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与国家民族:民族传统体育的认识基点和解读语境
2017-11-27王广虎冉学东
王广虎,冉学东
民族国家与国家民族:民族传统体育的认识基点和解读语境
王广虎,冉学东
民族国家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国家形态,是认识世界格局和构建世界体系的基本单元;民族国家是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家体制,是推动国内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民族国家创造了国家民族。国家民族的“民族性”集中体现为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是处理国内各类民族事项的基本依据。检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在实践中,都存在“向上不足、向下有余”的方向性失误,不仅出现了明显的“民间化”、“民俗化”走向,而且存在着潜在的庸俗化、低级化倾向。因此,应在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国家建设中,重新修订或确立民族传统体育的认识基点;应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民族建设中,重新修正或设定民族传统体育的解读语境。
国家;民族;体育;传统
1 民族国家与民族传统体育关联的内在逻辑
现代社会的全球化发展,虽然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合作,但是,不仅“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最基本的国家形态,是世界体系的基本单元,也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的整体格局没有改变[1];而且各国立足于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在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尊严、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致力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发展的总体原则也没有改变。因此,在当今世界,民族国家具有的国家形态,仍然是推动国内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民族国家界定的国家民族,仍然是处理国内各类民族事项的基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民族国家构建历程的完结和民族国家建设征程的开启。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由于封建王朝统治历史的长期性和民族(族群)构成成分的多样性,不仅决定了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国家民族建设的艰巨性,也决定了以民族国家为形态的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性,尤其在国际关系日益复杂的当下,国家利益的竞争更趋激烈,民族矛盾的化解更趋艰难,加之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三股势力”的存在和兴风作浪,更加凸显了民族国家建设的紧迫性。因此,我国各行各业的改革发展,都必须在民族国家建设的总体架构中,以维护国家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为基本准则,予以具体地谋划运思和探索运作。
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已经完成了体育大国的世界性崛起,进入了体育强国建设的新时期。从民族国家建设的层面看,体育大国着力于国家外在的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体育强国注重于国家内在的综合国力和民族复兴。因此,无论是对体育大国崛起的经验总结,或是对体育强国建设的发展构想,都必须以民族国家的国家理念和国家民族的民族观念为圭臬,考量其意义,评判其是非,辨明其取向。
民族传统体育,在1953年以“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的方式纳入国家视野,但作为正式的称谓,却是在1981年“全国少数民族工作座谈会”上首次被官方提出,并在1982年正式用于在呼和浩特举办的第2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97年,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民族传统体育列为体育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形成了以武术为主体、以传统体育养生和民族民间体育为支撑的学科体系。199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民族传统体育已成为单列的体育专业。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使民族传统体育在概念上具有了统一的规范称谓和深刻的学理内涵,结束了本土体育、传统体育、民族体育、民俗体育、民间体育概念的无谓争执,也使民族传统体育在存在上具有了独立的学科地位和难得的发展机遇,突破了中华武术、传统武术、竞技武术、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分类的学术局限。
但回顾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在充分肯定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不能不指出:因没有在民族国家建设的框架下和国家民族(国族)建设的进程中,认识和理解民族传统体育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陷入了以体育为本位的认识误区,把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仅仅视为单纯的体育问题,就体育论体育,故在理论的建构中缺少国家观念的支撑和现代意识的引领,在实践的运作中缺乏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和路径选择,因而在全球体育竞技化潮流的裹挟下出现了生存危机,在西方强势体育文化的挤压下出现了方向迷茫,甚至因急功近利或急于求成出现了有悖于民族国家建设和国家民族建设的举措。因此,在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国家建设中,重新修订或确立民族传统体育的认识基点,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民族建设中,重新修正或设定民族传统体育的解读语境,是当下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从而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民族国家的凝聚力,促进民族国家建设;有利于扩大中华民族的影响力,促进国家民族建设;有利于提升民族国家的软实力,促进文化强国建设;有利于提升民族国家的自信力,促进体育强国建设。
