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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贫困村脱贫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2017-12-11陈曦纪朋涛王培

科技视界 2017年25期
关键词:评估指标

陈曦 纪朋涛 王培

【摘 要】精准扶贫是近期我国扶贫领域的指导方略,建立脱贫效果精准评估体系,完善精准扶贫评估机制,是进一步提高扶贫绩效的必要路径。本文立足于河北省精准脱贫的实际,在WSR方法论、能力贫困与权利贫困理论的指导下,试图从物理-事理-人理三维构建河北省贫困村脱贫效果精准评估指标体系。

【关键词】河北省贫困村;脱贫效果;评估指标

河北省是扶贫任务较重的省份,目前仍有62个贫困县、7366个贫困村、310万贫困人口。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为精准扶贫,河北省相应启动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八大专项行动,并从省市县三级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进行驻村帮扶和定点帮扶。在新的贫困形势和精准扶贫的背景下, 迫切需要适应现实状况,创新扶贫效果评价思路,建立一套多维度、多层次的动态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以此衡量贫困村的脱贫成效以及考核驻村干部的工作绩效,确保 2020 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

1 河北省精准脱贫效果评估的政策依据

1.1 河北省贫困户、村、县三级脱贫标准

贫困户脱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能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能保障住房安全。贫困村脱贫主要衡量指标为贫困发生率低于2%,同时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要素。贫困县脱贫标准:以全县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主要衡量标准。贫困村的脱贫标准中,各地进一步细分为:村内主要道路是否硬化、是否有标准化村卫生室、是否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否有农村股份合作组织;贫困户饮水安全比率、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等指标。但是这些指标存在“重物轻人”的思想,较少从人本和效率的角度进行考量,其中的“是否”二项判断标准也难以反应实际脱贫程度。

1.2 市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各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及其他日常工作开展情况(10分);二是,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社会保障、扶贫资金集中考核(30分);三是,所属县(市、区)精准扶贫工作成效(60分);四是,考核扶贫开发工作创新和禁止作为事项等情况(±5分)。河北省有关的评估或考核办法,对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做出了制度设计和权重分配,较之以往更为明确具体,但从操作层面上看,各地仍需按照省级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或评价指标,特别是从量化性、动态性、针对性等方面深入研究。

当前采取的是省市县乡村的垂直逐层考核,以村域为单位的脱贫效果考核是基础,因此本研究以贫困村为基本评估单元,注重对减贫实效与可持续发展的评估,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 构建贫困村脱贫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2.1 WSR方法论

WSR方法论即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适用于指导人们处理复杂系统问题,比如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按照该方法论,人们可以从物理、事理、人理三个维度对复杂系统进行分析。物理是指处理某项系统项目问题过程中人们面对的客观存在,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总和;事理是指处理某项系统项目问题过程中人们面对的客观存在及其规律介入的机理,体现出一种人与物的交互作用;人理是指处理某项系统项目问题过程中,所有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过程,通过研究和理顺这种关系,促进人们能按照可接受的事理去实现项目问题的预定目标[1]。为了增强WSR方法论的普适性,赵国杰和王海峰将WSR方法论进一步改进为主体客体交互作用方法论,即ZKJ方法论。其中,主体(Z)是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主体;客体(K)是实践和认识活动的客体;交互作用(J)是实践和认识活动,即主客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包括过程与结果[2],这样就形成“主体-人理、客体-物理、交互作用-事理”三者之间一一对应关系,可以更好的用来指导实践。

2.2 能力贫困与权利贫困理论

阿玛蒂亚·森(Sen)认识到贫困问题远非以货币表示的经济指标能够解决,还应发展“可行能力”,即“人们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的能力”,包括免受饥饿、疾病的功能,满足营养需求、接受教育、参与社区社会活动以及政治活动的功能等。森(Sen)基于对收入贫困的反思,将“可行能力”理念引入贫困分析,提出能力贫困和权利贫困,揭示贫困不再是基本需要被剥夺的一种现象,而是能力低下和社会权利的剥夺[3],而这种权利贫困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权利的缺失而引起的贫困[4]。基于该理论,脱贫成效的评估除了考虑经济方面的效果之外,还应突出培养和提升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与机会等方面的评估,需要用全面的衡量标准来考核脱贫工作,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

3 河北省贫困村精准脱贫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河北省精准扶贫工作涉及2.2万余名驻村干部、7366个贫困村,探索了特色农业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移民搬迁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社会扶贫等10项扶贫新模式,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扶贫格局。对河北省贫困村扶贫效果评估是对包含多环节和多角度的复杂行为系统进行考核,为保证评估的全面性、精准性、有效性,可以从物理-人理-事理(WRS)三维进行指标的筛选。

3.1 基于物理维度的评价指标选择

物理维度侧重的是客观评价贫困村实际减贫的效果,可以从经济脱贫、社会发展两方面进行考核,其中经济脱贫方面包括:贫困发生率、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贫困户住房安全比率、住房主导产业等要素,贫困发生率考察贫困户减少情况,要求(贫困村贫困人口数÷贫困村总人数)×100%≤2%;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要求高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连续观察三年以上;贫困户住房安全比率达到100%;主导产业根据各村的实际,有侧重蔬菜、养殖的,也有侧重旅游、加工等,重点考察脱贫的带动性和持续性;社会发展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要素,要求:主干道路硬化、通水通电比率100%、新农合参合率95%以上、有标准化村卫生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以上。

3.2 基于事理维度的评价指标选择

事理维度侧重评估精准扶贫的过程管理,可以从扶贫管理和投入产出效率两方面考核。扶贫管理包含:安排了哪些扶贫项目,项目安排与项目需求一致率,扶贫工作人员与贫困农户交流率、项目公示公告比例等;扶贫资金投入包含:扶贫资金投入数量、扶贫资金到位情况、扶贫资金利用率、各扶贫项目投入比例等,根据各村帮扶重点不同,可以分别衡量子女助学补贴到位率、扶贫小额信贷增长率等;扶贫项目产出包含: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率、项目计划内容完成率等。

3.3 基于人理维度的评价指标选择

人理维度侧重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和对帮扶工作满意度的评价。当前的扶贫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着贫困户缺乏脱贫的内在动力和自我激励等问题,因此精准评价中必须注重对贫困户观念的转变和自我发展能力可持续性考察,从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推广进行衡量,主要指标有学龄前儿童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参加技术培训比例等;同时,贫困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影响著扶贫任务完成的效率,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要考虑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看法,以及对驻村干部落实帮扶政策到村到户的态度,可以用贫困户满意度指标区衡量。

【参考文献】

[1]赵国杰,王海峰.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的综合集成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6,37(3):50-57

[2]王海峰,陶佩君,等.重构组织化农业推广框架模型的理论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4)90-98.

[3]岳映平,贺立龙.精准扶贫的一个学术史注角:阿马蒂亚·森的贫困观[J].经济问题,2016(12):17-20.

[4]张秀艳,潘云.贫困理论与反贫困政策研究进展[J].经济问题,2017(3):1-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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