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科举与中国式“代议”现象的消失
——科举废止百年后的省思
2017-11-21杨念群
文/杨念群
废科举与中国式“代议”现象的消失
——科举废止百年后的省思
文/杨念群
晚清以来,科举制常常被狭义地理解为八股取士之类的考试制度,受到了改革派人士的激烈批评和妖魔化处理。其实,科举制的考试内容,绝不是仅仅通过八股文来测试考生对古典知识的掌握情况,而是还通过“策问”等形式考察士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科举制的内涵极为丰富,在官僚选拔、人才流动、分层配置、地方公义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科举制的废除,导致传统社会由“学”选“官”路径的终结,士绅社会由此消亡,人才流动及其合理配置机制遭到摧毁,中国式的“代议”现象也在乡村中消失殆尽。
全面审视被污名化的科举制
晚清以来,科举制一直背负着为中国教育长期落后于西方负责的恶名,此恶名的产生固然与晚清改革者对中国历朝政治制度矫枉过正式的极端批判脱不了干系,却也与后人对科举制内涵的评价日趋狭窄密不可分。自19世纪末开始,对科举制的猛烈批判通过现代中小学课本、媒体报刊和专业学术杂志广泛传播流通,遂造成“科举”即等同于“八股”“时文”的简单刻板印象。
近些年来,随着大量史料的发现和研究的渐趋深入,对科举的负面评价出现了不小的转向。如有学者指出:“科举不是一个单纯的考试制度,它一直在发挥着无形的统合功能,将文化、社会、经济诸领域与政治权力的结构紧密地联系了起来,形成一多面互动的整体。”把科举制当作一个完整复杂的系统,深入评估其运作机制的得失,而不是先入为主地把科举制视为旧时代遗留下来的腐坏体系加以情绪化的贬损,已日益成为学界的共识。
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科举制本身的作用并不能仅概括成一个单纯的教育制度,科举还是选官入仕的重要渠道。由此有一种观点引起讨论,即科举制既然包含着“选举”的涵义,那么,它与现代西方国家的民主选举制度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呢?或者说两者存在何种异同关系呢?
科举制与西方代议民主制
据有些学者的意见,科举制在西方人的眼里早已具备了一种韦伯所说的“消极的民主化”的迹象。因为科举制自始便兼涵一种地方代表性,各地“孝廉”或“进士”往往在政府中为自己地方的利害说话。这当然谈不上是代议制,却不能否认科举制有时也发挥了一点间接的代议功能。这样的表述显得颇为谨慎,生怕有套用西方概念硬性解释中国历史之嫌。
也就是在科举废止后不过数年,当年积极主张废除科举的一些改革名流已流露出反悔之意,梁启超就在文章中曾经大谈科举是个好东西,主张恢复其选官的功能。他说:“夫科举非恶制也。所恶乎,畴昔之科举者,徒以其所试之科不足致用耳。昔美国用选举官吏之制,不胜其弊。及一八九三年,始改用此种实验,美人颂为政治上一新纪元。而德国、日本行之大效,抑更章章也。世界万国中,行此法最早者莫如我,此法实我先民千年前之一大发明也。”
在近现代有关科举功用的讨论中,也早就有科举近似于西方民主制的说法,如雷震翻译的Paul F. Cressey所写的《科举制度在中国文化发展上之影响》一文中就强调科举“富于民主性质”。
在《甲寅》杂志关于科举制优劣的辩论中,瞿宣颖首先厘清了“科举”具有教化和选举的双重内涵,他说:“况科举二字,本非可恶之名。科者,分科;举者,选举。选举之后,试以文字。科举非他,此之谓也。投票而选,谓曰票选,不闻被以丑戾之称。”瞿宣颖认为:“古人定考试之法,盖所以济选举之弊,因相辅以并行。汉制州郡举茂才孝廉,口二十万人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实类于今时之票选议士,选举以考行。”
科举制具备选举职能的说法在20世纪40年代被重新提出,与当时国民政府在政治选举中所呈露的衰败之相密切相关,比如何永佶发表《论中国式的代议制度》一文,文章开首提到“年来‘选灾’起因于我们尚未懂得从前中国的选举代议制度”。所谓“选灾”就特指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蒋介石在南京召开的“行宪”国民大会,选举总统、副总统,实现所谓“还政于民”,造成极大混乱。为了反省这次选举失败的教训,何永佶建议从古代的科举制度中寻找灵感。在他看来,中国的考试制度除了考试官吏之外,还有政治上的代议作用。何永佶认为,中国20多个省,每省都有一定的额度,每个地区的定额不是根据文化程度的高低,而是根据户籍的多寡而定,这一点就带有西方根据人口多寡确定某地代议人员名额的味道。