2 民族国家——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认识基点
2.1 民族国家是具有世界意义的现代国家形态
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社会持续不断的发展终将退出历史舞台。恩格斯在论述国家的起源时,明确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2]。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经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后,进入文明时代才逐渐形成的。对此,恩格斯有精辟的阐述:“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2]虽然,国家就其本质而言,是统治阶级“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但是,国家就基本职能而言,是对人类社会实现有效的管理和治理而创设的一种政治制度。
民族国家是指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现代国家。对民族国家形态的把握,应立足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在国家形态的演进序列中对民族国家进行动态认识。民族国家最早出现在西欧,是国家形态历史演变的产物,具体经历了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罗马帝国、中世纪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王朝国家的序列变迁后,演进为民族国家。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必然;国家出现后,又必将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极大地推动作用。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尖锐的阶级矛盾、激烈的阶级斗争在表现形态上不断趋于复杂与缓和,集权的社会管理、独裁的国家统治在实际运行中不断趋向民主与法治,使国家在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统治方略和管理方式,从而呈现出多样性的国家形态,形成了一个国家形态不断演进的历史进程。民族国家作为一种新的国家形态,一经出现就立即显示出巨大的发展优势,并迅速呈现出广泛的示范效应,到20世纪中叶,民族国家已经拓展普及到全世界,不仅成为支撑当今国际社会的基本国家形态,也成为承担当今国际事务的独立国家主体,因而“民族国家也就成为人类社会国家形态演进的一种基本形态”[1]。
民族国家作为具有世界意义的国家形态,使我们必须以民族国家为基本法律单元和政治单元,认识世界格局和构建世界体系,应对国际关系和处理国际事务;民族国家作为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家体制,使我们必须以民族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为最高原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国内各项事业的协同发展,在坚持民族团结的前提下促使国内各种矛盾的缓和化解。据此,民族国家不仅确立了民族传统体育的认识基点,同时赋予了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国家意识、现代意识和全球意识。
2.2 民族国家赋予了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国家意识
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特征,国内学界比较有共识性的观点认为:“一是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二是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历史继承性”。[3]无疑,在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化进程中,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特征认识,不凸显其国家意义,仅强调以族群为族体的“民族特色”和以近代前划界的“历史继承性”,是一种国家意识薄弱的明显误解。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国家意识薄弱,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中国从先秦到晚清,封建王朝国家的统治持续了两千多年。其间虽历经了几多王权的改朝换代,发生了几多王位的改名换姓,但对国家的观念却非常模糊和含混,没有出现言简意赅的国家观念,更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国家认识,在实际生活中,或倾向于以家识国,家国同构,把国理解为放大的家;或倾向于以君代国,忠君报国,用君王统治的现实感受替代对国家的抽象认识;或倾向于以天下含国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用“君临天下”“君权天授”的天下情结,取代对国家的理性把握。1840年的鸦片战争,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摧毁了闭关锁国的壁垒,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一次次丧权辱国的条约签订中,我们见识了西方的民族国家,痛定思痛,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独立,形成了强烈的现代国家意识;在一次次割地赔款的具体交付中,我们接触了西方的国家民族,知耻而后勇,为维护领土完整和民族独立,形成了强烈的现代民族观念。由此,开启了我国民族国家和国家民族(中华民族)形成的艰难历程。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振兴中华”的激励下,领导推翻了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终结了我国历时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为民族国家和国家民族(中华民族)的形成,清除了制度性障碍,奠定了社会性基础。但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最终形成,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实现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终结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屈辱历史,完成了在民族国家形成阶段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历史重任,进入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富裕的民族国家建设新阶段。正是由于作为王朝国家,我们曾经经历了太长的“中国之中国”的自大岁月,也曾经度过了较长的“亚洲之中国”的自豪时光,但作为民族国家,以比较平和的心态和比较理性的方式,接受“世界之中国”的现实,我们经历的时间却太短,由此导致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不仅缺乏民族国家的现代国家意识,也缺少国家民族的现代民族观念,因而在理论和实践中,或具有较窄的、以族群为族体的民族学意义,或具有较浅的、以民俗为基础的文化学意义,或具有较低的、以民间为视域的社会学意义。
