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文学与本土写作”三人谈
2017-12-22于坚高海涛李唐
于坚 高海涛 李唐
主持人曾念长语
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演进过程中,翻译文学一度起到重要的起承转合作用。当我们谈起这种重要性时,多少是默认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某种输入属性。新千年以来,中国文学总体格局的重大变化之一,或许可说是这种输入属性的改写。中国作家不再是一味地输入翻译文学,而是对本土写作的输出也颇为用心和用力了。当下不少作家在简介中突出自己的作品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多少反映了一种活跃的输出心态,当然也在细节上显示出我们的本土写作走向世界的成就。格局的变化似乎也影响了中国作家乃至一般读者对翻译文学的看法,“翻译腔”开始受到质疑,甚至不同语族之间的文学翻译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也成了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本期策划“翻译文学与本土写作”讨论专题,邀请不同代际的作家、翻译家现身说法,以管窥有关文学观念在这个时代的常与变。
汉语、翻译和文学的地方性
于坚(诗人)
英语进入汉语,与进入因纽特人、苦聪人的语言,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因纽特人必有一位李尔王。苦聪人必有他们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文学的地方性意味着盐巴产地不同,咸是一样的。我也咸,你也咸,意味着人性。文学关于人性,来自盐巴。《左传》里那个挖个隧道象征与生母在黄泉和好的故事,对于英语读者不会是普洱砖茶之类的地方性知识,而是西西弗之类的故事。一个英国人只要知道下午茶就够了,他不必知道普洱茶产于何处,如何生产。将普洱茶运至英国是一种翻译的话,那么显然不是因为它来自普洱,而是因为它是茶。但是如果全世界的茶都是印度的大吉岭产的,恐怕要呕吐。
在翻译里面,意思、结构、形式都可以翻译过去,但是语感翻译不过去,没有语感的语言味同嚼蜡,论文一般都很难看,没有语感。钱穆、陈寅恪包括较为僵硬的牟宗三都是有语感的。孔子、老子、庄子、《圣经》都是有语感的,老子的口气斩钉截铁,我说了算。《论语》的口气大多数是谦卑、讨论、商量、陈述的口气。孔子作为文这个伟大神灵的使者,经常被文盲欺负,这一点像耶稣。庄子的语感像春天中的大气流转。《圣经》有多种口气,它不是一个人说出来的,有时候斩钉截铁,有时候谦卑,有时候是散文,有时候是论文。那个J的语感是讲故事并抒情的语感。有很多张嘴。
对于伟大的作品来说,语感甚至比意思还重要。同样的话,语感不同,甚至意思也会大相径庭。“伤人乎,不问马”译成白话,语感就没有了。这个就像毛笔写的字和印刷的字。毛笔字来自手、身体,体感被传递到字上。翻译的第一难题就是语感译不过去,只能虚拟,借尸还魂,意思的难译都还在其次。没有语感也就没有文学。都是《临江仙》,平仄字数都被限制,李清照和苏轼的语感完全不同。李清照:“庭院深深深几许,云窗雾阁春迟。为谁憔悴损芳姿。夜来清梦好,应是发南枝。 玉瘦檀轻无限恨,南楼羌管休吹。浓香吹尽有谁知。暖风迟日也,别到杏花肥。”苏轼:“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这个翻译不过去。
语感属于本雅明所谓的“灵晕”,不可复制。灵晕是多种因素构成的,不只是一道光。口气、材料、来自地方的灵感,记忆、处理语词的方式、叙述、抒发,置于时间、空间所产生的包浆的厚薄。“灵晕”是月华、山岚那样的东西。尼采、本雅明、福科、罗兰·巴特的文章与康德、黑格尔的比起来,可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语言可谓命,文字之道通过身体显现,然后可教。率性而为,乱写,他们要将身体、呼吸节奏导致的语感赋予论文。语感决定思维方式。海德格尔的思想空前绝后,是伟大的,但我总觉得他的文章像在解数学题,还是康德、黑格尔、胡塞尔那一路。
