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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狗的去向

2017-12-25许松涛

安徽文学 2017年12期
关键词:阿德姥爷女儿

许松涛

1

侯先生来伍先生办公室坐了一会儿,他们像往常一样聊着天,喝着茶,只字未提阿德的事。

几乎每次来城里,住在郊外的侯先生只要不忙,都要到伍先生的办公室坐一会儿,一个小时或两个小时,若赶上了吃饭的时间,就一同在伍先生的单位食堂里就餐。他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所以很亲近,也很平淡,不讲究。从这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已经超越了酒肉关系。如果有段时间候先生不来,伍先生还有点提心吊胆,惴惴不安。

说到阿德,阿德是条狗,再说细一点,是一条杂种的黄毛小狗。伍先生的女儿薇薇爱小动物,狗是她最喜欢的幸运宠物。遇见这个小家伙时,她在邮电局大厅里取包裹,它正旁若无人地溜达,她一眼就喜爱上了像一只蹦蹦球的它。薇薇蹲下来,用手抚摸它软软的绒毛,小东西也很乖巧伶俐,回过头来舔她的手,薇薇的手被舔得痒丝丝的很舒服,感觉很美妙。小东西的红舌头很温暖,很湿滑,很柔软,毛色更招惹人爱,头在薇薇的肘子下磨蹭,很依恋人的样子。邮电局的工作人员是个中年阿姨,见薇薇那么喜欢狗,就叫她捉回去养,还特地腾出一个硬纸盒子。薇薇以为阿姨是逗她玩的,拿眼瞟着阿姨半分钟,在这三十秒里薇薇读到的不是疑惑、玩笑与逗趣,而是隐藏的真诚与无奈,才确信了阿姨说的是真的。“在这里好几天了,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故意扔下的,想要你就捉回去吧!”“给你钱。”薇薇本能地想到这个,投过去询问的目光。阿姨摇摇头:“不要钱,就算送你的。”她也不说狗在这里是个麻烦,又不忍心扔掉。这么个小可怜,不忍心扔掉,但大厅里又实在不是养狗的地儿。薇薇接过纸盒子,捧起小狗,轻轻地放进去。盒子不算小,装下可爱的小狗还绰绰有余,薇薇很满意。她将盒子端在胸前,眼巴巴地向盒子里窥去,爱不释手似的。红色的小高跟尖头皮鞋踮着大理石地面,蹦蹦跳跳地往家走。后面跟着一个腰背有点驼的中年妇女,胳膊上一边挽着一个沉重的包裹慢慢往门外挪移。

这个驼背妇女就是薇薇的母亲,满脸沧桑的样子。薇薇还有一个学期就要毕业了,趁假期来临,需要提前寄回一些物什。母女俩就是前来取那些寄回来的包裹的。母亲见女儿格外地喜欢这条小狗,想要阻止的话也就不好说出口了。在她的心里,只要女儿喜欢就好,什么她都认了。心里祈祷了一句:老天保佑我的女儿一切顺利!

2

薇薇在见到阿德之前,也让母亲养过一条小花狗。

当时,母女俩就许愿,让这条狗成为女儿将来考研的幸运狗。尽管家里没有养狗的地方,而养条狗甚至比养个人还麻烦,幼时的狗狗很逗,但是稍大一点,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小狗很淘气,它见伍先生和老婆在床上,它也要上床。前腿趴在床沿上,昂着头颅东张西望,打着很轻很短促的喷嚏,弄得伍先生就像在与人偷情似的别扭。伍先生从侧面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时,就不由遐想,狗看着人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会怎么想呢?不让它上来吧,它的爪子就挠得床板刺啦啦地响,响声细碎而尖利,让伍先生老婆牙酸,人对声音的敏感度往往很奇怪。小花狗不管不顾,嗷嗷嗯嗯地发出哀怨的,如同幼儿的哭泣,同时又嗲声嗲气讨好卖乖的样子,惹人心疼。仿佛摸清了主人的心思,奈何不了它,又弃之不舍,常缠得伍先生柔肠百结,烦不胜烦。狗狗在床边似乎哇哇求情,这情状实在让人看了心颤,忍不住顿生恻隐之心。每每这时,伍先生逢周末想睡个回笼觉也不可能了,这条狗屡屡将伍先生弄得焦头烂额,哭笑不得。伍先生的业余时间几乎都给狗狗占去了,为狗狗服务,比患强迫症还要厉害,不这样就严重影响伍先生的日常生活了。这只要看看伍先生家里就明白了——小狗撒尿的时候,将走廊上的洁白瓷砖弄得黄迹斑斑,屋子里也腥臊难闻,惹得伍先生屡屡作呕打喷嚏,一进家门就被异味笼罩,不敢长时间待在房间里。可实际上,他还得在客厅里替它拣粪便,老婆本不情愿养狗的。伍先生也是有洁癖的人,平时头发都不乱一根,出门进门必擦皮鞋,他的裤子总是保持着一条笔直的裤缝。这下他得放下架子来,不厌其烦地蹲下来用餐巾纸包着条状的狗屎,就如同他在早点摊前吃手捧的春卷一样,还得用拖把反复地沾着肥皂水擦尿迹屎迹,好端端一个家被狗糟蹋得下不了脚,睡不好觉。一看到手里拿的早点,伍先生就不由自主地想起那硬邦邦的曾经握在手里的狗屎。这个心理反射令他自己也莫名奇妙,如同一个魔影,楔入了他的生活底色。

