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孝道的现代性基因与要义研究
2017-11-24王佳
文/王佳
传统孝道的现代性基因与要义研究
文/王佳
孝道在儒家文化或中国传统文化中居于首德地位。“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从孝中生出仁,再从仁民而至爱物,孝被看作是全部道德感的源头。这是由于传统社会是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家庭道德、家族道德和社会道德具有一贯性,自然是“百善孝为先”。而现代公民社会的伦理精神是以个体独立人格为基础的普遍公意精神,以陌生人之间甚至是群际之间的关系处理为宗旨,强调人权、自由、平等、公正等伦理精神。因此,孝道不再具备封建性的泛化价值,而要回归到孝亲的家庭伦理,这就需要我们关注先秦孝道。
一、传统孝道的现代性基因
(一)重双向交流
儒家的等级、名分强调了角色对人子道德行为的要求,作为人子的晚辈要尊敬听从长辈父母的教导和意见。子辈要对父祖“无违”(孔子),“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荀子)。这本来有其合理性,直到汉代以后被过分强调上升为“三纲五常”的家庭专制主义,与现代伦理注重个体独立、人格平等不相符合。其实,荀子还主张“从义不从父”,墨子主张“兼相爱”,都是对子辈无原则顺从的矫正。即便是主张父权的孔子也提出“几谏”,委婉劝谏,即便不被接受也不要心存怨恨。对于家庭中无关原则的枝节问题,可以灵活处理。
(二)重情感
传统孝义在孔子的阐发中凸显了爱的本质。宰我问孔子为何要为父母守三年丧?孔子说:“子生三年而免于母之怀抱”,并质疑他“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论语·阳货》)守丧三年是出于自然的还报之情,安不安心说的是情感的自发性。儒家反对单一刻板的角色关系,孔子说“色难……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在日常侍奉父母的行为中要和颜悦色,而不是应付差事。曾子提倡“养志”,孟子说养亲是人生乐事,儿子对父亲的侍奉,要做到“得乎亲、顺乎亲、豫(快乐)其亲”(《孟子·离娄下》),都是以让父母精神愉悦为目标。
(三)重自律
儒家建立礼仪是为了敦促仁义精神的落实,它覆盖了日常生活、社会交际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起到了节制人心、引导民风的作用。“昏定晨省,冬温夏清”,日复一日去做,时刻把父母放在心中,行为模式就转化为情感心理。先秦儒家对礼的提倡更多是从自我约束角度。曾子最重修身,“饮食移味,居处温愉,著心于此,济其志也”(《大戴礼记·曾子立孝》)。通过对父母日常饮食起居的悉心照料,表明孝敬之心,同时也实现了个人道德修养的志向。荀子认为,人在道德上的表现不同,原因在于是否能自觉努力地“化性起伪”。“曾、骞、孝己独厚于孝之实,而全于孝之名者,何也?以綦于礼义故也。”(《荀子·性恶》)曾参、闵子骞之所以享有孝顺之名,是因为极其严格地尊奉礼义的缘故,强调了要自觉调节行为以培养道德。
二、传统孝道对现代之孝的支撑要义
(一)孝亲,德之始
孝亲是培养一切美好道德情感的源始,也是建立社会和谐的基础。从社会来看,孝悌培养了人类的爱心,有了这种爱心,便不会以仇恨的心理去看社会,因而这个社会可以保持和平的状态。从个人来看,人从孝亲的义务和情感关系中可以培养健全人格,感受人际密切关连的满足。从根本上看,孝是一个道德范畴,道德就是要勉强自己才有其价值。孟子说:“于不可已而已者,无所不已;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孟子·尽心上》)对于不应该停止的却停止了,那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停止;对于应该厚待的却薄待了,那就没有什么不可以薄待。一个人在对父母之爱上毫无自觉,那么仁德的根苗也将湮塞枯萎。
(二)养亲为本
养亲是孝的最基本之义,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文化的传承。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孔子的回答强调的是“敬”,但“养”是题中原有之义。犬马皆能养,说明养是动物本能,人如果不能养,何以为人?曾子将孝养分为“养口体”和“养志”两类。“养口体”,就是给父母提供赡养的物质条件。养志则是包括体、目、耳、口、志的满足愉悦在内。孟子总结当时社会上“五不孝”行为,其中三个都与“养亲”有关(《孟子·尽心上》)。养亲还包括送终。曾子说:“慎终追远。”慎重地办理父母丧事,虔诚地祭祀远代祖先。生命是一个延续的过程,一代一代人这样谨慎地对待上代留下的精神财富,就是文化的传承。
(三)爱敬以事亲
爱是孝的伦理精神本质。孝行是在爱父母的自然亲情的推动下做出的,如果不爱父母而迫于外在压力做出的“善事父母”之行,就不具有太高的道德价值。《诗经》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扮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吴天周极。”这样的天性之爱和还报之情怎么能够抑制呢?孟子推崇舜对父母的由衷爱慕:“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孟子·万章上》)孝之爱内在地包含着敬。“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只有表现敬意,才能使行孝的忠心被父母所感受。
(四)忠恕以成人
忠恕之道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的核心原则,也适应于现代亲子关系。“忠”为奉献。朱熹解释忠为“尽己之谓忠”,尽己所有,成人之美。忠是爱人之心的确证。试想,子女对父母之昏定晨省、冬温夏清、嘘寒问暖、忧年侍疾的诸多孝行,难道不是出于爱心吗?相反,如果无上述忠义之行动来表达爱心,那么爱父母不就成了一句空话了吗?“恕”为包容。不同个体都有自己的需求,发生矛盾相争不让就会两相妨害。要相互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代的发展造成异代的冲突,父母应该用开放、包容的心态支持子女的个人发展。子女也要体贴父母依赖子女、渴盼团聚的心情,不以个人发展为借口或单纯的物质供养而疏忽对父母的情感关注。
(五)自然适意
在孝亲、敬亲的前提下,鼓励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以“自适”为主摸索建立新型代际关系。“自适”就是安顿好自己,发乎本心,言行一致,不纠结不执拗,自然感到安适愉快。庄子说:“真在内者,神动于外。其用于人理也,事亲则慈孝……事亲以适为主。”(《庄子·渔父》)强调事亲孝慈的关键是保持本心,自然流露于外。庄子曾经提出孝的六层境界:“以敬孝易,以爱孝难;以爱孝易,而忘亲难;忘亲易,使亲忘我难;使亲忘我易,兼忘天下难;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忘我难。”(《庄子·天运》)超越了儒家提倡的敬孝、爱孝,忘记双亲、使双亲忘记自己,进而忘记天下、使天下忘记自己。行孝是自发行为,放弃角色、义务、道德判断之类的观念,才是最自然适意之孝。现代社会孝道公益广告的流行正是孝道缺乏的表现,也会将人们导向刻意行孝、为舆论行孝之途。要让行孝回归到本质之自然亲爱,子女与父母做“生命共同体”的朋友,尊重彼此并保持界限、相互沟通与关爱,自得其情地探索适合自身的关系模式上来。
【本文系2017年度河南省社科联、省经团连调研课题“先秦诸子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贡献和渗入高校德育的路径”(SKL-2017-16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文传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