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下宁波海关出口拼箱仓库监管模式的改革实践
2017-11-30章玲玲
章玲玲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宁波海关出口拼箱监管与其监管场所之间发生联动的现状及问题,发现了宁波海关对出口拼箱仓库监管的改革实践,提出创新驱动环境下促进海关监管与监管场所良性互动的几点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linkage between Ningbo customs export LCL supervision and its regulatory sites, finds the Ningbo customs reform practice of LCL export supervision warehouse, and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on promoting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customs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ion sites under the environment of innovation drive.
关键词:宁波海关;出口拼箱;监管模式
Key words: Ningbo customers;export LCL;supervision mode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34-0072-03
0 引言
海关监管场所根据监管场所设置区域的不同,可以划分为12类监管场所,其中仓库类海关监管场所又可以根据用户的不同,分为综合性仓库、航空食品供应库、进口分拨库、出口拼装库、展览品监管仓库等。
本文所探索的出口拼箱仓库就属于仓库类海关监管场所的出口拼装库,它是由企业以专门储存货物的经营场所为对象向海关申请设立的海关监管区域,通过该监管仓库的设立,监管仓库经营企业能为承运的出口拼箱货物提供仓储、拼箱、发运以及通关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1 宁波海关出口拼箱仓库的监管模式
宁波口岸的出口拼箱仓库监管模式与全国各主要口岸的出口拼箱仓库监管模式都不同,为港外拼箱监管模式,即所有从事出口拼箱的仓库类企业都是在港口外或者在特殊或特定区域外进行出口拼箱操作!具体做法是“入场-发运抵-放行-装箱-进港”,即出口的货物运到出口拼箱仓库后,向海关发送运抵报告,海关凭监管场所发送的运抵报告接受申报,报关行报关后,海关确定放行信息,等放行信息下来后,出口拼箱仓库开始装箱,装箱结束后,重箱进场装船!在这种情况下,如遇到查验,直接在出口拼箱仓库查验,查验结束确定放行后再装箱即可!该监管模式改变了出口拼箱业务先拼箱再入海关监管区域,然后发运抵确定放行信息后最后离港的固有流程,解决出口拼箱货物因一票货物查验,导致整箱倒箱再装的困境,甚至因船期紧、吊移箱时间长导致整个货柜误船退关现象的发生,加快了通关速度,保证了拼箱货物按时装运出口,同时节省了因查验而产生的吊移箱、倒箱等费用!
目前青岛海关在2014年8月也开始尝试类似模式,并创新性地采用“货入区-发运抵-先放行-封箱离”的模式,不过这种模式只是在青岛保税港区内开展!和宁波模式最相近的是深圳海关,采用的也是港外拼箱模式,不同的是,港外拼箱仓库类似保税港区,唯一的区别是,货物进入仓库后可直接退税!
