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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空间正义规则的城市“夜经济”深层次开发探究
——以青岛市为例

2017-11-28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正义空间政府

韩 金 伶

(青岛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基于空间正义规则的城市“夜经济”深层次开发探究
——以青岛市为例

韩 金 伶

(青岛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夜经济”作为城市生活的重要部分,既展现了人们日常生活的繁华程度,又是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着力点。文章通过大量数据探析青岛市的夜经济发展现状,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存的交通出行、公共预算投入、可发展空间等维度,利用空间正义理论,讨论旨在增加市民参与意识,建立健全制约机制,深入挖掘城市开发潜力,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发展,努力构建有城市特色、合理公平、包容、有活力的城市夜经济。

城市规划;空间正义;夜经济;包容性发展

城市规划自古希腊时期开始,后经过公共卫生运动、环境保护运动、城市美化运动等改革使得城市不仅仅具有提供承载人们生存空间的功能,更是实现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及人文居住的重要载体。城市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文化磁体和容器,通过吸引、融合、储存和传播文化而不断丰富人性、发展人、孕育新人类。20世纪初,欧美国家城市发展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城市中心空洞化严重,大量人口随着制造业迁移到郊区,城市中心经济严重倒退、英国提出THE NIGHT-TIME ECONOMY,即“夜间经济”发展计划,旨在呼吁夜间消费实现城市中心区的复兴。后夜间经济因其自身的巨大发展潜力逐渐受到各方重视,良好的“夜经济”不仅体现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也为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渠道。我国受历史及传统观念制约,城市夜经济于20世纪末出现萌芽,起初出现在南方沿海等开放城市,后作为城市发展的成功经验被发展普及。我国在过去20年,经济飞速增长,城市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城市空间的非正义问题,即政绩取向下的公共建设的形式主义、市场取向下消费性公共空间的泛滥、自利取向下社会对公共空间利益的践踏及空间生产的推进以历史文脉及生态环境为代价。本文以青岛为例,将空间正义理论与现实城市的夜经济发展相结合进行研究,统计数据皆来自2015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探索激发城市夜经济健康有序和合理公平,努力实现现代化城市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一、城市夜经济的空间正义缺失及其表现

(一)现有公共资源配置无法满足郊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空间正义理论权威代表人物戴维曾提到当今社会的“压迫的五副面孔”:剥削、边缘化、无权力、文化帝国主义、暴力。随着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郊区居民边缘化问题日益凸显,以一种大众不熟悉的非暴力的压迫方式逐渐吞噬低收入群体、郊区群体等人的利益,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空间正义缺失严重。目前,我国大多城市中心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相对于郊区发展更加成熟和体系化,但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大多公共资源出现分布空间上的贫富分异现象,尤其是城郊地区,享有的基础设施、娱乐和休闲等公共资源和夜间经济发展机会远远少于城市中心。

城市中的公共空间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休闲的聚集场所,不仅要满足城市高收入群体的社会文化要求、还要兼顾低收入群体的社会生活需求。日常居民行为活动场所主要有两种:(1)城市公益性休闲场所,即政府免费修建的城市休闲场所,由政府及社会各组织投资兴建。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如免费的公园、广场、城市公共绿地等。另一类是市民公共活动场所,多集中在社区的文娱活动中心、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公共空间能够被各社会阶层、各年龄阶段的市民使用,满足各种人群的空间活动诉求,这是规划公众生活空间时的基本正义维度。(2)城市商业性休闲场所是指由各类投资主体经营的各种休闲娱乐场所,其以盈利为目的,为城市居民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比如商场、饭店、电影院、美容院、健身俱乐部等等,也是市民夜间经济消费的主要活动场所。就青岛夜间娱乐休闲消费场所而言,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数量远远超过其他区市,企业性质的餐饮住宿网点超出周边市区几倍,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及黄岛经济开发区的餐饮住宿企业网点没有过百(见图1)。就商业性的休闲场所分布情况可见公共设施分布不均,多集中在城市中心,忽略城郊居民的日常休闲需要,空间正义缺失,无法提高郊区人民的生活质量。

图1 餐饮住宿企业网点数(个)