伍先生其实是爱狗的。

伍先生的爱人对养狗一直没有半点兴趣,她以前有空闲就和邻居搓几牌,自从家里多了一条狗,她的牌局明显减少了。作为家庭主妇,不能让家里保持清洁是不称职的,若不是因为女儿,她才懒得干养狗的蠢事呢!她不是富豪,日子也过得紧巴,更没那个闲情逸致。再说她也是个爱干净的女人,再忙再烦只能遂女儿的愿,有气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她有些相信命,习惯逆来顺受,即使委屈了自己也要咬紧牙关坚持,顶多是埋怨伍先生几句,说,女儿的性子随你,你也喜欢狗呀猫呀的,一丘之貉!对,一丘之貉,能用这个词的人肚子里也有点墨水,伍先生也就不置可否。妻子唠叨起往事没个完,让伍先生烦,只能怪她进入更年期,不跟她计较理论。看来,伍先生真是好脾气。多少年前,俩人谈恋爱的那阵子,伍先生就把自己的童年往事往未婚妻的耳朵里灌,灌得她的耳朵像长了茧子似的没反应,甚至有些讨厌。现在她越来越觉得正在长大的女儿跟她父亲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比如喜欢狗,喜欢小动物。

3

年轻的伍先生那时还不叫伍先生,熟悉他的人叫他小伍。小伍同志喜欢怀旧,说起童年无限感慨,童年是美好的,不败色的。有一年,家里的一只鸽子在雷雨前的黄昏飞走了,雷雨之后再没见鸽子回来,他和弟弟找了多日,连根毛也没找到,后来因怜悯心使然,兄弟俩干脆把另一只孤单的鸽子也放归大自然了。他一直记得,在那一个感伤的黄昏,兄弟俩挥手驱赶着久久不愿意离去的那只孤单的鸽子,祈愿它们能够团圆。这个举动遭到了父亲的一顿暴打。挥别鸽子时,他的手臂与情绪其实是相反的,他是多么渴望鸽子与他一辈子住在这个家里不分开呀,直到终老该有多好。其实,自己也离开了老家多年,世事难料,真是身不由己呀。随后,他家里的一只麻猫也在某一天突然失踪了,三天后,肿着大眼泡的他发现麻猫死在一个水塘的拐角,嘴里还衔着一只死老鼠,为此,这个多愁善感的男孩偷偷哭了三天。按老辈人的习惯,他默默把猫的尸体庄严地挑到一根桑树树杈上,像面对一位无名烈士默哀了三分钟。后来稍大一点时,他想,是不是家里的麻猫或者野猫闯进家抓住了笼子里的鸽子?是不是中毒的老鼠被麻猫发现了当作了美餐,那时用“灭鼠灵”毒老鼠很普遍。再让他怀念的就是那只白毛狮子狗,雪白雪白的,远远的跑过来,像一团雪球越滚越大,那是它来接放学的他回家了。很小从人家狗窝里抱回家,细心地照料了很多日,走在山坡上,村子里,学校里,好威风!有狗就有他,有他就有狗,人影不离狗影。白狗与村子里的其它灰狗、花狗、黄狗、黑狗不一样,白狗比它们精灵,比它们活泼,比它们高大,也比它们勇敢,更有义气。他看小人书时读到描写敌人叫“白狗子”,心里就很不舒服,有时,白狗在他胯下就是一匹白骏马,他就是那个童话里的白马王子。有了白狗,在伙伴们心中也变得气度不凡,他宛如一个高贵的勇士,举着高粱秸削成的大刀,向一片坟岗下虚无的敌人砍去,自己也成为众人眼中的英雄。这些都是他幸福童年的经典记忆。就是这样的一条狗,还是被一个过路的马戏团的头儿给宰了。地上的血还没干,树上绞死狗的绳子还在风中晃荡,狗皮已经被树枝撑开,挂在屋子的梁尖上接受风干,狗肉成為宰狗人的大餐。童年的伍先生直面了不可思议的一场合谋,他甚至从此记恨起那时还没有老迈的父亲,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下毒手呢?是因为那个年代的饥荒和窘迫吗?火炉、酒、肉和葱姜的香气,让他作呕,他绝不会尝一口狗肉的滋味,即使现在狗肉火锅那么红火。失去了鸽子、大麻猫的他,再一次感觉到失去纯真友谊的孤单。现在,轮到他自己为狗的事儿烦心了,这也是他为什么对父亲的恨消了许多的缘故。

人也许只有亲身经历一回,才能依稀理解生活中那些想不开的问题。

就在薇薇大三的时候,一条小花狗出现在夫妻俩的生活中,既然女儿爱狗,伍先生不反对,虽然隐隐预知到筒子楼里养狗不方便,但还存着一线希望。何况妻子已与女儿达成共识了呢?她俩确实把小花狗当作一条幸运狗。否则女儿后来不会对狗这么上心,不依不饶坚决要从邮局抱养阿德。而在伍先生看来,这必将给自己又制造一场伤心的别离。因为,白狗死了之后,他发誓不再养狗了。人,有时就这么身不由己啊!

伍先生过去在乡下同薇薇姥爷在一起住时,也养过一条小花狗,那是条调皮的狗,喜欢跟人逗玩。那时候伍先生很忙,在单位里做着许多吃力不讨好的事,为了排遣你争我夺的厮杀给人带来的烦恼,伍先生接受了它。伍先生没有闲工夫陪它玩,但小狗不干,伍先生一进门,小狗就快乐地摇着尾巴站在村子的小桥上迎接他,在他脚边跳来跳去,他不理,就故意咬他的裤腿。狗的牙齿小小的,尖尖的,咬到腿就不那么美妙了。伍先生让脚,它就用前边的双腿抱住伍先生。伍先生不忍摔,可是狗不知趣,反得寸进尺,不依不饶,差点把他绊倒。早晨,伍先生刷鞋出门,狗就凑上前捣乱,弄得伍先生一头恼火,顺手就拿刷把砍小狗的背,小狗痛得嗷嗷直叫,立即逃开,远远地盯着主人,迷惑不解。伍先生有些懊悔用刷把打它时暗暗用了劲。下班回来,他发现报复的进攻开始了,但报复的进攻有没有结束,他心有余悸。他没见到小狗来迎接,见到的是自己一套刚从裁缝店取回的新衣服落在地上,已经灰头土脸,衣服成了擦地的拖把。一股怒火顿时窜出来,他一开始并没想到谁这么大胆放肆,问老婆,老婆也奇怪,新衣谁舍得糟蹋呢!仿佛好事成双一样,伍先生找鞋刷擦鞋,两把鞋刷也不见去向。此时,他迷惑的目光扫到蹲在院子一角的小狗,幡然醒悟,立即去院子的草丛里找,果然发现了一把刷子。他的心中忽然涌满忏悔,在后来的日子里,他有意向小狗示好,再也不粗鲁地对待它了。万物有灵,真是千真万确啊!就是这条狗,姥爷怕生事,一直被链子拴在院子里的枣树下,只有伍先生回家,才解开链子。第一次,这条狗出院子门不知道往哪里跑,不知道什么叫撒欢儿,不知道求偶,伍先生一阵心痛,这就是链子上的生活啊!后来,他一有时间就把狗往村子里带,往田野里带,一开始还陪着,后来就让狗独立外出。这是条雌性狗,出去就招蜂引蝶,那年春天,果真怀孕了,秋天生下了三条小狗,被附近的人家讨去了,它又成了孤独的母亲,呆呆地站在院子的枣树下。姥爷一直认为狗容易养,烈日炎炎的夏天也放在院子里,暴晒后落下了病根,一直没有好起来。骨瘦如柴的花狗只能如此被糟蹋了,最终死了。伍先生怀着深深的负罪感,把狗埋到了屋子后边的山坡上。竖了块石头,算是一个碑,为之纪念。

