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一种理论分析
2017-11-21宋伟
宋 伟
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一种理论分析
宋 伟
主权国家存在一种整体性的利益,这种利益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最高利益,为社会各阶层所共享。对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构成了国家制定外交战略的基本依据,也是衡量安全、经济、文化等具体国家利益重要性的基本依据。本文从大国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来界定其整体国家利益,并将国际体系中的大国分为两类:霸权国和一般性大国。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巩固和提高霸权实力地位与霸权制度地位,而一般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则从长期和短期的视角来界定。从长期来看,一般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获取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从短期来看,一般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应该限定在获取霸权实力地位,以及在条件下允许的情况下获取地区主导地位。和平发展、先融入后适度改变国际制度体系,应该是一般性大国崛起、霸权地位和平转移的合理路径。
大国 整体国家利益 霸权实力地位 霸权制度地位
[作者介绍] 宋伟,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国际关系理论、亚太地区与美国对外政策等领域的研究。
众所周知,在国际体系中,国家存在着维护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提升本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等重要的国家利益目标。但是,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主权国家来说,它在一定时期内是否存在一种最重要的、根本性的整体国家利益,从而能够依据这一利益来确定本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战略利益关系、制定较长时期内的战略规划、进行有机的政策协调?这是本文所试图回答的理论问题。考虑到不同国家可能具有不一样的整体国家利益,因此为了简化理论分析的难度,本文将只分析国际体系中的全球性大国。
一、什么是整体国家利益
绝大多数国际关系学者相信,主权制度赋予了主权国家强大的凝聚和组织能力,使得国家成为国际体系中自主、统一的强大行为体——“国家也是人”。但是在考察国家利益时,通常的做法却不是把某一主权国家的国家利益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而是试图对该国的各种具体利益进行分类和排序。*宋伟:“国家利益的界定与外交政策理论的建构”,《太平洋学报》,2015年第8期,第25~28页。的确,国家在国际体系中拥有很多具体的国家利益。这些利益有的与领土有关,例如维护本国的领土完整,获取更多的殖民地;有的与贸易有关,例如确保某一地区的市场向本国的商品开放,维护海上商船航线的安全;有的与矿产资源有关,例如从其他国家获得稳定可靠的石油和稀土供应;等等。这些具体的国家利益,有的属于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有些属于社会某一部门的利益,它们都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本文所提出的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
首先,仅仅属于某一个社会部门的利益肯定不是国家的整体利益。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阎学通教授指出,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是指一个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这种利益是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享的利益。*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6页。马克·阿姆斯特茨(Mark R. Amstutz)认为:“就其主观特性而言,国家利益是基于国家全体公民所认可的长期的集体利益。因此,尽管国家在全球体系中追求着各种不同的对外政策,国家利益概念却是单一的和作为整体的概念。”*Mark R. Amstutz, International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 Boston: Mc-Graw Hill, 1999, p. 179.部门利益可能与国家利益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但过度膨胀的部门利益肯定不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出于自身的部门利益,不同的政府机构纷纷强调本部门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其结果是,资源的分配从长远来看可能不利于国家根本战略目标的实现。
其次,即便诸如国家安全这样的利益属于社会各阶层共享的共同国家利益,也不一定是本文所说的一定时期的整体国家利益。例如,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希望国家在国际体系内拥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整体国家利益就一直是追求安全。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J. Mearsheimer)的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在一个无政府的状态下,努力实现相对实力的最大化,将会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的安全。但是,国家没有必要始终把安全作为自己的整体国家利益。斯蒂芬·布鲁克斯(Stephen G. Brooks)认为,米尔斯海默强调威胁的“可能性”(Possibility),总是采取一种“最坏打算”(Worst-case)的做法;他将吉尔平划入另外一类,因为后者强调威胁的“概率”(Probability),国家在安全利益不紧迫的情况下可能追求长期的经济发展目标。*Stephen G .Brooks, “Dueling Realism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51, N o. 3 (Summer, 1997), pp. 445-477.
