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视域下的层级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7-11-15周志刚丁秋楷阮丽娟
周志刚,丁秋楷,阮丽娟
(山东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青岛 266510)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视域下的层级分析及对策研究
周志刚,丁秋楷,阮丽娟
(山东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青岛 266510)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也呈现出单一经济结构形式逐渐向多元化的复合经济结构转变等趋势。新常态的经济环境下,需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建设,从多层面提高供给体系的效率化。
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AHP;利益相关者;寻租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农村经济呈现出经济主体多元化、经济结构复合化、农业产品市场化等新特点。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及传统城乡二元化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现象突出,成为制约农村乃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对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而言,面临着整体科技发展相对落后,人均资源缺乏,科技投入不足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新时期如何根据农村发展的具体需求,积极开展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服务和研究,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效益的提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公共产品的内涵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公共产品” (Public good)是私人产品的对称,在内涵上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大特征。国内外学者对公共产品及供给主体特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方面,以穆勒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主张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单方独立提供,而科斯通过实例考察,辩证地分析了公共产品由私人提供的可能性。
美国经济学家蒂伯特(Charles Tiebout)在“用脚投票”的研究中发现,在利益最大化追求这一目的下,政府力求提供适合于本地居民消费偏好的公共产品。理论上“用脚投票”的结果,促使资本、人才、技术流向提供更优越公共服务的区域。然而,在政府公共管理信息非完全公开的情况下,政府行为结果往往指向满足政府自身需求的环境区域,因这会对政府政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科斯以英国的灯塔制度为例,通过事实论证分析了公共产品产权私有的可能性。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私人灯塔使用效率较高,管理规范,总结得出私人提供某些公共产品是具有效率的,并提出公共产品并不应仅由政府提供。当然,其他学者们在研究中也发现,由私人提供公共产品也会带来一些弊端。即私人获得公共产品的产权之后,其有限理性的特点使其在“经济人”假设的利益驱动下,最大限度追求自身利益,往往不能反映公共产品应有的公共服务性功能[1]。
国内学者张军等(1996)结合中国情景,较早地研究指出农村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村社区集体参与共享的“产品”,供给主体的发展应由过去单一政府主体向多元化方向转变[2]。多数研究更多关注于具体农村区域的供给机制建设,并提出了许多可行性建议。
总之,结合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境和经济发展变化,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内涵加以分析,可以发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对的是农村及广大农民,而供给主体并不仅限于政府,还应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及个人甚至农民自身。因此明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及利益相关者关系,对公共产品供给效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一)政府寻租行为
寻租是社会组织或团体为获得一定垄断利润所从事的“非生产性寻利行为”。而政府寻租,往往表现为政府通过掌控行政权力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制,在违背市场竞争作用的条件下,使少数特权者获得额外收益的表现[3]。在实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活动中,反映在政府部门特意使某些经济组织或个人获得某些特许权、或者获得某种稀缺的经济资源,进而达到特权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再分配的目的。寻租行为造成政府决策受利益集团的控制,带来经济效率的低下和公共产品资源的浪费,甚至社会秩序的紊乱,也会使农民对政府产生不满。
(二)供给机制的差异性与协调性
农村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和各方协调性不足等原因,导致部分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服务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供给总量、供给效率、供给平衡三个方面。
1.供给总量
首先,数量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各种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发生着较大的变化。由于区域产业发展的侧重点等原因,部分农村地区一些基本需求却始终得不到满足,供给数量低于需求量,不能达到均衡发展的要求。如市场供求信息、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3];再者,质量上,统计数据显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公共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导致政府对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远不能满足现有的需要。
2.供给效率
在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部分区域存在供给效率性低下的状况。帕累托最优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得以实现,在市场机制不健全条件下的公共产品领域其实现必然存在较大的困难。在非合作博弈的情况下可能与个体有限理性相矛盾,不容易达到这种状态。从行为科学的角度来看,经济人的有限理性特点决定了在人和群体的机会主义倾向,会导致搭便车、寻租等行为现象的发生。为此,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和制度化建设尤为重要。
3.供给平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均衡问题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当前社会较为关注的是部分地区城乡差距的加大,城乡发展不协调等社会问题。区位自然历史条件差异是必然的存在,但发展均衡问题的解决需要在政府财政投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综合加以平衡,对弱势区域有必要加以倾斜[4]。
(三)财政来源与支出
地方财政除担负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责任外,仍要持续提供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多方面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补贴。上级政府并没有将相应于事权的财权下放到地方,财政超分配等原因导致地方财政处于赤字状态,这也是现实存在的客观问题。
近年来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发行债券在一定范围内虽然可行,但是社会对公共产品需求日益增长,导致政府就只能扩大赤字率,增加政府的债务。同时,“搭便车”和“用脚投票”的行为,也导致公共资源浪费和不足。在地方严峻的财政形势下,难免会产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源和支出紧张。
(四)决策方式的合理性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涉及到多方利益相关者,由政府单方面的决策往往忽视农村的实际状况和具体需求,造成和实际脱节,因此实行有效的决策方式也是保证供给效用提升的重要内容。
供给决策方面,当前中国少数地区采用了“一事一议”制度。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导致农村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推行不顺,这种制度很难全面推广[5]。区域发展状况不同,造成许多区域新制度无法实施,继续维持传统的上传下达方式进行决策,导致决策中个人主观意识和随意性加重。而农民的真正需求被忽视,结果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农民的实际需要不匹配,供给效率低下。
(五)供给主体与职责
目前,由于农村公共产品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在公共产品供给上主要以各级政府为主。除供给主体过于单一之外,相关供给责任也并不明确[6]。各级政府没有明确划分相关责任,造成供给管理责任的缺位、错位现象的发生。
其他主体供给参与度较低的状况下,如何出台相关措施,创新供给主体,促进有效供给,提高社区等其他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减少供给主体的缺位与错位,成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7]。结合实际,当前应从供给方和收益方双重视角下加以研究,特别是增加受益方的供给参与,来促进供给和监督效用的提升。
