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常见基础问题浅析
2017-11-16乔慧琳
乔慧琳
【摘 要】在企业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封面、前言、以及正文中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等内容上,一些共性问题频繁出现。本文通过对其常见问题的梳理和解析,为企业标准编制人提供了一个企业标准基本编制方法的指引。
【关键词】企业标准;编制方法;指引
0 引言
为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保证安全,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使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企业应建立适合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特点的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由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设计标准、材料标准、试验标准等构成的企业标准体系。
尽管我国对于标准化工作已有完善的工作导则,用于指导企业对其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然而,企业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在对企业标准制、修订过程中,一些基础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这不利于企业自身企业标准体系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本文着重于阐述对在企业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出现常见的基础性问题进行解析。
1 常见规范性问题及解析
1.1 总述
企业标准统一采用符合企业基本要求的企业标准模板进行制定、修订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常见问题除了格式方面的问题外,还主要出现在封面、前言、以及正文中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等内容。因格式可由企业标准模板限制,本文不再赘述。
1.2 封面
1.2.1 标准号及代替版本号信息缺失或不完整。
如果企业标准首次发布(即:新制定标准),则在企业标准右上方应注明该标准的完整标准号。
如非首次发布,而是修订企业标准,则除应注明新标准的完整标准号外,还应注明所代替标准的完整标准号。
如果代替了多个标准,则应将多个标准号全部列出。
完整标准号应带标准版本号,见示例1。
示例1:
Q/××× ××××-××××为完整标准号。其中,Q/×××表示标准代号;×××一般由大些英文字母表示;××××表示顺序号,一般由阿拉伯数字表示;××××表示版本号,一般为年号,与标准号由“-”隔开。
1.2.2 标准名称不规范。
标准名称无须描述文件的类型,不应使用“….标准”、“….技术文件”等表述形式。
示例2:
正确:温度控制器设计规范
不正确:温度控制器标准
标准名称包含三个要素: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其中,主体要素是必须包括不能省略,而引导要素和补充要素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主体要素(同补充要素一起)能确切概括标准所论述的对象,则标准名称中应省略引导要素。
如果标准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则标准名称中应省略补充要素:1)包含主体要素所表示对象的所有基本方面;2)是有关于该对象的唯一标准(而且拟继续保持)。
示例3:
正确:咖啡研磨机
不正确: 咖啡研磨机 术语、符号、材料、尺寸、机械性能、额定值、试验方法、包装
1.3 前言
1.3.1 修订标准中与上版标准变化内容缺失。
前言中,应增加该标准与其上版本相比,主要变化的内容信息,并参照以下示例4所示的方法进行描述。
示例4:
“與上版Q/××× ×××- ×××相比,主要变化为:
——增加了第×条×××;
——修改了第×条×××,从原来的“×××”修改为“×××”;
——删除了第×条×××
…。”
1.3.2 历次标准版本号信息缺失或不完整。
为便于标准阅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标准的前言,准确了解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应在前言中增加完整的标准历次版本号信息,该信息宜放入前言文末处,描述方法参照示例5。
示例5: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标准版本号为:
——Q/××× ××××-××××;
…。”
如果首次发布,应增加“本标准首次发布。”内容。
1.4 标准正文
1.4.1 标准范围中出现不必要信息如:标准编制目的、背景等。
标准范围中仅需规定标准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不必出现标准编写的目的及背景。如果必要,可增加标准的引言,在其中进行说明。
标准范围常用编写格式如下:
本标准给出了…的规则(本标准规定了…)。
本标准适用于…
本标准不适用于…
1.4.2 在标准规范性文件中所列的引用标准的顺序混乱
标准的引用标准的排列顺序应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内有关文件、国际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又分为标准强制性标准(即:以GB开头)和国家推荐性标准(即:以GB/T开头)。引用国家标准时,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先。
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企业标准按标准顺序号排列,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其他国际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和(或)阿拉伯数字的顺序排列,再按标准顺序号排列。
1.4.3 标准引用文件的形式前后文不一致
标准中引用标准时,出现前文中带版本号而后文中没有版本号,或者是前文不带版本号而后文中又出现版本号等前后文不一致的情况。
这说明,标准编制人在制定、修订标准时,忽略了注版本号引用和不注版本号引用的区别。其区别如下:endprint
——凡引用了被引用文件中具体的章或条、附录、图或表的编号,均应注版本号。
——不注版本号引用时应引用完整的文件(包括标准的某个部分),或者不提及被引用文件中具体的章或条、附录、图或表的编号。
1.4.4 标准表述中助动词使用不准确。
标准正文表述中对助动词使用不准确。如:在在对某一项技术参数提出某要求或推荐时,规范准确的助动词使用包括:“应”、“不应”、“宜”、“不宜”、“不必”等。
反之,不规范的使用有:“必须”、“不可”、“可能”、“不可能”等词语。
2 常见规则性问题及解析
2.1 总述
企业标准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常见问题除了规范性方面的问题外,还存在标准的引用问题和标准实施问题等常见规则性方面问题。
2.2 标准引用规则
2.2.1 企业标准引用标准基本原则
企业标准引用标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企业标准可引用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本地区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团体标准以及本企业标准等。
——企业标准不宜引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企业管理、制造和过程类文件,及含有专利或限制竞争的专用设计方案或属某个企业所有而参与竞争的的企业不宜获得的文件。
如:企业标准不宜引用本企业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等。
——企业标准不应引用文件的草案和已废止的文件。
——按照标准的影响高低顺序来排,企业标准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2.2.2 其他必要考虑要素
企业标准引用标准除遵循3.2.1中的基本原则以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企业标准在引用标准时,应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满足法律法规,高于同行业标准。还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技术发展和经济效益,建立适宜企业本身的标准。
——企业标准引用地方标准时,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充分考虑产品规划和设计目标范围,结合产品在不同地方的适宜情况,有区别地满足不同地方的地方标准。
2.3 标准实施规则
在任一项标准完成发布之前,标准编制人还应充分考虑所制定、修订标准的实施时间和过渡期。
企业标准制定、修订时,应充分考虑标准制定、修订的原因和和修订前后的差异,评估修订后的标准对当前产品状态的影响深度和范围。结合标准的影响程度,确定标准的实施日期是否能够与发布日期同步。
一般情况下,涉及法规方面修订的标准,应结合法规实施日期,將对应受到影响的企业标准应提前实施,特殊情况时也至少应同步实施。
对于因技术进步等引起的技术参数、要求提升方面的标准修订,应考虑实施日期略滞后于发布日期,对标准实施时间或过渡期作出说明,明确标准的过渡期及过渡期间对现有产品的处置方案。如果通过时间不能准确明确标准实施情况,也可通过产品族类及其生命周期的角度去区分、切换。
2.4 总结
无论是制定还是修订企业标准,标准编制人应首先经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所要制定或修订标准内容的现状和背景,经过深思熟虑,并多方论证后,形成企业标准草案,再经企业内部各相关专业专家充分讨论、评审通过后发布成为企业标准。
3 结束语
标准编制人在制定、修订标准时,应力求标准完整、清楚和准确,并能充分考虑最新技术水平、为未来技术发展提供框架。在坚持标准的统一、协调、适用、一致、规范的五个前提下,使未参加标准编制的专业人员也易于理解。
本文结合企业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其梳理和解析,为企业标准编制人提供了一个企业标准基本编制方法的指引。
【参考文献】
[1]中国标准出版社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化工作导则国家标准汇编(第四版)[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