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主题、价值与启示
2017-12-09潘乾赵明
潘乾+赵明
摘要:公民教育的思想核心离不开美德与权利的论争与弥合,围绕美德与权利的关系可以探寻公民教育发展的理性主题,公民教育的价值向度表现为公民的政治素养、实践能力和公民意识等的培育与塑造,其与思想政治教育存在交叉与分野,并以培养公民身份认同为出发点,以指引公民价值追求为导向,以塑造公民法治观念为核心,以促成公民价值自觉为目标,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提供指引。
关键词:公民教育;公民权利;思想政治教育
一、公民教育的理性主题
西方公民教育的思想核心离不开美德与权利的论争与弥合,围绕二者的关系可以探寻公民教育发展的理性主题。“理性”在于不论何种思想流派,都并未只关注美德或权利而忽视另一方存在,而是两者相互交织于公民教育的发展历程中。
(一)美德为主,以权利弥合美德
古典共和主义认为公民的美德置于城邦公共生活之首位,它强调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注重培养公民的德行,如爱国与勇气、个性尊严、认同感、隐私权、自主性与宽容等。苏格拉底说:“幸福就是至善。”因此,公民的美德还要辅以法律和制度共同约束,美德与权利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于城邦生活。
近代共和主义对古典共和主义的公民教育理念进行了批判与创新。古典共和主义注重个人本位的美德,强调公民的义务,近代共和主义则重视自我控制与自我负责,自我实现与自我反思,理性、独立与平和的美德,强调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关注公共权利的制约与平衡。可见,二者对权利和美德的侧重点明显不同,表现了近代共和主义的公民教育更加顺应时代的发展与变革。
自由主義公民教育强调国家应重视公民权利,但忽视了公民责任。因此,社群主义在不否认个人价值的前提下,提倡以共同体为先,但也尊重公民个人权利的实现。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谋划”(Af-ter Virtue Proiect)中强调解决道德哲学冲突的唯一方法是回到亚氏的美德伦理学上,认为当代社会公民精神的丧失,主要是自由主义的伦理规则代替了亚氏的美德伦理传统造成的。在这一意义上,社群主义是对共和主义的复兴,二者均强调美德的首要地位,致力培养公民的良好德行。
(二)权利为主,以美德弥合权利
18世纪之后,自由主义逐渐取代近代共和主义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提高了公民权利意识,权利理念在公民教育中的地位也随之上升。希特指出:“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是革命暴动与契约主义的权利理论相结合的产物。”相较于共和主义,自由主义追寻权利的特征更为明显,美德的地位则有所下降。此时,追求个人自由、强调个体优先、个体优先于共同体等着眼个人利益考量成为检验国家与社会是否优良的标准。所以,权利构成了自由主义公民教育最重要的元素,美德则作为工具性的补充蕴含其中。
(三)美德与权利走向平等
自20世纪中期开始,世界各民族文化交流频繁,多元文化主义盛行。其认为,虽然教育理念不同,但民族与文化差异应被社会认可并平等对待。罗尔斯认为:“在政治生活和基本制度中,公民如何在公共事务中运用两种道德能力(自主与正义感)是维系自由主义国家的关键。”进而,班克斯(James A.Banks)指出,多元文化教育既指一种思想或观念,也指一场教育改革运动。它提倡教育平等的思想,又创造教育平等的机会。因此,多元文化主义的这种包容性特征昭示着公民教育对美德和权利的关注趋于平等地位。
二、公民教育的价值向度
(一)提升公民的政治素养
公民教育旨在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思想,以培育公民的民族自豪感,激发其爱国热情,巩固国家统治及维持社会稳定。这其中,爱国主义教育和国家意识教育是公民教育中提升公民政治素养的基本内容。对受教育者进行主流价值观的宣传与灌输,旨在培育公民形成主流的政治思想,与国家政策理念一致,并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同时,还通过融入公民品德教育和权责教育来全方位提升公民的政治素养。
(二)塑造公民的实践能力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撑,但公民是源出于权利的一种法律意义上的称谓。于公民教育而言,其旨在强调以能力的塑造为导向,因而也被称为工具主义的公民教育(instrumentalagendas in western citizenship education)、经济层面或实用主义的公民教育(pragmatic western citizen-ship education)。虽然现代教育理念多元,但公民教育更侧重于塑造公民的批判性思维与科学思维等实践能力的提升。
(三)拓宽公民的意识范畴
在世界多元文化的进程中,对公民教育的培育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参与全球治理。一方面,立足全球视角,公民教育强调公民不仅要从自身的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文化背景出发,还要接纳不同理念综合看待问题。这一视角意识是公民首先应具备的理念,公民还要具备全球意识,全人类是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正如耶茨所说,我们“有关世界的图景”第一次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整个地球。
