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2017-12-09付双艳
付双艳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云南 保山 678000)
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付双艳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云南 保山 678000)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基层农村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物质基础,可以有效地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对当前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为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民众,创建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隆阳区以“一教育五行动”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三农工作的重心,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农业局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提出逐步消除“空壳村”,持续壮大“薄弱村”,巩固提升“富裕村”,培养造就“经济强村”工作措施。
一、隆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2011年,全区300个社区(村委会),无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207个,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93个,原统计口径为村组集体经营收入。实际上,多数小组有集体经营收入,而村集体无资产资源,无经营收入。2003年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三提五统”,村集体正常运转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村组干部工资由区级财政承担,村集体组织无收入渠道,基本都属空壳村。为解决村集体组织运转问题,中央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都积极响应。隆阳区从2012年开始,提出全面消除“空壳村”计划,到2016年,全区实际完成221个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全面消除了“空壳村”。
二、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措施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了全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规划”,成立了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隆阳区农业局农经站,负责全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每年年初进行摸底调查,由村申报当年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条件成熟的经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实施;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专门抽调相关部门和业务人员进行项目指导、督促落实、检查完善等;三是项目实施完成,由乡镇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四是通过区级验收后接受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专项考核。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消除“空壳村”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根据省、市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扶持政策,区委区政府决定对批复的“空壳村”项目进行财政奖补,具体标准为:一是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项目实现年经营性可支配收入3万元以上,由区财政一次性奖补10万元;二是投资规模8万元以上,项目实现年经营性可支配收入2万元以上,由区财政一次性奖补9万元;三是投资规模8万元以上,项目实现年经营性可支配收入1万元以上,由区财政一次性奖补8万元。针对一些投资规模大、预期效益好的项目,争取市财政叠加补助,扶持资金每个项目共20万元。针对村集体自身基础薄弱,10万元左右的投资,一年有3万元收入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现的情况,区级各职能部门都积极介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为项目建设筹措资金,通过部门整合项目,相关领导亲自协调资金,较好地完成了每年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脱壳”任务。部分乡镇还单独安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扶持“空壳村”完成“脱壳”任务。
3.强化措施,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一是为圆满完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规划”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列入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区政府签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考核责任状,并交3 000元的风险抵押金,在区级验收考核完成后兑现奖惩。二是为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规定,村集体有经营收入的村,且当年收入超过3万元,可从当年村集体经营纯收益中列支5%来奖励村干部。
4.注重宣传发动,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义等;二是区、乡、村逐级召开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会议;三是带领区、乡、村领导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典型或先进乡镇进行参观考察培训,拓宽思路,为今后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5.强化项目管理,严格规范程序。在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实施,一是实行项目申报、审批、预(决)算制度,投资金额大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透明公开;资金筹措必须通过村级“代管中心”账户,严防弄虚作假;三是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村集体经济项目开支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同意才能开支,接受监委会的监督;四是现金入股的必须进行司法见证;五是确保区财政扶持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六是加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三、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类型和取得的成果
1.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类型。各乡镇、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注重效益的原则,提出适宜本辖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思路,按先易后难原则分年度实施实施。隆阳区实施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类型主要有:一是资产资源型。例如,建设固定场所出租;改造人畜饮水管道,农产品交易市场、仓库建设,购买农机具、工程机械等收取租金、管理费、服务费。二是现金入股分红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筹集的资金总额以现金方式入股给生产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经济实体,约定红利,按时间进行分取红利。三是提供服务型。如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为村民提供婚丧嫁娶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生产经营服务等,按村民议事标准适当收取有偿服务费。