士人中举后马上成为乡村中的领袖人物,公家提供“廪”金资助,可以不耕田或做生意维持生活,主导村里的公益事业解决纠纷,和县知事打交道,说不定县知事就是他在同一会试中中举的“同年”。绅士与县知事谈及乡村状况时,那村子里的痛苦、愿望、意见、需要及其他事务,都可以经绅士上达到县知事一层。每年京师派到各省监考的“学台”,负有巡察民情的责任,县知事说不定就是他的学生,在宴会、拜谒、请安、应酬的活动中,地方舆情就可以上达学台,由学台带到京师,地方情形又可直达皇帝。何氏所设计的科举代议路线图明显带有臆测和想象的性质,不能与科举制的真实情形完全对等衔接。不过经过他的描述,科举制及衍生而成的士绅阶层在乡间的作用还是很鲜活地浮现出来了。他有一段话比较了中国代议与西方代议,说美国式选举是很花钱的机器,美国差不多“没有一天没有选举,这选举的竞选费、宣传费、雇用人员费等是很可观的”。与美国相比,中国是个穷国家,只有用穷国家的办法,考试制度是一部不花公家多少钱而能多多少少达到代议目的的一部机器。他把中国与西方代议制的区别比喻为“茶馆”和“俱乐部”,“俱乐部”要交会员费,用“俱乐部”代替“茶馆”相当于与外国人比阔。
针对科举具有“代议”功能的说法,林志纯反驳说,所谓中国的选举制度,其唯一的意义只是统治者选择佐治的人物,和“代议制度”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新选举是仿效各国代议制度而生的,是西洋货,旧选举是历代取士官人之法,是中国货”。针对考取功名之人大部分没有做官而是在地方上做绅士的观点,林志纯认为统治者基本上是选多用少,选而未用的,只不过储才备用,不是预拟他们被选拔留在地方上做代议士的。至于清代考功名的大多数得不到官做,是因为科举取士以后,儒吏分为二途,“考取的为儒而不为吏,小官不愿做,大官没分做,那只好闲散在乡,等待机会了。所以科举完全是取士官人的制度,并没有‘代议’的作用”。
对于何永佶视中国为穷国,科举制运行下的“代议制”成本较低的说法,吴晗反驳说,从民众负担的角度看,科举制的成本并不低。他认为皇家政权征收的实物地役和劳力地租以及商税和多种苛捐杂税非常沉重。但吴晗似乎没有意识到,科举的大部分经费是由地方民间机构提供的,如散布各地的族田、学田和宾兴会等组织都是支撑科举制度运行费用的重要来源,吴晗还认为,进士们作了官就心满意足了,既不代也不议,这显然没有把最多数基层士绅的民间协调作用考虑在内。
梁国冠的文章并不同意吴晗把士子与贫民对立起来的预设,而是注意到大多数士子都是从平民出身而来。即使得了功名,相当一部分人也是居处乡间,其地位比普通人高,而其家庭仍属于平民或贫农,他们当然仍旧为自己出身的阶层着想。他的结论是:“士子们是人民中的秀杰,他们得了功名,更获得地方人的尊敬、信仰,他们说的话,除了纯粹以个人利益或维护皇权为出发点者外,自然很容易获得地方人的赞同、附和。那末,他们发表的意见(以个人利益及维护皇权为出发点的自然除外)即说是代表地方人的意见,也不为过。”
当然,关于科举制到底是否是一种代议制度的争论不可能得出什么一致的结论。但有一点确定无疑,那就是科举制的废除直接导致了士绅阶层的彻底消失。随着科举制的废除,士绅在基层乡村的合法性越来越受到冲击。最后不但士绅阶层趋于消失,就连“绅”这个传统社会中备受尊敬的身份名号,最终也遭到取缔。““士绅”消失以后,中国的乡村社会从此缺少了一个沟通上层官僚和底层民众关系的重要中介。
结论
科举制度在创设之初就不是一个单纯的考试制度,而是一种官僚人才的选拔机制,与现代意义上的专门人才遴选程序完全不同,随着其内涵和体制在技术控制细节方面的不断完善,科举制又增加了多重功能,即官僚与士绅身份在中央政府、地方中层机构和基层乡村社会等不同空间层次中的合理配置,官僚与士绅人才上下有序的不断流动;士绅阶层在乡村治理中的代议作用等等。这些功能相互之间合理有效的均衡搭配,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面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们由此发现,中国现代教育制度的诞生往往一味模仿西方专门化的职业教育模式,摒弃了由“学”选“官”的传统思路,大大贬低了科举制在选拔人才方面所具有的人文与经世训练并重的双重职能,导致士绅阶层的彻底消亡,乡村中的日常生活因缺乏士绅这样的载体做依托而日益变得粗陋不堪,中国式的“代议”现象也自然在乡村中消失殆尽,想起来至今仍让人扼腕叹息。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摘自《清史研究》2017年第1期;原题为《痛打“时文鬼”——科举废止百年后的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