4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薇薇的第一条小花狗长得很壮实的时候,也没有要给小花狗取名的意思。那时薇薇还不懂给宠物取名。薇薇复习即将报考国内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家人的心思都放在应考准备上,很少顾及到狗。待薇薇考研结束,狗也不见了,伍先生心痛死了,妻子急得上火,嘴唇上几个小时就起满了泡,痛得直嘬冷风,说来真奇怪。

此时,薇薇的考研分数线下来了,分数超过录取线十七分,应该十拿九稳了吧?!一家人欢天喜地翘首以盼好消息,从京城回家等啊盼啊的时候,伍先生的心突然跌进了冰窟窿,女儿被刷掉了。若干天前,在某名牌大学的同一幢宾馆里,伍先生住在另一个伍先生的隔壁,真是巧得很,他们都是陪女儿来面试的。另一个伍先生的女儿总分比录取分数线低五分。两个伍先生年纪相仿,有次伍先生提議一起喝点啤酒,拉点家常,好像不久之后真是一所学校里的学生家长似的。那个伍先生就问这个伍先生,有没有走动走动,说这个年头一定得走走关系。这个伍先生却不屑,他想即使有关系也不会腆着脸去干那见不得人的勾当,何况自己就从来没有这样的关系户可以借力呢?他相信,既然是名牌大学,能搞歪门邪道那一套么?搞这么一套能出人才吗?连续几个问号笃定了他的决心,坚决不干。心里还暗笑以兄弟相称的另一个伍先生,等着瞧吧!伍先生怀着优越感的同时,其实替对方捏着一把汗。等了几天,薇薇面试回到宾馆,感觉很不错,父女俩兴致勃勃回家等通知,另一个伍先生还在争取面试机会。后来,他们联系得知了各自的近况,那个伍先生的女儿居然被录取了,这是伍先生没料到的。他竟然在该校的网站上查到了另一个伍先生女儿的名字,而自己的女儿薇薇竟然落选了。这对伍先生是个沉重的打击,当晚得知这个消息的伍先生独自钻到一家小酒馆里喝了一场闷酒。酒喝大了,出门时酒店老板给他雇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没走两百米,司机就把醉醺醺的伍先生丢在县城广场的一只垃圾桶边。待他醒来,人已经在医院急救室的大厅里躺着,魂似乎还没归体。手臂上扎着一根针头,架子上挂着一瓶药水,药水滴了大半。妻子坐在伍先生的床边,见他睁了眼才长长吐了一口气,像垂死的鱼冒了个气泡,说:“这是第三瓶水了。”急救室里的灯光惨白惨白,刺花了他的双目,他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这世界一直藏在某个地下室里,他从没来过这里。他躺在床上,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受伤的狗,他突然很厌恶自己,仿佛真的死过一次。

回家后,妻子说,都是因为那条狗丢了,否则不会这样倒霉。伍先生脑袋里空空的,妻子说什么也只能将信将疑,只好听任妻子絮叨。妻子的解释或许才能让他伤痕累累的心平复下来,获得一点点安慰,妻子的话着实像松弛人神经的一个助推器。伍先生自嘲:一个小人物,你能扔石头砸破天吗?

再养一条狗,也许是最好的心理补偿吧。一段时日之后,女儿从邮局捧回一条小狗,伍先生动手帮女儿垒狗窝。

再次养狗,算是全票通过了。

当天母女俩从邮局回家,大包小包六七个,书呀,衣服呀,鞋子呀,坛坛罐罐的,什么都舍不得扔。伍先生往家里提蛇皮袋子的时候,也就那么认养了一条小狗。他想,天塌了算什么,只要能让女儿从低迷的情绪里回过神来,比啥都重要。妻子也认为,家里养的不止是一条狗,而是养着一个占卜的物件,且叫吉祥物更合适些。难道狗的好坏,决定着人的幸运与否?看来,这个问题确实有点玄。

5

侯先生来伍先生办公室时,伍先生的喉咙痒痒的,几次想问阿德怎么样。记得头几次,侯先生来时,第一件事就讲阿德如何如何,阿德吃食了啦,阿德不乱叫唤啦,阿德见到家里的小孩也亲热啦等等,尤其讲阿德绝食好几天,这让伍先生心里更是五味杂陈,让伍先生对侯先生感激不尽。

伍先生其实很不愿意把阿德送给侯先生的,但是,伍先生却出乎意外地又做出了送走阿德的决定,做这个决定时,甚至来不及与妻子通气,向女儿透风。也许,那只小花狗的失踪,同样给伍先生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