体育是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项事业。民族国家体育事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关系到国民的体质和民众的生活,也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形象和国际的声誉。因此,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特征认识,既不能脱离民族国家强调其“民族性”,也不能脱离现代国家强调其“历史性”。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成为优势明显、意义重大的国家形态,就在于形成了一种以民族对国家的认同为基础的共生关系,不仅从制度设计上改变了民族与国家紧张、对立的二元关系,而且在运作机制上保障了民族与国家以融合的方式实现协调发展。在民族国家与国家民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中,一方面因民族国家作为国家形态历史演变序列的定格,是对伴随着资本主义兴起的现代国家的指称,民族国家的现代性质和民主意识不仅充实了国家民族新的内涵,也为国家民族披上了政治的外衣和提供了利益的保障,从而激发国家民族的创造活力和促进国家民族的强盛发展;另一方面因国家民族是现代国家形态特征的概括,作为民族国家共同体的主体,是实现国家认同的基础和保障,故国家民族的构建特质和公民意识,不仅拓展了民族国家新的意义,也为民族国家提供了合法的政治基础和确立了合理的现实基础,从而保证国家具有持久的发展动力,推动国家不断走向繁荣富强。
民族国家的民族传统体育,既不是孤立的体育现象,也不是孤立的文化现象,必须纳入世界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化潮流中明确其国家意义,必须置入世界体育文化的多元性趋势中确立其国家地位,进而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就民族国家发展的进程而言,在民族国家形成阶段,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近代发展,更多表现为体育观念的接受和体育思想的启蒙,更多体现在运动实践的科学和运动体系的规范;在民族国家建设阶段,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现代发展,更主要表现为体育观念的普遍深入和全民健身的广泛参与,更集中体现在竞技水平的快速提升和国际影响的迅速扩展。就体育的现代发展进程而言,在体育大国的崛起阶段,我国体育事业在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的前提下,更注重民族传统体育外向发展的竞技化,以重塑我国的国家形象和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在体育强国建设的新时期,我国体育事业在致力于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实施中,更看重民族传统体育内在发展的独特性,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话语,进而增强我国的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在世界体育文化多元发展的格局中,取得与民族国家地位相称的话语权,形成与国家民族内涵相符的民族特征。
2.3 民族国家赋予了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现代意识
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划界,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是指近代以前的体育竞技娱乐活动”,或“在中国近代之前产生发展,由中华民族世代实践并流传或影响至今的体育”。[3]无疑,在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化进程中,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划界,不凸显其现代意义,而武断地划归为“近代以前的体育竞技娱乐活动”,是一种现代意识薄弱的明显误判。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现代意识薄弱的文化缘由,在于现代意义的体育观念形成较晚。在中国五千多年的文化传承中,既不乏“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生活格言,也不乏“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人生哲理;既不缺强身健体、舒筋活血的运动形式,也不缺修心养性、延年益寿的养生之道;但却迟迟没有出现简明扼要的、有现代意义的体育概念,迟迟没有形成系统完备的、有科学基础的体育认识。“体育”一词最先由留学日本的学生在1901年引入我国;“体育”一词最早见于官方文件是1902年公布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体育”作为正式的学术用语,是留学日本的学生岚僧1903年翻译的日本学者西川政宪的《国民体育学》,由《杭州白话报》连续刊载;“体育”作为正式的社团称谓,有1903年成立的“无锡体育会”。[4]但我国近代对体育的认识,并非是自“体育”一词引入后的学术自觉,而是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引发的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和强国强种的不屈奋争。洋务运动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理念驱动下,在新式军队训练中引入了西洋兵操,在军事学堂课程中设置了体能教学,西方的身体活动和体能训练不仅给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也使我们对西方体育有了一个朦胧的印象。维新运动在“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的反思中,认识到教育对于“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培养一代“新民”的重要性,并在积极倡导和创办“新学”的进程中,明确“教人也,以睿智慧、练体力、励德行三者为纲”,通过“德教、智教、体教”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从而在学校教育中为西方体育的引入提供了可容纳的空间。由此,对西方体育的认识不再局限在以“体操”为表征的、以行为操作为形式的运动层面,而是提升到育人教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民”培养层面,进而形成了我国在世界范围内能够彼此沟通、相互交流的“体育”观念,以及奠定了系统科学认识体育的学理基础。