变化。实际上,押品对银行的价值集中表现为变现价值,其物理属性和法律属性最终将转化为价值,因此,必须要树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押品管理理念,尤其是在贷后管理中,将押品周期性重估和价值动态监测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好,以及时发现风险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
研究探索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的押品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建立由客户部门、授信审批部门、贷后管理部门和资产处置部门联合运作的押品管理机制,在押品准入等环节充分发挥处置人员的实践经验,统一押品的价值认定标准,在政策层面、管理层面和执行层面实现押品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管理,破解银行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难题,切实保障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
加强商业银行内评师队伍集中化、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在总行或分行层面建设一支集中化的押品管理及内评师队伍,配备押品管理专职人员,全面负责分行押品估值、价值审核、评估机构管理、押品系统操作、业务培训、价值动态监测及预警、押品贷后检查等工作。另一方面,为提高内评师队伍专业化水平,银行应积极探索外部评估资质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与内部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专业化队伍押品估值水平。
对不同类别押品建立差异化评估模式。按照押品类型及主债项的风险程度对押品进行差异化估值。对于居住用房地产类押品,在积累住宅区域指数、完善评估模型的基础上,优先采用系统自动评估的方式开展评估,以此解决绝大部分自然人客户押品和一部分公司客户押品评估问题;对于不良贷款、逾期贷款、重组贷款、预警客户贷款、产能过剩行业客户贷款等高风险客户授信押品,优先选择外部评估,确保评估价值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突出管理重点;对于其他授信押品,优先采用内评方式,实现管理效用和管理成本的平衡。
适当优化内部评估方法和流程。当前,押品价值评估尤其是重估需求与银行内部评估队伍人员数量不足、履职能力不够的矛盾较为突出。对于押品周期性价值重估,鉴于目前现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评估方法和流程。一方面,押品价值重估作为银行内部管理的一种方式,要权衡评估结果精确性和评估代价。对于房地产、部分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等类型押品,可分类研究简化评估模型和评估方法,在合理的区间内,牺牲一小部分评估精度换取评估效率的大幅提升,同时便于银行内部评估人员迅速学习掌握。另一方面,对价值较小或与前次评估价值变化不大的押品,可通过填写表格模板完成评估,不再单独出具评估报告,把精力集中在高风险押品、大额押品和复杂押品管理上。
(作者单位:中信银行总行授信业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