记得薇薇考名校研究生未录取后,夫妻俩立即劝女儿读本校研究生,还火速赶到千里之外的母校,生怕失去了机会,一心请老师们帮忙做女儿工作。母校的老师确实太好了,都夸薇薇很优秀,说那样国内首屈一指的一所名校,许多人都不敢挑战的,伍薇薇不仅挑战了,而且还给师兄妹们做了表率,争了光,露了脸,带了头,实在是该扬眉吐气的,怎么也没理由垂头丧气呀!虽然没被录取,不是自己的问题,是社会风气不好。要从好的一面看,伍薇薇的能力和潜质还在,这就证明了自己很棒,这就是一个成功的要素,是资本,而且是以后取得更大成功的预兆。说得伍先生五体投地般服气。特别是李院长,很热情地摆了桌酒席请伍先生夫妇及薇薇,并希望薇薇留在本校读研,但要重新笔试、面试,这是规定,不能违反,又说估计薇薇是不成问题的。伍先生觉得道理很足,问题是女儿不愿意留下来读。李院长煞费苦心,立马动员了七八个外地来读研的研究生欢聚一堂,他们年纪大的居多,有个人简直可做薇薇的父亲了。李院长用心良苦地说:“你看看,我们学校也不错嘛!外地许多人都考我们学校的研究生,想进来的人打破头,有很多人还想进却不能进呢!出来的人很多成就不错,我数给你听。”李院长如数家珍一口气列举了十几个,然后总结道,“你就别怀念过去了,书读得好不好,不在于名校不名校,关键是努力不努力,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并从自己的经历说起,现身说法,证明读本校也是条好路子。而且李院长还宣布自己即将赴某国大使馆任职去了,这才让伍薇薇一阵振奋。

伍先生夫妇很是感激这位好导师。妻子心疼地看着几天来眼角冒出鱼尾纹的女儿说:“我看这学校真不错啊,别这山望着那山高了啊?!”眼中满是期待和乞求。

伍先生作为父亲,生怕女儿有个闪失,生怕这事儿把她脑子弄坏了。在学校的几天,天天听女儿唉声叹气,晚上承受着女儿恶梦中的惊叫的刺激,他知道名校落选对她的打击太大了。他特别希望女儿有气对自己撒,有火对自己发,这样反倒会让做父亲的痛快些。可薇薇像个闷葫芦,屁也不放一个。多可怜的父亲啊,他清楚人受点打击是好事,否则不知天高地厚,但需要有承受能力,否则就适得其反了。作为父亲,他只能劝女儿:许多伟人都没上名校,不照样为国家、为民族和世界人民做出伟大贡献了吗?即便清华、北大,与世界名校相比,也算不上什么啊!如果真有志气,以后可以到剑桥,到哈佛,谁看得上那么个破学校呢,要把眼光放远些。伍先生很骄傲地说,我女儿不是那种跌倒爬不起来的小家子气的人,我女儿是朝远处看的,心里是辽阔的。伍先生那时简直像条哈巴狗,每天摇尾乞怜地尾随着女儿,希望女儿给自己一个微笑。他不停地夸女儿,同时自己服服帖帖,小心翼翼,恨不得把父亲能做到的、能想到的都竭力拿出来。伍先生想,如果变成一条狗,只要女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现实,他也满足了。如果让他吃几泡屎,下厕所摸蛆,只要女儿能安安稳稳,他也毫不犹豫地去照办。一心只巴望女儿健康快乐地生活着就行,千万不能有糊涂想法,不能出任何意外。当女儿顺利地在本校通过考试之后,让他宽心的是笔试面试均第一名,这多少让女儿找回了点自信,伍先生也心安了些许。夫妻俩就返回家了,因为家里还有个老人,一个年过八旬的姥爷。现如今,养条狗算什么,女兒顺利地读研了,伍先生夫妇心里多少落了点底。

6

但是,想不到的事情还是来找他了。

伍先生还是要麻烦侯先生了。为了摆弄好一条狗,他绞尽脑汁地想过多少次。思来想去,终于有了结果。还是把阿德交给侯先生妥当些。

虽然已是农历四月末的天气,但早上还是有点冷。伍先生骑着妻子丢下来的电瓶车,来到一处废弃的水泥预制板的窝棚里,他怀里揣着几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昨晚他想好了,要给阿德一顿告别美餐,就像唐诗里写的那样,“劝君更尽一杯酒”,没有酒,肉包子也行。不能让阿德空着肚皮到新主人家里去,就像送别好兄弟、好朋友,出门前请他下一顿馆子也在情理中,是纪念,也是情份。伍先生头天就向单位请了假,他很郑重其事,一点也不想马虎潦草——他也舍不得阿德呀!

伍先生像完成一场庄严的仪式似的,看来坐办公室的人就是这么自恋,总是习惯把事情正规化,意蕴化,理想化。似乎不挖掘点什么内涵就没意思,没价值。伍先生也不例外。他先是猫着腰进了窝棚——姥爷那时还在安置房里等待上午的一次康复训练哩。他就打开阿德的门,阿德呼地冲出来,像往日一样,向四周的树丛、坡地、垃圾堆狂奔,一点也没意识到什么。它似乎知道主人手里有好吃的,狗鼻子是非常灵敏的,冲出去的半途突然打住了脚,又杀个回马枪,速度很快,身体的惯性差点让它滑倒。它的脚下是一片干燥的枯叶,顺着惯性助推它滑翔,所以它一个趔趄的动作,令伍先生非常意外,也让它有猝不及防之憾,似乎觉得这不应该是一条狗应有的风度。阿德转身回头扑向伍先生,不,是扑向伍先生手里的塑料袋,塑料袋冒出来的香气让阿德的奔跑半途而废,让阿德更信任自己的主人。主人天天守时来给它送食物,陪放风,简直是无可替代的可信赖的人。这样的人不信任,谁还值得信任?伍先生看到阿德在他周围摇头摆尾大献殷勤,觉得自己在犯罪。欺骗一条狗,简直有该被遗弃的罪孽感,他有些心慌意乱,迟疑着要不要扔包子给狗,而他的思维惯性仿佛在昨天夜里就锁定了,一手将包子扔进装狗食的铁盆子里,一只手上的链子就立即上了阿德的身,并熟练地抓住阿德脖子上皮条项圈上的活扣。阿德忘情地吞噬着包子,包子的美味遮蔽了一只狗的怀疑。它是多么忘我啊!伍先生想,他的口水也立即蔓延出嘴角,仿佛吃包子的不是狗,而是他自己,或者,他是陪着阿德在酒店,举杯为阿德壮行。这是一条狗的早餐,伍先生没顾得上吃个包子,他的肚子是空的,但丝毫没有饿的感觉。阿德吞下最后一口包子时,伍先生已经将阿德搂进怀里。他把阿德放在电瓶车的车头与胸部之间的空隙处,年轻的妈妈们都喜欢把孩子揽在这个位置兜风,伍先生见得多了,去娘家或是去婆家。这是去娘家还是去婆家呢?伍先生一时有些恍惚。

