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监察委
2017-11-25
山西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监察委
近日,北京、山西、浙江3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陆续成立省一级监察委员会。而山西省于2017年1月18日正式成立监察委,是中国首个省级监察委组建完成的省份。
山西省监察委搭建10人领导班子,主任、副主任职数、人选、排名均与省纪委重合,试点省份山西率先给出监察委领导层结构示范,此时距全国人大授权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不足30天。
山西省监察委的成立只是试点工作迈出的第一步,还有大量改革工作要做。山西将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重点在优化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方法,规范纪律审查和执法调查措施使用;探索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监察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探索坚持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向上级监察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措施,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监察工作的机制。
山西2017年将“按图施工”,搞好样品、趟好路子,形成《实施方案》,初步制定“一个办法、一个规范、一个意见、一幅流程图、一套文书模板”等制度机制。
但目前看,各市县工作进展尚不平衡。市县党委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把握方案,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破解难题,把设计图变为施工图,打造合格试点样品,确保领导坚强有力有效。各市县要根据各市实际,分别采取“先县后市”和“先市后县”的办法进行,既要保进度,又要保质量,成熟一家,挂牌一家,确保如期高质量组建起新的监察委员会。
同时,北京、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也已拉开序幕。2月4日,春节后,浙江省三级检察院都将成立专门内设机构,对口监察委工作,专职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块牌子已被摘去。
1月21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春节过后,监察委展开全员轮训。2月6日,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市委巡视机构干部培训班正式开班。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各部门、市委巡视机构的全体人员将分三个批次轮训。目前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正在各区铺开,石景山、平谷、房山等多个区均已启动试点工作。
试点监察委,中国正在下一盘大棋,制度性反腐的基础有望筑牢。但这项改革也面临复杂的局面,推进不易。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至少须绷紧“三根弦”,时时校正探索路径。首先,不同机构的重组整合务必精准到位,实现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全融合。其次,目前改革正处于试点阶段,此后全面推开的步骤和节奏如何把握,怎样防止改革走形,根本保障在于法治。第三,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委将集中过往分散在多个部门的权力,怎么严防“灯下黑”?监察委当然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