拼音译向汉字,译到能指为止最好,汉语是一种用加法的语言,加法就是化。汉字靠关系,位置一动,所指就不同了。汉字本身基本上是中性的,这个意思书法最能明白,“粪”这个字,颜真卿写下就是美的。译进汉语,语言像回家一样,拼音变成了汉字。汉字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意境。Month成为月,已经有了形象,可以书写了。这种升华是本体性的。何况还有月的地方性知识,“李白就是明月”,这个意思只有在汉语语境里的读者可以深会,它甚至关系到饼。屈原与端午节挂在门头的菖蒲有什么联系?这个无法翻译。高明的译者译的是能指,所指活在能指的用法、位置中。所指总是指鹿为马,译成马,它已经奔向鹿。将银河译成牛奶路,不如译成“横跨星空的一条乳白色亮带”(百度),汉语已经加了多少感觉性的、诗意的东西在里面哪:星空,恒河沙数。乳,母亲。乳白,黎明。亮,光明。带,吴带曹衣……将原始的那个所指译出即可,也最难。大海就是海,而不是人民。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天体,占有太阳系总体质量的99.86%”。就是将太阳译成这个,也还挡不住所指的扩张。“太阳系”一词本身就所指丰富,葵花、人民、光辉道路……在语言中,太阳从来都不是太阳,这不仅是语言也是存在。
漢语用的是加法。高明的译者如傅雷、汝龙、王佐良、朱生豪则虚构、创造出语感。汉语的契诃夫多像契诃夫,而其实那是汝龙的口气。汝龙一生只译契诃夫,他是契诃夫的阴魂附体。我年轻的时候,读朱生豪译的莎士比亚,完全记不得朱生豪,只记住莎士比亚。伟大的译者是匿名的,他是因原作之名不朽,其实他可能都超越了原作。朱生豪之后,莎士比亚只有各种各样的译本,没有莎士比亚。李丹和方于译的《悲惨世界》也是,《悲惨世界》和雨果,几乎家喻户晓,但有几个人知道译者是谁?我在大学时,与同学李洪涛说起《悲惨世界》,才知道中文译者是他的祖父祖母。我从前一直以为契诃夫是汪曾祺、沈从文的同行,汉语大师。作品也在选择它的译者,特别是那些体量、语感鲜明的作者。我们时代的译文之所以越来越糟糕,因为译者们以为他们什么都可以译。翻译只是语言的转换,人工翻译器,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语感。拙劣的翻译将原作知识化。好的翻译借尸还魂,创造出灵晕。那个灵晕原作者都不知道。好的翻译可以译出那个作者,比如叶廷芳译的卡夫卡,这个原作者是个好人,善良、诚实,你会爱他。这种感受来自作品的口气。契诃夫冷峭,乔伊斯幽默,普鲁斯特有点伤感、有点玩世不恭,这个都被译出来了。但是保罗·策兰是谁?一堆形容词,隐喻狂,聪明的修辞。在汉语中,很差。罗布·格里耶的机器感也译出来了。endprint
从拼音语言翻译成汉语,多了一样东西,汉字。反之也是,少了汉字。
汉语曾经要消灭汉字,只留下声音。20世纪50年代出版了很多拼音读物,看起来相当费力、丑陋。同音字很难辨别。大量的同音字是汉语的魅力之一,今天网络语言某种程度上就是同音字游戏。西方在19世纪就开展了消灭同音字的运动,对同音字深恶痛绝,它导致混乱模糊,不精确,诗意化。合同可以听成和同,这种张冠李戴使汉语解构了多少合同哪!而且拼音排版视觉效果极差,一眼望上去,就是学生读物,就像大海上翻着些平庸的碎浪。
拼音长于抽象思维。不需要像,利于出世。汉字必须像,像就是在世。学汉字有个动作,叫作书空,拼音没有这个动作。汉字是时间的,也是空间的。意思在时间中,隐喻功能发达。字在空间中,固定。扩张在所指上。
《0档案》,我在写的时候,就想象它排列起来要有砖墙、城堡、座位的感觉。就像罗斯科的画:“他画出了一种我后来才理解的一种感觉——让观者产生一种幻觉,他们感觉自己被困在一个房间里。所有的门窗都被砖堵死了。”(约翰·赫特·费舍尔《艺术何为——马克·罗斯科的艺术随笔(1934-1969)》译成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都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也是含义的一部分,一首诗是一个场,包括笔画、句子长短、空白、断句、意义、声音、笔画,尤其是自由诗。诗行的排列组合方式,词的笔画都导致意义。我把新诗称为押内韵的蓝调式的长短句。笔画是汉语的最根本的不可译性。就诗来说,语感译不过去,场也译不过去。汉语作品的场与汉字不可分割。《伊利亚特》《神曲》《追忆逝水年华》《尤利西斯》在汉语中都是巨大的场、空间。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在汉语中简直是堆积如山。我以为汉字作品在拼音文字中被缩小了,虽然篇幅增加。
