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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调控下的基层微权腐败治理机制研究

2017-11-23黄心华

理论导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腐败民众权力

黄心华

(宜春学院 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江西 宜春 336000)

廉政风险调控下的基层微权腐败治理机制研究

黄心华

(宜春学院 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江西 宜春 336000)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打虎、拍蝇,形成了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是基层的微权腐败仍存量较大,在某些地区仍呈高发态势,这不仅直接侵害民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及基层的和谐稳定。郡县治,则天下安。探析基层微权腐败的衍生机制,从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权力规制、激励机制等方面构建基层微权腐败的长效治理机制,对腐败现象的标本兼治、良性基层政治生态的重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微权腐败;思想教育;权力规制;长效治理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腐败问题犹如悬挂在党和国家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时刻提醒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来根治腐败,否则其必然会成为党执政兴国、实现中国梦的阿喀琉斯之踵。治理腐败不仅要有更大的决心“打虎”,也要有更大的耐心“拍蝇”,更要有切实的行动惩治民众身边的腐败,即基层微权腐败。基层微权腐败看似较小,民众感受却十分深刻。相比高官腐败,民众更关心身边的腐败,因为这和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基层微权腐败对党和政府形象的侵蚀更为直接。基层微权腐败的危害性已经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针对基层微权腐败,习近平提出“必须贯彻群众路线,绝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当官老爷,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会议上,他也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向基层延伸”。基层稳,则天下安,只有下大力气清除民众深恶痛绝的基层微权腐败,构建基层微权腐败治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为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基础保障。

一、基层微权腐败的定义及危害

基层微权腐败主要指在县级以下的政权序列中,一些官职较低的公权力掌握者——多为科级及以下,有的甚至是无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在直接或间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监管失效的情况下,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浪费、以权谋私,侵害民众利益的现像。当前基层微权腐败已呈高发态势,据中纪委披露信息,2016年1-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万件,受处分25万人,其中科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共9.1万人,村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约15.5万人,基层微权腐败的比例高达95%。

(一)基层微权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1.层层盘剥、雁过拔毛。基层工作人员虽权力不大,但中央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落地往往要经过其手,部分人便利用自己的权力和监管漏洞为自己谋取私利。有些人视粮食补贴、扶贫开发、征地拆迁、救灾援助等项目资金为“唐僧肉”,经过其手便要咬去一口。

2.滥发补贴、蚕食公利。有些部门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将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看似部门“普天同乐”“利益均沾”,实则是损公肥私、蚕食公利。据中纪委通报数据,2016年4月份期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3115起,其中滥发福利居首,共677起。

3.吃拿卡要、欺压群众。有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自己为民众办事的机会,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求服务对象“够意思”,有利就快、无利就拖,甚至恶意刁难。如2017年1月沈阳市纪委通报了该市三名吃拿卡要的腐败案件,皇姑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原所长钟成涛向企业索要价值19.97万元的别克轿车,沈北新区道义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雨润所监管科科长刘臣向企业索要4000元好处费,公安沈河分局风雨坛派出所民警宋玉华收受企业购物卡500元,索取4000元好处费。

4.化身掮客、疯狂敛财。有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特殊位置,帮助他人打通“黑白”两道关系,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如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某村委会主任李立忠对该村违建问题不仅不监管,反而以此为筹码,疯狂敛财。该村某村民违建被镇国土所强制停工,李立忠主动提出帮助疏通,收取好处费55万元。

(二)基层微权腐败的主要特征

基层微权腐败虽与其他领域腐败存在共同的特点,但也有其自身鲜明的特征。

1.隐蔽性。基层干部由于位卑官小,往往披着隐形的外衣,加之其作案手段多样,又易受到领导庇护,贪腐行为越来越不易察觉。一些腐败分子采取“涓滴细流”的腐败手段,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还有些腐败分子通过特定关系人进行腐败交易,作案过程和手段更加隐蔽。

2.反复性。许多基层干部认为自己在基层天高皇帝远,中央很难直接管到基层,所以存在反腐不可能反到自己的头上的侥幸心理。他们在反腐势头强劲时就收敛一下,风头一过又开始我行我素。

