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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众创机制内涵及作用机理研究

2017-12-15滕飞

财经问题研究 2017年11期
关键词:众创创业项目意愿

滕飞

(1.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贵州贵阳550002)

企业众创机制内涵及作用机理研究

滕飞1,2

(1.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2.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贵州贵阳550002)

众创机制是近几年兴起的新兴孵化机制。本文在系统梳理众创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引入企业边界理论阐释了众创机制的理论内涵,率先提出了众创机制耦合水平、质量及方向等概念。研究发现,评价众创机制要考虑子系统耦合水平与耦合质量两个核心要素。系统耦合的水平与质量决定了众创机制实现的效果,并决定了众创空间发展的趋势与水平。结合众创机理的研究,本文提出了三条研究启示,旨在通过提升系统耦合的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进而完善众创机制,以期为后续研究指明方向,并为地方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政策建议。

边界理论; 众创机制; 弹性意愿; 弹性能力; 要素耦合性

一、问题的提出

为顺应网络时代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众创空间创新与发展。2015 年,李克强总理多次走访调研各地众创空间,在达沃斯论坛、G20 峰会多次提到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并将支持创客孵化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上述行为明确表达了政府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决心。有效利用众创机制,可以使地方政府着力发挥政策的集成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的社会孵育作用。众创机制重置了创新创业团队的联系纽带,优化了创新创业团队的配置结构,使创新创业方式更加多样化、集约化,促使创新创业资源进一步共享,降低了创新创业成本,因此,理解、利用和发挥众创机制的孵化作用,将极大地促进创新创业成本的下降以及资源的互通[1]。

目前众创理论发展迅速,但众创理论研究多聚焦于定义众创空间的内涵,鲜有研究众创机制的内涵和作用机理,从而形成了众创问题研究的短板,严重地制约了众创理论的发展速度,更不利于实业界投资众创空间。此外,众创理论模糊了创新创业主体与孵化器之间的联系,也暴露了众创机制平台性、系统性研究的短板[2]。因此,分析众创机制中的创新创业过程来反向解释创新创业行为,进一步阐明众创机制内涵与作用机理,不仅是理论突破的重点方向[3],也会对创新创业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理论述评

1.众创机制的内涵

众创空间是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发展特点与发展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及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和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4]。众创机制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是大众协作在企业创新、个体创业领域的应用[5]。众创机制有利于整合有效资源,可以提升政策的落实效率,便于实现创新创业资源的集约化。众创机制的进步将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并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机制服务平台。

众创机制的讨论有赖于对创新创业的深刻认识。自Schumpeter 提出创新的概念以来,创新的研究沿着“创新个体—创新企业—创新集群—区域创新系统—众包”的思路而展开。创新首先强调“新”的主旨,而后因创新的正外部性并借由企业、集群、创新系统将外部性收益逐步内部化,这既是实业界发展的思路,也是学术界讨论这一问题的思路。目前,创新研究经历了封闭式创新到开放式创新的嬗变后,出现了思路上的变化。一方面,创新集群、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使创新组织边界逐步扩大; 另一方面,众包研究逐步发展,这既是创新集群内部功能化的理论细分,也是将“大创新组织”创新功能主体具体化、细分化并缩小组织边界的外部化探索。但是众包模式中,由于各分包主体合作动机模糊以及众包社区本身存在的不稳定性,众包模式始终面临发展的瓶颈。众包模式主体功能性的讨论与创新集群、区域创新系统合作、支持、中介功能的探索,形成了良性的互补。因此,两种研究思路合流,势在必行。创业研究相对创新研究起步较晚,关于创新与创业之间的关系研究中,一种说法认为创业本身是实现创新的过程。但不论如何认知创业的本质,我们都应该认识到,创业为创新提供了载体以及资源互补、协调、共济的条件,为创新集群、区域创新系统提供了合作和开放式创新的机会、平台和一致性方向,也为众包模式提供了成长与发展的动机与支点。从现阶段来看,创新与创业相互协调发展,在保持自主性与开放性的前提下,相关概念也有了较大的理论发展,对于创新创业机理的探索也产生了环境探究、资源重组、群体参与或营建新型组织等观点,具体如表1 所示。

