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开创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新局面
2017-11-23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张元波
◇ 文 / 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 张元波
省民族宗教委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开创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新局面
◇ 文 / 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 张元波
一、树立大局意识,突出宣传的主题性
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主题选择上,一是理念宣传。广泛宣传“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宣传“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发展承诺,宣传“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团结信念,宣传“不懂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称职,做不好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是失职”的用人标准,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的理念入脑入心。二是政策宣传。坚持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课程,作为村镇、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中小学校的德育教学内容,做到民族政策法规为各族干部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团结宣传。将民族团结作为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用政策解读、理念倡导、实践证明、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发挥大众媒体、新型媒体的特殊优势,利用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等多种平台,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使“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的信念进入千家万户。四是文化宣传。坚持文以载道、以文化人,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支持各族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大力抢救、保护和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增强各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聚焦示范区建设,突出宣传的实效性
示范区建设作为云南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既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战略定位,又回应了各族群众的强烈期盼。在民族宗教宣传工作中,坚持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阶段性成效、经验、亮点,宣传示范区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让示范区建设成为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的新坐标、新定位和新使命。具体做法包括:一是常规宣传形成常态。会同省委宣传部研究制定了《示范区建设宣传方案》,要求各级媒体深入、广泛、持久地宣传示范区建设情况,《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等省级主流媒体不定期进行专题宣传,《民族时报》《今日民族》杂志等行业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其他媒体也分别进行相应宣传,使示范区建设宣传保持常态化和持续化。二是集中宣传扩大影响。近年来,每年都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青年报》《中国民族报》《民族画报》《中国民族》杂志等国家级媒体到云南实地采访报道。如2016年,共邀请12家媒体15名记者,前往云南6个州市,先后行进2000余公里,在一个月内形成了43篇新闻报道,极大提升了示范区建设的宣传面和影响力。三是重点宣传形成高潮。云南省委、省政府与国家民委联合摄制了反映云南民族工作的电视专题纪录片《一家人 过日子——云南故事》,于2016年1至3月在央视、云南卫视和全省16个州市电视台播出后,抓住时机、趁热打铁,组织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和民族工作者召开观片座谈会,刊发评论文章,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掀起舆论高潮。另外,协调新华社组织精干力量,以“谋跨越发展,谱云南新篇”为主题,在2016年第4期《半月谈》上特稿刊发,并在全国“两会”期间送到代表委员房间,借助代表委员们的影响力,宣传民族工作的“云南经验”和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模式”。
三、强化制度保障,突出宣传的规范性
不断完善宣传工作制度建设,加大保障力度,促进宣传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每年制发《关于做好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当年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宣传重点和主要工作,并要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把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同检查落实、一同考核评比。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重点发布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最新成果。会同省委宣传部建立健全了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舆情应对机制,由省民族宗教信息中心专门负责舆情监测,保障在舆情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抢占舆论先机,避免媒体和公众因不了解真实情况而引发的舆论偏差。三是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民族工作文件中,都对加强民族工作宣传、扩大民族工作影响力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大对民族宣传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省民族宗教委每年安排100万元民族宣传工作经费,用于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和订赠民族类报刊,各州市也安排了相应工作经费。
四、加强阵地建设,突出宣传的针对性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坚持用少数民族干部宣传民族政策,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解民族政策,用少数民族文字阐述民族政策,用少数民族节庆活动体现民族政策,不断充实完善宣传阵地,发挥了民族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主窗口和主阵地作用。一是加强主阵地建设。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一刊一报一网(即《今日民族》杂志、《民族时报》、云南民族宗教网)建设,筑牢民族宣传工作的主阵地。2016年,《今日民族》刊发近500篇宣传报道,《民族时报》刊发1200余篇民族宣传报道,云南民族宗教网刊发了民族工作动态信息1500多条。《民族时报》在2016年开设了《宗教周刊》,每周3期2版,从2017年起增加为每周3期4版,成为我省宗教宣传工作的主力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都设立了宣传及信息工作联络员,并扩大到有条件的乡镇,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健全激励机制,稳定宣传员队伍;同时,在省级主流媒体中,也设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形成部门与媒体、工作与报道之间的良好互动。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主动顺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加大移动互联网及相关新技术的应用,“今日民族”“民族时报”“云南省民族宗教”“城市民族”微信公众平台的发稿量和发稿密度持续加大,部分州市民宗委及县市民宗局也逐步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初步形成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媒体宣传态势。四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地创建示范州(市)、县(区)、乡镇、村寨(社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和“民族团结日”系列活动的机遇,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不断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黄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