图2 各区消费品零售比例

(二)日常交通出行方式无法满足郊区居民夜间出行的消费休闲需求

由布坎南提出“政府失灵”理论开始,西方市场经济经过了长期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公共物品的提供逐步进行市场化改革,而受到市场法则驱动的城市公共物品投资主体往往忽视公共物品提供的可及性目标,而追求获取公共物品的最大效益的集中性分布。 在这种情况下,远离公共物品所在地的市民想要获取公共物品,则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根据2015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青岛市内四区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45%(见图2),夜间消费能力远远超过周边市区,其中不乏郊区居民到市区放松休闲,娱乐消费。但以黄岛区为例,因地理位置原因,必须通过海底隧道才能联通黄岛区与市南区,除去个人用车以外,大多数人出行选择公交车,但根据表3 ,最晚一辆隧道车在21:25结束运营,相较于夜经济发达的城市,例如西安、上海等夜经济发达城市,凌晨24点运营的公交车不在少数。就此而言,郊区居民的出行受到极大限制,因公共娱乐场所的空间正义缺少,导致了休闲生活的不便,需要进入发达市区才能充分享受夜间娱乐。假设从黄岛进入青岛市内,如果选择低廉的公交车出行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而如果选择便捷的出租车,则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负担,而当获取这种公共生活场所及物品所付出的成本过大时,将会对公共场所和物品的可获得性造成消极影响,导致公民平等的生活权利失衡失效。

表1 青岛隧道时间表

(三)政府公共预算支出无法满足城市郊区公平正义的发展诉求

功利主义的正义理论强调“明智利用”,与空间正义理论强调更加公正地分配环境利益和负担不同,不可否认的是,受资本主义社会的冲击,我们已经从把社会正义当作是永恒正义和道德准则,转为把它当作是在整体社会中发展作用的社会过程中的偶然产物。政府为提高GDP发展片面地追求经济高速发展,忽视了发展过程中的公平正义问题。根据青岛市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图3)与青岛市公共预算支出(图4)对比,可以了解当前发展的现状。一个市区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及资金的支持,尤其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相辅相成。城市夜间经济的蓬勃有序发展,离不开政府对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重点培养和宣传推广。同时在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中更要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尽管目前来说政府考察政绩的主要指标还是GDP速度,但是政府在城市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同样肩负着保证城市转型公平正义的责任。政府不应该利用垄断、寻租等特权参与市场活动,与各资本主体结合与民争利。政府应利用自身掌握的公共权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生活合理诉求,维护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空间的公平正义。

图3 青岛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亿元)

图4 公共预算支出对比(万元)

(四)夜经济开发力度无法满足城市深度挖掘发展潜力要求

在当前“调结构”的大背景下,“夜经济”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夜经济”的发展是伴随城市经济发展,人民消费水平提高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直观地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甚至成为一个城市发展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政府大力投资维护城市夜间消费特色场所,与第三产业及旅游服务业发展相辅相成,在我国大部分发达城市中形成了多种多样、极富特色、景象繁荣的“夜经济”。一个城市产业结构合理、服务业发达的标志之一也是夜间经济的发展水平。充满活力的城市夜间经济,也刺激了商业、、旅游、交通、人文等多种城市资源的蓬勃发展。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青岛面向大海,背靠崂山,道教文化、海洋文化源远流长,在城市夜经济发展规划之中,要着重考虑青岛夜间经济的发展方向及独特优势。根据2015年15个副省级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对比情况(表2)来看,青岛距离发达城市广州深圳的经济发展差距大,就附近的南京杭州等副省级城市也有进步的空间。在夜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忽视南北方文化差异较大,南方夜间活动频繁常见,北方因地理环境,气候传统等影响,居民在教育文化娱乐的消费投资比重较低,另一方面反映出青岛市夜间经济发展具有巨大发展潜力,这既是发展的难点也可转变为城市发展的新方向。

表2 2015年15个副省级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对比情况

二、深入探索符合空间正义要求的城市夜经济发展之路

(一)唤醒市民参与公共政策意识

在中国实现城市夜经济发展的空间正义,要求市民具有较为敏感的空间权利意识,市民对城市空间规划的权利与保留自身差异性空间要求的权利需要保护与尊重,也就是要求市民具有参与政策及保护自己权利的话语权。话语权是人之间围绕某种行动或信仰路线进行沟通性说服或讨论的环节。话语环节是权力的形式,如福柯证明的那样,它是信仰和欲望的模式。它自身是一种制度,一种社会关系的模式,一种物质实践,一种根本的经验环节,无论个人还是集体都是话语的载体。即在强调赋予公民平等的参与权、话语权后,要建设符合空间正义的城市夜经济发展模式,即不为实现一部分市民的空间利益而剥夺另一部分市民的空间权利,就是让城市发展的成果惠及大多数人,而不是只针对CBD居民、高收入群体等。空间正义的夜经济发展要求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城市空间的划分,是为所有市民,特别是城郊居民、低收入群体等服务的,使他们都能够公平地享有使用城市夜间活动物品及场所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能够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得到保障与加强。为实现一个城市的夜间经济合理有序、健康发展,要求努力提高公民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郊区居民、低收入群体表达意见的能力,同时保障公民具有平等参与城市空间规划、公共资源分配的权利,赋予公民拒绝强势资本的压迫进入及具有公共权力的政府对社会生活空间的单方面统治的权利,使城市居民共同为公共生活进行辩护。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网络

