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融合
2017-11-20穆琳宁
穆琳宁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援助成为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手段,而社会工作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本文主要从社会工作者如何有效助力法律援助创新开展工作入手,提出相关的看法,希望能够促进我国法律援助和社会工作的进一步有机融合。
关键词:社会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融合
1我国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和基础现状
1.1法律援助的概念和意义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既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法律援助最初起源于英国,它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
1.2我国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
当前我国法律援助模式可概括为“政府责任、律师义务、社会参与”,具体体现为:经费来源上,主要依赖国家财政拨款;援助主体上,主要由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相结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为补充;机构设置上,由政府成立的专门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批准法律援助申请以及实施监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将“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确定为“十五”社会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2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
2.1社会工作者基本概念
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指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
2.2社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实践
我國法律援助具体实践中,往往通过指派律师为受援者提供法律服务,从法律层面帮助服务对象,打通维权第一关。寻求法律援助的受援者,除了有法律维权的需求外,往往伴随着情绪低落、心理悲愤等状态,他们需要倾诉、理解和疏导。部分求助者文化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表达诉求,带来一些沟通困难。此时社工适时介入,建立关爱档案,制定个性化心理辅导计划,如短期危机干预、短期咨询性辅导、长期重点个案辅导,全面促进受援者身心灵的恢复,助其树立正向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冲突发生。
2.3社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途径
专业社工人员作为辅助人员参与到法律援助过程中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是协助接待当事人。指导协助受援人做好申请法律援助前期工作,告知其服务范围以及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指引其填写相关文书或为没有文化的当事人提供代书。二是做好转介服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相关规定但需要或可以到其他相关部门申请援助的的当事人指引其到相关部门,为其联系提供合适的资源引导其妥当地解决问题。三是做好心理疏导。通过专业技巧和方法,帮助其宣泄负面情绪,鼓励、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对其进行心理和情绪等方面的疏导,释放心理压力。四是协助案件调解。协助调解员或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从专业角度帮助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促使矛盾纠纷迅速得到化解。五是做好追踪回访。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适时进行回访跟踪,通过发放调察问卷、开展社会调查、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
3.社会工作与法律援助的有效融合
3.1社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多地创新开展了“法律援助+社工服务”模式。通过将社会组织和法律援助二者的牵线搭桥,将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延伸到社区。通过社工服务搭建桥梁,可以让法律援助更贴近居民。部分地区采取“政府+社会组织”的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社工在日常服务中,与居民建立了良好的服务关系,利用社工对社区的了解,通过“法律援助+社工服务”创新服务,不仅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还能向有需要的居民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3.2社工参与法律援助的优势
在以往的个案援助中,法律援助工作者常常会面对一些特殊的受援人,或情绪激动或心存怨恨,随时都有爆发矛盾纠纷的可能。这些负面情绪或心理如引导不及时或不当,可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利后果。面对这些情形时,法律援助工作者常常显得很无奈。而这些恰是社会工作者的专长和优势。在法援工作中引进社工后,社工对这类人员开展全面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定个性化辅导计划,执行疏导方案,全面促进受援者身心灵的恢复,重新投入社会生活。法援社工定期回访跟进,对问题反复的受援者一方面给予即时辅导,另一方面再次评估受援者的问题和需求,重新辅导或转介。
4社会工作者助力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1经费制约
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能够有效降低社会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出现,但是社会工作者同样需要经济收入维持自身正常生活。因此还需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贫困地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落实。
4.2人手不够
法律援助服务的群体数量庞大,要做到应援尽援,必须依靠多方力量参与。当前专门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社工群体还需进一步增加,打造一支以法律援助工作者为核心、由法援社工搭建桥梁、团结社会志愿者力量的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才能及时有效地为受援人提供有效的情感支持和法律服务。
4.3重视程度不足
部分社工对于法律援助的重视程度较低,缺乏积极应用专业能力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积极性。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者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从关爱社会出发,为更多有需求的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
法律是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法律援助是体现社会文明成熟的重要指标,加强社会工作者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融合发展,能够更有效地解决社会中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切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我国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高巍.社会工作者助力法律援助工作地探索与思考.中国司法,2013,(9):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