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时性看,体育由一种自发的、自在的现象存在,转化为一种自觉的、自为的独立活动,是在近现代完成的。体育就其本质而言,是对人自身自然实施改造的人的活动;体育就其特征而言,是使人的生命活动本身成为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体育就其方式而言,是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同一的身体活动。虽然体育仅仅作为一种现象的存在,即表现为以走、跑、跳、投、掷、攀、爬为行为特征的身体活动,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可追溯到人类的起源;但是体育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具有与劳动、教育、宗教、军事等并列平齐的社会地位,却是因民族国家的兴起,并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大工业发展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具有不太长的历史,通常以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的举办,作为体育在人类社会取得独立地位并具有世界意义的标志性事件。在近代以前的漫长历史岁月中,体育并非是不存在的,但却是一种非独立的现象存在,是借助依赖的方式或凭借依附的状态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其他活动中。正是由于体育与人的其它活动,有“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使我们用现代的眼光,能十分容易地在社会的各行各业中发现体育运动的初始形态,能非常轻松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掘体育活动的原始素材。如在教育活动中,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被视为身体的教育;在军事活动中,体育作为提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被用于体能的强化训练;在生产劳动中,体育作为追求生产效率的有效措施被视作劳动力的强化手段;在宗教活动中,体育作为彰显神灵威严的气氛烘托被程序化为庄重的竞技仪式。因此,民族传统体育不仅不能划归为“近代以前”,恰恰相反,应在近现代的时段中,立足于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认识民族传统体育的形成与发展,着眼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认识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创新,从而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具有与时俱进的现代意识和现代特质。
我国学界由于把民族传统体育简单地划归为“近代以前的体育竞技娱乐活动”,就将其视为既定的、过去完成时,而不是待定的、现在进行时,从而导致民族传统体育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在实践中,形成了追溯历史、因循守旧“向后看”的思维定势,而不具有服务当下、放眼未来“向前看”的思维创新。从国家形态演变的历时性看,是民族国家催生了近现代体育的出现,并使近现代体育在获得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态的同时,不仅具有维护国家主权的现代国家意义,而且具有促进国家交往的全球国际性质。近现代体育的世界性发展,主要表现为以现代奥运会为代表的国际竞技体育发展潮流和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潮流。虽然我国对于近现代的划分存有较多争议,但目前普遍倾向于把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开始到终结的全过程作为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对象,从而把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百余年历史,划为中国的近代史。因此,从我国近现代划分的时段来看,以现代奥运会为代表的国际竞技体育,大致出现和形成于民族国家在世界范围兴起的近代阶段;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民族传统体育,大致出现和形成于发展中国家普遍进入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阶段。但无论是对于国际竞技体育的发展潮流,或是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潮流,都不可避免地被民族国家的国家形态和国族属性打上深深的时代印记,从而不仅使其发展的内涵具有鲜明的现代意识,也使其发展的方式具有浓厚的现代气息。
2.4 民族国家赋予了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全球意识
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地位,学界比较有权威性的看法认为:是“与世界范围内规范传播的现代体育竞技活动相对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往往长期开展于某一族群中,存在着明显的地域性和浓郁的民族传统文化色彩,因此,它与国家流行的现代体育是有差别的”。[3]无疑,在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化进程中,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定位,不是置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却视为民族国家内“开展于某一族群中”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是一种全球意识薄弱的明显误读。
当今人类社会,世界性的全球化发展是不容抗拒的时代潮流。但世界性的全球化发展,不是一个有既定方向约束的规范行为或有共同纲领指导的统一行动,而是建立在以民族国家为单元的现代化发展基础上的互利协同。由于各民族国家因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形成的历史条件的不同,因选择的政治制度和持有的宗教信仰的不同,因存在的生活方式和处事的思维方式的不同,故在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上各有所求,在现代化建设的方式上各具特色,从而构成了全球一体化发展和民族国家多元化发展共存互补、相得益彰的世界格局。由此,决定了世界近现代体育发展的全球意识和多元特征。
以现代奥运会为代表的国际竞技体育,是基于民族国家主权独立的体育参与,追求体育文化发展的人类共性,不仅成为了世界体育文化全球一体化发展的主流,而且对于更广泛意义的世界文化而言,是较为成功的全球化发展典范。回顾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奥林匹克提倡和践行的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反映了维护民族国家主权独立、重构世界体系的理性精神;提出和坚持的参与原则、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友谊原则,体现了尊重民族国家主体地位、重建国际关系的行为准则。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正是赢得了民族国家的普遍支持和积极参与,才使其不容置疑地成为现代社会最具影响力的世界体育盛会,同时也使以现代奥运会为代表的国际竞技体育迅速成为现代社会最具冲击力的全球性体育潮流。
