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财务会计与管理研究
2017-11-22杨光伟
杨光伟
【摘 要】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下,网络信息技术不仅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也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互联网背景下的财务会计管理呈现出实时动态的特征,而传统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时代的发展,不符合当前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这就需要优化财务会计与管理模式,实现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现代化与科学化发展。本文就对互联网背景下财务会计与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财务会计;管理
互联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电子商务的进步,通过互联网可以缩短各个企业和行业的直接距离,便于彼此的交流与合作,节省人力环节,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网络会计是以互联网形式为基础来进行一系列会计活动,能够帮助企业实现销售与财务业务的远程查账及报表等工作,及时上报核算结果,更加便捷地交流与获取现代财务信息。
一、互联网背景下的财务会计概述
(一)内涵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使用人员和使用范围不断扩增,电子商务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网络会计财务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点改革方向。相较于传统的财务会计而言,互联网背景下的财务会计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服务主体:企业业主或其他部门是传统会计的主要服务对象,但是网络会计的主体不明确,具有一定的变化性,可以随时加以拆分或重组;②内容核算:网络会计不仅包括传统会计的工作内容,还涉及电子形式的货币与单据等业务出来。总之,网络会计具有远程化与集成化特征,可以同时进行企业业务与财务,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和拓展能力。
(二)特点
互联网背景下财务会计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虚拟性、网络化、电算化等方面。首先是虚拟化。在互联网背景下,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平台来开展日常会计工作,形成虚拟化的会计信息,有效改变财务信息使用、整理和收集的方式,促进财务会计工作效率的提升。当然互联网背景下的财务会计具有一定的虚拟性,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即时性与实效性,但是也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性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其次是网络化。借助信息传输的高效性以及网络的开放性,构建科学的财务会计网络平台,这样会计管理人员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随时随地查阅财务会计资料,有效处理和管理财务工作。
二、互联网背景下财务会计管理的发展策略
(一)加强网络财务管理过程控制
在互联网时代进行财务会计工作,需要加强控制财务会计信息的输出与输入,以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为基础,安排专门人员来监管财务会计,确保财务信息数据的合法及有效输出和录入。同时加强控制通讯业务和信息处理过程,此外,加强对财会业务的处理,严格监控与检测处理过程,做好预留審计线索和错误纠正等工作。
(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财务会计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其实践操作方法和理论操作方法不断完善和健全,而各个企业在实务中的做法不尽相同,不存在可比性。因此政府需要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来制定相应地政策法规,科学实施网络会计操作,促进网络会计实践的良性发展[3]。例如: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方面来加以规范,将网络财务的相关条文纳入到会计报告、确认、计量等准则中;或者是将网络财务事项与网络经济的处理规定纳入在《电子签名法》和《票据法》等法规中。
(三)健全互联网财会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财务会计管理的水平,现代组织的领导层需要高度关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优化制度建设,客观公正考察互联网财会应用工作情况,从而增强制度的适用性与实用性;同时建成各项制度之后,需要设立相关的监督机制,有效落实规章制度,并引进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促进财会应用水平的提升。通常互联网财务会计与管理较广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与复杂性,要想提高其管理水平,可以建立共享式公共网站和会计信息网络数据库,便于会计信息沟通与传递,避免出现信息孤岛现象,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财务会计的应用效率与质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的应用与发展有力推动了现代财务会计的发展,便于财务会计的变革与创新,但是也对财务会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财务会计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创新与变革,与时俱进,加强网络财务管理过程控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互联网财会管理制度,增强信息的安全保密性。这样才能降低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财务核算的精准性,调动人员工作的创造性与积极性,为人员工作带来新的动力,实现财务会计的网络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欣.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有机融合与创新发展[J].财经界(学术版),2016(11):282-284.
[2]宋伟宸.“互联网+”背景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分析[J].西部财会,2016(8):18-21.
[3]王平.浅谈互联网时代的财务会计与管理新动向[J].财经界(学术版),2015,14:248-249.
[4]王国义.分析“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管理会计的发展[J].时代金融,2016(24):227+23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