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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经济体愿景下开发性普惠金融的战略思考

2017-12-09彭建刚朱宝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7年6期
关键词:分工合作中等收入陷阱

彭建刚 朱宝

摘要:为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将普惠金融与经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由于普及性普惠金融局限性明显,所以,为了实现进入发达经济体的目标,有必要大力发展开发性普惠金融。与普及性普惠金融的“供血功能”不同,开发性普惠金融是一种“造血式”融资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着眼于社会不同层级经济主体之间的生产分工合作,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基于发达经济体愿景,提出了发展开发性普惠金融的基本框架,旨在促使整个产业链的价值提升,调整社会收入分配结构。

关键词: 发达经济体愿景;中等收入陷阱;开发性普惠金融;分工合作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7)06000206

一、引言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进入发达经济体的“中国梦”目标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重大课题。改革开放近四十年,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中国的人均收入逐步增加,国内的经济结构矛盾日益凸显。以往的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要素累积式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中国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元,处于中等收入阶段。中等收入阶段是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跨越低收入陷阱的政策和发展模式,在中等收入阶段已大多不再适用。从拉美、东南亚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来看,没有及时转变发展模式,经济增长波动性大且没有产生新的驱动力,以及收入分配不均衡是落入陷阱的主要原因。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并通过技术创新转换新的动力机制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路径。普惠金融的发展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发达经济体目标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撑。

普惠金融作为中国金融改革深化的重要内容,对促进金融发展和經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普惠金融也称包容性金融,是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的进一步拓展。2005年联合国在宣传国际小额信贷年时首次提出要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普惠金融体系,即可以为社会上所有阶层和所有群体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正式将“普惠金融”作为党的执政纲领,并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底,国务院颁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认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增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应有之义。2016年9月G20杭州峰会,中国推动和参与制定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这份原则从数字技术的视角规范了未来普惠金融的发展,并提出通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推动包容性经济增长。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这预示着中国普惠金融事业将迈向新的台阶。未来中国应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在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的同时保障金融服务质量,使中国的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在中国,普惠金融不仅具有向社会各阶层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内在本质,更为重要的是,具有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共享经济成果的机会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能力。前者可视为普及性普惠金融,仅具有“供血功能”,后者可视为开发性普惠金融,具有“造血功能”。普惠金融不能停留在扶贫和普及层面上,应以创新的理念和方法将普惠金融与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普惠金融应走分工、交易和社会大协作的创新之路,依靠中国制度的优越性,在奔向发达经济体这一更高的目标上,以基于产业链的分工协作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将普惠金融与基于社会分工的创新、绿色、协调、共享、开放的理念对接,优化设计普惠金融的宏观结构和微观运行机制。

为此,本文基于发达经济体愿景,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提出完善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基本思路,阐述发展开发性普惠金融的必要性,探索发展开发性普惠金融的基本框架,以期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理论依据。

二、相关文献综述

探索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功迈入发达经济体的有效路径已成为各国政府特别是新兴国家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焦点。发达经济体,也称已开发经济体、工业化经济体,通常指那些人均GDP较高并且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普遍发达的经济体。发达经济体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率先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且产业结构较为先进,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一般大于60%。发达经济体的市场化程度高,经济运行机制也较为成熟,金融市场高度国际化,最为典型的是大多数发达经济体都拥有优质的跨国公司。关于发达经济体的归类,世界上有多个组织和机构通过不同指标进行衡量,比较有代表性的如IMF(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对发达经济体的分类、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高收入国家归类和世界银行高收入经济体归类。联合国公认的发达经济体包括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日本、韩国这些东亚国家都曾经历过“中等收入陷阱”,在进入中等收入序列后,放弃了长期依赖出口为导向的低成本优势战略,转向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中等收入阶层的形成和经济增长动力结构的转变,顺利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1]。“中等收入陷阱”本质上是增长陷阱。亚洲国家在20世纪中后期都曾经历过高速的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在以廉价资源和大量剩余劳动力背景下,开始了以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跨越式发展。但是随着中国人均收入步入中高收入区间,经济增长开始逐渐放缓,以往的动力机制也在逐渐弱化[2]。蔡昉(2007,2011)认为中国经济已迎来其发展的“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态即将消失;未来加强制度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扩大人力资本积累和深化经济体制、政府职能的改革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有力措施[3,4]。同时,任何国家长期的经济增长都离不开国家基础能力的提升,制度质量是国家基础能力构建的核心,也是一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推动力[5]。目前,中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东部许多城市已经迈入了人均高收入水平行列,而中西部城市的经济水平发展还较低。从政策角度看,应实行分类指导,不能搞一刀切。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采取的措施存在着地域差别,也相对来说更为复杂,应该因地制宜地制定战略方针[6]。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是未来中国迈过“中等收入陷阱”的首要战略选择[7]。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将普惠金融与农业供应链集体化进程联系在一起,使商业化金融机构贷款、政府扶贫资金和政策性优惠贷款等普惠金融资金融入到农业供应链中,既提高了普惠金融渗透率,又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8]。普惠金融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有机结合,可以重点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和项目,使更多的农户、中小微企业进入供应链与高端的绿色产业,从而为中国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升级服务[9]endprint