翻译最可体会到语言的魔力所在。拼音文字擅长在声音上做文章,诗的革命总是回到声音。兰波试图从声音突破罗格斯的桎梏,创造他私人的能指,这个也无法翻译。保罗·策兰的那首《死亡赋格曲》诗,音节上模仿贝多芬《命运交响曲》里面的一个乐句,这个无法翻译。
方言在声音上的不可通约,导致巴别塔永远建不起来。有人一直企图建立这个塔,比柴门霍夫博士的世界语,四十年前我同学里面还有人学,现在都没听说了,彻底失败。英语有世界语的趋势,这导致英语越来越光滑,工具化,丧失了古老的质感。我觉得英语只能简单化地翻译汉语,因为七千年前的英语已经没有人懂了,但汉语的小学就教甲骨文里面的字,还是那种教法,一笔一画要书空。普通话模仿世界语,其实只是一种大方言。汉字岿然不动,汉语就会容忍方言,容忍口音,容忍口齿不清,容忍zcs不分,容忍期期艾艾,这是汉语的伟大、包容而又精确,字不可以写错,读音随便。英语会越来越单调,它会越来越进入不了汉语。如果再出现简繁混杂的局面,我估计这个局面是要到来的,汉语还可以用七千年前出现的字写作!
汉字依然是一种保持着神性的语言,无论文化革命将它革得多么贫乏。今天中国人甚至用这种至少7000年历史的字在命名现代化。语言是一种血液。汉语意味着一种生活方式。印地语意味着一种信仰。英语的工具性最强。今天的汉语比较贫乏,一直维持着工具性。
鸠摩罗什翻译佛经时曾经说:“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藻蔚”是什么?藻,水草也。蔚,拔火罐的光热。藻蔚,就是文产生的灵晕,意思可以翻译,灵晕译不过去。灵晕是文身的结果。灵晕不能脱离身体。水草离开水就死了。灵晕只能转世。语感、包浆、文字都是灵晕的载体。灵晕是可以在另一种语言中再造的,这个是译者的能量。比原作还好,就是灵晕已经转世的意思。
海德格尔一生都在研究语言,他最后承认,巴别塔是建不起来的,语言是存在之家,东西方住在各自不同的家中。家就是“藻蔚”。
西方文化一直在形而上上寻找出路,怀特海有本书的书名叫作《观念的冒险》,很切合西方文明。中国文明不同,一直在文,就是语言上寻找出路。文明是中国之路。《论语》,论的是语。孔子一开始就把语言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学诗,无以言”,诗是语言上的语言,最高的语言。这种思想,海德格尔在20世纪才想到:“无论如何,语言是最切近人之本质的。”“诗是一个民族拥有的原初语言。”只有在语词中,“万物才首次进入存在,并成为一种是”。“诗是通过语言而确立的存在”。“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周是谁?一个崇拜文的王领导的社会。
拼音文字,翻译成汉语,就成了文。这是一个本体性的转变。文是一种对万物的确认,加持、升华、超越。英语法语德语互译,没有这种升华。语言一词不如文,文是语言,但是可以加持万物的语言。文起源自远古的祭祀,文身。文是物质性的,有构件的。
先要有身,才能文。文不是空转。
我年轻的时候,读过大量的翻译作品,因为是禁书,所以讀得刻骨铭心。禁书只导致最好的书被藏起来,秘密流传。我其实从来没有觉得那是翻译,好像它们本来就是汉语写的。汝龙、朱生豪、傅雷、王佐良这些伟大的译者,这些现代玄奘,我以为其伟大足以与他们所译的那些作者相当。“公爵”“伯爵”,现在我们以为是外语,其实是古汉语,这是傅雷们的功绩。这种了不起的翻译仿佛是一种语言扩张。在中国历史上,汉民族总是通过汉语(广义的汉语,以诗为核心,诗书琴画、陶瓷、丝绸、美食、苏州……)收复失地。无数随着金戈铁马而来的语言在汉语面前都失败了,汉语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在现世创造出天堂。下有苏杭,上有天堂。
博尔赫斯曾经提到英文版的《圣经》。他说,他一直都以为《圣经》是英文原著,而不是希伯来文的译本。《圣经》首次翻译成英语是公元950年,神父阿尔德雷德(Aldred)用古英语中诺森伯兰方言翻译了一些片段,这是最早的《圣经》译本。何止博尔赫斯?全世界都忘了《圣经》来自希伯来语。犹太人马克思是一个希伯来人吗?他是英国人。他是英国人吗?不,他是德国人。他是德国人吗?不,他是俄国人。他是俄国人吗?不,他是中国人。“马克思”这三个字,如今难道不是一句汉语?希伯来语这种方言通过《圣经》逾越了多少边界哪。“基督”,难道不也是汉字吗?在这个方面,翻译企图建立的巴别塔也是存在的。endprint