阿德就像一个乖巧的娃娃,两只后腿直立,两条前腿搭在车龙头上。伍先生特意罩着一件风衣,既可挡风,又可掸灰,还能掩人耳目,过路人在一晃而过的车速之下是打量不出是人还是狗的。只是阿德的口气很重,直冲伍先生的鼻孔、心肺。无论如何,这也许是最后的亲昵了,有啥不能忍受的呢?他能摸到阿德的心跳,阿德昂头的样子很滑稽,如果不仔细看,路过的人以为伍先生怀里站着的是个几岁的幼儿。阿德两只机警的眼睛向两旁不住地打量,毛绒绒的耳朵半耷拉着,好奇又乖巧。电瓶车启动时摇晃了两下,伍先生故意将车子骑得很慢,像在一个愉快假日的清晨或黄昏,带着自己的孩子在街头徜徉,溜达。

现在,他不必担心阿德被人偷盗猎杀了。

此前一段时间以来,都是伍先生天天从家里给阿德送来食物,特意将肉骨头和菜汤拿来喂它。阿德夜里被关在窝棚里,门上有锁,锁门的钥匙,伍先生是与自己家门的钥匙拴在同一根环链上的,他担心有人偷狗。那些火锅里的狗肉,天知道是怎么来的。他想起从前丢失的小花狗,觉得多装一把钥匙并不多余。白天,伍先生就趁午间休息时骑车过来送狗粮,给阿德放风。很快,地里的油菜鼓角子了,油菜花纷纷谢了。这时的妻子被当地开发区的一家工厂辞退两个月了,也就是说下岗了。工厂嫌弃她年纪大,出活慢。伍先生好不容易找了个亲戚,才谋到个去日本那个鬼地方做缝纫的差事。据说那里薪水高,虽然劳动强度很大,那些累活苦活也只有咱中国人愿意干,伍先生不怕自己成了留守人员。伍先生怕把狗送走的消息告诉妻子,妻子会跟他没完没了,好在妻子在国外,也算是出国人员了,联系起来费事费钱,就是回来算账,他这个处理方法也说得过去,关键的问题是,他要想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现在他伍先生正是在实施他的计划。

7

坐在侯先生家的堂屋里,伍先生才算安顿了一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心。

他一路上有过许多担心。如果阿德不听话发现了什么可疑形迹,跳下车来呢?如果阿德以为主人冒犯了它,要执意咬他一口呢?这事就在前不久发生过,让伍先生坚定了把阿德送出去的决心。

意外的事情有时比预想的还要离奇又合理,就像前一阵子,女儿的宿舍楼里没水了,以为是没缴纳水费给停了,或者是水管坏了。打电话询问,才知道是上面号召节约用水,故意安排了一个停止供水的活动日。送阿德的路上,只要有一样意外发生,就前功尽弃。狗是认得路的,幸好,没让狗奔跑,而是让狗一起坐车子来,真是意外的无意安排,狗的尿迹不会轻易留下,等于连蛛丝马迹都已经销声匿迹了。

伍先生在停车的那一刻就拧紧了链子,他不能疏忽大意。他早就在侯先生家院子里钉了一个桩,螺纹钢筋的质地让人会觉得更牢靠。他立即把链子套上去,阿德拼命挣脱往门外奔跑,跑不起来就跳。伍先生赶紧再掏出肉包子,侯先生也买好了肉包子,他们把肉包子扔在地上。阿德不理,跳着叫了一会,缩在角落里窥视周围动静,聪明的阿德大约发现盲目耗费力气无济于事,只好先安定下来。院子很空,有一畦出土不久的菜苗,有一棵藤蔓状的小树,树枝繁密,开着碎花,暗香扑面,阿德害怕地蜷缩在树荫下。伍先生蹲在阿德身旁给它捋毛皮,阿德很快安静下来,在伍先生的手脚边转着嗅着,它不吃包子,警惕地环视院子里的一切和旁边站着的侯先生,一见他就跳起来朝他狂吠。伍先生暗示侯先生暂时不要进院子,待阿德适应一下后再进。半个小时后,阿德真的安静了。伍先生也借故离开它来到外间堂屋,与侯先生喝茶。侯先生说:“先放在这里也行,如果想它了,你就來,如果不行,你就过段时间再抱回去。”这话让伍先生激动不已。因为伍先生打算把阿德送出去时,就没打算把它再抱回家,也隐瞒了部分真实的意图。

如果和盘托出,侯先生也许要退缩,不会那么爽快答应的吧?所以每次侯先生来,伍先生都非常注意侯先生的脸色和语气。他希望侯先生既不要不谈阿德,也不要总是谈阿德。阿德不仅让他钟爱、让他怜惜,还让他有些恐惧,就像要隐瞒妻子和女儿一样,不能告诉她们自己将阿德送人了,让她们觉得阿德还在家里,家里也无一变故。安安心心过日子,求一点普通人的平和吧。其间,侯先生和伍先生几次出入院子,小心而又无意地出现,使阿德渐渐由警觉而变得安定、泰然,也温驯多了。阿德确定了没有危险降临,开始嗅包子,一次他们走近它,阿德还故意向他俩接近了点,并非那么怯生。侯先生的妻子也在院子的走廊上干自己的琐事,像与阿德无关,阿德也就不再跳起来狂吠了。此刻,伍先生丢给侯先生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这确实是条懂事的狗,如果你养烦了,可以随便处理掉。”这话里有话的提醒,伍先生好像费劲吐出来的,而听的人一定觉得没有暗示,没有破绽。侯先生的回应也举重若轻:“放在我这里,请放心。”像一句郑重承诺,砸在伍先生的心上。