普惠金融起源于民间金融,从最初的小额信贷逐渐过渡到微型金融,至今金融机构以其可负担的成本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关于普惠金融的本质,王颖和曾康霖(2016)从中国经济史的角度思考,认为普惠是普惠金融的伦理基础,普惠具有向弱势群体倾斜的本质以及普惠体现为弱势群体内部的交叉互助[10]。陈颖(2017)利用微观数据研究了儒家文化对中国普通居民由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儒家文化与普惠金融呈负相关关系,表现为差序格局下以“孝”为特征的面向,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经济收入对金融普惠的促进作用[11]。对于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杜晓山(2006)详细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小额信贷的不同特征和趋势,认为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构建普惠金融体系[12]。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全人类的贫困问题,还可以帮助更多的国家实施经济起飞,对经济起到调节和促进的作用[13]。同时,发展普惠金融也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具体措施和重要动力,在推动中国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增长的同时实现包容性发展[14]。Sarma M和Paris J(2011)的研究结果也表明,人类的发展水平与普惠金融紧密相关[15]。Sharma D(2016)分析了印度的经济发展与普惠金融之间的关系,结论认为两者存在正相关关系[16]。李涛等人(2016)认为,普惠金融的发展符合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时间效应[17]。周斌等人(2017)的实证结果也指出,从长期来看,普惠金融对经济增长率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驱动的经济增长存在负面冲击[18]。随着国内外学界对普惠金融的密切关注,从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的构建[19,20],到研究金融包容性的影响因素[21],再到普惠金融的应用与发展[22-24],其理论体系的构建日臻成熟。

综上所述,“中等收入陷阱”已经纳入到现有的经济增长分析框架中。国内外学者对“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理论分析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从发生机理到现状分析以及解决方法有了一个逻辑框架。普惠金融关于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发展理念与迈过“中等收入陷阱”成为发达经济体的发展理念是一致的。为了进入发达经济体,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应调整经济结构和金融结构。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现有的普惠金融体系还不够完善,未来的普惠金融应具有何种特点、应当呈现怎样的结构,在发达经济体愿景下,普惠金融如何有效地支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国内外学术界文献还少有涉及,需要结合中国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运用现代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理论,分析现有普惠金融体系,探索出中国未来新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三、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2015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以往中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消费、投资和出口三种方式拉动,通过需求端提升经济增长率。随着中国经济迈入中高等收入阶段,过度追求总量经济、忽视结构失衡的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找准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技术创新促进经济有效率地增长才是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供给侧改革应运而生。供给侧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化解产能过剩、消化房地产库存、减小企业杠杆、降低企业成本和补强经济短板,即“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供给侧改革的本质是从供给端着手,优化要素配置,在要素配置合理的条件下实现中长期经济稳定增长,这里的要素既包括劳动力也包括土地、资本和技术创新。优化要素配置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通过企业生产效率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中国经济增长。