表1 创新创业相关概念的比较

资料来源: 笔者根据赵坤和郭东强[6]的文献整理而得。

在创新创业理论结合与发展的过程中,众创机制产生并推动了科技创新模式的嬗变。自2000年后,Hackspace、TechShop、Makerspace等各类众创空间逐步形成,国内如北京创客空间、深圳柴火空间也已产生。事实上,众创机制是互联网技术日臻成熟、产业竞争加剧、组织创新能力提高以及客户需求个性化等诸多因素协调作用的产物,其满足了创新创业活动对于资源、动机和团队等的动态需求,最终促使众创模式获得极大发展。国内理论界率先提出群体创新空间(Group Innovation Space) 理论[7],概括了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概念。从主体来看,众创空间是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和开放式综合创业服务平台[8]。一方面,众创机制是基于创新创业能力通过系统平台实施的创新创业活动;另一方面,众创机制是基于创新创业意愿通过转移和获取科技成果并加以应用的新型创新创业模式。综上所述,众创机制具有以下含义:(1)基于兴趣、自我价值实现、低成本利基或其他社会因素的作用,众创机制可以表征为创新创业意愿的变化过程。(2)创新创业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创新创业主体能力的提升,使得创新创业机会均等化程度增强。(3)多样化知识源、创新创业社区、创新创业工具包的应用等,不仅促使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并且实现了多主体创新创业要素的耦合。众创机制可以通过“动机—机会—能力”理论进行解释[9]。吴杰等[10]指出,众创空间构成要件包括空间载体、创新创业主体等五方面因素,其可以概括为两个核心要素,即创新创业项目和平台软服务,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创新创业项目不仅包括企业、创新创业集群,还包括更多有创新创业意愿与能力的个体和小团队。平台软服务包括技术中介、劳动力中介、教育咨询机构、研究机构和新媒体等专业化管理服务。众创机制是企业理论发展与成熟的结果,是组织边界日趋模糊、创新创业要素相互耦合的直接产物。众创机制代表了一种新趋势,相比传统孵化器,众创机制更强调组织模式中协调、互济和开放等要素。一方面,众创机制反映了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创新创业诸因素、诸系统之间的耦合,例如相对成熟的市场环境,相对充分的创新创业资源,相对完善的供应链体系等; 另一方面,众创空间发展愈发体现出系统性的特点,这也是探索众创机制内在机理的前提。

图1 众创机制分析图

2.企业边界理论与众创机制

以Lewin 提出的“生活空间”概念为基础,企业边界理论(Enterprise Boundary Theory) 认为,所有能够影响我们行为的事件都包括在某一生活空间中,并形成主体特有的行为模式。企业边界理论指出,根据历史事件、观点态度及其他特点(例如功能上类似、形态上相近、要素之间关联) 而树立的边界使人们可以把现实生活划分出具有不同意义的系统。在不同的子系统中,人们所遵循的制度规则、行为模式等均不相同,其差异主要体现为价值文化与策略手段。人们在特定系统的周边创设与维护系统边界,主要是为了使系统环境有序化,保证主体能够专注于当前角色。众创机制实际上超越了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两个子系统之间的边界,以各自专业化技能,实现众创机制的要素耦合性,这也为引入企业边界理论解释众创机制内在机理提供了可能。从系统观点出发,可将众创机制主体定义为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从企业边界理论入手,众创机制的实现突破了相互分隔的子系统之间的界限,实际上形成了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两个子系统之间的耦合,表现为如下具体属性: (1) 耦合的平衡属性。以往众创机制理论研究并未关注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的边界跨越问题,而众创机制实际上是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的均衡考量,受到历史事件、人员构成、观点态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超越子系统之间原有边界而形成了较为稳定、多领域间的平衡状态。这种平衡状态恰恰满足了创新创业项目对于环境、资源等要素的需求,实现了基于众包思路的众创想法。人们如何选择、处理及协调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两个子系统之间转换的行为模式,决定了众创机制的平衡状态。(2) 耦合的有向属性。由于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边界渗透性未必完全对称,可能存在方向上的差异,这取决于实际情境,因而在众创过程中,一个子系统资源净流向另一个子系统的情况是一种常态。例如如果平台软服务向创新创业项目的边界渗透性较好,则众创机制更多地表现为平台软服务对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撑与影响。(3) 耦合的成本属性。当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系统间边界渗透性较高、边界较模糊时,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的耦合更多地体现为收益而非成本,系统耦合意愿就会增强; 反之,如果耦合成本大于耦合收益,系统耦合的意愿就会降低。这也间接地反映出子系统之间耦合能力的差异性,系统一方耦合能力较弱时,这一方向的耦合将面对较多困难,突破系统边界的成本较高,则可能由此发起的耦合水平也较低,随之耦合意愿也不会很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众创机制方向、平衡状态取决于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系统边界的可超越性,这种超越性受到系统主体边界超越能力及意愿的影响。上述特性基于边界理论推演得到,也是研究作用机理问题必要的理论前提。

