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短篇小说应该不是什么模样
2017-12-25王春林
王春林
收到《安徽文学》主编李国彬先生约稿函的时候,我恰好在《收获》杂志2017年第5期上读到了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阔别小说创作五年之后推出的短篇小说三题《故乡人事》。李国彬的约稿,与《安徽文学》所特别设立的“文学AB角”的栏目有关。该栏目每期一篇小说,两篇评论,一正一反,从肯定与批评的两个截然相反的角度予以评说。这一次,是许松涛的短篇小说《一条狗的去向》,要求我出演的是B角,亦即要求我更多地从批评挑刺的角度对这一短篇小说加以评说。由这样的一篇约稿,自然也就联想到了莫言的短篇小说三题《故乡人事》,于是,便试图将这两位作家的短篇小说稍加比较,以阐明理想意义上的短篇小说究竟应该不是什么模样。之所以没有将文章的标题设定为“理想的短篇小说应该是什么模样”,乃因为法无定法,一部文学史早已充分证明,那些优秀的短篇小说往往各有各的模样,往往会溢出所谓小说创作规律的规约与框限,往往会是作家一种天马行空般的天才创造。从这个角度来看,笼统地谈论理想的短篇小说究竟如何,其实是一件非常危险的困难事情。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跌入意想不到的万丈深渊。唯其如此,我在这里,就试图通过莫言与许松涛短篇小说的比较,集中探讨一下理想的短篇小说应该不是什么模样的问题。
但在展开我们的比较谈论之前,却需要对许松涛《一条狗的去向》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正如标题所告诉我们的,许松涛的小说,自始至终都在围绕一条被命名為阿德的杂种黄毛小狗做文章。这条狗的真正主人,是伍先生那位正处于考研关键阶段的女儿薇薇。在薇薇和她的母亲看来,这条狗并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而是一条和女儿未来的命运紧密相关的“幸运狗”。“妻子也认为,家里养的不止是一条狗,而是养着一个占卜的物件,且叫吉祥物更合适些。难道狗的好坏,决定着人的幸运与否?看来,这个问题确实有点玄。”既然事关女儿未来的命运,那这条狗在他们家的珍贵程度就可想而知了。但问题在于,这条狗的存在竟然给伍先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因为阿德把伍先生的家弄得实在不像样子,所以,伍先生就把它暂时挪移到了薇薇年已八十多岁的姥爷地处城郊结合部的搭建的窝棚里喂养。没想到的是,在挪移到姥爷家之后,阿德闯下了更大的祸端,竟然把一位名叫憨子的人咬得鲜血淋漓。万般无奈之下,伍先生只好瞒着女儿和妻子,偷偷地把阿德寄养到了自己的朋友侯先生那里。这个短篇小说开始的时候,阿德已经被寄养到了侯先生家里,整篇作品正是在对往事的一种回忆基调中展开叙事的。到小说结尾处,作家描写伍先生幻想能够出现一种生活的奇迹,伍先生的奇迹是什么呢?“莫过是女儿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侯先生家人和气平安,妻子平安归来,姥爷也能正常起床溜达,自己做个逍遥的、仁慈的小职员慢慢老去。”然而,就在伍先生情不自禁地沉浸于自己对于未来生活的美好幻想中的时候,侯先生却说话了。“就在他曼妙的想法如蝴蝶一样飞出丛林时,水龙头流下的水柱子喷射的响动即刻把他惊醒,隔壁还坐着侯先生呢!”然后,这位侯先生讲出了让伍先生心惊肉跳的一句话:“我接到上面正式通知了,我的村子也将要拆迁了……”正所谓怕什么便来什么,侯先生家一拆迁不要紧,关键的问题是,这一拆迁就让伍先生再次陷入到了两难的处境之中。面对着事关女儿命运的这一条狗,伍先生究竟该怎么办呢?小说至此戛然而止,以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思考的空间。不能被忽略的一点是,在叙述伍先生一家与这条杂种黄毛小狗故事的同时,作家也穿插叙述了伍先生数次养狗的故事。一条,是阿德之前的那条小花狗;再一条,是白毛狮子雄狗;还有一条,则是伍先生与薇薇姥爷一起居住时曾经养过的另一条小花狗。就这样,两条小花狗,加上白毛狮子雄狗,再加上作为主角的阿德,许松涛这一篇《一条狗的去向》中,先后一共出现过四条狗的形象。