2 宁波出口拼箱仓库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2016年宁波海关可开展业务的出口拼箱监管场所有18家,其中大榭海关辖区内10家,梅山海关辖区内4家,开发区海关辖区内4家。这些出口拼箱监管仓库都是在港口外,大多为私营经济性质,布点多,业务相对分散,企业规模及业务量差异很大,其中宁波龙星物流有限公司(龙星分部、迅达分部、龙洲分部)所占出口拼箱量就达到了50%,而宁波长胜货柜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四海物流有限公司所占出口拼箱量分别不到1%。
从目前海关监管实施细则及出口拼箱类仓库的业务操作流程上看,宁波关辖区海关监管场所中开展出口拼箱业务的整体管理较为规范,但仍然存在不少监管风险点值得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环节:
①进仓环节。出口拼箱仓库的货物进仓情况海关无法掌握。
②查验环节。
1)出口拼箱货物的查验区域和堆存区域存在同一个仓库内,这为内部人员调换海关查验货物提供了便利。
2)出口拼箱货物的查验指令,目前还是采用短信或者口头方式通知方式仓库,不利于管理。
3)现场查验中,一般是两个查验关员,带着厚厚一沓报关单证,通过眼睛和双手,凭着经验做出判断,要了解货物重量要问查验堆场提供磅单(磅单有可能被伪造),要了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要回到办公室查询,要了解货物的机检图像还要打电话联系相关部门发过来。凡此种种,查验关员在现场得不到任何后臺辅助支撑,延长了查验时间,增加了查验关员的工作量。
4)出口拼箱仓库离海关业务现场和港区码头距离较远,查验不能集中,使海关对仓库实地监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虽然每个仓库都配有相应的海关办公室,但实际上该办公室使用效率不高,存在资源浪费问题。
③出口拼箱货物装箱和出库无系统控制。
1)拼箱点装箱过程缺乏监管,存在拼箱仓库将货物调包、擅自多装、少装等风险。
2)出口拼箱货物实行“先放行后装箱”的作业模式,货物装箱后直接进港装船出运,海关无法实现对出口拼箱货物装箱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存在内部人员或者和客户合谋在装箱过程中将货物调包、私藏、擅自多装、少装等等逃避海关监管的监管风险。
3 宁波海关出口拼箱仓库监管模式的改革实践
为了能进一步加强对出口拼箱仓库的管理,提高对出口拼箱货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督促场站企业守法自律,杜绝不发分析调换货物,坚决遏制走私违法行为的发生。目前宁波海关对出口拼箱仓的监控模式进行了三个创新:endprint
3.1 创新一:安全智能锁
宁波海关出口拼箱监管场所都在港区外,其与港区之间存在或近或远的不属于海关监管范围内的社会路途,出口拼箱货物在放行后、重箱进港前存在脱离海关监管的一段时间和空间,给不法分子进行途中卸货、换货创造了条件!目前宁波海关联合宁波电子口岸合作研发了安全智能锁,集成了卫星定位、RFID等物联网技术,当拼箱监管场所的重箱出场施封时,只需用智能锁锁住集装箱箱门即可,之后,集卡车数據将实施传输到海关的物流监控指挥重箱,集卡车的行驶速度、路径,每一个作业环节都可清楚反映,一旦发生违规作业,比如车辆偏离正常路径或在某区域长时间停留,系统将自动预警,实现全程精确监控。现在宁波港所有集装箱码头的安全智能锁系统完成了功能升级,集卡车运行轨迹实现可视化,拼箱仓库等监管业务实现智能化监管。
3.2 创新二:移动单兵查验系统
移动单兵查验系统,是海关人工查验过程中运用的手持式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实时记录查验情况,提交查验报告,对查验货物进行现场实时处理的通关辅助系统。它外观形似平板电脑的设备终端,可以直接接入拼箱监管仓库WIFI专网,登录海关内部系统进行操作。一般查验所需要的照片拍摄上传、知识产权查询、税则查询、商品信息查询等查验辅助功能在这个“平板电脑”中均可完成,厚厚的单证资料都体现在小小的平板电脑中。只要在系统中逐项校对相关信息并进行勾选,时不时地调用平板自带相机对货物情况进行拍照,仅仅十几分钟,这票货物就完成了查验,对于查验正常货物可以立即撰写提交查验报告,各个查验环节可以一气呵成,放行货物可在第一时间内进行装箱作业,平均每票货物查验时间缩短至少30分钟,降低了货物发生积压的可能,有效提升了拼箱货物的装箱时间和通关效率,切实为口岸拼箱监管仓库查验减负增效。目前移动查验已经全面覆盖宁波关区的各个拼箱监管仓库。
