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的意志 “铁”的信念
2017-12-05严剑漪
严剑漪
转制发展路程长,改革试点压力大,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路途中,一家原本不起眼的“弄堂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最终齐心协力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之路。
“上铁人,有铁的意志、铁的信念!”上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秋玮说。
看得见的叫视线,看不见的叫视野
三年前,上铁法院的办公楼还隐藏在一片居民区里,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家“小”法院最终成为了勇立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潮头的先行者、排头兵。
看得见的叫视线,看不见的叫视野。一家法院,一支队伍,只有看得到视线之外的远方,心胸才会开阔,格局才能放大。
2015年1月,俞秋玮从上海高院民二庭庭长调至上铁法院担任院长。2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明确了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的目标要求。毫无疑问,在顶层设计精神的指引下,铁路基层法院今后的发展被赋予了特有的意义和内涵。
俞秋玮到任后,马上按照顶层改革设计的方向,邀请上海市法学会、高等院校和高院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来院,与该院党组成员、调研骨干一起,深入研究跨行政区划基层法院的职能定位及相关制度建设,以确定发展方向。
如何蹄急步稳地向跨行政区划法院转型发展?如何加快推进职能建设和机制构建?如何形成符合改革需要的整体布局?
上铁法院政治部开始对全院做“体检”,曾参加人员队伍力量配备报告撰写的政治部主任陈雷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当时,该怎么搞没有先例可循。俞院长带着我们改了很多稿,提出了多种思路和方案。”2016年1月,一份《关于配套上铁法院管辖职能改革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的建议报告》呈送至上海高院,报告里细致分析了上铁法院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构成,并在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三个领域提出可行性意见。
很快,在上海高院的支持指导下,上铁法院的行政审判按照“整体划入、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步骤,以及“编随事走,人随事走”的原则补充审判力量。刑事、民商事审判及其配套人员则采取通过在全市法院选任调配和招录途径进行补充,解决改革人才需求的燃眉之急。
一支“邹碧华式”的队伍
俞秋玮曾与原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共事于上海高院民二庭,2014年12月鄒碧华因公殉职,俞秋玮时常想起他生前说过的一句话:“一个拥有强大理想信念的纯粹的人,会拥有强大的力量,不会被暂时的挫折所击垮。”
到任上铁法院后,俞秋玮和院党组成员商量要将“邹碧华精神”融进法院工作中。
2016年7月1日,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的公告》,上铁法院开始正式管辖原由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那一天,所有上铁人都做好了准备。因为人手不够,于是全员发动,具有行政审判经历的民庭庭长周华亲自站在立案窗口接待,法警大队即将退休的大队长熊金海也一早赶到法院,和后勤保障人员一起仔细检查门岗、安检、立案大厅的安保措施。
8点30分,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开始在门岗处登记,然后安检,接着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来到等候室自助领号,随后等待立案窗口叫号立案。第一位来到行政案件立案登记窗口的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妮:“我担心今天第一天立案人比较多,所以很早来了。”方妮用了短短15分钟便办完了立案手续。
试点首月,上铁法院共收到行政起诉状173件,立案受理152件,另接收四区法院移交的诉状材料86件,首月收案数比四区法院日常月平均收案数增加逾4.5倍。
怎么办?怎么抓好这一改革试点工作?整个上铁法院,从院长到普通干警,每个人都在努力。
上铁法院党组举行了专题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理念大讨论和行政审判人员座谈交流会,俞秋玮等院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引导行政庭的干警们对改革实质精神、改革目标理念、改革的路径方法等进行讨论。
与此同时,院领导深入审判一线,召集四个行政庭负责人研究“适法统一”问题,梳理不同法院日常审判操作流程的不同点并进行比对,以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为基准,结合集中管辖要求,制订了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指引和一审行政判决书通用模板,打下审判规范基础,等等。
功夫不负有心人。试点一年来,上铁法院的行政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各政府部门也越来越注重依法行政。
据悉,目前上铁法院还建立了行政审判专家咨询库,上海法院资深行政审判专家及来自上海社科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的一批沪上行政法学知名学者成为首批聘任专家。这些专家多次参与上铁法院各类学术司法与实务研讨,成为了上铁法院发展的“智囊团”。
一个接一个的挑战
2016年9月,另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接踵而来。
根据上海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对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调整管辖的规定》,全市各基层法院一审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管辖。
据介绍,上铁法院刑庭之前受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铁路交通、轨道交通领域的犯罪案件。自从集中管辖环资类刑事案件后,刑庭成立了专门的环资审判团队,制定统一的裁判机制,以及法官联力、庭室联动的工作机制,以适应环资案件审理的专业性。
为了实现有限司法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上铁法院刑庭积极探索实践繁简分流,使认罪认罚案件从立案开始进入“快速通道”,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的,确保特殊类型案件的审判力量。
王战资是上铁法院的刑庭庭长,这位快人快语的老庭长于1986年分配进入上铁法院,大部分时间都在刑庭工作。
“环资刑事案件多发生在郊区,为了解决远郊看守所押解人犯在途时间长、风险大的问题,在兄弟法院支持下,我们现在通过信息化手段连线崇明等远郊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王战资说。
2017年5月1日,跨行政区划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又开始在上铁法院实施,上铁法院集中管辖黄浦等四区的环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破产、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等民商事案件。根据高院要求,上铁法院第一时间制定出贯彻实施方案,召开全院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动员大会。同时,明确运行事务协调、审判绩效管控、审判力量整合的责任人,确保集中管辖改革任务职责明确,工作协调一致。
在上海高院的支持下,上铁法院组建了破产、环资食药等专门审判团队。据统计,自集中管辖民商事案件以来的短短五个月间,上铁法院共受理食品药品案件153件、破产案件19件。
改革的脚步依然在前行,未来的挑战还将继续。根据上海市委政法委和上海高院的部署,上铁法院的集中管辖审判职能还将进一步拓展。
“圆规之所以能画圆,是因为它的圆心始终不变,而画圆的脚一直在走。”俞秋玮说。上铁法院新办公楼的一面墙上赫然写着16字“院风”——“更加专业,更加高效,更加开放,更加进取。”上铁法院的明天将更加美好!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