事实上,尽管国家安全、经济发展是所有国家内部各阶层共享的利益,但它并不是大多数大国所一直追求的最重要的国家利益。而且,这些利益的排序影响到国家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例如,片面将安全目标极端化、追求绝对安全,往往是军事部门所希望实现的部门目标而不是国家合理的大战略目标。同样,领土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利益,没有领土将无法生存,但维护领土完整往往并不是国家的整体利益,尤其是对于大国来说。邓小平在谈到中国周边的岛屿争端时强调:“主权问题固然不是一个可讨论的问题,但是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搁置,留待日后解决。最紧要的利益在于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22~375页。因此,在邓小平看来,当时中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经济发展、增强国家实力,而不是急于完成主权统一或者追求其他的国际影响力。
最后,有些利益主要属于国内的共同利益,与国际体系和国家对外政策没有直接的关系,例如保证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因此也不能列入本文所说的整体国家利益概念之内。在美国,国家在国内的利益一般称为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David L. Sills (ed.),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New York: Macmillan & Free Press, Vol. ll, 1968, pp. 34-35.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说,这些公共利益不宜列入国家利益的范围之内,以使国家利益这一概念有更强的针对性,从而在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之间更有可能建立明确的因果关系。
整体国家利益是一定时期国内各阶层共同分享的最重要、最优先的利益。只有同时符合共同和最重要这两个标准,才能被视为整体国家利益。本文所提出的整体国家利益概念意味着,在一定时期内,这一利益的重要性超过了其他利益目标,从而整个外交战略的布局应该服从于、服务于这一利益。从理论的角度来说,如果国家利益要成为一个有意义的分析概念,就必须具备整体性和最重要性,这是提出整体国家利益概念的逻辑基础。“概括地说,国家利益要作为有意义的分析变量,必须具备整体性和稳定性。这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整体国家利益。”*秦亚青:《霸权体系与国际冲突——美国在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支持行为(1945~1988)》,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3页。整体性和稳定性是基于主权制度:既然主权国家是一个相对紧密的实体,与其他国家构成相对独立的互动单位,那么它们在国际体系中自然就拥有一种整体性的利益。那什么是最重要的整体性利益呢?这就需要提出一种合理的界定方法。就如本文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所具体界定的那样,一定时期内,大国最重要的整体利益是获取和维持一种在国际体系中的有利位置。这一位置的实现和维持,将促进大国各种具体国家利益的实现。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一些国家不仅有自己的具体外交政策,还有自己的大战略,而大战略的基础必然是对整体国家利益的认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时殷弘教授认为:“大战略是国家政府的一种操作方式或者操作规则,即自觉地本着全局观念,开发、动员、协调、使用和指导国家的所有军事、政治、经济、技术、思想文化和精神资源,争取实现国家根本目标。” 门洪华教授也认为,大战略是综合运用国家总体战略资源实现其战略目标的艺术,即一个国家运用自身的各种手段和资源——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意识形态等——保护并拓展本国整体安全、价值观和国家利益等。*门洪华:“如何进行大战略研究——兼论中国大战略研究的意义”,《国际政治研究》,2004年第4期,第33~45页。既然大战略是综合运用各种资源来实现某个根本目标的手段或者艺术,如果一国无法界定自己在国际体系中的整体国家利益,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所谓的大战略了。
整体国家利益是一定时期内国家各阶层所共同追求和捍卫的最高利益。基于这一概念,国家可以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根本性的界定,从而制定长期的、一以贯之的大战略。从最基础的双边关系角度来看,国家间的战略关系取决于两国如何界定自己的整体国家利益以及这两种整体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一利益是国家衡量与他国战略利益关系、制定相应外交战略的基本依据,也是衡量不同具体国家利益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相应外交政策的基本依据。整体国家利益的实现可以促进具体国家利益的实现。例如,如果中国把经济发展和增强综合国力作为当前的整体国家利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实力不断增长,那么中国的综合国力也会不断加强,安全上更有保障,国民可以支配的财富越多,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也更受尊重。从短期来看,虽然把更多资源投入经济发展会减少在国防方面的开支,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促进中国的安全和国际地位。*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第304页。
