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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韩国互联网监管机制及“善意回帖”运动对网络暴力的治理成效

2017-12-12朱健齐陈用恒苟万幸

关键词:互联网内容回帖暴力

朱健齐,陈用恒,苟万幸

(汕头大学商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

浅析韩国互联网监管机制及“善意回帖”运动对网络暴力的治理成效

朱健齐,陈用恒,苟万幸

(汕头大学商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

信息时代的到来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使网络监管成为一个突出的课题摆在所有试图推进信息化进程的国家面前。韩国具有成功的网络监管模式。本文以其为突破口,介绍了目前韩国网络监管的实名制原则、韩国网络立法方面的成功案例以及韩国在网络监管上的所实施的管控措施、民间运动。最后简述韩国网络监管对互联网的影响和启示。

韩国网络监管;巡逻小组;网络暴力;网络立法;善意回帖

一、韩国建立网络监控非法信息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数据显示,韩国2015年的无线宽带普及率为106.5%,是经合组织成员国冲破100%的国家之一,其无线宽带普及率已连续6年位居经合组织国家首位。韩国4Mbps、10Mbps、15Mbps、25Mbps(宽带网络普及率)分别为97%,81%,63%,37%,在2015年上个季度全球排名第一,包括全世界4K级视频传输的连接速度15Mbps级。[1]

在高网络普及率带给人民方便的同时,网络上也滋生了不少负面事件。针对于此,国家安全保障部门筛选具有诽谤性、带有危害性或触犯国家机密的信息并对其进行监控,对负面事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预防作用,从而避免造成个人及国家的损失。

韩国通信委员会研究了网络欺凌的情况:在2015年调查了包括有初、中、高年级学生在内的2500人。接受调查的1500人中:29.2%的人有恶意评论等给别人造成骚扰的经历;14.4%的成年人经历了网络欺凌。甚至有不少悲剧发生,如:在2014年10月2日,崔真实因“高利贷”这一网络谣言而压抑致其自杀。因此,警方就行为波及效果和受害内容而判断是否属于习惯性和恶意行为,会彻底追捕嫌疑人并申请拘捕令。[2]大众寄希望于政府推进网络监管、稳定社会,并在后期推出“韩国网络实名制”。此调查还凸显了另一个严重问题:恶意评论肇事者年龄逐渐降低。调查的2500人中,未成年人比例高达48%。网络欺凌严重的群体一般集中在12-20岁这一网民群体中。小学生网络暴力的实施者中92.1%使用了辱骂和俚语侮辱他人。比在普通互联网用户互和外国人使用网络暴力的比重还要高。

二、简述韩国网络监管的原则和概念

(一)韩国网络监控的原则

韩国网络监管的的原则可在韩国互联网实名制中体现出来。韩国互联网实名制措施主要包括:

(1)着重优化网站收集注册用户资料后的审查复核的能力。韩国信息保护关联法规定,网民在各大网站留言需要先通过身份信息的验证,否则处以最高金额达三万美元的罚款。韩国还打算在后期把修正案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日用户数量超过10万的所有网站运营商。

(2)社交软件账号、邮箱账号等均进行实名制认证。网名在注册邮箱以及社交软件的时候,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住址、职业等详细信息并完成实名制认证。网站把注册者提供的信息使用服务器交叉验证备案后才能提供账号给注册者。

(3)批准以代码替换真实信息的方式进行网络留言。为保护好网民的隐私权,政府允许网民在初次注册通过了实名制验证后,可用代码代替其真实姓名进行留言。

(4)防堵不良信息的接入。根据《年轻人发展法令》,韩国信息通信道德委员会(ICEC)与政府合作,在重要信息传播场所如学校、图书馆、网吧等安装屏蔽、过滤等安全软件并通过这些软件对政府审查的大约12万个有害网站进行拦截。

(5)拦截违法、有害信息的下载。为了防止网民从有害网站下载或上传不良信息、视频,韩国政府在对存在管理漏洞的网站运营商进行处罚的同时,也从国外引进了暗号计算法、开发多功能屏蔽软件来辅助管理。[3]

(二)韩国互联网监管的创新点

与其他国家互联网监管体制以及韩国旧时相比,韩国互联网监管体制的创新点在于:

(1)考虑本国的基本国情、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定符合国情的监管体制;

