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胡性能小说人物的精神自救
2017-12-15王明生
王明生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胡性能小说人物的精神自救
王明生
读胡性能的小说,总会给我留下丝丝忧伤的感觉,这种忧伤有时胜过了文本本身;他总是从不经意的一件小事里,把读者带入他精心选择的叙事视角中,跟随他一同回忆有关爱情、亲情的伤感故事,而这些伤感的故事,大都来源于儿时心灵留下的精神伤痛。这种精神伤痛,通过回忆式的叙述呈现出来,加之生动的细节描写,使得其作品读起来更加真实。胡性能的最新力作《鸽子的忧伤》,正是延续了这一一贯的小说风格。不论是小说名,还是整个文本,我都是把它当作一篇长散文来品味的,就连文本中有虚构嫌疑的“朱城”,我也愿意把它视为真实的昭通城来解读。因为,小说中关于童年发生的一切,真实得就像我的亲身经历一样,所以,我没有把它看成是一个虚构的文本。那么,小说《鸽子的忧伤》,通过散文化的叙述,到底给我们留下什么启示呢?
小说《鸽子的忧伤》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生活在昆明的优秀外科医生,十岁那年,因父亲被下放到席草间监视劳动,母亲被开除工作后,带着兄妹二人,来到离席草间几十公里的朱城。为了生计,母亲找宋委员谈事,而“我”在等待母亲谈事时,上了宋委员的儿子李小兵的当,母亲最终求得去火柴厂当保管员的工作,而“我”的上当,却从此落下了夜夜梦里施暴的怪癖。几十年来,这个噩梦一直折磨着“我”。“我”从少年失禁尿床,发展到梦里暴打年幼的妹妹,恋爱时暴打恋人楚楚……这些,皆因20世纪70年代中期,朱城李小兵的一只鸽子,这只鸽子成了李小兵凌辱“我”的唯一理由。“我”虽知道李小兵叫我帮他拿着的鸽子,飞出去又飞回来了,可为了保住母亲的工作,而不敢以理力争而备受屈辱。成年的“我”,一直寻找复仇的机会,35岁那年,“我”练就了一身好武功,回到朱城寻找李小兵报仇,得到的信息是,李小兵因犯强奸罪,在83年的严打中被送新疆劳改,死在那边了。“我”的仇未报,心结不解,都不知道在睡梦中把恋人楚楚当成李小兵暴打过几次了。楚楚最终离开了“我”,和丈夫去到挪威,腹痛后因延误送往医院而失去了最后的抢救机会;而那个“我”一直想一雪前耻的李小兵,却化名为宋为民,在“我”高超的手术下好好地活着。
一
小说《鸽子的忧伤》,自始至终以第一人称“我”来完成叙述,涉及人物不多,以信鸽果儿的失飞为引信,紧紧围绕“我”、楚楚、李小兵来展开。故事中“我”的心理是复杂的、多变的,情感是忧伤的。小说开头写到,当我从四川泸州放飞信鸽,回到昆明的时候,天空正下着雨,机窗外一片暗淡。其实那个时候,“我”就隐约有不好的预感,可又心怀侥幸。“我”曾回忆果儿当时的表现,也许它当时就意识到,此次的放飞,于我们,是永别。这样的开篇,既是引信又隐含着“我”和楚楚即将发生的故事因果。这个开头篇幅很短,却实现了三种身份的切换,极为迅速、自然地容纳了“我”的年龄、阅历和心理上漫长、巨大的变化。果儿的失飞为什么会让“我”失魂落魄,果儿不仅是楚楚送“我”的,更重要的是“我”对楚楚的昵称。而几十年来如影随形的那个噩梦,又与一只鸽子有关,那只鸽子的主人就是给“我”留下太重阴影的李小兵。为什么几十年后,“我”就能一眼认出他,是因为作者对人物的外部特征的刻画,使得这个李小兵深深地印在了作者和读者的心里。“李小兵脸上有条疤,从右边嘴角延伸到下颌,据说是在一次打斗时,被人用菜刀劈留下的。蹩脚的外科医生,医术过于粗糙,在缝合伤口时心不在焉,拆线后留下了明显的针脚,这让李小兵脸上的疤痕,看上去像一条正上爬进他嘴里的蜈蚣。”这样狰狞的面容,以及噩梦、与楚楚分手、果儿失飞,对于十来岁就患上严重失眠症的“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不能再依靠安眠药了,那些安眠药要是集中起来吃,“我”都死了几十次了。红酒也只能帮我睡到午夜就在噩梦中醒来,心理医生也无法让我摆脱这个噩梦,“我”寻找着入眠的良方。想到那个给“我”伤害的李小兵,“我”只能在柔弱的楚楚面前,才敢暴露出“我”残忍的一面,“我”因为无数次在梦里暴打楚楚,而特别的看不起自己。