在20世纪的美国曾出现支持环境正义及反对环境种族主义的运动,倒逼华盛顿于1991年颁布了一项宣言,以17条之多的条款清楚地阐释了环境正义。其中有一项为:确认对城市和乡村生态政策的需要,以自然协调的方式清楚重建城市和乡村地区,尊重所有社区的文化完整性,并为所有人提供公平获得各种资源的机会。当前政府立意从“大政府”转变到“大社会”,旨在要求城市的规划发展在城市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与监督机制。然而,当前我国城市治理结构中,社会主体特别是公民发声微弱,导致了治理天平的倾斜。因此,必须不断增强社会公民的力量,促使政府及相关强势主体的权力得到合理限制,才能实现城市夜间经济的公平正义,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城市居民。建立健全完善的公众制约监督机制,以规范的程序和方式向上层政府表达公民的合理诉求,实施协商座谈会、听证会、争论机制、无约束谈话等切实可行的方式畅通言路。城市实现空间正义要求政府在政策落地之前也要透明和平等,政府要在其官方网站、政府工作报告等方式中真实及时地更新政府工作数据与成果。在“夜经济”的发展规划中政府要广泛征集市民、学者等社会各界意见,深度挖掘城市特色,确保各利益群体的整合和协调。同时,打造网络监督平台,善于利用网络媒体的力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转。

(三)转变发展模式追求可持续、包容性发展

尽管目前来说检验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仍是经济增长的速度,但是,政府不应该为片面追逐经济发展速度而忽略人民群众的正义诉求,利用公共权力参与市场活动,保护强势资本的垄断经营,侵害人民大众的公共利益。政府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最早作为对启蒙乐观主义的直接矫正,马尔萨斯和新马尔萨斯派在18世纪末最早表达了有关生态匮乏和自然极限的观点,这种观点作为一种永恒的挽歌,早已经咏唱了。在经济新常态的今天,政府在规划时十分强调城市发展之路是可持续发展之路、包容性发展之路。一个和谐的城市发展之路应该是符合“空间正义”要求的。城市政府在体制转型过程中既负有经济增长的责任,也负有保障市民公平享有城市资源的责任。夜间城市的公益性空间资源和商业性空间资源应当公平地分配,公民平等地接近和融入城市空间。中国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空间非正义问题日益凸显,它影响着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因此“空间正义”是和谐城市和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定位从“发展型政府”转变到“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必然走向。

(四) 深入挖掘夜间发展潜力打造差异性城市发展特色

“城市”被理解成为复合的交互式网络,它常常用大量想象的、真实的、计划的和实际的建筑、地理、市民、及公共关系用一种非一体化的、实际的方式把完全不同的社会行动、过程和关系联系起来。面对当前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现实,探寻一条包容活力、别具特色的城市化道路迫在眉睫、首先要了解城市的夜间环境、气候、习俗等。就青岛而言,位于山东半岛东南部沿海,濒临黄海,隔海与朝鲜半岛相望。既可以吸引大量日本韩国游客,深度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滨城市;同时,青岛还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可借助政策优势发展现代商业,吸引投资激发夜间经济活力;青岛是道教文化发源地,可吸引周边城市及内陆居民体验海滨风情,了解道教文化。

夜间经济发展的空间正义要求首先坚持人文性原则,这是城市空间生产与消费的人文精神的体现。在设计城市空间时,应该坚持具有特色的人文理念,传承延续城市文化,而不是一味的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其次城市发展要做到公平性及正义性,即表现为有形的建筑结构如社区楼房、商业街的多样性及便民性,又表现为无形的文化环境,尊重差异、保护弱势群体的相关利益。在城市空间的生产、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和满足各种城市人群的生活休闲需求,营造公平正义的城市夜经济空间。空间正义的实现有利于促进各地区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积极发展,落实夜间经济的增量扩张,最终实现包容性城市治理和夜间经济的包容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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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学伟)

ResearchontheDeepDevelopmentofUrban“Night-timeEconomy”BasedontheRuleofSpatialJustice——Taking Qingdao City as an Example

HAN Jin-li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Qingdao University, Qingdao Shandong 266000)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life,“night-time economy” not only shows the prosperous degree of people's daily life, but also is the key of urban construc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By analying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night-time economy of Qingdao using a large number of data,based on the dimensions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the exsiting transportation,public budget investment and developable space,this paper, using spatial justice theory,designs to increase public participation, establish a sound control mechanism, dig deep into urban development potential, To achieve sustainable, inclusive development, and strive to build a night-time economy with urban characteristics,reason and justice inclusiveness and vitality.

city planning;spatial justice;the night-time economy;Inclusive development

10.3969/j.issn.1009-2080.2017.06.011

F727

A

1009-2080(2017)06-0057-06

2017-10-15

韩金伶(1992-),女,山东潍坊人,青岛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15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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