一方面是对巴别塔的恐惧,各民族害怕失去图腾,美丽的女子被异族的文身勾引,传宗接代中断的原始恐惧。另一方面,又是对共享、交流、学习、窥伺、模仿的渴望。孔子说,诗可群。他是在诗的原始意义上讲的。仓颉造字,仓颉,我认为是一个象征性的名字,一个文字如雨后春笋长出来的时代的总称:仓颉时代。仓颉时代,文字诞生,“天语栗,鬼夜哭”。为什么?因为诗被文身了,被文字记录在场,文明开始了,意味着各部落的“灵晕”“道”可以通过文共享了。文将孤独的、无言无文的人团结起来,成为群,成为“仁者”,成为更有效的力量。
在部落与部落之间,文意味着征服,文身成了一种竞争,文意味着秩序、质量更高的、审美的、超越性于物的生活世界。“郁郁乎文哉”,深邃苍茫难以揣度的文啊!
文是超越,但是“大块假我以文章”,李白的告诫永不过时。离开了大块,文就成虚文。大块意味着土地、在场、地方,记忆的载体。地方总是激发创造的灵感。地方意味着出生地,母亲,故乡,母语,原生态……地方性知识今天总是被揶揄,老旧、土鳖。但在我看来,未来主义,永不休止地“在路上”,才是21世纪最大的媚俗。只有离开,没有记忆、历史,在空间时间上都没有可以回去的点,那就是不归之路。
含英咀华:我与诗歌翻译
高海涛(翻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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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选择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而且以非学院的身份,闲读英诗,偶译数行,这无非是出于乐趣,此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的英文启蒙老师是当年从北京下放到农村的,“文革”结束后才调回中国社科院任研究员。那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老师送给我一本很老式的《英华大词典》,商务书局出版的,同时还送我四个字:含英咀华。这本辞典我用了很多年,带着它走进大学外语系,并一直到研究生毕业,而“含英咀华”这四个字,不仅让我学会了读书写作,也给了我最大的精神乐趣。
但又不只是乐趣。多年来,我其实一直没忘记自己是学英文出身。特别是在艰难寂寞的时候,正是年轻时学过的英文给了我自信、灵感、勇气和力量。这让我保持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收藏和翻阅原版的英文书。每当有朋友寄来或从网上购到一批英文书,我都会一连数日,兴奋不已。现在英文书已占了我书架的半壁江山。这些书让我有了一个特殊的空间,用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比喻,它们就像一座隐秘的房子:“多年以后/我还是愿意/放弃朋友、爱欲,和满天星光/来换取一座没人在家的房子/也没有人回来/而我可以开怀畅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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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房子”里,我精挑细选,含英咀华,译过小说和散文,也译过评论和随笔,但译得最多的还是诗歌。从英国诗人拉金,到美国诗人毕晓普、休斯、布可夫斯基、布莱伊、阿什贝利、默温、莱特、沃克,以及更多知名或不知名、现代或后现代的诗人们。其中绝大部分是新译,译自《美国最佳诗歌》或《巴黎评论》等书刊及网站。当然也有重译的,如朗费罗的《青春祭》、叶芝的《当你老了》、桑德堡的《人民轶事》等。
我写评论,是依赖翻译;写散文,是凭借翻译。有个已故的朋友曾开玩笑,说汉语是我的母语,英语是我的继母语。这玩笑虽然在逻辑上有点问题,但却很贴近我的感受。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那么,多了解一门语言是否就多一个家呢?我想可能是这样。实际上,我每当拿起笔想译点什么,立即就有如归故里之感,那里有两个家,一个是母语的家,一个是继母语的家,而我就像一个密探式的孩子,总爱把继母语说过的话传达给母语,并在此过程中收获着隐秘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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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诗要重译呢?我说不清,可能是出于这样一个信念:如果一首诗在原文中是足够好的,那么在译文中也应该是足够好的。如果译文不够好,那肯定是译者本身的问题。
