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行业出新规 刚性兑付有望被打破
2017-12-10邓海清
■ 本刊特约评论员 邓海清
资管行业出新规 刚性兑付有望被打破
■ 本刊特约评论员 邓海清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甚至存在监管套利。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建立了大资管的监管框架,堪称资管行业“宪法级”的纲领性文件,其明确规定“嵌套”只允许一层、打破刚性兑付、否定“通道业务”规避监管,旨在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在对该文件的诸多解读和讨论中,关于银行理财采取无差别对待存在一定争议,即实行净值化管理和打破刚性兑付。一直以来,由于银行理财存在刚性兑付,使得公众长期缺乏风险意识,选择理财产品时主要看收益率。银行为保证吸储的顺利完成,只能提高理财产品收益,理财资金在高回报约束下偏向于投向高风险领域,导致金融市场扭曲。如果资产价格下跌,理财亏损由银行兜底,从而推高金融系统性风险,且随着理财规模加大,刚性兑付对金融市场扭曲和银行系统风险的影响将与日俱增。因此,打破银行理财刚性兑付,对于实现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和防范金融系统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存在争议的是,打破银行理财刚性兑付可能存在一定潜在风险。一方面,银行理财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是对银行存款的替代,当下公众已认为银行理财就是存款,如果银行理财没有刚性兑付,便相当于银行存款无法提取,这与其他资管产品风险自担的市场共识有所不同。因此,无差别规范银行理财时将面临一定风险。另一方面,如果银行理财刚性兑付被打破,增量的银行理财会逐渐萎缩,那么到期的存量银行理财资产便缺少了对接方。尽管到期的银行理财资金会回流到金融体系,但资金在回流过程中存在损耗和时滞,回流之后对接的资产也并非完全匹配银行理财资产,金融摩擦和不确定性会加大资产价格波动风险。
需要明确的是,尽管打破银行理财存在一定风险,但发展中需要承受一定的“改革阵痛”,这不应该成为“银行理财刚性兑付”的理由。同时,政策层面需要妥善引导公众对银行理财的认知,采用以下更为平稳的过渡措施:
一是告别“银行理财”,另起炉灶新建“银行资管”。建立新的“银行资管”,规定资管业务必须成立独立的资管子公司,明确“银行资管”并非刚性兑付,且与银行母公司无关。同时,对存量银行理财安排较长过渡期,以及过渡期内逐渐降低银行理财规模,以保证银行理财顺利切换到银行资管。
二是解决利率市场化不彻底的问题,实现存款利率真正浮动。理财利率与存款利率之所以分层,关键在于以“大行”为支柱的银行体系存款利率很大程度上参考中央银行存款基准利率,银行为吸储只能通过提高理财收益率。只有保证存款利率自由浮动,才能真正实现银行吸储和资金回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