梦醒后的现实更加残酷。果儿失飞的那天,“我”的恋人楚楚,跟着她的新婚丈夫去了挪威。对往事的回忆让“我”痛苦万端:当“我”发现李小兵的鸽群仍然是十五只时,“我”既激动又气愤地跑到李小兵家,告诉他,他的鸽子没有少,李小兵不但对着“我”破口大骂,还给了“我”两记耳光。由于,“我”揭穿了李小兵讹我欠他的一只鸽子的事实,从那天起,“我”要承受一百个脑包的惩罚。而当“我”稍息、立正站在李小兵面前被弹脑包时,“我”死死盯牢李小兵,暗自发誓,长大后一定要一次次暴打他,直到他跪地求饶。可李小兵的一句话“嘿!还敢瞪老子!嗯?明天就喊你妈没得工作!”让我连瞪他的勇气也没有了。文本中一次又一次出现稍息、立正站在李小兵面前被弹脑包,这一有辱人格的场景深深地刻在了作者、读者的心里。每当读到这样的场景,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到那个疯狂的年代,那个以穿绿色军衣、带绿色军帽为荣的年代,一个同班同学因上政治课时打瞌睡,被政治老师以弹脑包醒瞌睡当众体罚,三个脑包下来,同学的脑门上已肿起了一个大大的牛角包。而那个连说话都结结巴巴的政治老师,正是小说中李小兵那样的穿着。我无法想象,文本中的“我”,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怎经得起这样的体罚和人格的侮辱。为了母亲不至于丢了工作,“我”屈服了李小兵,具体地说是屈服了权力,因为李小兵的母亲是宋委员。为了早日结束这样的侮辱,“我”没日没夜的在朱城的大街小巷捡牙膏皮、桃仁、杏仁、烟标,想把这些拿去卖了攒够五角钱买只鸽子还李小兵,而就在“我”怎么也攒不够钱买鸽子时,“我”意外地抓到了一只眼砂很好的鸽子,当“我”觉得已经牢牢把它抱在怀里时,“我”内心狂喜,如释重负。李小兵认真地看着“我”还给他的鸽子,以没有他那只鸽子胖为由,还得弹一百个脑包,才扯得平。弹到还剩十多个脑包时,李小兵有点舍不得,他绷紧食指,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一会才弹一个。因用力的缘故,他指节皮肤的后面,透出了指骨白色的印迹。从此,“我”结束了那苦痛而屈辱的体罚。
二
小说中关于“我”的故事,并非是道听途说,所有的心理描写、语言、行为方式都是“我”亲身经历的。“我”经历了一个从羞辱、逃避、反抗、复仇、平静、坦然的心路历程,所以这种叙述显得真实而合乎情理。这在一方面与“我”和李小兵的较量、家庭生活、时代背景乃至更为复杂的亲身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整个时代语境、伦理环境以及心理变化,“我”的思想感情也自然而然发生了变化。“我”对楚楚情感上的依恋,对李小兵的憎恨日益增长,几十年的失眠症越来越严重,这些,作者似乎一直在寻找一种精神自救。然而,就像国际歌中唱的那样: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开始了漫长的精神自救历程,在接受了欧阳医生的催眠治疗后,“我”开始学习武术,想通过身体的强壮来减轻心理上对李小兵的恐惧。练武后,“我”脱胎换骨,变成另一个人,变成了能够同时打趴两个年轻学生的强者,“我”看着自己两只胳膊上鼓起的肱二头肌,确信能搞定一个年届四十岁的李小兵时,“我”开始了第一次精神自救。这次精神自救,因找不到李小兵,打听到的却是李小兵死在了新疆而失败。但,李小兵的死,让“我”再也没有做过那个数百只虫子吞噬“我”脑髓的噩梦。按理,“我”应该从此高兴起来,然而,“我”在梦里无数次暴打楚楚的情景,却无时无刻地纠缠着“我”,让“我”愈发的思念温柔的楚楚,直到今天,只要想起楚楚来,“我”的身体仍就会处于轻微的膨胀和持续的低热状态。为了彻底的实现精神自救,作家胡性能紧紧围绕人物形象的发生,来对故事情节的选裁与心理状态的择取;为了塑造足够丰富、多元的人物形象,并获得读者普遍的共鸣与思考,作家为我们建构足够开放、多元的心理空间。《鸽子的忧伤》的叙述者“我”完成了这个重要的艺术使命。