二、为什么优先分析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
如何合理地界定不同国家的整体国家利益?显而易见,具有不同人口、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国家,在国际体系中不可能追求同样的最重要的战略目标。美国、英国和新加坡都是发达国家,但在国际体系中有各自不同的整体国家利益,大战略也不一样。美国的大战略是捍卫自己的霸权地位,英国的大战略是追随美国,新加坡是平衡外交。无论是国力增长的国家,还是国力衰落的国家,都要根据实力的变化重新确定自己的利益目标和范围。国力增强的国家自然感到国家利益的范围在扩大,内容在增加,目标在提高,应该更积极地参加国际事务。*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第58~59页。既然不同国家的人口、疆域、历史、文化、实力和意识形态千差万别,它们所具有的整体国家利益肯定也不一样。想要在一篇论文中完成对所有国家整体利益的理论化是不可能的,因此,在界定整体国家利益之时,需要对国家进行分类,而大国是这个集合体中最重要和特殊的一类。*虽然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有可能用于分析纯粹的地区性大国,例如巴基斯坦、阿根廷、埃及等,但为了简化理论分析,本文只针对国际体系中的大国,即全球性大国。
之所以只针对大国,是因为与中小国家不同,大国的特殊性使其更有可能清楚界定、努力追求自己的整体国家利益。毕竟,大国有更多的资源可以更多拓展自己的国际安全、对外政策和海外利益;小国一般来说缺乏同强敌周旋的手段,不得不把更多精力放在自己的国内或者周边形势上。美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杰克·列维(Jack Levy)指出:“大国不同于中小国家的地方在于:(1)高水平的军事能力使得它们在战略上相对自给自足、有能力保护它们的边界;(2)对安全有着广泛的定义,涵盖了地区和/或全球势力均衡的考虑;(3)在定义和捍卫其利益方面比后者更为张扬自信。”*Jack Levy, War and the Modern Great Power System, 1495~1975, Lexington: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83, pp. 11~19.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中小国家不能有对自己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和追求。新加坡在李光耀的领导下大力推行大国平衡外交,把新加坡和东盟定位为东亚政治舞台上的协调者、中介,不仅保证了新加坡的安全,也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不论是大国还是中小国家,合理界定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整体国家利益都是极为重要的事情,只是对于大国来说,它们有更多自主决定国家利益和外交战略的空间。同时,对于大国来说,它们的国家安全、海外利益、国际经济利益等无一不受到它在国际体系内的相对位置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位置关系的深刻影响。因此本文主要针对最重要、也是最特殊的一类国家,即国际体系中的大国,做一种初步的理论探讨,为有关整体国家利益的更广泛的理论分析铺路。
那么,本文所要集中回答的问题就是,如何合理地界定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本文将国际体系中的全球性大国分为两类:霸权国与一般性大国。在大国中,霸权国无疑是最特殊的一类。按照基辛格的说法:“似乎每一个世纪都会出现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具有按照自己的价值观改造整个国际关系的力量、意志、智慧和道德原动力;这几乎是一个自然规律。”*[美]亨利·基辛格:“重新思考世界新秩序(之一)”,《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3期,第30页。除了霸权国以外,其他许多国家也拥有很强的实力,它们的综合国力基本达到霸权国的一半乃至2/3;或者在没有霸权国的体系中,几个大国的力量相对均衡,都是全球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这些大国都可以称之为大国。例如,在19世纪的国际政治中,舞台的中心位于欧洲,而英国、法国、俄罗斯、普鲁士和奥地利都是这个舞台上的主要角色。英国是这一时期的霸权国,但其他几个国家也是全球性的大国;同样,冷战结束之后,美国是唯一的超级大国、霸权国,但俄罗斯、中国、日本、德国等都算得上全球性的大国,印度、巴西也有迈入这一方阵的潜力。例如,以印度的人口、地理规模和经济增长率,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看到经济重心从亚太到印太的进一步转移。*Gareth Evans,“Global Issues of the Future: Challenges for South Asian Policymakers,” October 30, 2011, http: //www.Gevans.org/speeches/speech451.html.(上网时间:2017年1月16日)
大国并不一定同时是地区性的主导国家。大国可能是其所在地区的主导国家,例如俄罗斯在中亚,印度在南亚,以及美国在西半球;也有可能不是其所在地区的主导国家,例如东亚地区的中国和日本以及欧洲的德国。这取决于该地区是否存在其他大国(包括域外大国)的制衡。东亚地区中国和日本的竞争以及美国的介入,使得这一地区长期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如果说有地区主导大国的话,也只能说是外部大国美国。欧洲的情况也基本类似。由于法国、英国的制衡,以及美国的深度存在(包括依然有超过4万名美国士兵驻扎在德国),作为欧盟最大捐助者的德国并不能主导欧洲事务,尤其是政治和安全事务。
目前对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已经比较成熟,或许可以作为分析其他大国整体国家利益的基础。通过分析现有的界定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研究,接下来再进一步考察界定一般性大国整体国家利益的方法。