3.易发性。一些基层涉案人员往往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事实上,这些基层小官起初并非胆大包天,而是从小做起,在悄无声息中摇身变成巨贪。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只重结果,不看过程,对基层小官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变相纵容,导致基层微权腐败屡禁不绝。

4.有成虎蝇之势。在一些要害部门和富裕地区的基层干部,手握行政审批和资源分配权,经手的资金总额巨大,有些人便借机敛财,贪腐金额直逼“大老虎”,已成为“虎蝇”。如陕西西安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居委会主任于凡利用职权,贪腐金额高达1.2亿元;北京市某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佩山在6年时间多次挪用村级资金投资理财,总投资额达到8.21亿元。

(三)基层微权腐败的危害

1.侵害公众利益,降低政府公信力。基层微权腐败的涉案人员通常利用他们手中掌握的关系民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权力,钻政策的空子、制度的漏洞等,私分和蚕食公共资金和专项资金、损公肥私、索取好处费等,将便民、惠民渠道变成宰民、与民争利的利益场,严重侵害民众的利益。基层干部队伍腐化会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侵蚀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导致政府信任危机,甚至政治动荡。当前中国社会中已形成了一种差序政府信任格局,民众对离自己较远的中央政府信任度最高,而对与自己密切联系的基层政府信任程度最低,这种差序政府信任格局正是公众对基层微权腐败 “用脚投票”的结果。[1]

2.违背社会公义,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党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政府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基层干部直接服务民众,他们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公民权利的让渡”,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权力必须服务人民。廉洁的基层干部可以为党增添光彩,为一方造福;腐化堕落的基层干部则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一方稳定。

3.破坏基层政治生态,侵蚀党执政兴国的根基。基层政权的稳定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利益福祉,如果把国家政权比作是一个人,那基层政权就是她的细胞,如果人的细胞都坏死了,那么这个人也活不了。基层微权腐败就如癌变的细胞,不及时清理将会爆发性的扩散,由小及大、由点到面,社会中则会形成“容忍腐败、羡慕腐败、追求腐败”的腐败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成为一句空话。如果没有解决好基层微权腐败问题,久之必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将会不断侵蚀党执政兴国、民族复兴的根基。

二、基层微权腐败高发的原因分析

关于基层微权腐败的原因,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有学者认为,在我国,腐败者付出的成本低是基层微权腐败的重要原因,包括政治风险低、心理压力小、刑事责任轻等;有学者从经济学和权力寻租的方面来分析基层微权腐败的原因;还有学者从法律角度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督措施的不到位是导致基层微权腐败的重要原因。从基层微权腐败高发的根源来看,可以主要归结为人和制度这两个主客观因素。

(一)主观因素

1.封建思想余毒不散和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在我国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文化,“以官为本”“以官为纲”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使得人们对官有种盲目的崇拜,以至于一些人一旦做了官便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加之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的蔓延,严重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使得一些立场不坚定、急功近利的党员干部就会为了金钱放弃操守和尊严,逐步走向腐化的深渊。

2.法治、纪律意识淡薄。许多基层腐败官员在东窗事发后,总结其走上不归路的原因时总会提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法律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克扣点经费、虚报点发票、收受点红包等都是不起眼的小事,谈不上违法乱纪,甚至美其名曰“水至清则无鱼”。孰不知微权腐败看似较小,却是洪水猛兽,由小及大,渐成虎蝇,由点及面,渐成溃堤之势。

3.腐败者的侥幸心理。法国哲学家狄德罗曾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就是由侥幸引诱我们犯下的,当我们犯下不可饶恕、无从宽释的错误之后,侥幸隐匿得无形无踪。”[2]许多基层微权腐败分子通常怀着一种侥幸心理,一是他们自认为自己官小位卑,再加上基层山高皇帝远,中央管不到,于是便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二是他们早就寻求了后台和靠山,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肯定有人站出来为自己说话,反腐力度再大也轮不到自己;三是顶风妄为,认为反腐就是“隔墙扔砖”,不可能正好砸在自己的头上,所以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四是认为自己布局巧妙,腐败行为不会露出马脚;五是一些基层腐败干部与利益相关者达成攻守同盟,将其腐败行为隐匿化。正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使得基层微权腐败现象频频发生。