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民族传统体育,是基于民族国家民族特性的体育建设,追求体育文化发展的国家个性,是世界体育文化全球多元化发展的主流。在充分肯定奥林匹克运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不能不指出以现代奥运会为代表的国际竞技体育发展,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同质化趋势。正是由于对现代体育发展片面追求体育形式的竞技化、过度强调体育内容的格式化、过分依赖体育裁判的标准化的深刻反思,以及对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国家体育文化高度趋同化发展的深度担忧,使民族传统体育不仅在现代体育体系中有了日渐明晰的概念指称,也在民族国家建设的进程中有了日受重视的发展地位,并迅速形成了与国际竞技体育相呼应的全球性体育潮流。
因此,基于民族国家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定位,首先要彻底扭转狭隘的、以“族群”为族体的国内认识,确立开放的、以中华民族为族体的全球意识,亦即纳入全球文化多元化发展的架构中,以民族国家为主体,打造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独有的体育活动方式,以国家民族为特色,形成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独具的体育文化价值,主动解构全球趋同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主动消解西方强势体育文化造成的体育认同危机,以求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在世界文化多元共存的格局中,享有相互平等的体育文化地位,在全球体育多方竞争的态势中取得彼此尊重的体育话语权,从而在全球范围形成多样性的体育文化生态环境,使现代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竭的源泉和不衰的动力。其次要彻底转变对民族传统体育低层次的“民间”认识,确立民族传统体育是全球性的“国家”认识,亦即融入民族国家建设的现代化进程中,认识和把握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方向和路径,避免在全球化的文化重构过程中,陷入同质化发展而失去民族传统体育的民族个性,避免在全球化的体育重组过程中,落入同辙化发展而失去民族传统体育的传统特色,从而充分发挥民族传统体育有利于强化国家认同和国族认同、有利于增强民族国家的凝聚力和国家民族的影响力的积极作用,为促进民族国家建设提供与爱国主义精神相一致的体育精神,为促进国家民族建设提供与优秀传统文化相契合的体育文化。
3 国家民族——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解读语境
民族国家的根本特征就是它的民族性;民族国家的民族性,集中表现为民族对国家的认同。[1]因此,对于民族国家的“民族”认识,既要把握其时代属性,是现代民族;更要把握其政治属性,是国家民族,亦称国族。在民族国家建设进程中,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不仅必须以民族国家为认识基点,而且必须与国家民族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并在国家民族的语境中解读其意义和价值。然而,当下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存在的理论混淆和实践混乱,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在于对其 “民族”概念的认识和理解,脱离了国家民族的语境而出现了较大的偏差。概言之,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因没有立足国家民族语境认识其“民族”,而缺少明确的社会担当;因没有立足国家民族语境梳理其“传统”,而缺乏明确的文化取向;因没有立足国家民族语境建构其“体育”,而缺失明确的时代使命。
3.1 国家民族是政治民族,决定了民族传统体育的社会担当
民族国家创造了国家民族。黑格尔指出:“只有形成了国家的民族才具有更高的品格。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5]民族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是认识和理解国家民族“民族性”的前提;而国家民族的“民族性”集中表现为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并为国家权利提供合法性依据和合理性基础。“民族国家的构建,不仅给民族披上了国家的外衣,而且进一步固定了民族的形式,同时也使民族成为政治的民族。”[6]显然,在国家民族语境下,对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民族性”认识,若不与民族国家建设紧密联系,就会失去其体育强国的现实基础;若不与国家民族建设保持一致,就会失去其民族复兴的社会担当。
“民族”概念源起西方,19世纪末由梁启超介绍到我国,20世纪初不仅在我国的学术文本中逐渐使用,也在我国的时政话语中逐渐流行。虽然,就“民族”构词的字面意义来讲,“民族”是由“民”与“族”构成的组合词:“民”相对于“王”,不仅多指位卑大众或平常百姓,更强调非专制、非集权的民主性质;“族”多指具有某种共同属性的事物类别,不仅凸显“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集合,更强调具有共同利益追求的共同体性质。但是,就“民族”引入的历史背景来看,“亡国”的存亡危机和“亡种”的生死忧患,“东学为体”的传统坚守和“西学为用”的文化摄入,使“民族”概念因“救国”而具有挥之不去的种族心理,因“保种”而具有难以割舍的种族情感,从而造成了“民族”与“种族”的混淆和混用。
在国家民族语境下,对民族传统体育“民族”概念的认识与理解,要注意与“种族”概念的区分。民族以人的共同体所具有的语言、地域、经济生活、传统文化和心理素质特征为标志,“属于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范畴”;“种族以人的体质形态上所具有的某些共同遗传特征为标志,属于人类学和生物学范畴。如傣族、汉族、彝族、汉族、藏族等,都是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5]