三、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界定及其启示
在有关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方面,首先应该提到的是中国国际关系学者秦亚青教授所提出的“霸权护持理论”的重要贡献。秦亚青在研究冷战时期美国的对外战略时指出:“美国到底有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根本或整体国家利益?我们是否必须在每一个实例中都要重新定义美国国家利益,并将其与美国国家存亡联系起来。”他的看法是肯定的,即国家应该具有整体国家利益,而且应该从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实力位置出发来界定整体国家利益,“国家依其相对实力考虑可能和不可能的国际行为,以其在系统结构中的位置定义国家利益”。*秦亚青:《霸权体系与国际冲突——美国在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支持行为(1945~1988)》,第55、83、131页。这样一种看法实际上是现实主义者的一个基本共识。例如法里德·扎卡利亚就写道,现实主义认为,在分析和制定外交政策时,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应该询问国际体系的因素如何影响国家行为,因为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中最有力的、可归纳的特征就是它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位置。”*Fareed Zakaria, “Realism and Domestic Politics: A Review Essa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7, No.1 (Summer 1992), p. 197.
从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出发,秦亚青提炼出对霸权国利益的整体定义,也就是美国在国际结构(国家间实力分布)中的霸权地位。他指出,“战后的国际系统结构基本上是一个霸权结构。美国是这个结构中的霸权国,它的思维和行为均是以霸权地位为基础的。……虽然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它的国家利益与其他国家有相似之处,但是,正因为美国的特殊地位,它的整体国家利益中必定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内核。”*秦亚青:《霸权体系与国际冲突——美国在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支持行为(1945~1988)》,第88~89页。“只要霸权国能够保持霸权地位,它的国家安全、经济财富、意识形态观念、社会价值观念等等也就得到了保障。所以,霸权护持代表了霸权国的整体社会利益,这就是国家利益概念的整体性。同时,在整个霸权时期内,护持霸权地位会自始至终地被霸权国当作根本利益。只要霸权系统没有崩溃,霸权国地位没有根本改变,护持霸权地位就是霸权国的最高国家利益。这就是整体国家利益的相对稳定性。”*秦亚青:《霸权体系与国际冲突——美国在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支持行为(1945~1988)》,第131~132页。美国学者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教授也指出,美国的国家利益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维护美国全球头号大国的地位;防止在欧亚大陆出现一个政治、军事上的霸权国;保护美国在第三世界、尤其是波斯湾和中美洲的实际利益。*[美]斯坦利·霍夫曼著,林伟成等译:《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93页。在这三种利益中,第一种是根本性的,是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而后面两种则是服从于、服务于第一种利益。因此,霸权实力地位是作为霸权国的美国国内所有阶层共享的最重要国家利益,对于其安全、繁荣和国际地位各方面都起到了保障和促进的作用。
笔者在《捍卫霸权利益:美国地区一体化战略的演变》一书中所提出的霸权利益理论结合了新现实主义中结构与制度理论的内核,提出了霸权利益理论。霸权利益理论认为,霸权国在国际体系的结构层面和制度层面都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在结构层面,霸权国远远强于其他大国,两者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实力差距;在制度层面,霸权国在大多数关键性的国际制度中渗透了有利于自己的原则和规范,在决策程序中也往往具有优势。霸权国在国际体系结构层面和制度层面的这两种地位(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构成了霸权国的两种整体利益,而这两种利益之间有着有机的联系。霸权实力地位是维持霸权制度地位的基础,霸权制度地位是捍卫霸权实力地位的主要手段。其他大国或者国际进程对霸权国的这两种整体利益是否构成威胁,决定了霸权国将会对其采取支持还是反对的态度。*宋伟:《捍卫霸权利益:美国地区一体化战略的演变(1945~2005)》,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霸权国如果失去了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将失去相应的许多具体而重大的利益,例如最大的安全、最多的财富、最高的威望和最广的势力范围等等,因此霸权国努力护持这两种地位,将其作为整个国家最重要的共同利益。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指出,现代以来的自由国际经济秩序建立在英国和美国霸权之上,因为英国和美国这两个领导性的国家掌握了先进的技术、有着效率更高的生产力,因此,和前现代时期的农业帝国相比,它们通过自由市场竞争可以获得最多的收益份额。