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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精魂之舞:试论影视文本烛照下的小说魅力

2017-12-12孔祥静

戏剧之家 2017年22期
关键词:精魂自由

孔祥静

【摘 要】目前,影视对小说的影响仿佛越来越大。有人甚至认为小说正在死亡。事实并非如此。相较于影视文本,作为以文字为凭借的语言艺术,小说指向的是心灵、想象和思索。在文字的自由书写中所蕴藏的精神、灵魂是小说的脊梁。小说的独特味道恰恰源于这种自由精魂之舞。

【关键词】自由;精魂;小说味道

中图分类号:I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22-0214-02

今夕何夕?似真亦幻、令人目眩的视觉影像仿佛已渗透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强势的影像霸权的掌控之下,小说作为传统的文学形式,仿佛正面临重重危机。有学者甚至认为,“当小说在文学自主性的层面失去了它内在的写作逻辑,当阅读小说在接受美学的层面失去了它细嚼慢咽的工夫与能力,小说也就走向了死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今天看到的小说繁荣很可能只是某种假象,是小说濒临死亡的垂死挣扎或回光返照。”[1]这种小说“濒死”论调与米勒“文学终结论”、顾彬中国当代文学“垃圾论”如出一辙,对于众多文学尤其是小说爱好者、研究者无疑是当头一击。然而,与其将这些话语当作悲观的妄言,倒不如将其视为担心小说迷失本性的警告。

小说真的已走上穷途末路?远的姑且不说,仅从中国当代文学来看,现在的小说从写作到传播所经历的路线已与过去大相径庭,网络书写、纸媒出版、影视/游戏改编、期刊评论等,往往会牵涉到多种媒介。罗杰·菲德勒在提到媒介形态变化基本原则时认为,一切形式的传播媒介都在一个不断扩大的、复杂的自适应系统以内共同相处和共同演进。因此,当比较新的形式出现时,比较旧的形式为了在不断改变的环境中生存,就会被迫去适应并且继续进化而不是死亡。[2]这样看来,在一个多媒体传播、全媒体传播的时代,与很多传统的艺术形式一样,小说乃至文学并没有那么容易死亡。尽管现在面临着挑战,但奔跑在口语传播、纸媒传播、电子传播的多种路径之上,小说自身也在不断改变、适应着。《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截至2017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53亿,占网民的46.9%。网络文学庞大的受众群、影视改编对网络小说的青睐,等等,从另一层面也能证明小说存在的价值。虽然不少网络小说的质量良莠不齐,但我们已有充分理由相信文学不会亡,小说不会死。

如今的小说阅读已非过去般单纯,而是被置于更大的场域之中——由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手机、电影、书籍等交织成的泛媒介场域中多方面“体验”,可以包容看、听、玩等综合过程。在这个更大的舞台上,小说艺术如何保持特有的生存空间,如何适时演进,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矛盾的是,随着泛媒介互动路径的延伸,小说传播空间借助于“异种”媒介得到了极大拓展的同时,其艺术空间是否又有被缩减的危险,其文学性是否有被置换、稀释和扭曲的可能?“于是我们面临着文学空间的伸张与缩减的悖论。”[3]风起云涌的网络小说正彰显出这种悖论所带来的忧虑。

当众多小说越来越跟随影视、游戏而转,其本体特征、其独立的艺术品格确实呈现出模糊、暧昧的一面。小说可以借其他媒介之力传播,但,绝不能成为其他艺术的附庸。须知影像文化再兴盛,牢固支撑这个世界知识体系、思想体系的,却仍然是文字。优秀的小说永远跳着自由精魂之舞,永远以文字为利器,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不同的艺术具有不同的独立本性。虽然现在小说成为影视改编的重要叙事来源,但是小说艺术与电影、电视剧之间的本质区别仍然十分鲜明。小说是通过文字来展开内心联想的艺术,电影电视则是以声画走向直观视像的。媒介介质的不同,导致了小说与影视最根本的区别。小说作为以文字为凭借的语言艺术,是通过头脑的想象来“看”的;而影视是视听觉的艺术,是通过肉眼来看、耳朵来听的,它是直观的呈现。

小说往往一个人、一支笔或一台电脑就可以写就,从这一层面上看,对物质的依赖性相對较小。电影电视则是集体创作,肩负提供现实视像的任务,成本昂贵,更易受物质因素所掌控。这种较强的物质依赖性直接导致了它更强烈的商业性。据说拍一部电影能拉动200多个产业。小说中可以信笔由缰,天南海北、千军万马的大场面叙事也不会费多少成本。但一旦拍成影像,无论是实拍还是特技特效制作都得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之导演、制片、摄影、剪辑、化妆、武指、美工、灯光、服装、场记、道具等庞大创作队伍的群体性合作,很难保证影视个性品格的充分实现。

影视视觉文化也重新剥夺了观众的主动性。影像所造成的感官震撼顷刻解除了心理防范,使人不可能保持书写文化之中的从容、平等和警觉。而在阅读小说时,进入的是作家所营造的世界。作为个人化的生产方式,小说具有相对鲜明的个人印记。作家用文字来表达个体对社会、人生、人性等感受和思想。更易贯彻个人意志,保证个性风格的充分实现,也更能承载个人深邃的思想,这种个人化的东西同样是影视手段难以转换的。文字不会跳跃飞逝,更有一种导向想象、思考的沉静的力量。影视往往让我们更关注于人物造型、动作、对白、情节、冲突等。虽然有些画面也可以引发思索,但是影视并不长于直接把思想显示给我们。

