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探析
2017-11-24庞丽峰
■ 庞丽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探析
■ 庞丽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直面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惨痛教训,坚持从实际出发,牢牢抓住“制度治党”这个根本,完善已有制度,建立新的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样做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巩固和发展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让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仍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以学习教育为基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成功实践。我们要充分发挥学习教育的牵引作用,以加强制度治党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加强制度治党。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的领导责任制,形成党委牵头抓总,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基层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基层党员大培训格局。建立健全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二是突出党校教育主阵地。将基层党建课题纳入省、市、县党校干部培训的内容,要加大基层党建的培训课程,形成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熟悉、了解基层党建的教育机制。三是实现“互联网+远程教育”全覆盖。依托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刊杂志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基层党员教育。四是推行“菜单式”培训模式,让基层党员按需选择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把党组织的要求与党员自身的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做到按需施教。
二、以压实“两个责任”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有权必担责、失责必追究。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抓住“关键少数”,以7种问责方式具体执行,为全面从严治党再添新利器。我们在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的同时,要把《条例》落到实处,真正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单位党组和纪检组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基层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认真梳理,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两个责任”进行分类梳理,从领导、用人、管理、监督等多个方面,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三是认真履职,勇于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转变执纪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在监督范围上完成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转变;在执纪内容上完成从紧盯违法违纪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变;在执纪方法上,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以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多次重要论述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规范基层权力运行重在形成“有章办事”、“按章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要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二要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三要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四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五要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乡镇纪委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机密外,都要向党员和村民群众公开。
四、以提升制度执行力为落脚点,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挂上墙,更要落实在工作实践中。有调研问卷在问及“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哪一方面发力”时,有32.95%的回答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占比最高。
制度是人制定的,必须要靠人去执行,党的制度也是如此,也需要全体党员去贯彻执行,如果只重视制度的制定而轻视制度的执行,制度再好也是空中楼阁,难以收到实效。一是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纪执行力的领导,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执纪责任追究制度,治理基层干部在责任追究制度下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执纪的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要时时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对于违纪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三是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下发催办或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落实;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党组织书记诫勉谈话,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四是完善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制度,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指标及程序,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相结合,奖惩有度,为基层干部创造想干事、能干事的环境。
五、以社会评价为手段,全面提升从严治党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提升群众获得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本目标,是夯实我们党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一是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专题会议,集中对制度创新工作进行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将社会评价客观情况与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充分加以吸收,促进党的建设各项制度法规落到实处,提升依规治党的社会认可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平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社会评价参与方式等,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地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对管党治党失责失职的进行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四是持续改善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举措赢得群众点赞。
(作者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