*Robert Gilp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尽管自由贸易体系的开放性包容了新兴大国的崛起,但毫无疑问它也为当时的霸权国带来了更加便宜的产品、更加巨大的市场。霸权国只要能够维持其在技术和劳动生产率上的优势,就仍然是主要的受益者。由此而言,自由主义的国际制度体系也是英美霸权利益的一部分。因此,近代以来的两个霸权国英国和美国不仅遏制那些在实力上可能构成威胁的国家,也明确遏制那些试图挑战国际制度体系的国家。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和欧盟总体实力与美国的接近,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美国和欧盟之间的贸易摩擦就增多了;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日本威胁论在美国一度相当流行。但是,欧盟和日本都没有试图挑战和颠覆美国主导的国际制度体系,因此它们并不是对美国整体国家利益的威胁,与美国之间的盟友关系也没有因此受到实质性损害。
对霸权国整体利益的这两种界定带给我们的启发是,可以基于位置性利益(Positional Interest)的角度来界定整体国家利益,即通过考察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Position)或地位(Status)来界定整体国家利益。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国家作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其国家利益的获取最终要通过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国家所能获取的利益与它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紧密相连。当一个大国在国际体系中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那么它就能较为轻松地获得安全利益、国际威望和经济收益等,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和多少也会超过那些处于不利位置的国家。对于这个大国来说,维持和巩固这样一种有利的国际位置,防止某些潜在的挑战者改变对自己有利的基本规则,就构成了它的整体国家利益。本文从国际体系位置的角度出发界定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因为它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整体性而非部分性。这种位置性的国家利益,取决于作为一个统一政治经济实体的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某种地位或者位置。当我们界定国家的这一位置时,也是从作为一个实体的国家整体出发的,例如该国的综合国力。这种相对位置赋予了一个国家在国际资源分配中所处的总体境地。例如,如果是大国,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有关投票权分配基于经济总量的原则规定,就将获得比中小国家更多的发言权。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五个常任理事国所具有否决权也决定了它们在国际安全领域所拥有的特权。
第二,稳定性而非流动性。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是相对稳定的。如果从国家间实力对比的角度出发,那么一个国家的实力地位,不仅依赖于其本国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变化,也依赖于其他国家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变化。因此,国际结构的变化往往需要经过一段较长时期才能明显地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大多数国家会拥有一种相对稳定的位置性利益,可以制定相应的对外战略和原则。虽然在不同的议题领域各国的具体政策可能不一样,但大国能够在某个总体对外战略的前提下一以贯之、互相促进,而不是杂乱无章。这种稳定性构成了国家“大战略”的基础。
第三,简约性而非复杂性。位置性的利益可以简明扼要地告诉我们什么才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安全利益的确是最基础、最迫切的一种,但是只知道安全利益并不会告诉我们如何才能维护它,这就是传统现实主义者所面临的问题。传统现实主义者考察了势力均衡、国际法、世界舆论等等,但认为这些都不足以维护国家安全与国际和平。如果说谋求实力的最大化是传统现实主义的一个思路的话,那么这也是值得反思的。
四、一般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界定
霸权地位带给霸权国最大的安全、最高的威望、最多的资源财富收益,因此霸权国是维持现状国家,其整体国家利益是维持和巩固这样一种地位;而对于其他大国来说,它们所希望的应该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谋求更好的国际体系位置。这样一种国际体系位置不是凭空产生的妄想,而是基于对现实基础的正确认识。因此,其他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应该是一个更好的、但合理的位置目标。在实践中,削弱强大的对手,为自己争取一个更加有利的位置,常常是许多大国对外战略的根本目标。例如,法国历任君主都认识到,神圣罗马帝国一步步地衰落甚至解体,有利于减少对法国安全的威胁。而且若运气好的话,还能让法国向东扩展。三十年战争后,法国成为欧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德国分崩离析,西班牙越发衰落,奥地利走向衰败。*[美]亨利·基辛格著,顾淑馨等译:《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8年,第49~50页。如果可以从其国际体系位置的角度来界定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话,那么一般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应该是什么?
