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高度重视养殖污染治理
2017-12-13李连国王力四川省苍溪县农业局
文│李连国 王力(四川省苍溪县农业局)
苍溪县高度重视养殖污染治理
文│李连国 王力(四川省苍溪县农业局)
近年来,随着现代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因养殖污染引起的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日趋增多,养殖污染治理已迫在眉睫,此项工作成为畜牧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一些畜禽养殖区域布局不平衡,部分地方养殖总量与环境容量、土地种植消纳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畜禽圈舍建设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设备不健全,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畜牧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因此,四川省苍溪县高度重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环保的指导和服务,把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作为动物防疫监管的重要内容,确保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物得到有效利用和达标排放。
一、主要做法
1.合理布局产业。在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时,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和总量,严格控制大型规模养殖场的数量,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引导畜禽养殖向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坚持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根据养殖的区域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畜禽种类进行分区域布局发展,突出发展主产区和优势区,形成优势产业带。
2.切实贯彻落实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规定。科学合理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1)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主支干河流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所有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全部进行取缔或搬迁。
(2)限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水库库区集雨范围;禁养区外延1000米范围的区域;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达到或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3)适养区。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适养区内新建、扩改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现有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应制订综合整治方案,搬迁或者关闭。
3.科学选址。严禁在禁养区建养殖场,严格执行适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在有利于疫病防控、粪污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果园、农田、林地的周围选址。建在位于居民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避免养殖场臭气扩散及污水排放影响居民生活和健康。
4.健全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科学规划圈舍建设和粪污处理设施,建标准化圈舍。一是设计的养殖规模和存栏量与周边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相匹配,限养区严格限制养殖规模。二是实行粪尿分离,完善粪尿处理设施。建设漏缝地板、漏粪池、出粪口、尿液排放暗沟,干粪进行发酵处理,尿液通过排污管进入沼气池发酵。严禁用水冲圈,以免增大排污量。三是实行雨污分离,建设明暗隔离沟。尿液、污水经排污管进入沼气池,雨水进入排水沟排放。四是配套建设干粪发酵间。干粪发酵间的面积应根据养殖规模而定,最低不小于20平方米,而且地面必须硬化,残留的污水必须通过暗沟进入沼气池。五是建设沼液三级处理系统及排灌管网。建沉淀池、沼气池、贮液池,尿液通过三级处理后还田利用。沉淀池、沼气池、贮液池的容量要与养殖规模相匹配,以就近消纳为主与异地消纳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沼液排灌管网还田利用,就近不能消纳的采取抽排和运输的方式灌溉农田和果园,严禁直接排放沼液。
5.严格执行环保审批程序。各级各部门对所有新建、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严把关,按照“企业申报、村组同意、乡镇审核、农业审查、环保审批”的程序,审查其是否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区划管理要求,是否达到动物防疫条件。生猪存栏2500头以上(含2500头)、肉牛存栏500头以上(含500头)的养殖场要向县环保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生猪存栏2500头以下、肉牛存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备案表。通过环评或环评备案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饲养。
6.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养殖。一是大力推行“畜—沼—菜”“畜—沼—果”等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实行粪污零排放,进行还田利用。现代农业园区与养殖场建设相配套,就地消纳利用。二是全面推广“粮—经—饲”三元种植模式,将畜禽粪便作为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有机肥料。
7.创新废弃物综合利用。一是建专业化粪污处理厂,收集养殖场粪污进行集中处理,干粪制成有机肥,尿液通过沼气处理后还田。二是规模养殖场自建粪污处理设施和有机肥厂。三是养殖园区、养殖小区建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
◎图1 苍溪县养殖场粪污处理主要工艺流程图(干清粪模式)
二、粪污处理模式和工艺
1.粪污处理主要模式。
(1)自然发酵。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常采用该模式对固体粪便进行处理。在无氧条件下,借助厌氧微生物将有机质分解,液体粪污在氧化塘自然发酵处理后还田。
(2)垫料发酵床处理。该模式主要是将发酵菌种与秸秆等混合制成有机垫料,利用其中的微生物对粪便进行分解形成有机肥还田。粪尿同时发酵降解,基本实现零排放。中小型的生猪和肉禽养殖场适合该模式。
(3)生产沼气。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粪尿通过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用于生产、生活,沼渣沼液全部还田处理。
(4)生产有机肥。利用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的粪便,加工成商品有机肥。
(5)种养结合。结合苍溪县的实际情况,养殖户将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粪污用于周边配套的猕猴桃、苍溪梨、食用菌等,形成农牧良性循环模式,维护畜禽健康养殖、生产高端农产品、提高土壤肥力,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丰收。
2.粪污处理利用工艺。苍溪县养殖户的粪污处理利用的主要工艺见图1(适用于养殖规模500头以上的养殖户)。
此工艺的技术要点如下。
(1)漏粪板模式。在修建猪舍时,将圈舍后3米做成刮粪沟和漏粪板。肉猪在饲养过程中的猪粪猪尿漏入漏粪板下的自动刮粪沟,再通过自动刮粪机刮入匀浆池。
(2)雨污分流。在修建猪舍时,将瓦面延长到猪舍两边的60厘米,使雨水自然流入雨水沟,实现雨水污水分离。
(3)嵌入式饮水器。对传统饮水器进行改进,将160毫米的PVC管嵌入猪舍外墙内,滚珠式节水饮水器安装在PVC管道的中心位置。肉猪饮水时,猪嘴漏出的清水汇集到猪舍外密封的清水汇集管道内,实现清水污水分离,减少2/3的污水量。
(4)干湿分离机。通过切割式污水泵将匀浆池的尿液和粪便搅匀并抽入干湿分离机,干湿分离机通过挤压等形式实现猪粪、尿液分离。分离后的尿液进入尿液池进行下一步处理,猪粪进入室外生物发酵降解床进行发酵处理。
(5)尿液发酵池。干湿分离机分离后的尿液通过尿液汇集管进入尿液沉淀池进行初级沉淀,沉淀后的沉淀物通过人工再次进入室外生物发酵降解床进行生物分解。沉淀后的上清液进入尿液厌养池进行厌养发酵。发酵后的尿液通过管网进入尿液储存池,稀释后进行还田利用。
(6)舍外生物发酵降解床。养猪与粪污发酵分开,在猪舍外另建垫料发酵舍,猪不接触垫料。猪场粪污收集后,利用潜泵均匀喷在垫料上进行生物菌发酵。
发酵床垫料最适宜的是将锯末和谷壳按3∶1的比例混合后使用。按500头肉猪需要发酵床面积为90~100平方米的比例计算,垫料铺设高度40~45厘米,每平方米发酵床需使用垫料3~5包(饲料袋包装)。
(7)利用。通过此工艺无害化处理后,沼渣沼液可直接还田,干粪部分可以供给有机肥生产公司生产加工成商品有机肥,也可以在发酵后根据周边配套种植的果蔬养分的需求进行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