四、供给利益相关者的层次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具体状况,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AHP(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对农村产品供给进行决策分析[8]。根据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设计了三层指标,第一层指标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优化。第二层指标归纳为:供给机制不健全,公共财政收入不足,供给决策不合理、供给主体单一、寻租问题突出五个具体指标。第三层指标为:政府供给与监管、社区供给与监管、市场供给与监管、自愿供给与监管四个指标。
分析过程按四个步骤进行:1.建立层次结构模型;2.分析各层次中的所有判断矩阵;3.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4.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计算过程略)根据指标特点构建以下三层指标体系(参照图1-1)。
图1 层级结构优化设计
层次序列B10.440B20.088B30.151B40.270B50.050综合重要度Wic10.5490.5770.5810.4710.4080.502c20.2080.1010.0710.1710.1250.164c30.1730.2610.1740.2840.4080.222c40.0710.0610.1740.0740.0590.086
在分析同级层次要素相对重要度后,计算各级要素对总体的综合重要度(Wi),最后进行排序。由表1可以看出,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层级综合重要度的分析中c1>c3>c2>c4。通过比较分析发现:1.政府供给与监管方面,政府在当前农村公共产品投入上占到一半的比重,远大于其他主体的比例。为此需要大力完善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型的职能特点;2.市场供给与监管方面,需要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紧密和市场接轨,不断完善市场供给体系的建设;3.社区供给与监管方面,在我国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进程中,农村社区组织将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逐渐发挥作用;4.自愿供给方面,由于农民收入等因素的影响,当前农民自愿供给只占很少一部分。未来需要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公共参与意识,逐步提高农民自愿供给的比重。
经过分析,为达到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用的提高,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并通过构建多方供给主体的协调作用机制,最终形成高效、有序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用提升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政府服务职能
各级政府成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最大主体,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角度来看,需要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突出支农资金的专用性和公平性,最终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财政基础保障。
在供给管理方面,政府应充分了解农民对公共产品的真正的需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的支出。建立长期责任人追溯制度和长期评价制度,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同时应该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组织队伍的监督,避免在组织内部出现政府人员寻租行为。
(二)强化市场供给机制
由于农村地区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各种市场机制并不成熟。当前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市场体系将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为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短缺,在供给市场建设方面,要做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宣传,建立适宜的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和监督。积极选择提供适合市场需要的公共产品,并逐步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法规[9]。
(三)提升农村社区供给水平
农村社区供给地位日益提高。完善社区供给机制,需要社区建立稳定合理的收入来源,增加社区的有效资金。同时,需要合理完善社区“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充分反映农民的需求,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防止寻租的腐败现象产生。在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环境下,努力提高农村社区化管理水平,使社区作为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自愿供给制度建设
自愿供给主要指社会中的部分个人、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自愿提供某些公共产品供给的行为。在多元化供给体制中,自愿供给是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一个有益补充[10]。为此,一方面要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并增强人们的公益意识,使其有能力有意愿进行公益事业;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活动。同时,加强村务、政务公开,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保护农民的知情权,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六、小结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结合具体行政区域的财政状况,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偏好,注意投资的区域均衡化,需要加强事前调查和事后监督。再者,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大多由政府提供,在供给主体单一,缺少详实调查和监督的情况下,应积极避免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实际需要脱节,造成供给效率低下。结合农村区域现实状况,科斯的理论分析虽然在现实应用中存在诸多困难,但也为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服务和研究提供了一种思路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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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hierarchicalanalysisandcountermeasuresresearchintheperspectiveofthemainpartofpublicproductssupplyinruralareas
ZHOU Zhi-gang,et al.
(Schoo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Shand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Qingdao266510,China)
The public products supply in rural area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economic system reform,China’s agricult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lso shows a changing trend gradually from single economic structure into a complex economic structure.Under the new economic environment,it needs to combine the requirements of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market-oriented,and actively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multi-stakeholder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to the public products supply in rural areas,so a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supply system from multi-level.
public products;public products supply in rural areas;AHP;Stakeholders;rent-seeking
10.3969/j.issn.1009-8976.2017.03.008
2017-04-11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项目编号:QD20150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植物新品种创新利益分配模式与契约机制设计”(项目编号:17BJY129)
周志刚(1971—),男(汉),山东青岛,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产业经济、公共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323.8
A
1009-8976(2017)03-00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