从中长期来看,大国拥有能够挑战霸权国的潜力。成为霸权国意味着一国在国际体内的安全、财富、权力和威望达到了顶峰。因此对于大国来说,建立霸权地位、获得霸权利益是它们的终极整体国家利益。当然,由于大国的力量也存在差异,它们要超越原有的霸权国(或最强国)、建立本国的霸权地位的难度也不一样。而且,从潜在挑战者成为新的霸权国,这其中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现有的霸权国不仅仍然是实力最强的国家(尽管可能发展陷入停滞),具有最为丰富的国际管理经验,还往往拥有最多的盟友。因此,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大国在实力没有超过现有霸权之前都不会明确宣称要成为霸权国;它们更含蓄的表达方式是不断增强国家的实力、扩大本国的国际影响力。例如,冷战后日本提出做“政治大国”的具体战略目标:其一是增加对国际事务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二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在世界经济交流以及经济规则的制定中谋求有利地位;其三是谋求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主导地位。*刘娟:“日本实现政治大国目标的主要障碍及其症结”,《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3期,第83页。基于这些战略目标,日本在军事领域从专守防卫走向自主防卫和海外防卫。这些外交战略的本质是要谋求地区主导地位,进而获取霸权制度地位。但由于实力上仍然与美国相差甚远,因此日本的外交战略仍然是追随美国,更多注重的是与中国的竞争而非盲目争夺霸权地位。
由于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与霸权国的利益存在结构性冲突(争夺国际体系中的有利实力和制度位置),因此两者之间的战略利益关系存在着潜在的紧张,尤其是当大国不仅在实力上接近霸权国,而且在制度上挑战霸权国的时候。一战之前,在俾斯麦的领导下,德国的外交政策倾向于维持现状,所以英国和德国曾经长期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但是,随着威廉二世对当时的殖民制度体系进行挑战,两国的战略关系很快就陷入敌对状态。对于霸权国来说,其他大国与其实力的接近意味着安全上的威胁增加、挑战现存国际制度体系的能力增强,但是只要一般性大国不试图挑战乃至颠覆现存国际制度体系,那么这种实力增长的负面效应大多数情况下是有限的——该大国仍然只是潜在争霸国而不是现实争霸国。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法国、俄罗斯、德国和苏联都试图挑战当时的霸权国,但无一例外以失败而告终。这一方面是因为它们在发起挑战的时候,实力仅仅是接近霸权国而非真的超过了霸权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霸权国只有一个,但是可能同时存在几个一般性大国,这些一般性大国之间的矛盾可能会超过霸权国与它们之间的矛盾。当一个大国试图扮演挑战者或争霸国的角色时,它不仅需要考虑自己的实力是否已经真的超过了旧霸权国,还需要认真考虑其他全球性大国的态度。
因此,对于一般性大国来说,它们的整体国家利益从长期看的确是获取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但是在短期内(至少在当本国实力明显超过霸权国之前)应该限定在获取霸权实力地位,以及在霸权国没有主导本地区的条件下获取地区性的主导地位——例如印度的整体国家利益就应该被界定为不断增强本国实力,然后谋求在南亚大陆的主导地位。国家的各项对外内对外政策都应为这一根本目标而服务。如果融入现存的国际制度体系对于一国的实力发展有利——就如自由贸易体系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一样——那么就应该接受、支持这些制度,而不应该盲目地另搞一套。*宋伟:“自由主义的国际规范对中国是否有利”,《国际政治研究》,2014年第1期,第84~103页。
即便现存的国际制度体系对于新兴大国弊大于利,选择性的接受也比早早提出要另搞一套好得多。一方面,国家实力的增长首要在于国内良好的制度治理和经济基础,而不是外部因素。获得霸权实力地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要成为新的霸权国不是在实力上稍微超过旧霸主即可,而是要大大超过旧的霸权国。这一过程与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发动战争往往是不利于挑战者,因为它自己与旧的霸权国在战争中两败俱伤,而其他的大国则趁机崛起。德国虽然发动了两次世界大战,但最后胜出的是英国的盟友美国,它自己因为战争反而元气大伤。
另一方面,既然某个国家能够崛起为国际体系中的大国,那么应该说现有的国际制度体系在主要的方面一般是有利于它的,否则它不能如此顺利崛起。对于一战前的德国来说,事实上,自由贸易体系对它是相当有利的,是德国经济崛起的重要外部环境。如果德国不急于挑战当时的殖民制度体系的话,它有可能顺利从英国手中接过霸权地位,因为在民族主义兴起的条件下,殖民体系是不可能长期维持的。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成功的霸权地位转移一般来说是和平的,是新兴大国在实力上远远超过旧霸主之后的领导权和平移交。这一移交的过程也不一定要重新建立一套国际制度体系,就如英国和美国的霸权转移并不是推倒英国建构的自由主义国际经济制度体系,这一转移只是对原有的体系做了一定修改和调整,使得美国在其中拥有最突出的话语权和作用而已。对于一般性大国来说,在自己的实力没有远远超过霸权国之前,就全面追求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只会让自己和霸权国之间形成明确的敌对战略利益关系。