一直想不明白,英美许多著名诗人的著名作品,在被某些诗歌翻译家译成汉语后,何以竟变得平淡无奇?诗人的伟大在于“化腐朽为神奇”,可我们的许多翻译家却只能化神奇为腐朽,这样的所谓译作被莫名其妙地发表和流传,我想恐怕不是翻译理论或“信达雅”之类的翻译标准所能解释的,或者说,我们失去的不是具体的翻译标准,而是比翻译更重大的学术和文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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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毕晓普的《地图》,是这位一生酷爱旅行的女诗人的代表作之一。整首诗讲述地图的前生今世,但有两句是比较难译的:“Are they assigned, or can the countries pick their colors?/——What suits the character or the native waters best.”我将此译为:“国土的色泽是规定的,还是可以任选?/——有不同的人民,就有不同的海岸。”但对这个译法,有些大学教授却不以为然,理由是原文中并没有“人民”这个词,他们说在翻译教学中,宁可选择这样的译法:“被指定,还是国家能挑选它们的颜色?/——最适合本国个性与领海的颜色。”
这是不是强调以直译为标准呢?那也未必,美国有一本很权威的人文学通识读本,北大出版社刊行了英文影印本,并译出了书名和目录。英文书名本来是“The Art of Being Human”,直译应该是“人之为人的艺术”,或“让人成为人的艺术”,可北大影印本却译成了《艺术:让人成为人》。这样译,语感上比直译好,但问题是不正确,至少有歧义。英文书名中的“艺术”仅仅是一个比喻,就像“谈判的艺术”“妥协的艺术”那样,而我们却不能因此说“艺术:让人学会谈判”,或者“艺术:让人懂得妥协”。我曾写过一篇小文《艺术:足以让人成为人吗》,对这种译法提出质疑,但几年过去,连自己都觉得可笑,这种质疑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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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斯捷爾纳克说:“翻译可比临摹名画,只有经典才值得一试。”但事实往往是先有临摹,后有名画,有些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正是因为经过了翻译。希尼说:“翻译如同写经,需要慢工夫。”而博尔赫斯的说法更妙,他认为也有这种可能,“原文不忠实于译文”。endprint
但作为一个中国译者,我还是更喜欢老师所说的“含英咀华”,真堪称妙语。其实你不仅可以含英,也可以含俄、含法、含德、含日,但最关键和最重要的是“咀华”。
文学翻译与文学本身的至高境界是相似的,都应该以民族精神为旨归,表现出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
包括汉语中这个“译”字,也觉得还是徐渭那句“阑干笑语腮堪译”,说得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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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仅喜欢重译,也喜欢转译。尤其从英译本中转译俄罗斯文学,对我来说有一种别样的吸引力。比如白银时代诗歌,我译过曼德尔斯塔姆、阿赫玛托娃、帕斯捷尔纳克、布罗茨基,也译过《洛丽塔》作者纳博科夫的叙事长诗及许多抒情短章。