虽然,民族与种族在学理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在日常生活的实际运用中,因其历史的或文化的原因,界限并不分明,混用多有发生。就民族(Nation)概念在西方的形成而言,在早期也一直与血缘或地缘有关,是基于种族划分的社会集团,到16至17世纪时,民族概念的含义才发生了重大变化,具有了与政治组织或国家政权相联系的政治意义,并逐渐成为与种族相区分、与“国家”相对应的概念。就民族概念在我国的应用而言,习惯性的理解和大众性的语义,多基于血缘的延续或多强调地缘的聚居,既没有与种族作严格地区分,也没有限定在国家层面运用,因而在很多场合出现民族、种族、国家观念的混淆。就民族概念东西方理解的文化背景而言,“中文和英文在语义上的差异,使得在使用‘民族’(Nation)时出现很大偏差。中文倾向于理解为种族,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较强;而英文更多地在‘国家’的意义上使用,突出了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含义。”[5]显然,在国家民族语境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民族”概念,必须自觉地与“国家”概念相联系,从而在保持其特有的文化学意蕴的同时,又赋予其无需掩饰的政治学含义,并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具有强化国家认同的社会责任;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民族性”认识,只能归结为国家民族——中华民族的整体属性,从而在保持其固有的体育学本意的同时,又赋予其理所当然的社会学内涵,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具有强化民族认同的社会担当。
3.2 国家民族是现代民族,决定了民族传统体育的时代使命
现代国家创造了现代民族。现代民族,已超越了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和彼此呵护的地缘关系,在不割断民族形成的历史渊源和自然演变的前提下,更强调社会群体在主观归宿感和认同感基础上确立起来的民族情感。在众多的“民族”定义中,斯大林的定义在我国无疑是最为著名和最有影响的,已用于现代汉语词典“民族”词条的解释中,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7]但斯大林定义的“民族不是普遍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7]是与现代国家相依存的现代民族。
在国家民族的语境下,对民族传统体育“民族”概念的认识与理解,要注意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的区分。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水准和时间尺度,民族可一般性地划分为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视为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阶段的人群共同体。原始民族,多采用原生性定义,指国家形成以前处于萌芽状态或形成过程中的民族,在基于氏族、部落、部族到民族演进中,更多表征为依据血缘、地缘存在的种族性,亦称“自然民族”。古代民族是在人类结束蛮荒状态后出现的,是与文明社会的组织结构联系在一起的,亦称为“文明民族”。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随着野蛮向文明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人类社会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虽然古代民族在一定程度上与国家形态和权力集中相关联,但概念的指称多用于文化人类学领域。现代民族是与现代国家紧密联系的概念,多采用立足于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后发性定义。对于现代民族的认识,列宁、斯大林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列宁认为:“民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8]斯大林进一步表述为: “世界上有不同的民族,有一些民族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代发展起来的,当时资产阶级打破封建主义割据局面而把民族集合为一体并使它凝固起来了。这就是所谓现代民族。”[9]
就人类社会发展形态的一般而论,原始民族对应于原始社会;古代民族对应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现代民族对应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就当下世界各国的发展现状而论,绝大多数民族国家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期,由此决定了国家民族建设也处于未完成的、正在进行时。故对于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不能静态地理解为既定的、已完成的历史事实,而应动态地理解为待建的、未完成的发展追求。因此,在国家民族语境下,对民族传统体育的“民族”认识,只能视为是披上了现代国家“外衣”的现代民族,不仅具有明确的国家观念和强烈的国家意识,还承载着促进民族国家建设和国家民族建设的时代使命。
3.3 国家民族是“想象共同体”,决定了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取向
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是文化的人造物。“历史告诉我们,民族是可以在一定的时空系统中再造的。”[10]民族被视为“想象的共同体”,是因为:民族不是一个实体性组织,既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也没有成文的组织原则;民族成员的身份获得,既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需要通过任何仪式;民族的存在有赖民族成员的民族认同,民族的维系有赖民族成员的民族情感。因此,“定义某一特定的民族,完全依历史的条件、环境和事件而定,特别决定于某种时刻的政治需要”。[5]
对于国家民族而言,不能仅仅依赖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力量,实现民族成员的民族认同和培育民族成员的民族情感,还必须夯实民族国家的文化基础,并使之能逐渐内化为民族成员个体稳定的心理、心性、情感结构。因而不仅要借助积极的民族神话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文化符号,作为民族的象征,打造相互联系的文化纽带;还要借助优秀的民族典范以及由此演化出的一系列文化标杆,作为民族的传统,打造彼此沟通的文化支撑。无需讳言,为了文化认同和文化情感的民族文化再造,不仅具有神话的特征,也具有臆想的成分,故无论是民族的起源或是民族的发展谱系,多有无需质询的幻想空间;无论是民族的英雄史诗或是民族的杰出人物,多有无从考证的想象空间。但是民族这种“想象的共同体”不是虚构的共同体,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变迁相联系的,根植于人们深层意识的心理建构,并在与民族国家相伴而生的过程中,民族情绪因爱国精神而得以寄托,民族意识因国家主权而得以觉醒,民族身份因公民国籍而得以界定,民族共同体因国家认同而得以体现,由此获得了确切的含义和真实的存在。
