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谈话函询『百分百』作用坚决防止『浅谈(函)辄止』
2017-11-24王新斌
■ 王新斌
发挥谈话函询『百分百』作用坚决防止『浅谈(函)辄止』
■ 王新斌
今年以来,交城县纪委把谈话函询作为严肃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有效防止了“一谈(函)了之”现象发生。
一是规范流程,强化程序严谨。
县纪委根据谈话函询的不同情形,分类细化工作流程,在谈话函询前,制定谈话函询工作方案,按被谈话函询对象,由室主任、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审批(科级以上干部报县委书记审批);在谈话函询后形成谈话函询工作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才能予以办结。同时,县纪委积极开展谈话工作演练,坚决防止谈话函询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截至目前,县纪委共组织安全谈话工作实战演练13次,参加演练人数达80余人次。
二是制定“六要”,做好动作对标。为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县纪委提出了谈话函询工作“六要”标准,一要有专用笔记本,随时做好谈话函询工作记录。二要做到层层约谈(函询),逐级传导责任和压力。三要出于公心,要让被谈话函询的同志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四要做足功课,找准问题,力戒空话、套话,防止流于形式,变成工作交流。五要谈出震慑,使被谈话函询对象幡然醒悟、迷途知返。六要指出正确的做法,帮助有问题的同志看到出路,解开疙瘩,放下包袱。
三是强化结果,提升运用,促进成效。县纪委同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了联动通报机制,把谈话函询结果纳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纪律审查、干部任免、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县纪委把脉整改,把跟踪回访作为谈话函询的必要环节,督导被谈话函询对象找准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较好地提升了“四种形态”运用成效。今年以来,县纪委累计开展谈话函询40人次,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全县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显著增强。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