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体系建构
2017-12-26董志军
董志军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体系建构
董志军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运行高速、结构紧凑、空间狭窄、电气密集等特点,一旦发生爆炸、纵火、地震、水灾、脱轨、毒气、设备故障、恐怖劫持等突发事件,现场施救十分困难,而且容易发生次生灾害。为此,本文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特征,剖析了当前应急管理的不足,为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建构应急处置体系,旨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截至2016年年底30个城市已经开通了133条线路。城市轨道交通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可是也有着极其脆弱的一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发生的城市轨道交通事件不但造成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紊乱,而且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如何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成为各大城市正在面临和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特征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性事件包括生产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通常具有以下特征:(1)难以预测。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不存在任何可预见性,大多数突发事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往往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所致,即便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预案,突发事件依然会带来较大的损害。(2)危害性大。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往往破坏性较大,出现突发性事件后,现场人员惊慌、恐惧,事态快速蔓延,若无法及时正确应对,现场可能迅速失控,并带来次生事件。(3)社会影响大。一般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人流密度较高,一旦某个站出现问题,可能会对整条线路乃至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运营产生影响,影响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甚至可能造成城市混乱。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不足
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起步较晚,虽然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对健全的体系,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运行机制存在缺陷。我国城市交通轨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普遍存在“轻预防,重救援”的现象,相关部门偏向于事后控制,却忽视了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导致事件预警及监测工作存在缺失;应急预案不够全面。应急预案形式内容居多,缺乏可操作性,不同类型的预案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性及衔接性,且落地性不强,实践经验及应急演练存在不足;处置程序有待规范。应急组织部门之间协调工作还不够到位,资源整合效率相对低下,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各部门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管理效能。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体系建构
建立应急体系。城市轨道交通容易出现各种突发事件,因此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政府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统筹公安、质检、卫生、宣传、通信、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武警部队等部门,明确各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让事件信息快速、有效地传递。应急指挥机构还需要设立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专家组,该专家组由各行业专家组成,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当前,城市轨道交通都已经实现网络化运营,运营单位必须建立综合监控系统,该系统应集成运营控制、路网指挥、票务清分、应急指挥等功能,从而全方位监控设备状况、列车运行状况、客运组织情况等。为了及时掌握和管理突发事件信息,运营单位还必须建立轨道交通数据信息中心( DIC),加强不同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建设,一方面单位内部各部门加强横向的信息沟通,随时交换情报,以便联合应对突发事件;另一方面运营单位要与城市相关单位建立纵向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随时向相关单位提供现场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以便相关单位展开救援。
完善应急预案。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具有不同层次,地方政府编制的预案偏重组织指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预案偏重决策,各运营分公司预案偏重环节控制,下属车站、调度中心、设施设备部等偏重于微观的现场操作。所编制的预案应有完整规范的结构框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应有标准的处置程序和明确的责任人员,而且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多方部门意见,从多个角度来审视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反复修改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应急预案也应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开所制定的预案,让社会能够迅速了解预案规范,相关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工作效能。
启动应急响应。在城市轨道交通的日常管理中,各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积极构建事故预警制度,设立专门的预警小组,落实监测预警职能。并且坚持实施月度安全运营例会制度,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状况进行综合性评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以便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乘客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事故的重要影响因素,运营单位要加强乘客安全教育,通过媒体、微博、微信、标语和警示等定期普及安全知识,防止踩踏和挤伤等事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现场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先期处置,并且第一时间上报运营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运营单位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经过核实之后,按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并且通报相关单位。城市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指挥各部门展开现场疏散、人员搜救、乘客转运、抢修抢险、交通疏导、人员救护等工作,同时在事故现场做好保护和警戒,动态发布事件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问世 100 多年以来,世界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陆续发生了多起重大突发事件,包括东京地铁车站沙林毒气事件、韩国大邱地铁纵火案、美国纽约地铁列车出轨事故等,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安全运营”一直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基本原则和首要目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必须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理机制,为公众营造更为安全和和谐的交通环境。
(作者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