三、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交叉与分野
(一)交叉于教育性质,分野于培养目标
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都是以统治阶级的思想作为文化和教育的主流,培养出政治上的拥护者,这也是二者的共同出发点。从教育的一致性出发,二者的培养目标不同。思想政治教育着重于解决思想领域的政治问题和政治领域的思想问题,而公民教育则是塑造合格的公民,即能够参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治理和融入其社会生活的公民。但不论资本主义社会如何发展,公民的内涵如何变化,西方国家的公民教育都是为传播资产阶级观念服务的。
(二)交叉于教育环境,分野于教育方式
西方重视环境对人的品格与素质的养成。我国古语有云:“与圣人居如人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可见,环境对人的素质影响中西方具有共识。在教育方式方法上,思想政治教育采取的是显性、灌输的教育方式,其理论源于列宁在《怎么办》中提出的灌输理论,社会主义思想不可能在群众中自发产生,必须将社会主义思想灌输给群众才能获得革命的胜利。而公民教育则是从隐性出发,教育者通过多种教育实践,使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无形中为受教育者所接受并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观念。endprint
(三)交叉于教育载体,分野于教育效果
没有教育载体,教育功能的实现便成为一纸空谈。从各自的文化背景出发,公民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目标将受教育者的思想观点、政治观念和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追求并外化为道德行为,由此达成了共识。从教育效果看,公民教育采取极具渗透力的教育方式,即在诸多领域开展各种活动,潜移默化地融入其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教育效果非常显著。相反,思想政治教育则注重正面灌输,容易使受教育者产生厌烦心理,难免削弱教育的实效性。
四、公民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确认公民的身份认同为基点
身份认同(identity)是对主体自身的一种认知和描述。托马斯·雅诺斯基指出:“公民身份是个人在民族国家中,在特定的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权利和义务的被动和主动的成员身份。”从个体认同(self-identity)维度,公民应关注个人对于自我身份的认知与确认,明晰公民权利与义务。从社会认同(social identity)维度,公民应知晓自身的责任与归属,达成对社会共同体的认同。从这一点来讲,公民身份是在国家范围内产生的。亨廷顿说:“只有当人们认为自己同属一国时,国家才会存在。”因而,通过个体认同才能实现公民对国家的認同。
(二)指引公民的价值追求为导向
公民的价值追求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应培育、引导公民追求包括民主、平等与和平等价值追求。以民主为出发点,公民才能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杜威指出:“民主主义不仅是一种政府的形式,它首先是一种联合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以民主为前提,公民在社会中还要平等地承担责任与履行义务,才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进步。由于国际秩序仍处于多极变化中,对公民进行和平的价值观引导,符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
(三)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为轴心
西方国家始终秉承法律至上,公民教育中亦必然包含法治理念的培育。我国的法治观教育是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使其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并行使民主权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现今,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主旋律。没有法治理念或法治精神的培育,就不会造就高素质的公民。因而,思想政治教育中必须融入法治教育,以此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公民社会活动的能力。
(四)促成公民的价值自觉为目标
价值自觉是价值存在的一种认知状态,是人们进行价值评价与选择,进行价值创造与价值追求的内在依据。依靠教育的外力约束公民思想并规范公民行为并不是教育的出发点,促成公民的价值自觉才是公民教育的最终目标。当价值自觉地深入公民内心,公民才能主动遵守法律与道德,才能做到思想与行为符合社会规范。马克思说:“如果他要进行选择,他也总是在他生活的范围里面,在绝不由他的独立性所造成的一定的事物中间去进行选择的。”可见,公民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要以现时代的社会主流价值标准为准绳,不能超越这个范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