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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潼南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11-17全义学

未来英才 2017年21期
关键词:业主大会业主居民

全义学

摘要:潼南区有66个社区,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提升社区品质,建设和谐社区,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有必要对我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措施进行研究、探讨。

关键词:社区组织;管理

一、潼南区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组织体系涣散,不能真正各司其职。虽然我区已基本设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以社区居民会议(商住小区业主大会)为决策层、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执行层的社区组织体系,然而,在社区自治进程中,一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并没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真正发挥好自己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区党组织活动较为单一,往往仅限于听听党课、收缴党费,使得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作用无法发挥。二是作为社区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业主大会)定期召开次数较少,难以发挥其决策职能。三是社区居委会承担了较多的政府工作,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工作,使得其难以或无暇顾及到社区居民的现实需求。

2、配套制度缺失,行政力量干预。依据我国现有的制度,现今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界定不明,造成了权利冲突。具体表现为:居委会作为自治组织,却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事务和公共事务,同时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收入来源于区财政拨款,导致了社区资源与负担失衡,事权与财权不对称,使得街道办事处往往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行政干预。

3、社区居民自治意识较差,制约了社区自治的发展。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社区居民的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较为淡薄,主人翁思想缺失。以商住小区为例,有的商住小区内业主们因不愿意为大家服务导致业委会组建困难。在部分商住小区中,业主们主动参与公共事务自治管理较少,不少业主只认为拥有自己房屋部分的专属权利,对整个小区公共部分的权利认识不清,认为公共财产受损与自己无关,所以主动参与自治行动较少。而有的业主甚至认为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后,所有工作都是业委会的事,有的小区业主连对公共事务表态签字、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都嫌麻烦。

4、沟通不足,信息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占我区住宅主体地位的商住小区,业主之间基本不认识,他们来自全区的各个阶层,来自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教育程度,不同的文化背景。他们白天上班,晚上回家休息。邻里之间几乎很少交流,互相之间基本不了解,导致社区工作不仅效率极低,成本也极高。第二,目前我区各大社区的信息发布主要还是依靠公告栏张贴公告的方式,社区居民对此的接受度极低。有的商住小区建立了网上信息交流平台,如业主QQ群等,然而往往有很多业主不清楚这些平台的存在,使其难以发挥信息交流的作用。

二、加强社区管理的措施

1、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可借鉴杭州市的社区管理经验,要将党组织的领导功能延伸至社区,建立党员服务社区群众的平台,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功能、示范动员工能、利益聚合功能、资源整合功能、服务协调功能,创新社区党组织活动形式,提高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如社区党组织可组织党组织生活、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2、理清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政社分开是保证社区自治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在现代社会,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与社区应当各自其职,分工明确。在这一过程中,我区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明确政府的分工与定位。政府在发挥好对社区工作的指导作用的基础上,还应为社区自治创造良好的制度与外部环境。二是要明确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政府应更多地在宏观层面上对社区事务进行指引,在涉及到微观的、细小的、具体的事务时,政府应当主动让位与社区。三是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导向原则、“以人为本,社区自治”的目标原则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操作原则。因此,政府在下放权力的同时,还要加强其指导、保障、监督、协调、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明确政府某一个管理部门(如我区房屋管理局物管处)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责任与权力。仅仅依靠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仅仅依靠教育批评,不能够有效抑制物业公司的习惯错误,不能解决物业公司对业主权力侵害问题,只能用“看得见的手”进行规制。应建立对违规物业公司的惩戒制度,对批评教育拒不改正错误的物业公司,不讲诚信,对被解聘而赖着不走拒不交接,拒不接受业主大会解聘决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物管公司,应该进行警告、资质降级、行业入禁等方法进行惩处。

3、培育参与主体,加强业委会建设。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应当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机构设置层面,我区委、区府应当按照“应建应尽”的要求,对符合业主大会设立条件的商住小区,督促街道办积极组织业主大会,并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同时还可将商住小区的业主大会设立率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职权建设方面,对那些已经设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而没有按期工作、履行职责的,街道办事处应督促业委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对业主委员会处于瘫痪状态(业委会集体辞职、任期届满未重新选举)的商住小区,街道办事处应积极介入,组织小区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防止出现“缺位”。

4、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实现民主自治。居民既是被服务的主体,也是服务社区的主体。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活动理念,指导社区因地制宜,发挥自身特色,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要通过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和内涵,宣传居委会组织法,提升社区居民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主体意识,把参与社区事务看作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建立健全社居委成员直选制度,动员社区居民真正参与选举,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直接选举出自己满意的居委会成員;要改革和完善居民参与决策的体制机制,扩大居民参与面,结合社区实际,召开居民代表会、群众意见收集会、社区议事决策会、社区工作述职评议会等,扩大社区居民有序政治参与,探寻民主自治、民主管理以及居委会规范管理的新形式,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使居民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自治活动,彻底改变被动参与的观念与局面。强化居民参与机制。通过“开放空间”讨论、网格议事会、居民议事厅等专业方式,将社区建设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指令性工作模式转变为以居民为主体、自下而上的协商管理机制。比如通过开展“开放空间讨论会”,邀请居民全程参与讨论决定并成功解决了公共活动地下室的设计、装修、管理、使用等问题,改变了原有“政府买单,居委会卖力,居民不买账”的尴尬状态,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增强了社区自治能力,实现了多方共赢。endprint

5、健全社区服务体系。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的目的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提高居民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而社區服务是社区内成员为满足自身要求而发动各方力量开展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社会工作。社区服务与社区民主建设是紧密相连的。一是构建社区治理新模式。随着潼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的深入,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需求不断提高,激发基层自治组织的内在活力,引导居民群众有序参与,成为急需破解的问题。为吸引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区政府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构建“一委三会一站”的社区治理新模式,初步实现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同时,为有效突破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瓶颈,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精确定位、精选定人、精准定责、精细管理”,切实使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二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加大培育扶持和保障力度。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程,引入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在居家养老、社区消防安全、绿色环保等领域,通过共同开展项目,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项目管理等支持,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的能力,满足社区多元化服务需求。三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丰富社区建设内涵,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品质,按照“六型社区”标准建设服务设施,在全区实施“1中心2所4站1圈”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即街道建有社区服务中心,社保所、司法所,社区建有社区服务站、卫生服务站、警务工作站和文化站,形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成区、街、社区三级服务平台,为打造和谐社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努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创新发展的思想,因地制宜,拓宽渠道,鼓励支持服务社区居民的各类社会组织的建立,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形成面向社区全方位的便民、为民、利民的社会服务体系,包括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中介服务等,同时也推进社区再就业工程,扩大社区就业特困人员的就业机会。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社区居民、各界人士能更进一步关注社区、了解社区、融入社区,在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展现“社区为我,我为社区”的城市社区精神风貌。依托社区服务站,全方位提供社区再就业、社区救助、社区卫生、流动人口管理、社区安全等系列公共服务。在街道层面率先建立社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站,与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依托三级服务平台,借助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形成社区行政事务受理、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和生活服务等便民服务体系。居民通过社区服务热线,在“拨一拨电话”、“点一点网站”中享受到周到、快捷的服务。社区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即可解决日常生活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

[1] 刘见君.国内外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经验与启示[J].江淮论坛,2003,(05):64-67.

[2] 蒋扬荆.关于城市社区管理的几点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1,(12):98.

[3] 李璐.城市社区组织管理研究综述[J].湖北社会科学,2014,(08):45-5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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