作为大国,中国和美国之间的整体国家利益关系的确存在一定的紧张,不管是获取霸权实力地位还是获取霸权制度地位,都会对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构成直接的挑战。在这一情况下,在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本国实力的同时,防止两国陷入明确的敌对利益关系,就构成了中国外交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和难题。既然两国之间的实力关系可能会不断趋向紧张,那么中国就更应谨慎地应对有关国际制度体系的问题,尽量寻找共同点,毕竟对于中国来说,不仅是战后自由贸易体系的受益者,也是战后国际政治秩序的受益者。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合法的核大国。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与美国在国际制度体系方面的一致性大于冲突性。中国没有必要急于获取在东亚地区的主导地位。这是因为,中国已经是全球政治体系中的重要国家、既得利益者——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合法的拥核国,所谓的地区主导地位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而且,在霸权国美国已经深度介入东亚和亚太事务的前提条件下,中国希望获取地区主导地位的可能性并不大,毕竟这一地区的主要国家都是美国的盟国。而且,当前中国与美国的实力差距仍然很大。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应该把自己的整体国家利益短期内严格限定在获取霸权实力地位这一领域,采取和平发展、融入现存国际制度体系的战略。从终极目标来说,作为大国,中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成为国际体系中的霸权国,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是基于国内的改革和发展,而国际体系中领导权的和平转移以及规则的修订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五、小 结
整体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最高利益,国家的各项对内对外政策都是为了实现这一最高利益。不管是安全政策、经济政策还是其他领域的政策,都应该服从于、服务于这一利益。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维护本国的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而一般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从长期来看是获取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但从短期来看,应该限定在获取霸权实力地位,以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获取地区主导地位。
作为一个大国,中国目前的整体国家利益应该限定为努力发展自己、获取霸权实力地位,而不是忙于建立新的国际制度体系或者地区制度体系。钓鱼岛和其他领土问题是中国国家利益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但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应该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及不断增强国家实力、获取霸权实力地位的整体国家利益。不管是继续对外开放、融入现存的国际制度体系,还是在国内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政治经济改革,也都是服从于、服务于这样一个整体国家利益。
在中美两国战略关系没有滑向明确的敌对之前,在全球治理和国际制度方面的合作也可以实质性地消减中国实力增长带来的威胁感。华盛顿的智库美国进步中心与中美交流基金会在2014年2月的一份报告中就明确建议说:“中美在朝核问题、气候变化、能源、人道主义援助、海上安全、灾害应对、打击贩毒和网络安全等方面有很多共同的关切,建议两国在上述领域开展更紧密和具体的合作,达成战术信任,随着时间的推移,战术信任会转变为战略信任。”*“美智库吁中美加强具体合作 由战术信任转为战略信任”,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4-02/21/c_126168576.htm.(上网时间:2017年1月12日)当然,国际形势的现实发展可能不会有这么乐观,但是,即便是战术性的合作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消减实力关系变动带来的威胁感,而中国如果能够以更加开放、明确的姿态拥抱现存的国际制度体系,通过改革增加国内的民主和透明度,战略信任也有可能产生。总而言之,一方面中国需要严格限定自己的整体国家利益,避免好高骛远;另一方面则以符合现存国际制度体系的方式实现和平发展,做融入者、改进者而不是挑战者。○
(责任编辑:郭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