(二)客观因素

1.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腐败分子有机可乘。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的大变革期,旧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制度尚未完全形成和归位,新旧制度的转换期间就出现了监管的空白地带,腐败分子便积极钻营政策的空子、制度的漏洞,大行不义之道、大赚不义之财。正如亨廷顿所言“在一个社会中,现代化所造成的腐败程度当然是传统社会性质以及现代化进程性质的函数。但现代化期间有可能滋生起来的腐化量与传统社会中社会层次的分明程度成反比。”[3]当前制度的不完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民众对公权力运行监督的疲软,在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中,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腐败案件中,举报人对贪腐者的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常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反而举报者的信息被泄露,遭受到打击报复。二是利益回避制度不健全。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通常有双重身份,“经济人”的身份使其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公共人”的身份则要求掌权者公平正义地行使公权力,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人”和“公共人”的双重角色冲突要求掌权者在涉及自身利益的管理行为时要回避。但因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许多掌权者无视回避制度,将公共权力变为亲属或亲近人谋取利益的名利场。三是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根据中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但是因该规定的粗线条性,一些腐败官员便在公开的范围、程度上下功夫,一些涉及民生的公共事务变成了假公开和半公开,让公众无从监督。四是法律法规在基层执行不力。部分官员对符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法律法规则就私设“土制度”代替,甚至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绑架”法律法规,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因人而异的空话。

2.民众的政治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1945年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延安窑洞对”中提出,人民的监督是规避政权更迭周期律的最好方式。历史也证明,人民的监督是治理腐败最好的净化剂。当前我国民众的民主意识日益提升,但民众对公权力的监督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部分民众的权利意识不强,“民不与官斗”的思想依然盛行,在权利受到侵害和不公正对待时往往忍气吞声,沉默应对。二是政治上的精致利己主义,看待问题以是否利于自己为导向,只要不公正的事情和自己没有直接联系,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三是民众监督违法行为的成本较高,导致许多人不敢监督。据2010年最高检公布的数据,在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大约70%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以上因素导致基层民众在面对基层微权腐败时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

3.基层干部的薪酬不高为基层微权腐败提供了生存土壤。薪酬不高不是他们腐化堕落的必然原因,但也是一个重要诱因,甚至有人说贫穷的公务员是潜在的贪污犯。马斯洛在需要层次理论中提出经济需要是人的最基础的需要,只有满足了最基础的需要,尊重、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要才会成为主导需要。基层干部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他们也要吃饭,也要养家,从曝光的腐败案例来看,的确有一批基层官员因生计困难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三、构建基层微权腐败治理的长效机制

“蝇”贪成群,其害胜“虎”。基层微权腐败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剥夺了基层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侵蚀了党执政兴国、民族复兴的根基。因此,高度重视基层微权腐败现象,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主要抓手,构建预防基层微权腐败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政治意义。

(一)高度重视基层微权腐败的危害性,将其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来抓

基层微权腐败看似较小,危害却深远。基层微权腐败是“大老虎”养成的温床,贪官通常都是从吃喝送请、收授红包等小节开始,一步步失守道德底线和职业底线的。

基层微权腐败现象通常和民众的衣食住行等民生项目息息相关,民众对基层微权腐败的感受度最高,痛恨度也是最强的。许多违法违纪行为看似较小,但在本质上与巨腐是相同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基层微权腐败犹如癌变的细胞一样疯狂扩散,若不及时重拳整治,待蔓延整个机体,则会“病入膏肓,悔之晚矣!”因此,要重塑良性的政治新常态,达到对腐败的标本兼治,必须将治理基层微权腐败立于更高的政治高度,将其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来抓。

(二)加强思想教育,构筑基层干部内心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腐败行为的出现,内因是主要原因,源头是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微权腐败问题,达到标本兼治,必须重铸坚实的思想防线,让糖衣炮弹无处攻击。