三、众创机制的作用机理

企业边界理论相关研究中提及核心概念: 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11-12],结合众创机理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上述概念: (1) 弹性意愿包括平台软服务弹性意愿与创新创业项目弹性意愿,分别指期望明确或模糊平台软服务边界以满足创新创业项目需求的意愿,以及期望明确或模糊创新创业项目边界以满足平台软服务需求的意愿。(2)弹性能力包括平台软服务弹性能力和创新创业项目弹性能力,分别指能够明确或模糊平台软服务边界以满足创新创业项目需求的能力,以及能够明确或模糊创新创业项目边界以满足平台软服务需求的能力。当众创平台两个子系统边界缺乏足够的渗透性时,系统之间相互割裂、彼此孤立,边界较难跨越,平台软服务与创新创业项目之间耦合的平衡状态较不稳定,则众创机制运行效率低下; 当边界有着高度的渗透性时,平台软服务与创新创业项目之间耦合的平衡状态较稳定,耦合策略利于系统之间的跨越及创新创业者的角色转换,则众创机制运行效率较高。众创机制的结果直接取决于平台软服务与创新创业项目的耦合程度,可表示为耦合水平与耦合质量两个重要指标。其中,耦合水平主要取决于弹性能力满足弹性意愿的程度,耦合质量则主要取决于弹性能力满足弹性意愿的状态。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的匹配不仅能够促使众创机制发生,并且可以使众创机制也存在水平高低与质量优劣之别,这决定了众创机制的效果。由图2 可知,众创机制子系统的耦合机制,其具体分析如下:

1.系统耦合水平问题

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的匹配水平决定了系统耦合的实现水平。具体而言,当某一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大致相等时(即供求均衡) ,二者较为匹配,平台能够实现与二者大小一致的系统耦合水平。当某一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存在差异时(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 ,两主体之间的不完全匹配形成的耦合水平符合木桶理论,即“就低不就高”,匹配水平与较低数值主体保持一致。换而言之,当某一种弹性意愿小于与之对应的弹性能力时(即供过于求) ,仅能够实现与此弹性意愿相同水平的系统耦合; 当某一弹性意愿大于与之对应的弹性能力时,仅能够实现与此弹性能力相同水平的系统耦合。因此,若弹性意愿与对应的弹性能力在低值处实现匹配,系统耦合水平就低; 反之,系统耦合水平就高。系统耦合的水平从量的方面表征了众创机制的效果,在不考虑其他要素和耦合特征的前提下,系统耦合水平越高,则众创机制效果越好; 反之,亦然。