被称为白银时代诗歌王子的曼德尔斯塔姆曾这样写道:“鞑靼人,乌兹别克人和涅涅茨人/整个乌克兰民族/甚至伏尔加流域的德国人/都在等待自己的翻译/或许在此一刻/某个日本人正在/把我翻译成土耳其语/直接渗透进我的灵魂。”这段话按我的理解,就是对翻译之翻译的肯定,诗人赞赏语言之间的相互转译,并将其上升到了文化生命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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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曼德尔斯塔姆不会想到,许多年后,有两个中国人先后从英译本中转译他的诗篇,而转译过来的汉语文本却大相径庭。我的英文译诗集《北方船》出版后,寄给著名诗人和翻译家王家新,虽然我们只有过一面之缘,但他很快就写出了一篇评论,不仅从整体上给予了充分的赞赏和肯定,还列举多篇译作,逐一评点。其中特别提到了曼德尔斯塔姆在流放沃罗涅日期间写下的一首诗,我将其译为《农鞋大的土地》,译文是这样的:“你拿走了大海和所有的空间/只给我留下农鞋大的土地/还在四周布满栅栏/但这样做对你有何益处/没有。因为只要你留下我的双唇/在沉默中,它们也有辽阔的语言。”
家新说,这个译文不仅吸引了他,更让他感到惊讶,因为他恰好也曾依据另一个英译本译过这首诗,题目是《你们夺去了》:“你们夺去了我的海我的飞跃和天空/而只使我的脚跟勉力撑在暴力的大地上/从那里你们可得出一个辉煌的计算/你们无法夺去我双唇间的咕哝。”
这两个译文的区别之大,也是我没想到的。当然,所依据的英译本不同是重要原因,他所依据的是企鹅版詹姆斯·格林的英译本,而我所依据的是《纽约书评》版克拉伦斯·布朗与诗人默温合作的英译本。正如家新所言,这就是转译所带来的丰饶和奇妙。“间关来几译,披发露双诠”,经过这样的转译,俄罗斯白银时代诗歌的灵魂并没有“丢失”,而是焕发了更多的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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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新教授的这篇评论在《诗潮》杂志上发表,后来又收入了他的文集《黎明和黄昏的诗人》。许多看过这篇评论的人,都曾打电话或发信息给我,说他们为之感动。感动什么呢?我理解,除了因为一位著名翻译家如此撰文,不吝推介一个毫无背景和影响的普通译者之外,可能还因为这位翻译家的坦诚,这坦诚中不仅有人格的力量和光彩,还有一种特殊的包容和自信。
确实,对比当下翻译界,尤其诗歌翻译界的某种风气,家新的坦诚和自信显得多么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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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德说:“一个伟大的文学时代,也许就是伟大的翻译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一个作家、诗人或翻译家,除了能力和水准之外,也许最高的品质就是自信。没有自信,就没有格局,没有定力,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创造、创新和影响力。
我有个女兵战友,复员后一直在外交战线工作,驻过欧美多国使领馆。她说最喜欢读的外国诗,不是具体哪个国家的,而是表达了民族精神与文化自信的,比如米沃什的《礼物》:“如此幸福的一天/我在花园里干活/蜂鸟停在忍冬花上,晨雾散去/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羡慕……”
說得太好了,《礼物》所表达的不是浅浅的幸福,也不是泛泛的满足,而是一种深沉的文化自信。这种自信的获得,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显然与翻译有关。当时米沃什已到美国十多年,作为一个波兰诗人,他坚持用母语写作,但经过他的好友哈斯等人的翻译,他用母语之神韵写成的诗歌在英语读者中得到了广泛的喜爱和传播。不是吗?真正的文化自信,几乎都是在翻译、比较、交流、吸收中所达到的境界。而正因为有这种境界,米沃什才写下了《礼物》这首诗,尤其最后那句,我认为是一笔画出了诗人和译者共有的精神肖像,并以此走进了亿万读者的心——
