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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2017-12-25袁勇葛长娜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50期
关键词:高校治理社会参与困境

袁勇 葛长娜

摘要:在高校治理中强调社会参与,既符合高等教育改革下高校的发展需要,也是构建高校、社会、政府三者新型关系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分析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现状及困境,进一步探究困境产生的原因,论述了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必要性,提出了解决社会参与困境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治理;社会参与;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50-0039-03

随着现代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已经逐渐打破了由政府垄断的封闭关系,积极寻求高校治理中社会力量的参与。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力量的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的中间力量也开始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的管理权、渴望参与到高校治理中来。在此情景下,高校治理中社会力量的参与已经是大势所趋,通过社会力量对高校治理的介入,高校能体现自己的社会服务功能,同时吸引社会上不同的价值主体进入校园,增强高校治理中思想的多元化,促進高校自身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目前我国高校治理中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仍旧不足,社会力量在高校治理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就目前的高等教育发展情况而言,社会参与高校治理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境,要增强社会力量在高校治理中的比重,加强社会参与力量的深度,任重而道远。

本文通过分析高校治理中社会力量参与的必要性,结合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多元共治的理念,针对目前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问题,积极探索社会参与高校治理的途径,在此基础上对解决社会参与高校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提高高校治理中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社会参与高校治理的必要性

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我国的高校治理机制一直采用以国家的行政力量为主导的管理模式,将社会的力量排除在高校治理的大门外。高校的治理不仅仅受到国家行政力量的宏观指导,在学校的教学环节和发展改革历程中也少不了政府的力量干预。在这样的背景和大环境下,由政府主导高校治理已经深入到高校的各个环节之中,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封闭的管理机制和思想,这不但剥夺了社会力量参与高校治理的权利,还使得社会中参与高校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减退,形成了以政府垄断为核心的高校治理模式,不利于当今高校的发展。直至20世纪末,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多元化的竞争方式已经深入人心,高校治理要求打破由政府垄断的管理方式,社会力量的重要性已经逐渐显现出来。

二、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困境

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社会力量的参与其实一直存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力量逐步发展起来,对于高校治理的参与程度也逐渐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在政府进行高等教育的研究过程中,时常能够听到企业界代表的声音。在高校的董事会制度中,也有社会的力量会参与到高校管理的决策中。[1]但是,目前我国的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力度仍旧不足,社会力量参与高校治理的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许多阻碍、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

1.社会参与度不高。目前我国仍旧处于发展中阶段,社会对于教育的力量认识不足,能够参与到高校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缺乏自主参与的兴趣、责任观念相对淡薄[2]。在此情况下,愿意主动地参与到高校治理中的社会力量很少,大多数社会力量仍旧怀有“随大流”和“搭便车”的心态。在目前的社会生活中,“随大流”的心态仍旧影响着社会大众的决策,社会力量的主动性往往会受到自身的局限,对高校和政府的信任度不强。社会大众普遍受到思想壁垒的影响,认为高校治理与自己的关系不大,高校的管理工作是由政府和高校全权负责的,这种思想反映了部分社会力量责任和权利意识淡薄的现状,同时也反映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垄断教育决策权利的弊端。所以,在高校治理的改革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受到历史、经济、思想观念的制约,束缚了社会力量参与高校治理的积极性,使得社会力量参与的能力不足和认识不高,这种情况的反复出现又反过来限制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造成恶性循环。

2.社会力量被忽视。社会力量实际上也是教育资源的使用者,享受着高校治理的成果,因此,在高校治理的过程中,社会力量也应当作为主体被接纳,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是,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的力量却常常被忽视。由于某些传统思想和官僚主义思想的存在,社会力量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体现,社会的参与仍旧被视为可有可无的存在,认为社会力量只需要接受和服从高校的政策,而不是参与到政策的决策和高校管理过程中来。其次,虽然我国规定社会大众拥有表达自己意见、发表自己建议的权利,但社会大众在实际上的权利运用过程中却常常受到各种各样的阻碍和限制[3]。不完善的法律和体系限制了社会力量参与高校治理的空间,造成高校治理制度发展的滞后和相对矛盾的出现。最后,由于历史发展、意识观念和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我国的社会力量已经形成思维的惯性和局限性,社会力量长期无法得到重视也导致其实践能力的不足,形成了由思想缺乏到实践能力减弱的不良循环。

