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诗新语(三则)
2017-11-14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教授)
“一树黄梅”诗:没有矛盾
有首民歌,在吴越一带口耳相传,类似民间“颠倒歌”。由于这诗中,句句有矛盾,被一些论者用来表征“逻辑矛盾”。此诗为:
一树黄梅个个青,打雷落雨满天星。
三个和尚四方坐,不言不语念真经。
实际上,这首诗与民间“颠倒歌”不同。“颠倒歌”采用“故错”手法,有意把事物说反,以突出幽默谐噱之味。如:“东西路,南北走,出门碰上人咬狗。拾起狗来砸砖头,又被砖头咬了手。老鼠叼着狸猫跑,口袋驮着驴子走。”把事物之间正常关系颠倒过来。“一树黄梅”四句,有点像“颠倒歌”,但把它混同“颠倒歌”,则是出于误解,或只看了字面义。这诗不仅没有颠倒关系,连所谓“矛盾”也是字面义,内义没有“矛盾”。
从字面看,既是“黄梅”,怎么不“黄”而“青”?既是“打雷落雨”,何来“满天星”?三个和尚,焉能“四方坐”?既是“念”,该有声,不可能“不言不语”?于是,它给人一种感觉,同“颠倒歌”一样荒唐。然而,当我们细意考究,就会发现,这首民歌,与一般“颠倒歌”矛盾表达、折绕错夸不同:表面上句句相悖,而字面背后却存在不相悖之义理。“一树黄梅个个青”,是说那果实,名为“黄梅”,未黄时个个呈现青色。“打雷落雨满天星”,是说雨天梅树如伞,笼盖于天空,树下人仰面看时,青梅湿嫩,在闪电照耀下,如同满天繁星。“三个和尚四方坐”,其中奥秘在于隐含“招提”一词。“招提”,梵语,义为“四方”,代称民间寺院。此处,“四方”,代指“招提”。“不言不语念真经”,是指心念,即默念,不发声。前两句反映雷雨天梅树景象,后两句表现僧人于雷雨天专意念经。经此解释,字面矛盾,已不复存在。可见这首诗构思精妙。
“一树黄梅”诗,因在民间流传,故有多种版本,或谓“一树黄杏”,或谓“一树红桃”,或谓“阴天下雨”,或谓“无言无语念真经”等,但内容相同。有人谓此诗系僧偈,产生于北宋末年。方令子《峪村千佛寺圆寂石记》记载:“北宋末年,金兵侵犯。一高僧南下布道。其弟子梦观音吟偈:‘一树黄杏各个青,阴天下雨满天星。三个和尚四面坐,不言不语念真经。’翌日,起身寻师。数年后,至一山,见师微闭双目,笑而不言。遇樵夫,询知此地为子午谷善果山。遂开山造庙。庙宇未成,北宋亡。及佛寺竣工日,金人云集,深感罪孽之重,始释屠刀云云。”此系传说。然而诗能外彰舛背,内无错讹,不失巧思独用,颇具匠心。
说与论者仔细评
唐人钱起《赠阙下裴舍人》中有句云:“二月黄莺飞上林,春城紫禁晓阴阴”。现代有人认为此诗有问题,写了篇文章,发表于大报上,题目是《说给诗人仔细吟》。文中指出:
唐诗中有“二月黄莺飞上林”之句。黄莺是一种夏候鸟,每年秋末冬初南迁至印度、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等地方过冬,直到翌年初夏才飞回我国南方。因此,在唐时长安是根本不会有二月黄莺飞上林的。《大戴·礼记》中有:“二月有鸣仓庚(即黄莺)”之说,这恐怕算是最早的错误记载,古人误将其它鸟看作黄莺了。
按文中所言,不仅长安二月不会有黄莺,而且夏天也不会有,因为黄莺于初夏飞回我国南方,长安自然不属南方。如此一来,错误不止于《大戴记》及钱起,《诗经·豳风·七月》所载“春日载阳,有鸣仓庚”也错了,《诗经·豳风·东山》所载“仓庚于飞,熠燿其羽”也错了,《礼记·月令》所载“始雨水,桃始华,仓庚鸣”也错了。这就有些跷蹊。产生于北方之诗及文何以屡屡言及北方所无之鸟?
原来,黄莺品种多,其中有候鸟,也有留鸟。《说给诗人仔细吟》一文作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造成了误判。
因此,在文坛,有必要“说与诗人仔细吟”,也有必要“说与论者仔细评”。
“玉”,一种美称
欧阳修《蝶恋花》有句云:“谁把细筝移玉柱?穿帘海燕双飞去”。他的另一首《蝶恋花》,有“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句。《唐宋词鉴赏辞典》释“玉柱”为:“指用玉所制成的筝瑟之柱”。释“玉勒”为:“玉制的马衔。”
这种解释,实望文生义,未准确把握“玉”字之用法,特别是未准确把握“玉”字在诗词曲赋中的用法。玉,作为矿物,主要为硬玉(翡翠)和软玉(透闪石、阳起石一类)。广义上的玉不仅包括硬玉和软玉,也包括蛇纹石、青金石、玛瑙、珊瑚、大理石及其他意义上的宝石。中国人自古重玉,于是,以“玉”形容品德或美好、珍贵之物。《孟子》有“金声而玉振”之言,《礼记》谓“君子比德如玉”。玉可用来形容人,也可以形容美丽、珍贵之物。“玉体”“玉面”“玉颜”“玉人”“玉容”“玉女”等,是形容人或仙女,“玉堂”“玉柱”“玉树”“玉鞍”“玉勒”等则指物之美者。“玉札”“玉文”“玉声”“玉 编”等是一种美称。因此,“玉砌”不是用玉砌之台阶,“玉鞍”也不是玉雕之马鞍。玉毕竟珍贵,数量少,不可能用来做筝柱和马勒,做成也不实用。
不难看出,《唐宋词鉴赏辞典》之解释,过于拘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