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财政票据核发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7-12-10邸秋杰弭尚斌
◎文/邸秋杰 弭尚斌
关于市级财政票据核发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文/邸秋杰 弭尚斌
为加强市级财政票据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领购单位办理票据业务,2016年5月开始,天津市财政局征收局从市级财政票据的报送、审核、审批、领购和年度审验方式等环节入手,对2015年核发的494个购票单位领购市级财政票据情况开展了分析了解,掌握了有关资料,本文对调研情况进行了论述,并提出加强市级财政票据核发管理工作的建议。
财政票据;票据核发;票据领购
一、市级财政票据核发基本情况
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征收局主要负责市级财政票据的核发管理工作,以下所称财政票据均指财政征收局负责的市级财政票据,包括非税票据、医疗票据、社团收据和捐赠票据等共24种各类财政票据。不包括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负责核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收费票据,天津市票据管理中心负责核发 《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及天津市财政局国库处负责核发部分《缴款书》。
(一)票据核发基本情况
一是用票量小,领购次数多,购票单位数量多。312个购票单位领购 “统一票证”、“社团收据”和“捐赠票据”419次184.4万份,需到财政征收局审验旧票。
二是用票量较大,领购次数较多,实行电子票据管理。127家领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部分单位同时还领购专用票据或 “统一票证”)227次293.8万份。这些单位在非税系统申请领购票据,自动核销,不需审验旧票。
三是用票量较大,领购次数少,购票单位数量少,票据种类多,用票量由综合处审定。53家领购专用票据15种72次396.5万份。申领票据时,这些单位需持市财政局综合处审批的 《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证印制申请表》,到财政征收局办理领购手续,不需审验旧票。
四是用票量大,购票单位数量少,领购周期短。41个使用医疗票据单位领购207次3013万份。这些单位不需审验旧票,但每次领购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3个月的需要量。
(二)核发票据工作流程
首次购票,领购单位应按照规定提出购票申请提交审核资料,经财政征收局审核批准,至市票据管理中心办理 《天津市财政票据购领登记簿》,领购财政票据。再次购票,经财政征收局审核批准,到市票据管理中心办理领购财政票据。
(三)核发票据文件规定
Therefore,after eating the forbidden fruit,Eve tries to shirk all responsibility to Adam and blames Adam for not protecting her.She again succumbs to his power.Eve’s previous self-defending is largely weakened by her words“waiting for your permission”and thehesitancy when takingback hands.
根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综〔2014〕64号)等文件规定,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制度。领购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票据一次领购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6个月的使用量。医疗机构领购医疗收费票据实行限量发放,每次领购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3个月的需要量。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经过分析调查,我们发现在市级财政票据核发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票据领购地点不便利
个别购票单位反映,往返两地办理购票,带来诸多不便。2015年,占总购票量73.7%的365个购票单位,申请领购“统一票证”、“社团收据”、“捐赠票据”及“专用票据”,需经财政征收局审验旧票并审批后,到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二)票据领购级次未调整
5家在市级购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天津市市直机关门诊部、天津市滨海医院、天津市华兴医院、天津永安医院、天津大学医院等,应由所在区县财政部门办理医疗票据的审批及领购手续。
(三)票据领购信息未公开
个别单位由于不了解《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对于财政票据分次限量的规定,在财政部门核准购票单位申请数量时存在疑义,认为核准数量过少,需要经常购票,增加很多麻烦。
(四)核发票据流程待优化
在核发市级财政票据的流程中,需由专管员、业务科长、综合科三级审批,手工填开、核销票据。单位在申请领购专用票据时,需从市财政局综合处领取批准后的 《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证印制申请表》并送至财政征收局,经财政征收局将相关信息录入非税系统审批后,到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使购票单位要往返多地购票。
(五)医疗票据多权限审批
市属4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领购医疗票据,需要到财政征收局办理门诊挂号诊察专用收据和住院收费票据,到市人社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收费票据,再到票据管理中心购买票据。两个部门审批,三个部门办理,也给购票单位带来不便。
三、改进市级财政票据核发的建议
为规范财政票据核发,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进票据审验方式
积极探索票据审验方式,财政征收局对非税票据的领购,可以改为先批后审、以查代验、事后不定期抽查或检查的方式;对社团票据、捐赠票据的领购,可以采取利用社团年检时间进行集中审验票据的方式;对《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证印制申请表》,可以改为以照片扫描件或其他电子版形式发送,经财政征收局审核后,到票据中心领购票据。
(二)调整票据领购级次
严格清理不符合市级领购财政票据的医疗机构,对天津市市直机关门诊部、天津市滨海医院、天津市华兴医院、天津市永安医院、天津大学医院等5个医疗机构,财政征收局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移交医疗机构领购使用医疗收费票据的意见》,建议停止向其核发票据。
(三)推进财政票据办理事项公开
积极推进财政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制定《领购市级非税收入票据办事指南》和《领购市级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和市级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办事指南》,公开办理内容和核定数量、公开服务流程和审验方式、公开工作标准和办结时限。通过《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对社会发布,实施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领购单位办理票据业务。
(四)优化票据核发工作流程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建议扩充非税系统功能,改进手工核销票据工作流程,积极推进社团和捐赠电子化票据管理,避免任意收费和随意调整收费标准的问题,便于财政票据的核销和监督。
(五)统一审批医疗票据的权限
建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核发市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票据业务,改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财政部门一个单位办理,减少了40家购票单位往返多地办理购票带来的不便。
责任编辑:汪海洪
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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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255-(2017)07-0045-03
邸秋杰(1963—),天津市财政局征收局计会科科长。邮编:300041
弭尚斌(1982—),天津市财政局征收局计会科副科长。邮编:3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