供给侧改革的内涵与普惠金融是高度一致的,尤其在要素配置方面。以资本要素配置为例,供给侧改革主要体现为降低资本成本,提高资本使用效率。2017年5月许小年在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的演讲上谈到,中国在1990年末期1元人民币的投资大约可以带来0.4~0.5元的新增GDP,但是最近十几年,1元人民币的投资只能带来0.07元的新增GDP,资本的边际收益趋近于0。资本的边际收益下降一方面说明资本使用成本在增加;另一方面,说明资本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便是资本使用效率低下的缩影。由于中小微企業自身规模小,经营风险大,在融资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商业银行更愿意把信贷资金贷给大型国有企业,对数量巨大的中小微企业采取限制和防范措施,造成“惜贷”“畏贷”现象。国有企业对于大量信贷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又会造成资金的过度浪费,最终使资本的边际收益趋向于0。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是提高资本边际收益的关键,在这里普惠金融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小额信贷的延伸和发展,普惠金融一直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弱势群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可以解决商业银行与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中小微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最终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现阶段中国普惠金融体系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合理框架,暴露出一些结构性矛盾,为此,我们拟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探讨现有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为开发性普惠金融的提出提供理论依据。

普惠金融体系的宏观层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1)提高普惠金融政策的有效性。近些年,为了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这些政策是否有效,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这都亟待解决。由于中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和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差别较大,普惠金融政策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每个地区,应对普惠金融政策进行客观的评价,并对地区之间政策的适配性进行考察和评估。(2)提高普惠金融的发展效率。普惠金融指数是准确有效地度量普惠金融发展效率的重要工具,构建一个全面、综合的多层次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对于评估普惠金融发展效率显得尤为重要。相对于普惠金融的理论阐述,普惠金融的指数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指标体系没有达到完备和统一。普惠金融指数的构建要求既要能综合概括普惠金融的内涵和特征,又可以进行时空比较和动态分析,在确保数据的可得性、权威性和准确性的同时能科学直观地衡量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目前国内外对普惠金融指数的编制更多是在人类发展指数的基础上衍生形成,且在权重赋值方面较为简单且主观。由于数据来源所限,造成构建普惠金融指数的纬度较少,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普惠金融的内涵和特征。未来可以结合《G20数字普惠高级原则》,构造一个更加全面、准确和合理的多层次普惠金融指标体系,通过指标体系全面测度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效率。 (3)加强普惠金融的风险管理。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已暴露出一定的风险问题,由于普惠金融是为更多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信用风险不容忽视。因此,在满足金融普惠的同时应进行风险控制,防范因过度“普惠”造成大面积金融风险爆发。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统一有效的、对普惠金融风险保持高度警惕的监管制度,从防范系统性风险出发,维护普惠金融的良性有序发展。endprint

中观层面可以从两个方面对现有普惠金融体系进行完善:(1)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未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工作。普惠金融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辅相成,通过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提高渗透率,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金融活动,获得融资机会,使得金融消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未来应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在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从信息披露、交易公平、法制保障等方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2)以数字金融服务为手段推进区域性普惠金融发展。区域性普惠金融发展是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县域层面的普惠金融建设更是重中之重。县域地区经济较为落后,缺乏金融机构的有效支持,且服务的功能比较单一,缺乏包括小额贷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福利支付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工具,最终导致县域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缓慢。发展数字金融服务可以解决县域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问题。数字技术能够为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的群体(妇女在其中占大多数)以可负担的方式提供金融服务,数字金融将互联网及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相结合,具有运营成本小,支付便利,参与门槛低和服务覆盖群体广泛等先天优势。数字金融既是普惠金融的时代特征,又是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便利载体;反过来,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够促进县域普惠金融的发展,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所以,通过数字金融服务引导区域性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向发达经济体过渡提供金融基础。

微观层面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1)开展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评估。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从金融供给主体的角度提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力度。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成立一方面可以使银行类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扭转资金“脱实向虚”的态势;另一方面,促使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入到普惠金融领域中,保障普惠金融事业的发展,是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为了更好地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主力军作用,应通过不同的评估方式系统性地评价大中型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情况,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 (2)推动基于产业链创新驱动增长的分工合作。普惠金融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农户等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由于不能得到较好的生产机会和经营平台,导致金融资源不能充分利用或造成金融资源浪费。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有效引导弱势群体融入到产业链中,给予其配套的中小额信贷支持,以信贷的方式促使其积极参与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有效率地分工合作,通过产业链创新驱动加强弱势群体对金融资源的合理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的生产发展问题。