3.参与机制不完善。要想使高校治理中多元化的参与成为现实,就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的参与机制。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社会参与机制还不够完善,诸如教育决策、评估、监督等类型的中介机构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使得现有的社会参与力量仍旧呈暂时性的、松散式的联合状体[4]。

三、社会参与高校治理困难的原因

社会参与不但面临着思想束缚的问题,还要面对自身能力和发展不足的压力。要使得社会真正参与到高校治理中并发挥有效的作用,仍旧需要面对和解决很多问题。

1.传统观念限制。由于传统道德观念和小农思想的限制,社会大众普遍地对参与高校治理的热情度不高,认为自身与高校治理的联系不大,也看不到参与到高校教育决策中的长远利益。在我国发展过程中,一些传统观念给社会大众造成的束缚仍旧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思维观念仍旧在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人们常常局限于既定的思维模式,对新事物的产生接受力不高,而社会参与到高校治理过程中对我国的社会大众来说还是较新的模式,这点尤其体现在社会大众对于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上。endprint

2.经济力量匮缺。社会的发展不但受到自身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经济力量对于社会的推动作用。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力量的参与缺乏经济的推动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发展不但能给社会力量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会拓宽社会大众对于高校教育的认识,使得社会相关利益者看到参与高校治理的长期利益,促进相关利益者对于参与到高校治理过程中的积极性[5]。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的限制,社会的相关利益者对高校治理的参与兴趣不高,仍旧只关注着短期的经济利益。其次,社会的相关利益者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对于参与到高校治理中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没有丰富的资源进行支撑,乃至于不能将自身的力量深入到高校决策的过程中,不能通过捐赠、将科研成果运用到生产等方式实现高校治理的参与。与此同时,经济水平的限制也使得企业参与高校治理的渠道具有局限性,如果企业自身没有足够的资源支持,那么高校很可能不会对企业打开参与的渠道,这使得社会力量仍旧被隔绝在高校治理之外。

3.制度保障不够。我国虽然对社会参与高校治理提供了一些法律和制度上的渠道支持,但在法律和制度实际上的运用过程中却缺乏一定的支持与保障,有些法律的规定甚至是很宽泛和模糊的,使得法律和规定的约束效力减弱,没有真正地落实在社会参与的过程中。法律制度的模糊使得很多社会力量在参与过程中沒有从制度和规范的路径中实行,而是以非制度化的、随意的形式出现,使得社会参与的过程是无组织的、无序的。即使社会力量对于参与高校治理很有兴趣,这种兴趣和积极性也会在模糊的参与制度和渠道中被打击。由于法律法规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具体制度的限定,使得规定的操作性变强,随意性增加,不但会影响社会参与的热情,还会阻碍长期的社会参与制度的建设。

四、社会参与高校治理的对策

高校教育是一项公共资源,社会参与高校治理不但是社会大众的权利,也是高校基于自身发展必须要做的改变。通过分析目前社会参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难发现解决社会参与困难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提高社会参与的系统性、完善性和参与的稳定程度。本文通过将社会参与的问题与我国国情进行系统性研究,探讨出了以下几种解决问题的对策:

