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017-12-26吴常兴
◎吴常兴
牢牢抓住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吴常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2016年10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深刻论述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规律,深入回答了国有企业党建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国企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就决定了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宪法和党章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
新中国成了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有110家,居世界第二,其中83家是国企。国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一部国有企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国有企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作出历史性贡献,根本的在于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面向未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习近平用“六个力量”对国有企业作出了历史定位,而实现这“六个力量”,最根本的一条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激发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党建活力和动力。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中共中央、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多起国企腐败案件的背后,印证了一些国企组织建设松散,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落马的企业领导人忘记了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面前丧失了党性、把经营国有资产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机会。
办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办好国企的事情,关键也在党。过去,国有企业依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今天,国企要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依然要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总的要求是“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三是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队伍;四是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
落实好两个“一以贯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两个“一以贯之”,是习近平对新形势下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论断和明确要求,为国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 建设、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指明了方向。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决定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脱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打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即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长期以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我们有别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优势所在,也是我们国有企业的传家宝。第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有企业各方面利益的一致;第二,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有利于保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属性。第三,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治理,为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把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四个同步”、实现“四个对接”。巡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时暴露出来的那些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国企领导人片面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而忽视政治属性,对党建工作不上心、不用力。国企党委(党组)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抓住“关键少数”。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教育、管理、监督三个方面明确提出来从严管理国企领导人员的具体内容、措施和要求。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符合条件但没有建立党组织的,要抓紧建立党组织,做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到期和逾期没有换届的,要按规定抓紧换届;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要坚决整顿。
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抓好国企党建,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国企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国企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都提出了明确规定。
(作者单位:福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