“直起腰来,我看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翻译文学与我的写作
李唐(小说家)
翻译文学对我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小说,我承认,我读的外国小说比中国作家的作品要多。不过我想,这是很正常的,毕竟文学的世界如此广阔,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文学形态。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写作者可以轻松地接触到各个国家的文学,可以广泛地汲取营养。甚至可以说,当今的文学无一不是在与其他国家的文学融合的情况下产生的。就拿新晋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石黑一雄来说,他就承认自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粉丝,俄罗斯的悲剧性和对人性的刻画深深地打动了他。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日本作家村上春树除了写小说,他还是一个翻译家,曾亲自翻译了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和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而这两者都是美国文学。有批评家认为,村上的小说缺少日本本土性,对此村上本人也是承认的。他在回忆自己写作经历的文章中说,最初他的小说就受到了美国作家冯内古特及布劳提根的影响,如果没有这两位作家,他或许根本不会想到写作。而他最早的小说《且听风吟》的初稿甚至就是用英文写成的,然后再译成中文。因此,村上春树可谓一个资深“翻译体”写作者。然而,日本本土的读者是否接受起来有困难呢?起码从受欢迎程度上看,并无困难。
在这个时代写作,对于翻译文学是绕不开的。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经历,谈一谈我对翻译文学的想法。
我 的 阅 读
我最早产生写小说的念头,是读了理查德·耶茨的《十一种孤独》。此前,我或多或少也读过一些老师推荐的外国文学名著,比如《呼啸山庄》《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等等,但并未让我产生写作的想法。可是那个暑假,我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十一种孤独》的书评,然后就去了书店(那时还没有网购),专门买来看。我还记得其中的一句形容:“(铁路边的)孩子们玩着那些没有希望的球。”endprint
不知为何,这句话一下子就打动了我。它其实是有些莫名的。什么叫“没有希望的球”?球怎么会有“希望”?这样独特的表达方式我以前没有读到过。这是一个契机,让我开始萌生写小说的念头。即使到今天,这样有些后现代的表达方式在中文写作中也并不常见,而这种现代主义或后现代的作品本身在中文写作中就属于小众,如果想要读到更多,自然而然必须从翻译作品开始。这恐怕就是我读翻译小说更多的原因之一。
然而,美国文学虽然是我写作的开端,却并非我的最爱。后来我又读到了卡夫卡、穆齐尔、贝克特、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还有库切这样的南非作家,他们对于人性的刻画以及强大的想象力,都使我欲罢不能。即使是经过了翻译,他们的精神力量依然可以从中文里表现出来,并且带给读者以震撼。
我想,真正的文学,有力量的文学,不论何种语言,都是人类思想的结晶,它们超越了语言,通达人心深处。
翻 译 腔
读者或评论家对于“翻译腔”的诟病一直存在,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翻译文学对于中文写作者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渐渐融入国际化进程中,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时期,文学成为了“链接”世界的方式。“先锋文学”开始兴起,余华、苏童、莫言、残雪等作家一方面借鑒西方小说的表达方式,一面结合中国的现实语境,构建出了独特的美学与趣味。其实,这个过程从70年代的“朦胧诗”就已经在进行了。诗人与小说家交相辉映,纷纷用锐利的笔法完成了一篇篇经典之作,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当代文学最有活力的时期之一。