2.系统耦合质量问题

众创机制效果也受到系统耦合质量的影响,这是由系统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的匹配质量决定的。具体来讲,某一种弹性意愿与对应的弹性能力的匹配质量取决于其弹性能力满足对应弹性意愿的具体特征,可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1) 某一弹性意愿大于对应弹性能力(即供不应求) ,弹性意愿冗余,这势必导致系统向这一方向的耦合效率低下、耦合水平不佳。(2) 某一弹性意愿小于对应弹性能力(即供过于求) ,这时弹性意愿得以满足,但对应弹性能力产生了冗余,而这种冗余代表着系统资源浪费,并不能促进这一方向更高水平的系统耦合,因而系统耦合质量也较差。(3) 某一弹性能力恰好满足对应弹性意愿(即供求均衡) ,此时弹性意愿与对应弹性能力水平大致相当,二者达到均衡状态,因此,这一方向的耦合质量可以被认为最优。

3.系统耦合方向问题

系统耦合的平衡状态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平台软服务→创新创业项目的耦合水平与质量优于创新创业项目→平台软服务的耦合水平与质量,则系统耦合主要从平台软服务→创新创业项目方向进行耦合,众创平台服务商占据主导地位。(2)创新创业项目→平台软服务的耦合水平与质量优于平台软服务→创新创业项目的耦合水平与质量,则系统耦合主要从创新创业项目→平台软服务方向进行耦合,创新创业项目方占据主导地位。(3)平台软服务→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平台软服务的耦合水平与质量大致相等,则众创机制在两者之间均衡互通,耦合效果较为平衡。上述三种情况可以被归纳为系统耦合方向问题,但并不存在哪一种情况更优的局面,系统耦合水平与质量才是衡量众创机制优劣的主要标准。但是系统耦合的有向性对于创新创业管理来讲也存在现实意义:一方面,某一系统主导的耦合间接影响了众创机制的内容和方式,也间接表明主导方众创资源分配中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系统耦合有向性问题的讨论明确了子系统之间的增益关系,改变任一子系统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固然能打破原有的耦合平衡状态,但想要进一步提升耦合水平与质量,必然要逐步增强耦合双方系统的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形成螺旋式的众创机制良性发展路径。

综上所述,评价众创机制要考虑子系统间耦合水平与耦合质量两个核心要素。一方面,耦合水平取决于子系统的耦合程度,系统耦合由两个方向的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的绝对水平决定; 另一方面,系统耦合质量则要看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匹配的耦合特征。系统耦合的水平与质量决定了众创机制实现的效果,并决定了众创空间发展的趋势与水平。在此基础上,对于耦合方向的考量补充了众创机制已有模型,使原有机制融入动态要素,为众创效果提升与改变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

图2 众创机制子系统耦合机制

四、众创机制的研究启示

在详细梳理众创机制内涵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的相应讨论,提出众创机制决定于创新创业项目子系统与平台软服务子系统之间的耦合水平、质量与方向,进而阐明众创机制的内在作用机理。基于上述分析,实现创新创业项目子系统与平台软服务子系统之间良性的众创机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1.提升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耦合的弹性意愿

通过对众创机制作用机理的研究,无论是众创平台子系统形成哪一种弹性意愿,这种有方向性的意愿集聚都会促进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两个子系统之间的耦合,而这种耦合反过来又会促进两个子系统耦合意愿进一步增强,形成良性的循环。建立健全众创机制,形成循环往复的意愿增强过程,不断促使众创机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进而达到政府所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形成众创空间建设的良好局面。

以往的研究发现,政府倡导众创机制往往因内涵不清而产生各异的政策效果,背后原因之一是部分平台软服务商缺乏服务中小创新创业主体的热情。最终导致众创机制平台软服务子系统参与意愿不足,而意愿不足必然导致系统耦合水平较低,耦合质量较差,众创机制难以发挥效用。较低的众创机制系统耦合水平又会进一步影响众创空间的孵化效果,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提升众创空间的众创机制水平,首先要提升系统耦合水平与质量,这与平台软服务、创新创业项目之间耦合的弹性意愿密切相关。提升平台软服务与创新创业项目之间耦合的弹性意愿可采取以下方式: (1)众创空间要进一步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体现出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和网络化的特征,创设低成本、便利化和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从而增强创新创业主体与服务商之间基于众创机制的耦合意愿。(2)政府对众创空间的重视使新型中介服务型机构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例如从财税、金融和科技等方面为中介服务商提供奖励或扶持,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简化登记手续、减免众创空间房租和宽带网络等软服务,通过让利方式进一步增强系统之间的耦合意愿。同时对现有众创平台来讲,密切联系专业化产业资本,更好地联系社会创新创业力量,协同产业经济发展,这种正向作用将进一步促使大众创新意愿的持续增强。

