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SWOT分析
2017-12-07崔征
摘 要 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高校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或方向),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大势所趋。本文以民办财经院校为研究视角,运用SWOT分析法,对此类院校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从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四个方面进行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提出基于SWOT分析的竞争策略组合模型。探究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期为民办财经院校开展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关键词 SWOT分析 民办 财经院校 法务会计 人才培养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GH171005)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崔征,长春财经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1.338
自上世纪末法务会计概念进入学者研究视野以来,关于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问题的讨论逐步展开,实践中部分民办财经院校开始探索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但至今为止,我国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问题仍处在很不明朗的状态,法务会计学科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
民办财经院校是指以财经类专业为主要学科的民办院校。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旨在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科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是高校进行本科人才培养的综合培养体系,涵盖人才培养过程各个环节,主要包含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培养什么人)、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路径(如何培养人)等要素。
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培养模式、法学+会计的双学位培养模式、“本科学历+职业资格教育”培养模式、“学历教育+社会教育”模式、“国内学历教育+国际教育”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模式等。
(二)SWOT分析模型
SWOT分析法是用来确定企业自身内部优势S(strengths)、内部劣势W(weaknesses)、外部机会O(opportunities)、外部威胁T(threats),将公司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各领域,运用系统化思维方式进行战略研究与竞争分析,形成SO、WO、ST、WT四种竞争策略。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系统化分析,对民办财经院校开展法务会计本科教育的内部条件和外部力量进行战略评估。
二、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SWOT分析
(一)内部优势S(strengths) 分析
首先,民办财经院校具有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民办财经院校拥有办学自主权,专业设置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设置课程体系。为树立良好口碑,能做到“一切以学生发展服务”为办学宗旨,重视学生素质培养和就业,自主办学特色鲜明。其次,民办财经院校具有教育资源整合优势。法务会计学科发展依托于法学和会计两个学科的交融与发展,民办财经院校根据社会需要往往同时开设法学和会计学专业,可充分利用财经院校教育资源,进行学科整合,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或方向)。在课程设置上,结合自身教学定位和特色,可灵活选择以法学为主、以会计为辅和以会计为主、以法学为辅两种课程体系设计。
(二)内部劣势W(weaknesses) 分析
1.民办院校自身的发展劣势
民办院校办学历史短,自身发展相比公办院校存在劣势。首先,办学条件不完善。办学经费来源单一,基本靠自筹,主要来源于学生交纳的学费,发展资金受生源数量限制;政府在政策、资金、教学、科研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大;自身管理不规范、师资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生源质量较差,民办院校一般为三本院校,学生入学分数低,大多不愿或不会学习。其次,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民办院校的举办者办学动机不同,以营利为目的居多,最终极大影响到办学质量。有的民办院校人才培养目標定位不精准,照搬公立院校,人才培养不适应社会岗位需求;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人文综合素质课程占比低,专业选修课程受师资限制给学生自由选择的空间不大;教学方法传统,以讲授法为主,学生被动听讲,教学效果不佳;重理论轻实践,实践教学资金投入不足、形式单一、教师缺乏实践历练、教学效果不理想。考核方式单一,多采用期末考试的结果性考核,学生平时不认真学习,期末临时突击现象较常见。
2.法务会计学科的发展劣势
第一,学科属性有争议。法务会计作为复合交叉型学科,在学科上归属于法学还是会计学一直存有争议,门户未定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课程体系的设置和实践教学等问题。第二,学科发展不成熟。法务会计作为新兴学科,国内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开展都处于起步阶段,学科建设有待发展。第三,职业资格认证推行较晚。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15年5月16日《关于组织实施法务会计师(CFA)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国才开始有法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法务会计人才储备不足,专门从事高等教育双师型教师更是严重缺乏。第五,毕业生素质参差不齐。开展法务会计教育的民办财经院校办学经验不足,处于摸索阶段,学生的法学与会计学的知识不能融会贯通,毕业生良莠不齐。
(三)外部机会O(opportunities) 分析
1.国家经济产业结构优化拓宽培养空间endprint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APEC峰会上指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是我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的重要特点之一。经济结构优化呈现出的一个明显特征性事实就是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第二产业,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时精通法律和会计的注册法务会计师的复合型人才在中国作为新诞生的职业炙手可热。其社会需求广泛且迫切,政府有关部门、公检法、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商务调查事务所等都需要法务会计师利用专业技能提供证据信息。
2.高等教育发展带来契机
首先,中国高等教育正在向应用型转型发展。2015年11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高校“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法务会计是典型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民办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的时代发展最新要求。其次,高考改革提高生源质量。近年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频仍,截止到2016年,已经有15个省份取消“三本”,将二三本批次合并,个别省市还将本科批次全部合并。民办院校原来大多在三本招生,高考招生批次调整将使民办院校有机会招收更多的优质生源。
(四)外部威胁T(threats) 分析
第一,专业知名度不高。在我国,法务会计作为新兴学科,没有被社会公众广泛认可。一方面法务会计没有列入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培养法务会计的民办财经院校凤毛麟角;另一方面,我国注册法务会计师专业认证2015年才开始 ,许多考生、家长、用人单位对法务会计并不了解。
第二,教育竞争加剧。随着我国经济新常态发展,许多高校都开设经管类专业, 出现“校校办财经”的“泛滥”局面,财经类专业之间竞争激烈。一些政法类院校纷纷开设财经类专业,依托通过较强的政法背景,整合法学专业资源,培养法务会计人才,与财经类院校的竞争加剧。
三、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竞争策略与完善建议
(一)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竞争策略
对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机会和外部威胁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如下四种竞争策略组合模型。
表1:民办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竞争策略组合模型
(二)民辦财经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完善建议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体现民办财经院校办学特色。以地方经济社会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为培养目标定位,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
2.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明确构建课程体系的基本原则,构建课程体系的具体方案,并编写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
3.组建双师型教学科研团队。开展多视角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4.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把握教学方法的目标定位,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翻转课堂、案例教学等方式进行互动式教学。
5.加强实习实训建设。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有效的实习实训监控管理。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务会计人才需求的增加,高校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缺口越来越大。民办财经院校办学机制灵活,应充分利用财经学科背景,整合教学资源,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或特色专业方向,大力培养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创新法务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体现民办财经院校办学特色,突出地方性,为区域经济服务。
参考文献:
[1]李晓燕.财经院校法学会计学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科技经济导刊.2016(35).
[2]何春艳.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SWOT分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4(2).
[3]邓帆帆.财经类本科院校开展法务会计教育的SWOT分析.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3(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