我接触这些作品是在高中时期。从诗歌开始,北岛、顾城、海子等诗人的作品帮我打开了一个不同的世界。他们风格迥异,但相同的是,都很大胆,并且拥有强大的冲击力和充沛的想象力,而“想象力”——可以说是我辨别一部文学作品好坏的基本点。
于是,我开始写诗歌。写作完全是一种自发式的本能,那时完全没有考虑过读者,主要都是写给自己看的。内在的火焰在燃烧,很多东西囤积在心里,不吐不快。借助文学,我终于有了渠道,可以将内心的幻觉与渴望呈现在现实世界中。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阅读小说。除了此前说过的外国作家,苏童和余华也成为我的启蒙。我最初的小说就是模仿这两位作家。为什么他们的作品会打动我?我想,主要还是内心的体验,那种文字的冲击力,想象与现实相缠绕,剖开表面世界,深入到更加模糊的意识层面。我终于知道,世界是多维的。
回到“翻译腔”,我倒是抱有一定好感。当然,我所说的翻译腔并不是“嗨,伙计”这类肤浅的模仿,如果仅仅模仿翻译文学的腔调,那肯定是要闹笑话的。我所喜爱的“翻译腔”,指的是更加精确、梦幻、陌生化的现代汉语。
正如王小波不止一次在文章中提到的,“最好的文体都是翻译家创造出来的,优秀的翻译家都是文体大师”。对此我深表赞同。事实上,我们所用的现代汉语的历史并不长,它还在完善、发展的过程中。好的翻译,更是增强了现代汉语的维度与力量,它虽然并非是土生土长的中文表达,却丰富了汉语。我与王小波的体会是一致的,我认为好的翻译文学依然属于最好的汉语之列。
融 合
最后,我想再谈谈我心目中的“当代文学”应该是什么样子。
历史发展到今天,许多古老的经验被推翻了,许多世代所遵行的真理变得可疑甚至可笑。现代社会没有参照物,就像我曾看过的一幅画:一个蒙住眼睛的司机,靠一群瞎子来领路。统一的价值观像一面大镜子被砸得粉碎,镜子的无数碎片变成了一个个多元而又相互对立的价值观。当科学使最初混沌的世界变得逐渐明晰之时,相反地,人性的内部却愈加幽暗不明起来。就像西川的诗所写的,人们寻找着自己,却无意中发现了好多个自己。
在这样一个时代中,小说会变成什么样子?它必然充满了暗示、暧昧、符号和自我否定,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时代给予写作者的最丰富的馈赠。
时代发展到如今,艺术变得多种多样,并且彼此之间互相融合。电影、音乐、绘画等艺术形式也在某种程度上进行了文学表达。我喜爱的电影导演大卫·林奇、金基德、波兰斯基等等,他们的电影是非常文学性的,给了我很多启发,甚至直接影响了我的写作。此外,达利、培根、马格利特等人的绘画,也可以给人充分的想象力和勇气;音乐来说,我目前最喜欢的是爵士乐,爵士的精神是自由与即兴,这其实也是写作的精神。
说到底,所有的艺术到最后都殊途同归。它们可能是音乐家、画家或者作家和电影导演,但当艺术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它们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内涵是相同的——这也是我想要努力达到的状态。一幅画,一首音乐,一部电影,一篇小说,它们虽然形式不同,但精神气质是一样的。文学与电影的关系就不必说了,大卫·林奇的电影就是受到了培根那些抽象绘画的启蒙。村上春树也说过,没有音乐他可能就不会写作……不过,我依然有些偏执地认为,文学性是一切艺术的基础,最终它们呈现出来的,都是文学性,这也是文学的独特所在。
因此,我想表明的是,文学不应局限于“翻译文学”与“本土文学”的条条框框,而应该努力使文学变得多元,充满可能性。如果一味地去追究“翻译腔”的好坏,反而是舍本逐末了。我们更应该探究的是,如何让文学忠于自己,如何写出真诚的文字,并且,如何增强文学中的精神力量。我相信,19世纪有19世纪的精神,21世纪也有21世纪的精神,而现今时代的精神,无疑是“融合”与“多元”两者相互影响的扬弃历程。
责任编辑 石华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