2.提升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耦合的弹性能力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趋势下,平台软服务商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深度结合,实现众创机制的孵化效率。目前,众创空间发展的确存在忽视软件服务、制度壁垒、创业投资力量不足、创业辅导团队不成熟等问题。系统耦合参与主体双方在技术上或知识上的传导障碍,是目前制约众创机制效果实现的主要瓶颈之一。究其原因: 一方面,中小主体创新创业能力本身可能不强,这方面的影响因素较多; 另一方面,初创平台中介软服务能力本身可能较差。基于上述原因,众创空间平台子系统间形成系统耦合的效果就会较差,加之可能存在的耦合主体职责缺失,部分短视主体以经济利益为先,导致资源很难投入到创新创业领域内,致使合作失败。因此,以效果为导向,协调众创机制的合理制度安排,引导创新创业项目与资源、机会、团队等实现有效对接,注重众创空间载体的中介服务能力培养,将是提升众创机制弹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众创空间成功的前提。

从政府角度出发,保障众创机制落地生根并实现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有效耦合、协同发展,需要常态化、长效化众创机制的政策安排,整合多方资源、引领资源共享、开放盈利空间、形成优势互补,进而通过开放式的耦合机制促进合作的顺利展开,例如政府经营孵化空间、购买专业化服务、培训中介机构、投资天使基金和创投机构、建立和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等,为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系统耦合起到“引路人”的作用,引领众创空间发展。

3.实现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弹性能力与弹性意愿的均衡发展

在众创机制言及的子系统耦合问题上,如果某一方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差距过大,就会导致耦合质量显著下降。因此,系统耦合合作主体应选择既有意愿也有能力的主体参与,共同推进耦合机制,弹性意愿与弹性能力差距较大的主体会妨碍众创机制效果,而这种妨害的后续反应会导致合作方耦合的弹性意愿进一步下降,最终导致系统耦合失败。如果双方系统耦合水平与质量差异较大,也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系统耦合过程。因此,任意参与主体应该具有较强的弹性意愿,并提供相应的弹性能力,为众创机制,即内部子系统耦合创造必要的条件,争取众创空间各子系统协调发展,共同受益。

众创机制的内在作用机理可以理解为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之间的系统耦合,其耦合水平与耦合质量决定众创机制的效果。从众创机制的内涵来讲,众创机制更注重创新主体的泛化、协作以及服务的功能化、专业化; 从众创机制的作用机理来讲,众创机制更强调大众创业、全民创新的能力及意愿性,凸显自主创新试验区、孵化器、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实现专业化中介系统与创新创业项目系统相结合、平台孵化意愿与项目服务能力相结合、项目网络化意愿与发展能力相结合。基于均衡发展的构想,在资源与能力共享的众创平台上,众创机制可以通过创造性拼接、效果推理、即兴行为、身份讨论以及知识走廊等内容来实现创新创业项目与平台软服务系统间耦合水平及质量的协同提升,最终达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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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雅雯)

2017-08-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家庭增益与个体繁荣互动螺旋上升机制研究:边界弹性和正念的积极影响”(71672024);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面向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辽宁创新政策研究”(2016kxkjcxzk106) ; 大连金州新区软科学项目“金州新区众创空间发展现状、模式及对策研究”(2015-2kx2-004)

滕飞(1984-) ,男,吉林桦甸人,博士,讲师,主要从事创新创业管理研究。E-mail: tengf 019@ 126. com

F279.2

A

1000-176X(2017) 11-00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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