善于讲故事的作家,高明之处往往在于读者的预想之外。甚至就在读者为作者一个人的回忆,生出许多人生感慨的时候。横插一刀,让作者的自述能够引起读者的足够注意,那么,困惑就会解除,对小说人生意义的理解也会凸显出来。接下来发生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耐人寻味的是,作为优秀外科医生的“我”,接到了一个胆囊炎患者,宋为民,男,54岁。这对于在省城昆明医院工作的“我”来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了。而“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在看到他脸的那一瞬间,他的暴牙,尤其是他右边嘴角的那条疤痕;听上去有些沙哑的声音,仿佛是在叫“我”稍息、立正的声音。我又开始作噩梦了,密集的虫子顺着“我”的鼻孔、耳洞,爬进了我的大脑里。疼痛,伴随着咀嚼的声音,“我”的世界一片漆黑。
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患者,面对这样一个害得我噩梦缠身几十年的李小兵,“我”的内心痛苦地挣扎着。“我”设计了无数个雪耻的计划,包括制造一个小小的医疗事故,让他失血过多,或者用“我”高超的手术,让他像一只存放时间过长的苹果,由内到外无可挽回地溃烂。 “我”甚至想到了犯下强奸罪的李小兵,没有在1983年的严打中受到最严厉的惩处,应该由“我”来主持正义。而所有这些,仅仅是“我”的幻想。
“就在我把李小兵身体里的病灶切除的时候,我仿佛突然听见了熟悉的鸽哨声传来,悦耳、婉转,忽近忽远,感觉有只鸽子就在我手术室上空盘旋。嘤嘤嗡嗡的声音,让我的内心宁静而祥和……我想起了当年在泸州放飞的果儿,也想起了当年在朱城,那只从屋脊上飞到我身边的鸽子。”
“鸽哨声里,手术结束了。”
从这段描述中,我们看到了作家笔下的“我”靠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精神救赎。噩梦醒来的人性复苏,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扬,小说的审美价值是明了的,有指向的。“我”的灵魂深处,实实在在地发出了照耀人类精神的光芒,这种对灵魂真实的追究和提升,使作品完成了对现实主义的超越和对真实最终穷尽的刻写,“我”的情感得到了升华,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凸显于读者心中。突破了作者一贯伤感的创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包容了痛苦、伤害和仇恨。最终增加小说的高度,增添了作品的厚重感。
宋 坚 高山与飞鸟
三
读过胡性能小说的读者,都能从其作品中体会出,有一种以独特的视角、个性化的叙事和抒情唯美的风格。《鸽子的忧伤》无疑也是这样好读、耐品的作品。这篇小说对人性深处的描写可以说是直逼心房,非常深刻。“我”漂亮的手术,不仅救活了李小兵,而且也不再做那个恐惧的噩梦。作家笔下的“我”彻底地完成了自我的精神自救。而“我”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却无法挽回“我”最爱的女人。这不仅仅是表象的悲哀,这里极具反讽意义。潜台词里似乎在告诉读者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好人命不长,坏人却长命。
小说的结尾耐人寻味,道出了《鸽子的忧伤》就是“我”忧伤。李小兵的儿子送来一只荷兰奥斯卡信鸽,“我”还是把他取名果儿,等长到三岁后,带着它到楚楚的墓地放飞,我们的果儿,能否越过千山万水,飞回到我们的故乡?能否回到故乡,在这里,作家把这个问题留给读者,凸显了小说的留白艺术,让读者自己展开自由想象的翅膀,向天空翱翔。戛然而止的搁笔,让我想起了汪曾祺老先生的小说《星期天》的结尾:
国手之一意味深长地对国手之二说:
“这位赫连都先生,他会不会是共产党?”
国手之二回答:
“难讲的。”
失眠的霓虹灯在上海的夜空,这里那里,静静地燃烧着。
昭通卷烟厂)
责任编辑:臧子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