1.加强舆论宣传,让社会广泛认知基层微权腐败的性质、行为和危害性。微权腐败也是腐败,其性质和巨腐无异,有的只是量的区别,它如同肌体内的病毒细胞,在达到一定量后必成癌变。应通过案例警示,让人们了解中央对基层微权腐败的态度、惩治力度,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2.培育良好家风,树立正确的政治价值观。家是个体政治社会化的第一途径,家风不正,政风焉能正?家风坏,腐败现。据广州市纪委调查,超九成官员认为违法违纪和家风不正密切相关,该市近年查处的市管干部违规违纪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和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有关。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每一位干部都要把家风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良好家风的培育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抓好自身修行,管好家人,让良好家风成为砥砺品行的磨刀石;二是弘扬、宣传良好家风,尤其是红色家风,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三是将家理念和国理念有机结合起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家风。

3.强化党性教育,给思想“充电补钙”。学马列经典理论,夯实政治立场的根基,把牢理想信念的航标;学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锤炼党性,不断反省、激励、修正自己,永葆“合格党员”本色;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学用结合,养成守纪律、讲规矩之惯性;开展红色主题教育活动,重温革命先烈奋斗历程,涤荡心灵,提升境界。

(三)构建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给权力带上紧箍咒

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凡是权力运行的领域都要有制度、有规范,让权力只能用来为公,不能谋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优化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简化政务工作流程,清除权力寻租的空间。放管服改革要求政府有效倾听基层声音,化解群众困惑,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增强民众的获得感;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人民期待,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2.权力清单阳光化,让腐败无处遁形。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基层微权腐败的出现源于部分干部利用信息不对称、制度监管空白等因素,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治理基层微权腐败,必须堵住制度漏洞,规范权力有序运行。近年来,许多政府部门实践权力清单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综合各地权力清单制实践,做好权力清单阳光化,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清权,即清理基层地方各级政府权力项目,明确各项权力内容和法律依据;二是配权,即制定权力行使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各环节操作步骤;三是晒权,即权力清单、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部在社会上公示,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四是控权,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事先调研、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公示落实,对权力运行进行廉政防范;五是督权,即对基层权力运行进行不定期督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违规违纪现象及时纠正、整治。

3. 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威慑性,让不敢腐、不能腐成为政治常态。一是加强上级监督机关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可以定期走访当地群众,综合新老媒体优势打造社情民意服务台,及时了解民众的动态、诉求,第一时间解决民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媒体应该多关注基层,对基层腐败现象加以曝光,让基层腐败行为无处遁形。三是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规违纪的官员“零容忍”,使这些惩罚措施足以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威慑具有腐败倾向的基层干部。四是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责任机制,使其即使权力再大也不敢为所欲为。

4.进一步健全、践行防范利益冲突制度。官员在履职过程中,当“经济人”与“公共人”的角色出现冲突时,如果缺乏制度的有效监管,就极易发生腐败。2010年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官员的防范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弊端的存在,防范利益冲突方面的制度规定执行的并不好。[4]要通过防范利益冲突来抑制基层微权腐败现象,一是要创新对基层干部伦理教育的方式,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基层官员正确认识利益冲突的本质。二是要形成“利益声明”惯例,只要公务活动有可能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都要事先声明与回避,对于在“利益声明”中弄虚作假者要进行严厉惩治。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从党内部分抽查过渡到全部审查,最后发展为向社会全面公开。四是要发挥防范利益冲突制度的监督、评价和认识机制,对官员处理利益冲突的状况进行全方位的、科学的评价,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晋升等事项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创新权利制约权力形式,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权力来源于权利的让渡与授权,当权力接受权利的受任委托后,就有了自己的利益倾向,这就有可能使权力背弃权利本源,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肆意狂奔。为了保证权力的有序运行,政治家和政治理论者们总结了制约权力的三大途径: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约束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在这三者中,我们运用较多的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约束权力,却忽视了权利制约权力的有效性和深远意义。1945年的“延安窑洞对”中,毛泽东认为规避政权更迭周期律的途径就是人民的监督。建国初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肃活泼的政治生活正是老一辈革命家践行这一理念的结果。结合当前社会转型的大格局,充分发挥权利监督权力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高民众的权利意识与法治意识。将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让民众知晓自身权利内容,不断增强民众的民主观念、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参政议政的主动性,让民众在发现领导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时,能够运用合法、合理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尤其是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厉打击挟私报复者。