侯先生家的院子很宁静,院子外边是偌大的一片竹园,竹园将一片黄土坡盖满了,竹园里的山雀和八哥在嬉戏,竹林很密,一眼看去黑洞洞的,竹子也很高大,正是修心养性的好所在。伍先生喜欢这里的僻静,更喜欢这里的田园气息和风光。田野里秧苗正绿油油的吐着芳香,再过几日就要插进广袤的水田里了。侯先生家的门前有条村路,不宽,但干净,可过车辆,石头埋进泥巴里,干硬后的路面经过踩踏特别光滑,富有韵味。竹林掩映在路的一侧。门前,有一汪不规则的水氹,旁边生满各种杂树,果树。小树林的前边是长形的池塘,埂子上生满密匝匝的斑茅,一群麻鸭和几只白鹅在水里游曳自乐。再往前边,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层层铺排,像一匹无边的绿绸子,又像浩瀚的汪洋碧波涌动的潮汐。再往侯先生手指的一边看,那左边还有一大片连绵起伏的低矮玲珑的黄土丘陵,诗情画意地向前方逶迤着。山坡上的植被低矮错落,松树的身姿密密匝匝地挤在那里。侯先生几次带伍先生在坡地、竹林、山岗转悠,确实是修身养性的好所在。多美的乡村景致,难怪伍先生心境淡泊,这里简直就是陶渊明向往的世外桃源的再生地啊!

伍先生说:“家里养条狗好。”

侯先生应道:“是的,村子里都没什么人家了。别看这屋子多,许多人都外出了。”

伍先生印象中,路过的村民家,多是关门闭户的,有的一直锁着,伍先生知道又是个空心村。就问,难道不怕贼吗?侯先生说,去年隔壁邻居就丢了项链和金戒指,贼钻进邻居的家,翻了个遍,就将这家儿媳藏在房里的首饰盗走了。

没报警吗?

报警了,至今仍然没有音信。

这多少让伍先生找到了点说服自己将阿德送给侯先生的理由。他心里轻松了点儿。

8

在这之前,阿德已经搬过一次家了。那是阿德把伍先生的家弄得太不像样子的时候。

伍薇薇八十多岁的姥爷居住在城郊结合部拆迁地带,虽然那里的土地也因拆迁七零八落,惨不忍睹,那个挨近城边的小村庄也已是人去地空,但迟迟没有被开发商建起高楼大厦出售,仍然荒草丛生,瓦砾遍地,垃圾飘飞,一片狼藉。废旧的一处水泥预制板厂也仅剩两间狭小的无窗无门的空壳房屋。一颗掉下地的樟树种子落到一只瓦盆里居然成活了,瓦盆已被粗砺的根系冲破,开裂了,那棵树还真成了气候,就立定在原地上,像另一个姥爷,那么执拗地怀乡。如今一人多高,掩映在破门坎前,成了姥爷的伴儿,姥爷不愿意跟人到安置房的小区里去住。他习惯了小村庄的气氛环境,每天早出晚归,在废弃的村庄遗址周边开垦着荒地,宁可在破房间里烧水做饭,也不愿意在安置房里烧液化气。节省是一方面,但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他不喜欢那种现代化的方便,倒是喜欢拣树枝当柴禾。那里有他习惯的生活和丢不掉的执拗,有了樹枝当柴禾,姥爷似乎就能在自己的王国里放心地安度余生。姥爷的身板与同龄人比还算硬朗,他这个村庄的老人都活到了八九十岁以上,有个别的活到一百岁了。他们没什么钱,没什么高级享受,医疗条件也难以让人满意,居住很简陋,身体也都有弱不禁风的时候,但奇怪的是,他们不光挺过来了,且比一般人活得长久。现在,姥爷中午时分在自己搭的窝棚里休憩,晚上才去安置房里。也好,顺便看一看自己种下的菜,这里的菜被偷走好几回了,让老人心疼不已。所以看着比不看要好。总有个人影晃动晃动,可以吓吓小偷。于是伍先生就想放一条狗在这里,也可以与老人做个伴儿,否则太寂寞了。伍先生把这事向姥爷说了后,姥爷很高兴。不过,这狗是拴链子的,即便如此,放在场子上,多少也有点威风不是?

阿德长得越来越大了,一看就不是四个月前的小绒球球了。那时,它同样让伍先生狼狈不堪过,如同以前的小花狗。不过自从妻子出门打工去了以后,伍先生觉得阿德在小屋子里关不住,因为它是条土狗与澳大利亚洋狗杂交的狗,体型比土狗小而比洋狗高出许多。凶猛的獠牙,可以随便撕碎任何一条床单和沙发包皮。伍先生把阿德放到废弃的水泥厂边窝棚里来是最好不过的,麻烦的是人,每天要来送食物。阿德也经常被伍先生解开链子放一放,离开时就唤回来再锁上链子。因为饿了的阿德见到伍先生手里的食物肯定束手就擒,伍先生试过多次,屡试不爽。

姥爷在窝棚里待着的时候,阿德挣脱链子若干次。链子对于阿德来说,已经不牢靠了。链子的牢固性,拴小狗足够,拴一条渐近成熟期的狗,也许存在着隐患。这个细小的漏洞伍先生给疏忽了,等到出了问题,亡羊补牢,已经晚了。