(2)执行手段则以信息过滤为主、信息分级审查为辅。

①国家安全因素影响较大

韩国与朝鲜在面对两国政治问题上显得十分敏感。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韩国对网络上针对韩国与朝鲜之间的政治问题的激烈讨论进行了十分严厉的监管。政府通过制定法律以及成立相关部门来与之抗衡,以求国家安全。

②强调信息过滤

韩国互联网管制机构依法行使对网络信息的过滤审核,ICEC通过引进并开发新技术来达到迅速防堵不良网站的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为净化互联网保驾护航。2001年4月ICEC通过发布《不当Internet网站鉴定标准》(Criteria for Indecent Internet Sites),开始实施互联网内容的鉴别与过滤。2001年7月,ICEC又公布了《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Internet Content Filtering Ordinance),在全国范围内“过滤违法和有害信息”(Filtering National illegal and harmful information)以及预防“网络空间性暴力”(Cyber Sexual Violence),限制色情及“令人反感”网站的接入。

(3)重视未成年人保护

除了强调以技术为主的互联网内容管理外,韩国还十分注重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年轻人的网络空间,如:博客、论坛主页等。根据韩国《年轻人保护法》,韩国互联网管制机构ICEC可以规范、限定网络上的信息是否属于会对年轻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并对不良信息进行防堵。针对年轻人常去的地方如:大学、图书馆、网吧等,韩国政府通过《年轻人发展法令》要求这些地点都需要安装防堵插件。[4]

三、浅析韩国网络监控所实施的措施

(一)韩国互联网监管具体实施的措施

韩国互联网管制机构(ICEC)在网络管制具体实施中,对互联网信息以已有的审核规范进行过滤。由于网络是发散性、开放性的,因此管理网络的方法不应只局限于强化ICEC的职能,呼吁各界人士通过线上投诉、论坛评论等多渠道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以下简单说明其具体措施:

(1)开设“网络119热线”(Internet 119)。民众通过“网络119”热线向控制中心举报相关违法网站。当控制中心接受民众的举报申请后,反应小组会依据热线的举报对网站进行检查,若发现违法信息则依法实行纠正、惩处。

(2)设置网站内容排名机制。该机制在很多搜索引擎中有类似的应用。ICEC在建立了一套限定规则后把互联网内容标记并排名。之后,ICEC建立起自己的排名数据库来保护国内互联网免遭国外有害互联网内容的入侵。ICEC的互联网内容排名系统规定有:①网站内容不得出现官方禁止接入的网站;②核对关键词列表限制网站接入;③网站设计者需要执行自我排名。

(3)过滤软件的应用。为了保护青少年网络安全,韩国信息通信部根据PICS设定的标志过滤识别“有害网站”并对其进行限制接入。该过滤软件普遍安装在学校、图书馆、网吧等年轻人经常上网的地点。[5]

(二)韩国网络警察制度的完善

从1997年计算机犯罪调查组的建立,到如今的国家警察厅网络安全管理局的成立,韩国网络警察的制度不断完善。国家警察厅网络安全管理局有三个部门,分别是网络安全部、网络犯罪应对部、数字取证中心。网络安全部负责网络安全计划制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网络威胁分析、与国际机关、部门合作;网络犯罪应对部负责网络调查计划制定、IT调查策略制定、网络威胁调查、IT金融犯罪调查;数字取证中心负责取证计划制定、先进技术研发、移动设备取证、电脑取证。

国家警察厅网络安全管理局在2000年举办了第一次ISCR(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ybercrime Response),分享最新的网络犯罪信息,并和对于执法机构,政府官员,学术界,来自私营部门的各种信息技术安全专家一起寻求对策。截止到2015年ISCR已经有来自57个国家的752名参与者。[6]

(三)“善意回帖”运动

善意回帖运动最初是由韩国建国大学教授闵丙哲在2007年发起的一场在网络空间通过发布和回复善意的评论和帖子,是营造健康网络环境、减少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的民间运动。