综上所述,优化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思路如图1所示。

四、发达经济体愿景下发展开发性普惠金融的

基本框架

现有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上以普及性为特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一局限性体现在普及性普惠金融只有“供血功能”,主要立足于向弱势群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种发展模式不能满足实现发达经济体愿景的需要,应该通过开发性普惠金融渠道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提高生产效率,共享经济增长成果,从而步入中产阶层。

开发性普惠金融是普及性普惠金融的深化与发展,是一种“造血式”的融资方式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从长远看,开发性普惠金融更加注重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发达经济体为目标,从全局出发,始终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把自身未来的发展目标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结合,为现有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提供重要支撑。相较于普及性普惠金融的福利性质,開发性普惠金融更加注重商业可持续性,更依赖于市场化操作方式,通过市场制度的建设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人力资本的提升也是开发性普惠金融发展的核心。中国已经全面进入人力资本时代,高素质的人才已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都需要人才,其中金融教育对于人力资本的提升至关重要。目前,不仅在广大农村地区,就是在城镇地区居民的金融素养也较为薄弱。而开发性普惠金融以金融教育作为核心手段,通过扩大金融教育覆盖面,建立金融教育培养的长效机制,将金融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使金融教育成为提高国民素养的重要环节。同时,建立金融普及教育的评估机制,检验金融教育机制的有效性,合理利用评估方法定量分析金融教育的实施效果。开发性普惠金融以金融教育为手段提升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本,最终提高其劳动生产率。

与普及性普惠金融相比,开发性普惠金融更加注重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金融基础设施是国家金融生态的核心之一,对于国家金融产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开发性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包括普惠性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建设及其运行机制和业务创新,还包括开发性普惠金融的法律基础设施和金融风险监管基础设施。现阶段,中国还没有完全形成统一的普惠金融法律体系,普惠金融的风险监管还是一片空白。开发性普惠金融的目标是构建多层次的信用体系,既包括政府信用、市场信用,也包括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信用评价。只有对弱势群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才能防范普惠金融产生的风险,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开发性普惠金融是基于价值创造力和产业链创新驱动增长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是普惠金融与产业链有机结合的产物。传统的工业和农业发展方式中,高端的深加工产业与低端的初级产品是分离的,只有通过现代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才可能将高端的深加工产业与低端的初级产品有机联系起来,这中间需要开发性普惠金融对低端初级产品生产的支持。开发性普惠金融通过新的集体生产方式将弱势群体融入到产业的价值链中,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为产业链中不同企业和个体的制造加工、组装、分销等过程提供一条龙金融服务,围绕龙头企业,支持企业上下游的客户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进行资金融通,以产业链创新驱动的方式使弱势群体分工合作,提高其对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实现整个产业链的价值创造。endprint

鉴于以上考虑,构建开发性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框架见图2。

五、结语

为了减缓经济增长波动,培育经济增长新的动力点,应通过开发性普惠金融提高价值创造力,同时调整社会收入分配结构,从原有的投资驱动增长型向创新驱动转换是实现发达经济体目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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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宁晓青)

Abstract:In order to avoid falling into the middleincome trap, inclusive finance should be combined organically with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The limitation of popularizationoriented inclusive finance is obviou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becoming a developed economy, it is necessary to vigorously develop exploitationoriented inclusive finance. Exploitationoriented inclusive finance which is a "hematopoietic" financing and providing related financial services is different from the popularizationoriented inclusive finance with a "blood supply function". Exploitationoriented inclusive finance focuses on the division and cooperation of labor to improve labor productivity and share the fruits of economic growth among economic entities at different levels of societ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basic framework of exploitationoriented inclusive finance under the vision of developed economies, aiming to promote the value of the whole industry chain and adjust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income distribution.

Key words:developed economy vision; middleincome trap; exploitationoriented inclusive finance; division and cooperation of labor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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