1.转变传统观念,提高参与意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经济发展对于社会参与的支持力度还有待提升,而在这种支持制度缺失的情况下,通过转变社会力量的传统观念,提高参与意识无意是能够有效提升社会参与高校治理程度的有效途径。首先,对于高校来说,要打破固有观念的壁垒,主动将自己从“高校治理只限于高校人员参与”的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走出象牙塔,迎接社会力量的参与。[2]其次,对于社会大众来说,要将自己从传统封建的思想观念和小农观念中解脱出来,树立“教育不仅仅关乎高校和政府,还关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新思维,意识到自己在教育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参与高校治理的热情和积极性,认识到自己拥有参与到高校治理中的责任和权利,提升自己的责任意识。最后,社会中的利益相关者要积极进行学习和培训,跟上时代的步伐,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素质,加强自身社会参与的能力,在认识到社会力量对于高校治理的重要性的基础上,要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在进行社会参与时真正地、有效地促进高校教育工作的发展。

2.政府逐步放权,促进社会参与。在促进社会参与高校治理的过程中,政府的力量也不能被忽视。由于我国的传统思想和历史性因素,政府在高校治理中的地位已经深入到体制中,也更容易被人接受。所以,在政府逐步放权的过程中,还要为社会参与搭建通道,促进社会大众参与意识的提高。[3]首先,政府应该逐步还权于民,在高校治理中强调社会参与的重要性和作用。其次,政府要打开社会参与的通道,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到高校治理过程中。

3.借助信息技术,搭建沟通桥梁。目前,我国的信息技术正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增强社会参与的力量,通过互联网实现高校与社会力量之间的沟通是构建社会参与途径的有效形式。在通信技术、新媒体、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实现高校治理与社会力量的桥梁搭建无疑是更为便利的方式,通过现代的通信技术实现家长与高校的链接,用现代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企业与高校的链接,是新时代提供给社会参与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当今的信息技术使得信息的传播方式更为便利,社会上的更多声音在信息技术的舞台上得以被倾听。正确地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种种便利,使高校治理过程中加入社会大众的声音,使得社会力量能够参与到高校管理决策中来,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是构建社会参与渠道的有效方式。

4.健全参与机制,实现共同发展。社会参与机制的健全既是高校、社会力量管理制度的改革,也是重新认识高校、社会与政府之间关系、保证社会力量能够在高校中发挥作用,实现双方利益,保证高校与社会力量共同发展的基础。在实际生活中,健全参与机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鼓励社会机构和中介组织对社会参与过程、结果进行评价和监督,通过对教学质量进行对比和系统化的评估、信息公开和监督审计等方法弥补传统管理机制的不足。二是健全科研、教育、生产一体化机制,企业为高校教育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促进高校科研的发展,同时开展高校进企业的活动,帮助企业进行科研培训,发展科研成果,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合作共赢。三是强化企业参与保障制度,维持高校与企业两个力量之间的动态平衡,使得社会参与规范化,既保证了社会参与的权利,又对社会参与进行了约束和控制。

五、结语

社会力量的参与对于推动高校改革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高校的发展又必将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高校和社会力量两者间具有正向的联系,两者的结合能促进彼此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政府的逐步放权和高校教育规模的逐渐扩展,强调社会参与,利用社会的资源力量和强调社会的监督权力已经成为了高校发展中不可避开的要素。也只有打破高校的封闭体制,理顺社会、政府、高校三者间的关系,通过服务于社会来增强高校的服务能力,在高校体制建设中积极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才能使得高校和社会的发展顺应新时代的要求,获得发展的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1]王琳琳.我国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东北大学,2012:8-16.

[2]张立.高校治理中的社会参与研究[D].湖南大学,2010:15-23.

[3]王建华,钟和平.高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困境及对策分析[J].大学教育科学,2011,(01):49-52.

[4]卿瑜.社会组织参与地方治理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江南论坛,2015,(06):33-34.

[5]刘霜.高等教育现代化下社会参与高校治理功能的探究[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03):129-132.

Abstract:The emphasis on social participation in university governance,namely conforms to the development needs,under the higher education reform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also building new relations betwee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society and government. In this paper,through the analysis of present situation and dilemma of social participation in university governance,to further explore the reasons of the difficulties,this paper expounds the necessity of social participation in university governance,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olve the dilemma of social involvement.

Key words:university governance;social participation;difficulty;countermeasures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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