在国家民族语境下,对民族传统体育“民族”概念的认识与理解,要注意与“族群”概念的区分。 在西方学术话语中,“族群”(ethnic group)是为取代“部族”(Tribe)和“种族”(Race),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使用的,用来指同一社会中共享文化的一群人,尤其是共享同一语言,并且文化和语言能够没有什么变化地代代传承下去;20世纪70年代末,族群作为学术术语被引进到我国,与民族构成并不矛盾或冲突的一组互补概念,在针对具体的研究对象时,族群与民族有着具体的区分;目前学界对族群已达成较一致的共识,即主要指称以文化进行彼此区别的人群集团,是一个具有文化传统与历史渊源的群体。[11]虽然,民族国家现有的存在方式主要表现为多民族国家,但“多民族”说明了民族国家构成的现状,不是追求的目的。民族国家的形成,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取得国民性和民族性的统一,即国家民族的形成;而国家民族的形成,一个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就是要促使“多民族”融合为国家民族,使国民不仅拥有一个政治共同体,也拥有一个文化共同体。族群概念作为文化群体的引入,为避免民族概念使用的混淆带来了方便。因为,民族国家的“民族”与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具有不同的层次差异和不等的内涵区分。在民族国家中的“民族”称谓,特指国家民族,是与国家处于同一层面的族类形式,其民族认同是以国家认同为前提的一种政治认同。在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称谓,是一个国家内因共享历史记忆、血统、语言、信仰的,由主观意识所维系的群体,是历经一些独特社会与历史过程的产物,因而是次国家层面的族类形式,可用“族群”概念称之,其族群认同是以共同的历史记忆、神话传说、风俗习惯、情感归属、生存方式为基础的文化认同。因此,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不应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国内各个族群的次国家层面上,而应是毫不含糊地放在民族国家建设的层面上和纳入国家民族建设的进程中,并由此确立其发展的文化取向。
3.4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决定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方向
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起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决定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必须以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发展方向,以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为发展目标,以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为长远和根本的任务,在挖掘整理我国体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形成和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体系。
我国是一个有56个民族(族群)构成的多民族国家。我国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王朝统治,但缺乏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观念;虽较早就出现了“华夷之辨”,但缺乏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观念。是西方列强坚船利炮引发的国家存亡危机,使我们有了世界格局的认知,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观念;是西方列强强取豪夺引发的民族存亡危机,使我们有了国际竞争的认知,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观念。19世纪末,梁启超在引入西方民族概念的同时,把中国历史上的“中华”与“民族”相结合,创造了“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并作为中国各民族群体的族称被逐渐使用;尤其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实现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所经历的不屈不挠的奋斗,赋予了中华民族概念深刻的历史、文化和政治内涵,使之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民族学、人类学概念,已经演变成为历史文化概念、社会概念和政治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完成,“也标志着中华民族获得了国家的形式,成为国家民族或国族”。[12]
费孝通先生基于中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并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13]具体地讲,中华民族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对中国历史上存在的众多民族的概括或总称,可以追溯数千年的历史,习称的“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就是基于此种用法的叙述;中华民族作为“自觉的民族实体”,特指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或认同于“中华民族”的人群共同体,作为族称的“中华民族”概念仅有百年的历史,是指一个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民族,所谓的“中华民族建设”,就是国家民族建设,就是基于此种用法的指称。[12]因此,对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一定要注意“中华民族”概念在“自在的民族实体”与“自觉的民族实体”间的指称界线和语义区分。一般而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传统性”,是基于“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的传承,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质和道德取向;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民族性”,是基于国家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和“中华民族”建设,具有明确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取向。