毫无疑问,许松涛《一条狗的去向》是一篇已经达到了发表水平的短篇小说。但小说的发表,却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这一点,只要与莫言的《故乡人事》进行一番相对深入的比较,就可以看得非常明白。通过比较,我们便可以得出理想的短篇小说应该不是什么模样这一命题所包含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是小说叙事一定要有所节制,千万不能过于枝蔓芜杂。比如莫言《地主的眼神》一篇,从当年“文革”期间的“阶级斗争”,一直写到了新世纪的当下时代,时间跨度之长,差不多将近半个世纪。虽然时间跨度相当长,而且莫言所试图处理的小说主题也绝对称得上深刻,但整篇小说差不多只有六七千字。作家在小说叙事上的节制与凝练,由此即可见一斑。而许松涛的这篇自始至终都在围绕一条狗的命运而运思的小说,虽然其题旨无论如何都谈不上有多么深刻,多么悠远,但却拉拉杂杂地竟然写了一万六千字之多。倘若换到其他一些更成熟的优秀作家笔下,如此一个围绕一条狗所生发出来的故事,完全可以控制处理到万字甚至数千字的篇幅之内。短篇小说一个突出的文体特征,就是篇幅的短小。试想想鲁迅那些堪称经典的短篇小说杰作,其篇幅差不多都在五六千字左右,鲜有篇幅超过万字以上的。即使是他那部唯一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字数也不过只有三万字左右。以这样的标准来加以衡量,则许松涛的问题,很显然就表现在小说篇幅的缺乏必要节制上。实际上,放眼当下的整个小说界,作家们小说创作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短篇小说的缺乏节制,乃至于越写越长。翻一翻文学杂志,一篇短篇小说动辄便是上万字,一万五千字乃至于超过两万字的短篇小说竟然也都相当普遍。由此可见,如何有效地控制短篇小说的字数与篇幅,乃是摆在包括许松涛在内的很多中国作家的重要艺术命题。
其二,虽然短篇小说篇幅相对简短,但它所要表达的思想题旨却无论如何都必须独到而深刻,不能太过肤浅庸俗。许松涛当然也在竭尽所能地为自己的这一短篇小说设定独到而深刻的思想题旨,但我读来读去,却也只是仅仅从中读出了这样一段大约与主旨紧密相关的文字:“一条狗就这么够折腾人了,伍先生突然感觉到人为一只狗活着也很累。很奇怪,很好玩,很滑稽,虽然养狗曾经让他觉得美好过,而且,他曾经也觉得那是一种胜利,这胜利里有种短暂的不为人知的快乐……”一条狗的存在,便使伍先生生出了某种莫名其妙的生存厌倦感。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并不是这种生存厌倦感的表达不够现代,而是由小说的故事梗概来判断,许松涛所讲述的故事,其实很难支撑起如此一个相对深刻的思想命题来。而这,很显然也就意味着,作家所设定的故事情节与意欲凸显的思想题旨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脱节关系。这就与莫言小说佳作的深刻主题蕴含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同样还是那篇《地主的眼神》,虽然莫言也写到了“我”因为懵懂少年时的一篇作文给地主孙敬贤所带来的不幸命运遭际而感到愧疚,但请注意,莫言的这篇小说却绝不是一篇简单地为地主“平反”的作品,小说中的孙敬贤,也并不是如同《生死疲劳》中的西门闹那样一位一生积德行善,最终被冤枉处死的“好地主”形象。这一点,在小说中的这样一段叙事话语中表现得非常突出:“我那篇作文里,当然没写我这种复杂的心情。在我的作文里,那个老地主周半顷就是一个阴险的坏蛋,他装病逃避改造,他伪装可怜,但心里充满仇恨,时刻想着变天,他的眼神,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我至今认为孙敬贤不是一个心地良善的人,但我那篇以他为原型的作文确实也写得过分,尤其是因为我那篇作文,让他受了很多苦,这是我至今内疚的。”一方面,身为地主,在那个不正常的时代,孙敬贤的确无法逃脱来自于政治的打压与惩处,但在另一方面,孙敬贤人性中恶的因素的存在,也是无法被否认的一个事实。无论是装病逃避劳动(一方面,孙敬贤身体的确有病,但另一方面,他过分夸大自己的病情以逃避劳动,也是客观存在的实情),还是把儿子一家不无残酷地赶出家门,诸如此类的细节所透露出的,正是他内心世界的奸猾与狠毒。即使是他地主身份的得来,也与他的过于贪婪,与他总是要打肿脸充胖子的那种心理存在着无法剥离的内在关联。就这样,到底应该如何评判看待老地主孙敬贤,也正如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理解看待那个已然过去了的历史时代一样,其实际的状况是,怎一个“复杂”了得。不管怎么说,只要将莫言《地主的眼神》与许松涛《一条狗的去向》略加比较,二者思想题旨上的高下就立见分晓。
其三,一篇理想的短篇小说一定要有对于人性内涵的深度挖掘,而不能只是满足于人性表层浮光掠影的扫描。从理论上说,许松涛当然非常明白小说是一种关乎人性的艺术,好的短篇小说一定少不了人性世界的开掘与勘探。但意识到这一点,与在创作过程中通过艺术的方式把这人性内涵表现出来,实际上也还是两回事。细读《一条狗的去向》,写来写去也不过是伍先生围绕狗的去留问题所生出的那些内心纠结,绝对称不上人性内涵的独到理解与挖掘。相比较来说,莫言的《左镰》却毫无疑问有着对于人性世界的深度开掘。父亲田千亩,之所以要让铁匠给打造左镰,乃因为他的儿子田奎的右手被他给硬生生地剁掉了。人都说,虎毒不食子。关键在于,身为父亲的田千亩,为什么会把儿子的右手给剁掉呢?却原来,这与村里的一群年龄差不多的小孩集体欺负傻瓜喜子有关。那一次,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打啊,挖泥打傻瓜啊!”