转眼就是清明,若在若干年前,农事开始,该播撒稻种了。姥爷没田了,但一些风俗还得沿袭。姥爷在村子的野地里燃放鞭炮烧纸钱,没站稳,祖宗没有保佑他,脚下一滑,摔了个嘴啃泥,老骨头老腿哪里禁得住这么一摔,顿时就爬不起来了。幸亏一位村民路过发现了姥爷,赶紧通知伍先生将老人送进医院,一诊断,跌断了髀骨。这个消息伍先生给侯先生讲清了,小狗没人照料,扔掉可惜,杀死又不忍心。自己养的狗,跟人亲啊!侯先生就在伍先生这个充分的理由下满口应承了。事实上,姥爷在医院养了半个月,就能起床了,问题是留下一大笔债,妻子义无反顾要出门打工,想填补这个窟窿。四万元的医药费不是一笔小数目。伍先生不忍让妻子出去,出去自己受苦不说,老人需要继续照料也缺人手,伍先生也很有压力。夫妻俩考虑再三,一鼓气,妻子还是决定出门去。这些侯先生不知情。伍先生守口如瓶。姥爷只能待在安置房里养伤,阿德被关在窝棚里的风险就太大了。作为多年的老朋友,伍先生也不想给别人带来太多麻烦,这些他都必须忍过去,他天天去送食物,去锁窝棚的门。菜地里的菜又被人偷走不少,伍先生也只能认了。还得去安置房里给姥爷做饭,补充营养,帮他做康复训练,一个男人完全成了“家庭主妇”和护工。即使这样也比请一个护工强,护工一天工资得一百四十元,其中提成三十块给医院,算算比自己工资还高出一大截,谁请得起啊!再说,护工有自己家人护理用心么?伍先生听说一个老年心脏病患者不小心得罪了一个护工,夜里病患要水喝,说心跳快得不行,护工不是喊家属,不是找医生,而是擅自听信病友的建议,弄了碗盐水给病患喝。病患的女婿就在医院放射科当主任,护工也不通知这个女婿,结果可想而知,不到一刻钟,病患就一命归西了。伍先生被这个事故吓怕了,生怕姥爷不能起床。姥爷从医院回家,不等于就能起床,还得静养。好在伍先生单位有点闲暇,任务不是那么特别紧,总算可以对付着过,收入不高的单位,图的就是一个稳当。

姥爷一卧床,就不好给阿德放风了。菜地也就撂荒了。关于这些事,薇薇是不能知道的。薇薇研究生快要毕业了,她的第一职业选择是报考公务员,公务员竞争有多激烈呀,独木桥,挤掉了多少人!狭路相逢勇者胜,走这条路,不能分心,所以作为父亲的伍先生无论如何要对女儿保密。

9

现在侯先生来小坐,只字不提阿德了,阿德仿佛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关于阿德,伍先生其实心里一直放不下。阿德是女儿的心肝宝贝,是女儿的吉祥物,如果有什么闪失,她能不撒泼打滚、能不拼个鱼死网破么?想到这里,伍先生打了个冷颤。

冷颤归冷颤,日子还得过。

伍先生觉得有块石头压在心口。坐在椅子里的侯先生,令他多了份心。他察言观色,没有发现异常。他既奇怪又觉得很正常,有时感觉自己神经过敏了些。这种忐忑,在侯先生走后半小时才能消失。伍先生觉得侯先生多少要给点消息才好,关于阿德的,或是与阿德有牵连的,没有,始终没有。后来连他自己也感觉陷入了困境里不能自拔了。他偶尔觉得那疯狂的油菜花是一种呼唤和招引,像一个美少女对一个好奇懵懂的男孩的迷惑和吸引,就在伍先生送阿德的那天早上,好像阿德在窝棚里吠叫着拒绝过他。那天早上,自己的行为残暴而虚伪吧?伍先生一直拿不准。一想到阿德的獠牙上似乎有血,沾着人的血腥气,他就感到茫然痛苦。什么是阿德兽性大发的诱因?他自己也难以回答。可是,为了避免更多不堪设想的后果,只有把阿德送走,如果不把阿德送人,阿德的命运是不是更好些呢?也许阿德的结果更惨吧!

乡下确实有宰狗的,即使不是卖而是送,伍先生也不忍走这一步,自己手里养大的,毕竟是条性命,送给宰狗人的念头一冒出,他立即给掐断了。

侯先生不是交代过么,如果想阿德了,可以去领回,也可以去看看。仅三十华里的路程,去自然很方便。有时他想,去了,阿德会不会认得它呢?是拿陌生人的目光冷冷地瞧他呢,还是生气地向他狂吠不止,把他当仇人呢?如果真当仇人,也许心里轻松些,如果是另一副样子呢?阿德跑过来跟他亲热,用头拱他的腿,用舌头舔他的手,赖在他身边不肯走,他将怎样,会不会改变自己的做法,把阿德领回来?想到此,他又是一个冷颤。

