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建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11-30孙广志
孙广志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青岛市支队,山东青岛266555)
浅谈在建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孙广志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青岛市支队,山东青岛266555)
在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是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近年来,在建建筑火灾时有发生,但其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一直是一个盲区。随着在建工地的增多,目前,其消防安全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就当前在建建筑工地消防监督执法中一些共性问题及解决措施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着力解决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建工地;消防监督;建筑行业;火灾事故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增长,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市政设施、工程、住宅、开发区、会展中心、工业园区建设等大规模开展。虽然主管制订法规的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问题的施工措施,但责任管理人的不重视,人员的粗心,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起的现场事故和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因此,强化在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重要性和必要性十分突出。
1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1.1 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认识不到位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在现实中,许多施工企业只重视施工进度和建筑本身的质量,不重视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具体规定,未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些建设单位或分包、转包给多个层面的施工队伍,造成消防安全管理脱节,导致安全措施不能建立实施。
1.2 建筑内外可燃物质多
在建建筑外围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网多用可燃、易燃材质的物质制成,且大量装饰材料是易燃、可燃物品;有施工人员出入的仓库、食堂和工棚等大部分建筑都有可燃的木材、竹材的使用,由油毡等易燃材料建造,还堆放了大量的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增加了火灾荷载。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垛与垛之间相当缺乏足够的防火间距,有些堆垛甚至堵塞了消防安全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极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1.3 不当用火、用电、用气
目前,各种设备、大型施工现场施工工艺复杂,通常包含大量的金属框架、框架、吊架及各种管道、管线,它们之间的连接一般依靠焊接施工。由于高层建筑在框架结构施工和设备安装施工中的焊接火花飞溅、分散,加之一些焊接施工未经许可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因此,焊接火花易点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物,常引发火灾。
1.4 在建建筑工地临时用电不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电设备,比如电刨、电锯等是十分广泛的。临时性的各类电气线路交错,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1.5 临时职工宿舍火灾隐患多
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房间里人员拥挤,衣服、被子、电器线比较多。尤其是在冬季室内使用电加热器、电加热板、电炉子等,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
1.6 消防设施缺乏或损坏
在建施工工程很多都采用临时水源,水压严重不足,未有设立消防池,尤其是在易燃的建筑材料附近,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最基本的用水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是扑灭早期火灾的一种有效方式,但一些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不注重消防安全,不舍得在消防安全上投入,尤其是在一些室内装饰领域的施工现场,没有灭火器或配置不足。有的工地上装有灭火器,但型号错误甚至已过期。一些施工单位为了防止灭火器的损坏,将其上锁固定在一个位置,造成发生火灾时无法及时使用。
1.7 消防自救能力不足,缺乏基本知识
施工单位认为施工速度快、施工质量好是关键,不重视消防安全,不举行消防培训,而且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建筑工人的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缺乏,自救能力更差。
2 解决方案
为了切实杜绝建筑工程违法建设、投用的现象,提高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提出了以下几项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督工作。
2.1 提前谋划,强化业务部门沟通联动
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提前介入各类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项目的选址和初步设计。为了对新建工程项目从工程选址、初步设计等源头上严格把关,建审科通过与计划、招商、规划、设计等有关部门建立业务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新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主动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提供消防咨询服务,对工程选址和初步设计提出把关意见,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消防安全总体规划,避免在设计阶段出现问题。
2.2 强化与建设主管部门技术合作
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加大审批、验收备案把关和消防设施安装施工管理力度。针对部分建筑工程项目违法施工、投用和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质量低劣的现象,建审科通过与规划、建筑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调,齐抓共管,严格把关。对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规划、建筑工程管理部门不予发放规划、施工许可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招投标严格把关,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严禁其参与工程招标。对于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严肃查处。
2.3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加大建筑工程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深入开展工地检查,对建设工程是否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工程是否照图施工、消防产品是否合格、消防设施安装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履行职责等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法建筑工程进行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通过与建筑主管部门协调,将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督列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执法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2.4 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消防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为了杜绝行政执法中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执法和执法不公的现象,对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对于存在违法建筑工程遗留火灾隐患和经责令限期申报审核验收逾期拒不申报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要求必须从重处罚。
2.5 加大在建工地产品抽查检查力度
加强与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力度。针对部分建筑工程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情况,支队在建筑消防监督审核、验收和工程施工监督中要把好关,切实加强消防产品销售使用领域中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与产品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市场检查、质量抽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6 提高消防安全效果
在在建工地全面设立宣传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可以在在建工地出入口设立宣传栏,宣传用火用电常识和报警程序等,提升其火灾防范能力,组织消防监督员、消防宣传员、消防志愿者定期走进工地发放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宣传册和“火灾逃生常识”卡片,提升管理人员和工人公共消防安全能力,设置疏散逃生路线图、消防设施使用方法简图等,提升消防安全能力。依托网站,微信群、微博宣传作用,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开设消防互动专栏,听取大家对消防安全工作建议意见。组建舆情信息员队伍,对涉及消防的问题进行回复和舆论引导。
[1]刘建勇.建筑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及其预防[J].科技资讯,2007(34).
[2]夏克会.浅析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及管理措施[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1(02).
〔编辑:张思楠〕
TU714
:A
10.15913/j.cnki.kjycx.2017.15.104
2095-6835(2017)15-0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