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就用手中的泥巴攻击起了傻瓜喜子,连带着喜子的妹妹歡子也遭了殃。事发之后,喜子的父亲刘老三怒气冲冲地到“我”家兴师问罪,“我”二哥面对着自己同样怒不可遏的父亲,脱口说出领头攻击喜子的那个孩子是田奎。如此一种举报,在得到了“我”的再度证实后,刘老三便怒冲冲地转向田家兴师问罪了。不消说,刘老三这次兴师问罪的直接结果,就是田千亩在一怒之下,把亲生儿子田奎的右手给剁掉了。失去了右手的田奎,从此以后自然也就只能用左镰干活了。一方面,整个事件的过程中,虽然少不了有田奎的份,但在另一方面,断言田奎就是那个最早主张动手打傻瓜喜子的人,却又的确是对他的一种冤枉,一种不公平。也因此,在田奎因此而失去右手的过程中,“我”与二哥,实际上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不是“我”们兄弟俩在情急之下一时口不择言,一口咬定田奎就是那个最早喊打的孩子,那么,田奎肯定不会因此而失去右手。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是田奎一个人承担了那些所有打人者的罪责。唯其如此,“我”才终生难忘铁匠打造“左镰”时的情形:“许多年过去了,我还是经常梦到在村头的大柳树下看打铁的情景。那把已经初见模样的左镰在炉膛里即将被烧白了。不,已经被烧白了。那块即将加到镰刃上的钢也烧白了。”如此一个场景,之所以总是会出现在“我”的梦境中,所充分说明的,正是“我”内心深处对于田奎的一种永远也抹不去的不安与愧疚。毫无疑问,对于如此一种惭愧心理的真切书写与表达,才可以被看作是《左镰》一篇的“文眼”之所在。
其四,既然是小说作品,就无论如何都少不了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与塑造。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在拥有对人性世界深度透视的前提之下,作家方才有可能刻画塑造出生动丰满的人物形象来。就逻辑程序而言,这一点无疑是建立在第三点的基础之上的。只有拥有了第三点,也才可能进一步生成第四点。许松涛在《一条狗的去向》中,尽管先后写到了伍先生、薇薇、薇薇母亲、薇薇姥爷、侯先生以及憨子等一些人物形象,但遗憾之处在于,以上这些人物形象,皆属于浮光掠影式的简单呈现,根本就谈不上人物形象相对成功的刻画与塑造。相比较来说,大约只有那位内心世界总是纠结不已的伍先生,还多少勉勉强强可以被看作是一位能够给读者留下一些模糊印象的人物形象。与许松涛笔下人物形象的含混模糊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莫言的短篇小说三题《故乡人事》,虽然笔墨俭省节制,完全可以说是惜墨如金,但作家所勾勒表现的那些人物形象却都能给读者留下难忘的印象。无论是那位生性复杂的地主孙敬贤,抑或还是无意间被误导的父亲田千亩,都是如此。这一方面,《斗士》中的那位人物形象武功可以说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出身普通农民家庭的武功,干脆就是乡村世界里最令人头疼难缠的地痞流氓。“我是流氓我怕谁”,正是凭借着这种无赖行径,武功才成为了故乡谁也招惹不起的一霸。用母亲私下对“我”的说法,这武功的一生,真正可谓是头上长疮脚底流脓,坏事做尽。“母亲说武功亲口对她说过,某年某月某日,他用农药浸泡过的馒头毒死了方明德大儿子家猪圈里那头三百多斤重的大肥猪。某年某月某夜,他手持镰刀,将黄耗子家那一亩长势喜人的玉米,统统地拦腰砍断。某年某月某夜,王登科家那一大垛玉米秸秆,突然燃起了冲天大火,也是武功干的。”由此可见,对于如同武功这样一位“睚眦必报的凶残的弱者”,我们所给出的,恐怕也只能是尖锐犀利的人性批判。不管怎么说,能够以很少的笔墨,三言两语就把武功这一人物形象勾勒凸显出来,使其跃然纸上,的确显示着莫言非同寻常的艺术功力。
也可能会有朋友认为,将许松涛这样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作家与莫言这样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进行比较,不仅不厚道,而且也显得不够公平。对此种言论,说实在话,我并不以为然。在我看来,正所谓,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任何一位真正有志于文学写作的作家,都应该有绝大的文学野心,都应该想方设法挤进极其残酷的文学史序列里。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比较其实不仅能够成立,而且也还是很有意义的。质言之,我们对许松涛《一条狗的去向》的吹毛求疵,其初衷也不过是希望许松涛通过这种比较,认清自己小说创作上所存在的不足。竭尽所能地多加努力,争取早日进入思想艺术成熟的优秀作家行列。
责任编辑 夏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