检讨当下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在实践中,都存在“向上不足、向下有余”的方向性失误,即以“多民族”的族群替代作为国家民族的中华民族,甚至“还有人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简称为民族传统体育或民族体育”,[14]从而使民族国家层面的民族传统体育被替换为民族国家内部的族群体育或少数民族体育,不仅出现了明显的“民间化”、“民俗化”走向,而且存在着潜在的庸俗化、低级化倾向。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应以人类学的发展经历为借鉴。人类学最初是伴随着对异文化的关注而诞生的,因而对“未开化的”、“原始的”、“土著民族”的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但“面向人类社会、人类行为和人类本性的真正有效的科学分析的人类学”,是不能建立在“好古,猎奇和不切实际”的基点上,是不能立足于民族偏见和民族仇恨的心理基础上,“必须首先离开对所谓未开化状态的研究,而应该进入对世界上为数众多的,在经济和政治上占重要地位的民族较先进文化的研究。”[15]同理,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和实践,不能仅停留在民族国家内族群的层面;必须提升到世界格局中民族国家的层面,不仅立足于中华民族建设,认识和理解民族传统体育的“民族性”和“民族特色”,而且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和凝练民族传统体育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诚然,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必然要关注多民族国家内各族群的体育文化,从而为其发展提供适宜的体育生态环境和备选的体育原生素材;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也必然要关注多民族国家内各区域的体育文化,鉴于我国“多民族”呈现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尤其要重视多族群聚居的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关注族群间的体育文化沟通和渗透,从而为其发展提供可借鉴的体育传承途径和可参照的体育传播方式。但是,在国家民族语境下,真正有意义和价值的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必须是以民族国家层面的中华民族为族体,以民族国家层面的体育文化为载体,一方面对内以民族文化传统为底蕴,通过特有的民族运动形式,促进民族国家“多民族”的积极交往交流交融,增强民族国家建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中华民族建设的整体度和融合度;另一方面对外以民族文化精神为支撑,通过独到的民族健身理念,为世界多元体育文化的共存与繁荣做出贡献,增强民族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高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的知名度和享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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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任丹)
Nationality State and State Nationalities: Cognitive Base Point and Interpretation Context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WANG Guanghu,RAN Xuedong
The nationality state is a national form of world significance and the basic unit for understanding the world pattern and constructing the world system. The nationality state is a state system of modern significance and is the basic guarantee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undertakings. The nationality state creates state nationalities. The "nationality" of state nationalities mainly reflects their identification of a state. Reviewing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sports in China, whether in theory or in practice, we can find it has the directional error of "upward insufficient, downward surplus". there is Not onlya clear "folk" trend, but a tendency towards potential vulgarity and degradation. Therefor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 as a nationality stat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revising or determining base point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In the undertaking of pursuing the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the context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should be revised or determined so as to establish the social role, time mission, cultural orientation and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nation;ethnic;sports;tradition
G85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1-9154(2017)04-0072-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国家建设中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研究”(15BTY019)。
王广虎,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体育理论,E-mail:wanggh@263.net。
冉学东,教授,硕导,研究方向: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成都体育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Chengdu Sport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041
2017-04-09
2017-04-21
G85
A
1001-9154(2017)04-00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