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询岂是走过场
2019-03-29钱立功
共产党员·上 2019年2期
钱立功
“入党的时候我说组织就是母亲,绝对不会欺骗组织,现在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做到,当组织上发现我有不好的苗头时,及时函询我,我却没有珍惜机会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错误地认为函询是‘走过场,真是悔不当初啊!”前不久,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明道成被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懊悔地说。
事实上,明道成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当时在组织函询时,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承认错误,及时中止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结果可能完全不一样。但他把函询当作走过场,选择的是侥幸、应付、对抗、回避,硬是把自己的人生从光明走向了昏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31条规定:“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因此,谈话函询是组织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定,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目的是让党员干部自己把情况说清楚,也是给清白者自清的一次机会。本质上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的是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
但現实中,确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函询认识上有偏差,有的认为函询是组织在小题大做,也有的认为函询是形式主义。人的一生难免会犯这样那样的过失,党员干部亦是如此。但如果在犯错的时候,组织上及时通过函询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扯扯袖子,提个醒,这对党员干部来说,是莫大的关心和帮助。对党员干部来说,要正确对待谈话函询,有问题的,要认识到这是组织给的机会,要珍惜把握这种机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承认错误,诚心改过悔错。对没问题的,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放下包袱,轻装前进,这既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