发起这一运动的想法源起于2007年闵丙哲教授在电视上看到韩国女歌手 U-Nee因遭受恶评困扰而自杀的新闻。U-Nee在2005年一度因胸部整形手术和穿着破格露胸部的服装在第2张专辑中出现而患上忧郁症。网民对此纷纷表示,“发恶意中伤帖的人是杀人犯”,“U-Nee的死是因为恶意帖引起的他杀”,并呼吁在网上发表评论时也使用实名制。[7]基于这件悲剧的发生,闵丙哲教授给课上的570名学生布置了一个作业,让他们登陆10名被网民恶意评价攻击的明星的个人主页或者博客,仔细阅读这些恶评后,给那些本不应该遭受毫无根据恶评攻击的人留下鼓励和善意的回帖。由此开始了韩国的善意回帖运动,并且组建了Sunfull善帖分享团这一致力于治理网络暴力与恶意回帖问题、营造网络健康环境的公益民间组织,积极在韩国推广善意回帖活动,并建立了组织的官方网站:www.sunfull.or.kr

从2007年至今,经过八年的努力,这一运动已经在韩国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并受到众多官方机构、社会团体、学校等的支持。截至2016年9月,在韩国“善意回帖”运动本部网站上,已经收集到超过6,910,908万条善意回复,善意回帖自愿者已达629,642人。[8]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行动起来,先后成立了“爱学校、爱青少年学生家长联谊会”,并于2017年4月,在各个学校设置了“校园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在全国设置了144个“网络文明和暴力预防教育中心网点”(WEE,CYS-Net),开通青少年网络和校园暴力犯罪网站(www.stopbullying.or.kr),并且在原来犯罪预防申告电话112的基础上开通了117和1388两个专线电话,专门接受包括网络暴力在内的校园暴力投诉、纠治,目击者和受害者随时可以免费拨打这几部电话进行申告。2016年8月1日一个NGO组织“彩虹”和仁川市富平区富平洞的警察局和三山洞警察局与150名志愿者举办了一个反对网络暴力的运动,并打算在首尔、仁川和京畿继续发展这个运动。[9]

四、韩国互联网监管相关成效及影响

(一)韩国在网络监控上起的积极影响

1.有效抑制自杀率

自韩国实现了强而有力的网络监管后,根据2016年9月27号韩国统计厅最新数据显示,随着网络上的霸道欺凌以及恶意回帖的数量的减少,韩国民众对网络暴力而引发的自杀率也在进一步降低。从2005-2015年韩国民众自杀率表格来看,2005-2014年民众自杀率呈上升趋势,自2014年韩国政府实现全方位的网络监管之后,2014-2015年韩国自杀率同比下降了0.7%,实现了9年来的第一次下降。以10-19岁青少年这个年龄段为例子,从2005-2014年以来青少年自杀率是上升的,直到2015年青少年自杀率同比下降了6.7%。韩国青少年自杀率第一次得到了有效的抑制。[10]

2.通过立法限制了网络言论暴力的恣意蔓延

韩国政府针对互联网内容管制和网络暴力、犯罪,拟定了一连串互联网法律法规统一地法制地管理互联网。韩国普法可以简化立法程序,一些具有针对性的专法则可以提高执行力,并做到普法与专法互相辅助配搭。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有:2010年《不当Internet 网站鉴定标准》(Criteria for Indecent Internet Sites),2013年《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以及广播通信委员会提出的《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等。这一系列的法律使得互联网管制有了法律依据,因此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的整治力度得到了提升,从而限制了网络言论暴力的扩散蔓延。[6]

(3)通过立法保证人民的知情权

韩国政府对公民保持透明态度,提供公共信息、法律信息(Net Law)服务,使得公民能得到政府、社会、和他人的信息。这些服务虽然会令众多信息迅速传播利用,但也因此大大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为了平衡“知情权”与“隐私权”,韩国政府还颁布了一连串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权,如个人隐私保护法、商业秘密法、国家保密法,以及2014年的数字签证法(Digital Signature Act)、无线电波法(Radio Waves Act)、电信框架法(Framework Acton Telecommunications)等。

(二)韩国互联网监管的不足及改进意见

虽然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1.内容过滤标准缺少公共认同

ICEC(委托信息通信道德委员会)拥有对互联网内容过滤标准的制定的权力。但若只有ICEC制定,且不与公众讨论就得出过滤标准会很容易令群众滋长不满。ICEC在2014年把同性恋列入过滤内容中“淫秽变态”这一分类。韩国同性恋组织认为ICEC这一举措并把很多同性恋交友网站强制关闭是对他们这一群体的蔑视且是不人道的。该韩国同性恋组织甚至把ICEC告上了法庭。尽管此类事件是否公平难以判定,但是ICEC需要围绕着广大韩国网民的利益来做每一个决定,必要时可以引入网上投票选定过滤内容规范。