3.3 创新三:出口拼箱仓库监管系统
出口拼箱仓库监管系统能实时采集各出口拼箱仓库的进出仓数据,实现海关与出口拼箱仓库的数据交换,在查验、装箱作业和出库等关键环节实现逻辑控制,同时,对高风险业务进行实时预警,该系统主要供出口拼箱监管场所的管理部门和查验部门,应用在开发区、北仑、大榭、梅山区域内的所有拼箱仓库。系统收集到的各项数据准确无误,且每一步的操作流程均能跟踪到时间、人员。该系统的具体业务功能如下:
①该系统要求仓库管理人建立仓库库位(包括查验备货区、海关扣货区)模型,然后仓库经营人对构建模型中的每个库位进行属性备案,系统根据备案情况对库位进行属性划分,包括“非监管区”、“监管货物堆存区”、“查验区”、“扣货区”,其中“监管货物堆存区”里有货架的库位是一个库位只能放一个托盘的原则,没有货架的库位,如备货区,可以放置多个托盘,主要用于装箱和提货备货用。从而使海关能从源头上对拼箱仓库进行监管。
②该系统能根据仓库库位模型,实时展示拼箱仓库的货物堆存的实际状态,点击任一库位,可以显示该库位堆存货物的相关信息,从而使海关能够具体了解到拼箱仓库的在库情况。
③该系统要求所有货物进入仓库完成卸货理货动作后,将部分进仓数据以报文格式发送给海关,具体数据有:进仓编号、作业号、内贸/外贸标志、品名、包装规格、货代单位、送货单位、进仓时间、托书、运抵标志位、扣货标志位。如果入库信息发生变化的(包括货物位置变化),仓库应及时变更货物信息,并即时发送修改报文更新海关数据。这样就便于海关对进仓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④该系统要求货物入库完成,在收到货代公司提供的货物准确配载信息后,生产配箱信息,以提单号为单位向海关发送运抵报告。运抵报告字段在现有运抵报告基础上,增加了货物的库位信息以及对应的进仓编号,如果库位没有备案或者没有库位信息,运抵报告就发送不成功。同时如果仓库发送的运抵报告和货代发送的预配舱单比对不成功,运抵报告也会发送不成功。
⑤该系统下查验不再采用短信或者口头通知方式,而是通过系统接口直接反馈,自动下发查验、扣货、罚没、解扣等指令,拼箱仓库将布控对应货物锁定并完成相关备货工作,同时将备货完成情况实时给海关发送报文。
⑥该系统下海关将放行信息直接通过系统反馈,无电子放行信息的不能进行装箱作业。装箱完成后,应该向海关发送装箱确认信息报文,海关收到信息后入库信息做装箱标记,同时释放库位。
⑦该系统下出口拼箱仓库因进港、罚没、返还货主、退关等需要出库时,未经海关同意的不得出库,出库后向海关发送出库信息报文,海关收到信息后在对应记录中做“出库”标志。
4 创新实践的几点思考
海关监管模式的任何创新实践离不开口岸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协调配合、海关职能转变,同时也更离不开监管场所的配合。
4.1 海关职能转变
海关职能须有管理向服务转变,现在物流业追求的是高效、低成本的要求与海关多重化的监管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无法做到让出口货物及时、安全、快速通关,海关就有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便利化中的最大障碍。
4.2 口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
宁波海关目前有四大中心,分别是风险监控中心、物流监管中心、通关中心、查验中心。风险监控中心负责海关风险业务整体监控和布控;物流监控中心负责宁波海关辖区内船舶;通关中心负责宁波口岸货物通关的审核工作;查验中心负责宁波口岸进出口货物查验工作。当一票拼箱货物需要出境时,都必须在通关中心办理报关手续,由风险监控中心确定查验的货物,到查验中心办理查验手续,到指定的海关办理物流、舱单手续,这样货物的出口单证需要在不同的部门之间来回流转,使得出口通关的时间延长,效率降低,货物的实际物流链脱节,企业所能承担的成本增加!所以口岸各部分之间的配合是非常重要的!
4.3 监管场所的配合
监管场所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企业经营者的身份,又具有代表海关执行监管的身份,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往往会出现知法犯法的困境,在利益面前难免做出有悖于监管之举,从而影响了海关对监管场所的信任!所以如何调动监管场所自我监管的动力是迫切之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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