阿德不是条疯狗,但阿德做出了只有疯狗才敢做的事。如果不是这件事,阿德还不至于离开得这么快。这事一出,习惯考虑后果的伍先生自然要做最后的决断。阿德喜欢油菜花盛开的盛景,在常人来看也是常态,怎么到狗身上就认为它疯了呢?那天中午,阳光特别好,天地间暖洋洋一片,憨子走过来,他正挑着一担粪水,准备去浇附近开荒的地。如果伍先生不在场,憨子一定不会放下扁担,不放下扁担一直走过去,也就安然无恙了。可是往往事与愿违,伍先生来了,憨子也看见了伍先生,憨子有了放下担子的正常想法,两人越走越近。阿德正潜伏在油菜地的深处,既然在深处就很隐蔽,既然是潜伏就可能要惹祸。可阿德的出现是大家始料未及的,出其不意的,后果是难以预料的。但是,狗不咬熟人,只咬仇人和陌生人,憨子不是陌生人,那么是仇人了?伍先生不敢乱猜,事实比想象的要復杂得多。那天,照例是伍先生来给阿德放风送食物的。阿德一切如常,只是他同情阿德,一直关着很可怜,放了它,它就惹事了。要是伍先生不在姥爷的地边逗留一刻就好了,那样憨子就不会放下扁担,而且也不会执意走过要来跟伍先生搭讪。老熟人了,俩人从来就没有隔阂,聊个天,歇歇脚,是很正常的事。就在这时,反常的阿德从地里窜出,狂吠着向憨子扑去,憨子立即赤手空拳地抬脚踢狗,每一下都踢了个空,而人似乎张牙舞爪了起来,阿德更毛了,很灵活地在憨子脚边跳跃。伍先生跺脚大声呵斥阿德,不知道阿德是自以为伍先生夸它呢,还是要在主人面前报私仇泄愤,绕过伍先生伸过来的腿继续扑后面的憨子。伍先生见状立即奔到阿德前遮挡,企图拦住憨子,又赶紧伸腿踢阿德,骂它快滚蛋。哪知鞋子一口被阿德咬住,伍先生痛得立即一缩腿,腿却拔不动,阿德力气真大,阿德头一甩,放下了伍先生,又疯狂地去扑憨子。憨子急得大嚷,大声呵斥,手舞足蹈,分明是乱了阵脚,平时那么高大的一个憨子,这时怎么这么脆弱慌乱呢?伍先生事后回忆时莫名好笑,当时,阿德听见呵斥,似乎更来劲儿,朝憨子再次发动进攻,憨子更慌了,用腿去抵挡,阿德扑上去就是一口,憨子腿还没放下,阿德又是一口。伍先生奋力抬脚踢向阿德,大骂:“疯了吗?疯了吗!”阿德见伍先生怒不可遏,动了真格,带着一声惨叫,嗷嗷叫唤着一头扎进了油菜地里。这突如其来的恶战,把俩人都惊呆了。憨子立定后,将一条伤腿搭在小桥的栏杆上,卷起裤筒,露出狗咬的两处牙痕,腿上有血迹渗出,破口处,还有毛糙了的皮卷起,他迅速地吐口唾液敷在伤口上,疼得眉头紧皱,不停吸冷风。伍先生看见粘在薄衣裤外的血迹,赶紧陪憨子去村里诊疗所打防疫针,还不停地赔礼道歉。伍先生第一次见识阿德的凌厉攻势和威武英姿,阿德的强悍,没有给伍先生带来喜悦,而让他忧心忡忡,他心里痛苦地念叨:我的阿德,你算活到头了,你算活到头了……阿德似乎也被自己的疯狂举动吓蒙了,躲在地里,任伍先生怎么叫唤也不肯出来。你是在悔过还是在得意呢,阿德?

油菜地没回音,大面积的高深的油菜秸秆和臌胀的荚壳庇护着阿德,大地在金黄色的花海里静默,依旧洋溢着植物的芳香气息,像熟睡的人们的均匀鼻息。

伍先生带憨子打了针,去药店买了药,还带了些营养品,让憨子的父母无话可说。伍先生说:“憨子兄弟,对不起,冒犯你了,让你担惊受罪了,我赔礼道歉来了。”

阿德惹了祸,伍先生承担了后果,总算把一场风波平息了。在伍先生心里,他也搞不懂阿德,是的,这世界谁能搞得懂谁呢?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都是个谜,没有规律。伍先生不能怪罪阿德,阿德听不懂他的话,但伍先生多少能理解一点阿德,就像父母理解自己的儿女。他猜想阿德是不是被关怕了,烦躁了,厌倦了,或者阿德到了发情期,发情的狗能控制住自己的野性么?显然不能。更何况,人拿狗怎么办才好呢?狗咬了人是常态,难道人为了报复就去咬狗一口么?伍先生由此想到更远,类似狗咬人的事,屡屡发生,而且司空见惯了。作为有灵魂的人还真跟无灵魂的狗一样去咬人一口吗?

10

这次阿德逞凶,不是花了一千余元的医药费和营养品就算完事,更为重要的是,已经暴露了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之下阿德的何去何从问题。链子不行,可以更换,但是没人看管就是更头疼的问题了。伍先生希望能找个万全的办法。事实证明,只要愿意想,办法总是有的,不管是暂时的,还是长远的,毕竟都是办法。

终于,这个办法还是被伍先生想出来了。

伍先生打电话给侯先生,自然省略了阿德伤人这个事实。这个省略,会不会给候先生带来隐患呢?这一直是他放心不下的。一条狗就这么够折腾人了,伍先生突然感觉到人为一只狗活着也很累。很奇怪,很好玩,很滑稽,虽然养狗曾经让他觉得美好过,而且,曾经他也觉得那是一种胜利,这胜利里有种短暂的不为人知的快乐。他想,薇薇不一定要考什么公务员,只要完成学业后,找到一个立身之地养活自己就可以了,管它那么多干嘛呢?他还打算,在女儿找到工作之前,一定去将阿德接回来,然后怎么处理是自己的事情,这样对女儿,对侯先生,都是个圆满的交代。所以,有好几次,他发现自己差一点掩饰不下去了,内心的歉意即将脱口而出时,立即就往隔壁的洗手间跑,他想呕吐,这也是让自己静一静的好办法,一股子酸腥味儿,在他的胃里滚动着,烧灼着,好像是一条落荒而逃的狗,活得那么不够自尊。而那些所谓的自尊,不如说是别样的虚伪,正像一些所谓的坚强,其实是别样的脆弱一样,其间的压抑和无奈,都是因为有幻想,幻想生活中出现奇迹,伍先生的奇迹是什么呢?莫过于女儿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妻子平安归来,姥爷也能正常起床溜达,侯先生家人和气平安,自己做个逍遥的、仁慈的小职员慢慢老去。就在他曼妙的想法如蝴蝶一样飞出丛林时,水龙头流下的水柱子喷射的响动即刻把他惊醒,隔壁还坐着侯先生呢!

他该去继续陪侯先生,他想。同时他仿佛听到远处的空灵世界里飘过一声轻微的叹息。只听见侯先生轻轻道出一句:“我接到上面正式通知了,我的村子也将要拆迁了……”

“啊……”伍先生那不好的预感兑现了,让他担心的事情还是降临了,他面色苍白,一颗心再次揪了起来。

责任编辑 夏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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