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旅游业合作若干建议
2017-12-22赵建强
[摘要] 京津冀旅游业已经具备协调发展的基础,但在诸如发展观念、产业结构、特色产品、跨区域整合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共识。有必要在加快旅游供给侧改革、加强旅游产业集群扩散效应、积极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利用大数据推动智慧旅游企业创新、积极进行跨行业合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关键词] 旅游经济 协调发展 京津冀
[中图分类号] F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7)06-0102-03
[基金项目] 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旅游业区位重构研究”(5456003D)。
[作者简介] 赵建强(1978 — ),山西晋城人,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区域旅游经济。
一、京津冀旅游经济现状分析
旅游业是协调区域发展的纽带和润滑剂,旅游协调发展有利于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同时,旅游业的特性决定了京津冀区域旅游协调发展是最容易开始的区域合作。旅游收入反映了一个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规模,是旅游经济发展状况最为直接的体现。2014~2016年北京市接纳境外游客人数最多,外匯收入也最高,北京的旅游企业生产率较高,企业“走出去”能力强,这部分企业在拓展国外市场上具有较大优势。
河北旅游业接纳游客人数远远超过天津和北京,但旅游收入并不出彩,可见其旅游业经济转换效率较低。一方面,旅游企业的综合实力不如北京,另一方面,河北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还较低,许多资源处于无序开发或者低水平开发状态,而已开发的资源也存在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河北的入境旅游者人数较少,旅游外汇收入较低,国际旅游发展较缓慢,这与其城市品牌打造能力弱,国际知名度低有一定关系。
目前在京津冀区域内,北京在发展的各个环节均处于领先地位,旅游业也不例外,北京是京津冀旅游一体化的“领头羊”。根据京津冀企业主要依托的不同条件和发展所需条件可知,天津和河北旅游企业应学习北京旅游企业的经营模式、技术等,以促进京津冀旅游经济协调发展。
二、京津冀旅游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1. 缺少跨区域的旅游企业集团。大型旅游集团对旅游企业的带动、引领和导向作用不容小觑。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多为一次性或短期的,没有稳定可靠的联系,这样既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成本,对于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京津冀三地的旅游集团多数只在本省市内有长效合作机制,并没有突出有效的跨省合作和区域合作。如果三地旅游企业能做到强强联合,那么就能形成事半功倍的效果。
2. 协调发展观念落实不到位。各地政府和行业协会对于旅游企业的合作没有起到应有的助推作用,政府对本地企业的一些相关政策的庇护和对外地企业的制约没有完全消除。而企业由于自发的利润本性,在谋求合作和共同发展的道路上前行缓慢,京津冀旅游企业间的区域合作几乎为零。不同区域企业间相互排斥,甚至有不正当竞争。行业协会和组织的作用不明显,对于解决问题、共同推介等方面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京津冀地区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的包装、推广能力较低,不符合京津冀旅游一体化标准。旅游企业设计开发旅游线路时,多在省内,旅游线路之间没有形成系统,而是简单的点和点之间的对接与接触。
3. 京津冀区域内部产业集聚不均衡。旅游产业集聚是区域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极大程度上能带动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区域旅游产业集聚不仅是区域旅游发展的结果,也是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旅游产业内部各要素结构不平衡,旅游业各细分行业间的关联度与互动是旅游产业集聚发展的内在动力。天津、河北旅游产业缺乏配套体系,促进旅游企业在天津、河北落地生根,推动旅游集聚经济发展,仍是京津冀旅游经济发展的关键点。
4.京津冀三地没有形成特色。即使一体化推动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京津冀三地也应突出差异,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旅游经济,否则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停滞不前。
三、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对策建议
1. 积极进行跨行业的企业合作。京津冀企业由于行业不同,其生产率差异也很大。可推动京津冀区域旅游跨行业合作,引进高技术,激发游客的兴趣。除了政府这个主体进行城市的交通网建设之外,旅游企业可以与交通行业中的企业进行合作,投资建设交通线路并要求回报,也可以规划最佳旅游线路从而降低成本。可以通过与环保行业合作,开发出更加环保低耗的旅游产品。
2. 加快旅游供给侧改革的步伐。可将小企业进行整合,降低生产成本,将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企业进行合并重组,让现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北京的一些大型集团企业,可以通过迁移或者建立跨地区长期合作机制等方式,向河北、天津转移,如果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向河北郊区和农村,一方面可缓解北京的大城市病,另一方面能带动河北农村地区的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3. 加强京津冀旅游产业集群的扩散效应。积极促进优势旅游企业向天津、河北发展,加强旅游产业集聚效应的扩大,缩小区域旅游发展差距。政府需加大扶持、培养大型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鼓励新进入或布局调整的中小企业向大企业集聚,参与大企业专业分工与协作生产。鼓励大型企业将非核心业务转移至天津、河北,设立独立的中小企业或外包给其他中小企业,或将母体中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分离出来设立企业,这样可强化大型企业核心优势,延伸产业链,实现技术扩散,提高创新能力和集聚水平。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是产业集聚的主体,政府需采取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4. 积极推动京津冀全域旅游发展。从传统单一的“小旅游”向多元化的“大旅游”转变是旅游业发展成熟的标志。发展全域旅游,必须把旅游业放在区域发展的大格局中,加大与农业、工业、文化、交通和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度,做到统筹兼顾、产业联动、做多业态,提高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5. 发挥大数据作用,推动智慧旅游企业创新。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结果,可科学地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减少决策失误,可促进行业具有前瞻性,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了“供不应求”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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