影视可以显示角色在思想、在感觉、在说话,却很难让人深切感受到思想。在源源不断的视听刺激面前,一般人是来不及思索的,即使有想法,也是稍纵即逝。而小说则不同。写得俗,可以肆意狂欢,用以娱乐心情;写得雅,可以深入心灵,形象表达厚重的哲思。文字可以承载的精神层面的东西显然要比稍纵即逝的影像更多更丰厚。

再者,目前看来,较之于影视艺术审查之严格,小说艺术受监管、约束相对较小,这也为小说“放浪形骸”提供了更加自由的空间。文字造成的间离,使得作者、读者个体都可暂时摆脱物质的桎梏,展开想象之翼,翱翔于天地之间,探究至心灵之微。这种自由还体现在小说内容可以更丰厚庞杂、细腻含蓄,同时更富探索性、多义性和不确定性。“文字读物可以唤起读者更加丰富的联想和多义性的体验,在解析现象的深刻内涵和思想深度方面,有着独特的表意功能。”[4]当然,这只是理想的状态,并不代表现实生活中所有的小说都能做到这一点。有许多小说,乍一看五彩缤纷,艳丽惊人,发表后也很有些轰动效应,但热闹过后,却毫无价值或无甚价值,充其量只是一堆华美的垃圾。这类小说也许不乏情感,但所缺少的,恰恰是“精神”、是“灵魂”。因此,能使小说直立的“脊梁”恰恰就是这种凭借文字展开想象、摆脱物质桎梏,自由书写下的精魂。

小说能够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借影视生存,扩大影响,自然不算是坏事。如果小说只为迎合影视的要求来写作,反而迷失本性成为“悲剧”了。1991年莫言为张艺谋作《白棉花》,1993年苏童、北村、格非、赵玫、须兰、钮海燕等作家为张艺谋撰写《武则天》剧本就是典型的例证。小说的拯救最终还得靠自己。

严歌苓曾想写“抗拍性”很强的作品。抗拍性,她解释说就是文学元素大于一切、保持着文学的纯洁性。作为一个众多小说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同时也做编剧的作家,讲出这样的话,颇有些自省的味道。论起抗拍性,没有比意识流小说更典型的了。小说家能自由地将一些支离破碎的形象、细腻的心理活动连接起来,把抽象的思想概念与无法现诸银幕的隐喻组合一起,表达多种情绪与感受。而即使勉强将伍尔夫、乔伊斯的意识流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镜头也无法传神地演绎出小说所达到的效果。

有着丰富“触电”经验的莫言先生,在其后来的小说创作中,虽然暴力、情色、民俗性、故事性等影像化特征仍然明显,但是显然也充分挖掘了小说特有的自由潜力,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抗拍性”。比如《檀香刑》中绘声绘色地写到残酷血腥的行刑场面:腰斩国库库丁、用“阎王闩”处死太监小虫子、凌迟钱雄飞、给孙丙上檀香刑,等等,强烈刺激感官的同时,也赋予了赵甲、孙丙、眉娘等人物灵魂,使这些人成为某种精神状态的独特符号。

复杂的灵魂、个性展示中,揭示出中国社会上人的各式各样的精神风景,引发了思索与探讨。凌迟式的酷刑又仿佛象征着社会对人及人的良善天性的阉割和扼杀。作家将满腔深沉复杂的思想注入到这样的一个看似通俗、惨烈的文本中。这样的小说,要想成功改编很难。如何处理“各种折磨人的酷刑”“血淋淋的刑场”真是特大的难题。實拍,审查肯定通不过;将血腥情节都删除,又怎么表现主题?可见,小说尺度的开放程度,使得它对于性禁忌、暴力禁忌、政治禁忌的探索相对于其他艺术形式走得更远。这一点在改编成电视剧的网络小说中尤其明显。

优秀的小说文本还往往会表现多重意象,是不确定的、多义的文本。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中充满了大段的议论,作家安排的三种结局(当然,有一种是存在于查尔斯的假想当中)使得小说具有现代性色彩。可在电影改编中仿佛变成了爱情电影,人物身上很多复杂矛盾的东西也没有充分展示。很多思想消失了,原来的种种隐喻和象征被删减了。尽管电影剧本由名家改编、引入了“戏中戏”得到了广泛的肯定,但是,小说的滋味在很大程度上流失了。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被改编成了电影《布拉格之恋》,仅从标题的更换就可以看出某种变化。影片与小说的趣味相去甚远,删除了诸多沉重的文化思考,如小说开头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的大段议论,关于希特勒、法国大革命、非洲部族战争等,只以三角恋爱为主要表现内容,将原作的复杂性、多义性削平于无形。影像消解了原著中思想的沉重和所谓“哲理性”,现代主义式的拷问有意无意地化为后现代主义式轻舞飞扬的碎片。

一篇小说是否优秀,不是看它畅销的程度,也不能以经济价值来衡量。小说应该展示出精神的深度,灵魂的呼唤。优秀的小说总是蕴藏着解放的潜能、力量的建构。小说写作自然不该是生活奴役下的被动行为,而恰恰应该是一种向生活显示精神力量和自由意志的自觉行为。唯有挺直精魂之脊,舞以自由之步,小说才能散发出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赢得自身独立的辉煌空间。

参考文献:

[1]赵勇.影视的收编与小说的末路——兼论视觉文化时代的文学生产[J].文艺理论研究,2011,(1):122.

[2](美)罗杰·菲德勒.媒介形态变化[M].明安香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24-25.

[3]王一川.泛媒介互动路径与文学转变[J].天津社会科学,2007,(1):87.

[4]周宪.“读图时代”的图文“战争”[J].文学评论,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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