2.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取得的成果。通过五年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全区共扶持221个“空壳村”,财政奖补资金2 141万元,项目总投资4 921.457万元。据统计,2015年,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 758.75万元。其中,经营收入1 376.59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358.86万元;投资收益23.3万元。有经营收益的村263个,无经营收益的37个。其中,年收益1万元以下25个,1万~3万元的79个,3万~5万元的136个,5万~10万元的17个,10万~50万元的6个。
2016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完成了36个“空壳村”的脱壳任务,持续壮大“薄弱村”30个,巩固提升“富裕村”20个,培养造就“经济强村”3个。区财政专门拨出200万元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
四、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隆阳区在五年时间内,在区财政资金困难情况下,每年平均拨出428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足以体现区委区政府全面消除“空壳村”的决心和力度。通过实施项目,一部分村集体获得良性发展。但现实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说到底是解决村级无钱办事的问题,而部分乡镇、村级领导思想观念滞后、消极,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不重视,仅是为了应付考核而马虎完成当年“脱壳”任务。有的村干部,新官不理旧事或恰逢换届,不愿意垫支资金或筹措资金,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不积极、主动地想办法去完成工作任务,一出现问题便推诿、扯皮,互相推卸责任。
2.项目管理、跟踪问效不到位。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步骤:申报—审批—实施—验收—考核—兑现奖补资金。在这些过程中有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但缺乏长效机制,按相关政策要求有项目的跟踪问效,但没明确责任追究办法,项目验收、拨款、考核通过,皆大欢喜。事实上,通过2015年底村干部换届审计,发现隆阳区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中存在许多漏洞。如:有的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有的是项目不到一年便流产了;有的是做了项目没有收效或收效甚微;有的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实施的项目多数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产生不良影响,这就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初衷背道而驰。
3.项目选择和经营方式存在缺陷,成效差,投资与收益不匹配。从中央到省、市、区鼓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级财政拨出专项经费扶持项目,出发点很好,但盘活村集体资产,需要村级班子团结一致,敢于创新,勇于担责,并找准适合本村的发展集体经济的项目。有的村通过实施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越来越壮大,收到很好的成效。但现实中,多数项目收效不理想,如在偏远的村建养殖场所、商铺等,离集市远或找不到合适的承租方,导致项目有投资无收益或收益微薄。有的村为完成集体经济“脱壳”任务,找不到合适的经营主体,村干部自主经营,一是农业生产风险大,需要资金、专业技术、人才等,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项目亏损。二是村干部无暇管理经营实体,导致项目亏损或破产。现实中,有些“空壳村”做了几年的项目,争取了几十万元扶持资金,上报了“脱壳”任务,实际上仍没盘活集体经济。
4.村集体经济底子薄,项目扶持粥少僧多,扶持资金有限,难以实现良好效益。一是根据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先建后补,村干部必须要为项目建设垫付资金,很多村集体都是“空壳村”,无资产资源,无集体经营收入,村干部只能借钱垫支,势必会增加村级负债。二是区财政困难,按平均每个项目10万元预算财政扶持资金,村级自筹资金有限,在投资少,项目收益少情况下,为争取扶持资金,完成“脱壳”任务,只能弄虚作假。三是财政投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金总量虽大,但具体分配到每个项目有限,形成粥少僧多的局面。
五、隆阳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1.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将项目实施效益作为乡村党建的考核内容,进行跟踪问效。切实转变乡镇、村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他们对各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与其工作绩效挂钩,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体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得好,村领导班子就更有凝聚力,就有钱办事,有能力办好事,对乡镇中心工作的开展也会积极配合,形成良性循环。
2.严格把关,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是乡镇领导班子把好项目关,对项目审核申报负责,防止项目低端同质化,从全乡镇高度做好产业布局。二是在项目管理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程序办事,遵守财经法纪。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对财政资金流失、挪作他用、未产生应有的效益等问题,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3.开拓思路,充分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多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因村定策,结合本乡、本村自身资源优势,确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向。多方位考虑项目实施的各种因素,选择有利于项目长远发展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模式,及时调整思路,确保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4.加大财政持续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金融信贷力度,对村干部无法垫支资金或项目投资额大情况下,优先考虑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提供贷款;二是整合部门资金,做大做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三是持续加大扶持力度,今后区财政将继续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中资金优势打造经济富裕强村。
[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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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双艳(1975-),女,云南保山人,经济师,从事经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