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敢于『抖家底』
2017-11-25陈常国
□ 陈常国
领导干部要敢于『抖家底』
□ 陈常国
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有关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带头“晒家底”,公开家事、家产,消除大众的对领导的“好奇”、“神秘感”,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无私无畏的气概,光明磊落的气度,廉洁从政的气势。
实践证明,现代政治中,领导干部的威信和魅力,不仅源于其领导能力,还体现在其成长经历、家庭状况、个人爱好等“家事、家产”的各个方面。领导干部能够主动上报“家事、家产”,不怕晾晒“家事、家产”,既体现了对组织的忠诚不忠诚、老实不老实,又彰显出领导干部的“底气足不足”、“正气强不强”、“清气满不满”。
领导干部勇于“抖家底”,是接受组织“查体”、做好提醒警示的有效手段,是接受纪律约束,做到廉洁从政的有效途径,是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干群关系的有效形式。“抖家底”,就是把“家底”如实报告给组织,让组织“验视”“家底”真伪、虚实。有的领导干部可能由于父母、子女“优秀”以及在“理财”方面技高一筹,“家底”殷实。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有钱也不能任性”。虽然钱是个人的“合法”收入,但“怎么花”还得考量身份与影响,还得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党纪党规约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历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公私分明、“夹着尾巴做人”,这是许多老一辈革命家对子女的谆谆教导,体现了优良的家风。做好“家”事是篇大文章,体现党员领导干部的大智慧。“家事国事天下事”,“家事”是基础,家“稳”则“事”顺。“心底无私天地宽”,领导干部只有事事清楚,事事清明,才能放手放心放胆干事创业、为民服务。
摊开“家底”让组织“验”,公开“家底”给群众看,勇于让组织“评判”或“提醒”,不怕群众“评论”或“指点”。领导干部的“家底”,既要“抖”给组织,又要“亮”给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有条件还可以在有关媒体上公示,不能怕暴露“隐私”。有时事情是越“隐”人们就会觉着越“私”——是不是假公济私占了公家“便宜”?是不是以权谋私为他人开“口子”、捞好处?是不是乱“插手”、乱“伸手”,“一手遮天”?等等,让群众疑窦丛生、“说三道四”。
“抖家底”知“家事”、明“家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既要按规定和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又要积极向社会、向群众公开“家底”,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老实。
(责编:张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