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7-12-24齐玲
◎齐玲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齐玲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占比和影响也愈加突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配置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趋势更加明显,本文通过以庆阳市西峰区为例,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作以简单讨论,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西峰区地处甘肃省东部,泾河上游,位于董志塬腹地,属陕、甘、宁三省区金三角地带,是庆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流通中心。全区共辖2乡5镇3个街道办事处,100个行政村,17个社区,956个自然组,总面积99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8.97万亩。2003年,根据农业部《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印发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要求,西峰区全面实现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2012年,各乡镇通过安装“中农信达”财务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全区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也全面建立。2013年,西峰区统一进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系统,标志着以会计电算化和监管网络化的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成运行,实现了区、乡两级“三资”监控系统、公开系统、管理系统、服务系统的同步运行。2014年12月西峰区还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区。将西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人员编制少、农经人员数量与业务量不协调。农经系统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以及农村审计、农村会计辅导、农村经济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经综合服务等多项重点工作。目前,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经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加,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愈加突出,影响农经人员工作积极性,制约农经工作顺利开展。
性质不确定,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既有充分发挥政策性、法规性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省政[2007]50号文件精神,“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着《农业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纠纷仲裁法》、《甘肃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和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行政职能多,因此,建议把未参公的经管机构继续纳入行政管理范畴,把经管干部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增强经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使之不仅有调查权、建议权且拥有处罚权。
乡镇农经审计监督职能日渐弱化。乡镇农财中心代理会计既代理村级做账,又担负着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职能,乡(镇)农经审计监督职能势必日渐弱化。长期下去就可能导致村级财务长期处于审计监督的“真空”状态,危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与完整。
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虽然乡镇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监管、实施定期财务审计。西峰区按照《西峰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每年对全区三分之一的村组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审计。从2014~2016年,就对100个行政村的村级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面达到85%。同时,将集体经济收益或积累较多的村民小组列入审计范围并将审计的侧重点放在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对离任村干部加强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级财务问题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并及时督促落实。
抓好“三公开”推行工作。严格执行财务、村务、政务等公开制度,设立固定公开栏,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做到一季一公开。在公开中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公开的内容细化,做到“三资”现有和历史情况全部公开,村级收支逐笔公开;坚持公开的形式多样;坚持公开的时间及时,做到常规事项定期公开、急重事项即时公开、群众点题事项随时公开;坚持公开的程序规范,做到公开前按规定审核、公开后有人释惑并听取意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增加编制,加强农经队伍建设。一是要解决农经队伍缺编的问题。西峰区农经队伍现有干部职工77人,有72人为事业编制,还有11人没有编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加之,农经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加,人手少、乡镇人员还不固定、工作量大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要有计划地引进农经人才。鉴于现行体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协调各乡镇和组织人事部门,采用选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选拔一批热爱农村工作、年纪轻、有学历、熟悉农经业务的同志,充实到农经队伍中来。三是按照“建立有权威的农经工作机构,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乡镇农经管理体制,将乡镇农财中心的人事权收归区级管理,实行乡镇使用,双重管理。人员工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农村财务审计、涉农案件查处、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顺利开展。
理顺农经工作职能。根据国发[2006]30号、省政[2007]50号文件精神,农经管理部门应由事业局改为行政局,隶属区人民政府管理。乡镇、街办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加挂农业合同管理委员会、农业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土地流转服务站牌子。各乡镇至少要配备5~7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事农村财务、农业合同、农民负担、土地流转管理和土地纠纷仲裁业务办理工作。
建议对“三资”管理进行立法。与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相比,法制建设却显得十分缓慢,导致一些侵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有的甚至不了了之,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作者单位: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