2.推进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多层制度化发展。基层所有的重大公共事务在决策论证、决策之中、决策实施都要充分考量民意,全过程都要进行民主协商,用协商民主的方式打破基层固有的利益藩篱。[5]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多层制度化发展,不仅可以解决好基层干部对民众的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问题,有效改善干群关系,而且能够很好地预防公权力与民争利、渔利于民的现象,不断消除基层微权腐败的生成土壤。在协商民主实践较好的浙江温岭,官员常讲“恳谈会上,老百姓提什么问题,政府就决定什么,就想办法解决什么问题”。[6]

3.让民众享受到反腐倡廉的红利。通过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达到正风肃纪、重塑良性政治生态的效果。反腐倡廉中“反”只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是通过反腐来回归公权力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对侵犯民权的行为及时纠偏,让民众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要通过反腐重塑基层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基层工作作风,让民众办事更加便利,不断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健全、践行廉政激励机制

公共选择学派大师布坎南曾言,“当人们的政治行为被认为一如他们其他方面行为一样是追求私利之时,这就需要我们构造和设计出能最大限度限制以剥削方式追求个人利益,并引导个人利益去促进整个社会利益的制度和规章。”[7]根治基层微权腐败不能只有严厉的惩罚措施,还应辅之以合理的激励机制。

1.充分发挥廉政考核在公务员绩效考核中的重要作用。一是上级对他们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二是群众代表对基层干部工作进行打分,并将两者分数相加进行排名。对政绩突出且廉洁的干部进行表彰,并把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开,同时将其作为基层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

2.制定、实施廉洁保证金制度。习近平反复告诫领导干部“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的车”。这并不是要求领导干部过着家徒四壁、节衣缩食的清苦生活,而是强调要过基于合法途径的体面生活。从众多的基层微权腐败案件来看,不少人是在临近退休时才在钱上栽了跟头。究其原因,廉政的预期收益在这些干部思想动摇时未能有效发挥防火墙的作用。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廉洁保证金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可加以推广。廉洁保证金制度为每一个公职人员设定一个廉洁基金账户,到退休时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公职人员会得到一笔丰厚的廉洁基金,足以让其在晚年过上体面的生活。廉洁保证金既是对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的一种正面褒奖,也对公职人员的贪欲滋生有着重要的抑制作用。

总之,腐败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是格格不入的。当前基层微权腐败现象的高发虽是社会转型期的暂时现象,但其存量之大、危害之深应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必须将基层微权腐败治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列入国家重大发展规划;必须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努力严厉惩治基层微权腐败,让基层微权腐败如过街老鼠;必须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放在阳光下,让基层微权腐败无处遁形;必须不断提高基层民众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消解基层微权腐败的生存土壤。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微权腐败现象会得到标本兼治,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政治新常态最终一定会形成。

[1] 耿静.政府信任的差异化:基层治理中的塔西陀陷阱及治理[J].理论导刊,2013,(12).

[2] 刘忠昌.别存侥幸心理[J].领导之友,2015,(2).

[3] 塞缪尔·P·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6∶49.

[4] 李松.中国隐形权力调查[M].华夏出版社,2011∶30.

[5] 于小英.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研究[M].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30.

[6] 陈朋.国家与社会合力互动下的乡村协商民主实践[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2∶269.

[7] 燕继荣.国家治理及其改革[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258.

D630.9

A

1002-7408(2017)10-0037-06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提升乡镇基层政府‘善治’能力的实效路径研究”(JC161002)研究成果。

黄心华(1981-),男,湖北襄樊人,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讲师,研究方向:政府治理。

【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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