2.一定程度上不利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

从2002年便已经成立了的网络巡逻小组,其职责是监督互联网的信息并阻止违法信息的传播。而ICEC在2013年底以防止有害信息传播为由监控手机用户的短信。2013年时韩国的两大即时通信软件(Kakao talk 和LINE)才出现不久,很大一部分人还是在使用短信交流,ICEC这一举措严重侵犯到了个人隐私。韩国网络振兴院统计的“个人信息泄露数量”显示,2007年平均以53%的泄露速度持续增长,2010年到2013年个人信息被侵害举报的案件持续上升,虽然2014年到2016年逐年案件数稍有下降但也达到98,210件,个人隐私暴露无遗。[11]

3.成本的增加

政府强制性地要求大学网络、图书馆、网吧等年轻人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安装过滤软件,以及命令网络服务供应商阻断有害网站的接入,使得一系列的成本不断增加。尽管韩国政府实施网络监管时,会提供每月三万韩元的补贴于网络监控小组在线及离线后的专业培训。但是从整个互联网监管发展的态势来观察的话,实施网络过滤会导致各方面的额外成本的产生,因此这些成本如何分摊将会决定互联网内容过滤这一环节的效果。

(三)对韩国网络监管模式的总结

韩国拥有发达的无线网络普及率,在基于本国国情的基础上,互联网监管体制执行手段以信息过滤为主,信息分级审查为辅。对本国网站注册用户采取实名制的原则,同时也允许用代码代替真实姓名进行留言,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设立专门的互联网监管机构(ICEC),并与政府合作,共同制定针对防堵不良信息、拦截违法有害信息的监管措施;网络警察负责网络安全管理,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模式,并以普法与专法结合。除此之外,还通过呼吁各界人士通过线上投诉、论坛评论、“善意回帖”民间运动等多种渠道共同加强互联网监督功能。韩国网络监管制度有效抑制本国自杀率,也通过立法限制了网络言论暴力的恣意蔓延,通过立法使人民知情权得到保证。尽管存在不足,但这一互联网监管制度措施对他国互联网监管具有借鉴意义。

[1] 韩国 IT Daily 网站《韩国网络速度连续8个季度世界第一》2016年3月8號http://www.itdaily.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76938

[2] 韩国出动900“网警”严查网络留言将拘捕传谣者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08-10/243977.html

[5] 杜宏伟《韩国互联网内容管制》 世界电信2006年第三期

[6] National police agency cyber bureau(Korea)http://cyberbureau.police.go.kr/

[7] 多国丽.善意回帖:韩国教授的民间努力 WORLD VISION 2014年第14期

[9]《仁川,年轻人的声音呼喊虚拟犯罪预防》(经济日报)http://www.kyeonggi.com/?mod=newsamp;act=articleViewamp;idx no=1228915

[11] 韩国信息安全局网站(KISA)《个人信息的罪魁祸首“网络实名制”必须取消》 2010年9月7号 http://www.moonsoonc.net/1801

(责任编辑:李晓晖)

Analysis of South Korea's Internet 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the effect of quot; Sunfull quot; campaign on the governance of cyber violence

ZHU Jian-qi, CHEN yong-heng, GOU Wan-xing

With the advent of the information age and the widespread use of Internet technology,the Internet has become very developed and popular. With that comes the issue of network regulation, which has become a prominent subject in front of all the countries trying to advance the information process. This paper, using the successful network supervision mode of Korea as a breakthrough to introduce the principle the real-name system of Korea network supervision,Korea Internet legislative success stories, and South Korea in the network regulation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trol measures, and even folk campaign. In the end, the influence and enlightenment of Internet supervision on Internet in Korea are discussed.

Korea network supervision, patrol team, cyber violence, Internet legislation, Sunfull campaign

朱健齐(1982-),男,台湾高雄人,汕头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国立中山大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金融与法律,互联网金融与治理。

陈用恒男,汕头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

苟万幸女,汕头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现代产业组织与环境。

G203

A

1001-4225(2017)11-0148-04

本文感谢商学院国贸系韩籍学生 WookJin Shin(辛旭珍)同学以及法学院翁镇豪同学协助搜集材料。

A 文章编号:1672 - 2140(2015)06 - 01151 – 0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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