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曲论》的修订看刘咸炘曲学思想的发展
2017-11-14赵俊波
赵俊波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6)
从《曲论》的修订看刘咸炘曲学思想的发展
赵俊波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6)
刘咸炘《曲论》初稿成于1923年,修订于1931年,修订的动因来自卢前。对比初稿和修订稿,可以看出,刘咸炘对初稿的主体即戏曲论的部分未作改动,说明在与卢前结识之前,其曲学基本思想就已成型。而对于初稿缺少散曲论的不足之处,作者吸收了卢前的一些观点,进行了适当的修订和补充,从而进一步发展、完善了自己的曲学理论。
刘咸炘;卢前;《曲论》;散曲学
刘咸炘论曲观点主要见之于《曲论》,据其题下“癸亥年作,辛未三月初七日修”的自注,可知此文作于1923年,修订于1931年。为叙述方便,本文将前者称为“初稿”,将后者称为“修订稿”。初稿于1925年刊登在《尚友书塾季报》第一卷第三期上,修订稿收入其《文学述林》一书并公开出版发行。中经八年而特意修订,作者必然是对曲学有了新的认识。所以,本文拟通过对比《曲论》前后两稿的异同,探索刘咸炘曲学思想的发展。
《曲论》修订的动因来自卢前。卢前于1930年任教成都大学、成都师范大学,期间同蒙文通、吴芳吉等学人多有交往,而与刘咸炘的关系尤为密切。二人同任教于成都大学,所居临近,所以常在一起切磋学问,赋诗唱和,来往非常频繁,学界对此已有考索。这对刘咸炘的曲学思想有很大影响。
《曲论》的修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在与卢前论曲时,对观点相同之处,作者不作任何改动;对观点相异之处,或坚持己见,或予以修正、补充。本文主要探讨以上两种情况。至于为使语言精练、表述明晰而做的修订,则不在论述之列。
一
在与卢前论曲之后,对初稿中的大部分观点,刘咸炘未作改动,说明其曲学的基本观点早已形成。具体情况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刘、卢观点相同
二人论曲,常有不谋而合处,刘咸炘对此勿须修订。
如关于衡曲标准和曲的语言风格。《曲论》初稿中提出“广博易良”的论曲标准和本色、妥溜、隽切的语言要求。
卢前赞同以上二说,在回忆刘咸炘的文章中曾提及此事:
君之言曰:“余以疏通知远为论史之准,以温柔敦厚为论诗之准,论曲则以广博易良为准。非独以曲在歌管,为乐教也,即论其词亦然:诗以浑蓄为长,而曲以快显为长,是亦敦厚与易良之殊也。”又曰:“尚隽与本色,为曲之所独,盖易良之所以效也……”余甚然其说。
而刘咸炘在《曲雅后序》一文中也曾提到,自己对语言的要求与卢前相符:“《曲论》又以妥溜隽切为曲词之标准,与君所谓四‘清’亦相通:妥溜者丽之基,切者新之本,隽则所同也。”“四清”是卢前的观点:“余取曲以‘清’字为准。清有四:意则清新、词则清丽、韵味则清隽、气象则清旷。四者有其一,即非下品。”
因此,对诸如此类的观点,刘咸炘均勿须修订。
(二)刘、卢观点相异
二人论曲,也常有相异之处,但由于学术兴趣不同,所以刘咸炘亦未作修订。如对《牡丹亭》《长生殿》《桃花扇》的看法。
卢前继承其师吴梅的观点,推崇《牡丹亭》:“其时魁率,自以汤、沈为雄,不独明之大家,亦百世之师也。”又引吴梅之言以说临川四梦:表面看来,四梦主人公为杜丽娘等;“即在深知文义者言之”,也不过以为四梦为鬼侠仙佛;“殊不知临川之意,以判官、黄衫客、吕翁、契玄为主人”。而刘咸炘恰恰不以为然,认为这正说明此剧陈义高深而不家常,过于晦涩,使观众、读者不易索解,“则去易良已远矣”,即不符合“广博易良”的要求。
卢前以为《长生殿》超过《桃花扇》:“清之曲家,《长生殿》为第一。”洪升“恪守韵调,无一句一字之逾越,为近代曲家第一。”而《桃花扇》“句读错误,无出蔑有”。又录其师吴梅《中国戏曲概论》之言:“南洪北孔,名震一时。而律以词范,则稗畦能集大成,非东塘所及也。”又说:“稗畦《长生殿》传奇,为逊清二百六十年中戏曲第一。”
刘咸炘则相反,内容方面,他批评《长生殿》坠入言情一途,无关乐教;而《桃花扇》虽写南明覆亡,然以侯、李之情为线索,其义高深而其文家常,因此超过前者,成为佳制。虚实关系处理方面,《长生殿》过于冗长,《弹词》以后的篇幅纯属“画蛇添足”,“遂使局势散漫”。而《桃花扇》虽为长篇,但因为写实,所以并不觉得冗长:“网罗旧闻,出出着实,岂若《长生殿》后半《闻乐》《冥追》《情悔》《神诉》《尸解》《仙忆》《怂合》《补恨》诸出,大都长物哉!”因此要胜出一筹。
刘、卢论曲有所不同,这和他们的学术兴趣、治学方法有关。刘咸炘重视文学而忽视曲律,卢前则两者兼治。
刘咸炘在1917年的《自状诗》中说自己“八年不看戏,顾好观词曲”。可以看出,他重视案头文学,而于场上演出则不甚在意。故其论曲,概不涉及曲律。《曲论》如此,即便摘抄古代曲论的《读曲录》也是“论宫调者不及”,即不摘录有关曲律者。
而卢前继承乃师吴梅的学术,文学、曲律兼治。在《读曲小识》中,他强调“有案头之曲焉,有场头之曲焉”,故此书“首录牌调,次详角色,次述本事,间录曲文”;《明清戏曲史》依然强调“曲有场上之曲,有案头之曲”,其中第二章《传奇之结构》全以牌调为主来说明传奇的结构;《几个打谱的好手》一文专门记述王季烈等几位擅长昆曲打谱的人,《广中原音韵小令定格》等更纯为曲律之作。他曾说:“今日吾徒之所以致力于曲,不欲枉费心血于词者,曲可歌,词不可歌也。一曲脱手,管弦流播,其乐非诗与此所能有。”以上均可见对曲律的重视。
由于二人学术兴趣、论学角度等方面的不同,因此刘咸炘坚持自己的观点,修订稿中对以上问题一仍其旧,不做任何改动。
二
《曲论》初稿有疏漏之处,刘咸炘听取卢前的意见,作了增补或修订,同时吸收了后者的某些观点并加以引申,重点在于散曲论。这是对自己曲学思想的修正或补充。
《曲论》初稿仅论戏曲,而修订稿中增加了散曲论,不仅有“卢冀野曰”“明以降”等数条专论散曲之语,同时还有一些涉及散曲的文字散落在其它条目中。所以,虽然修订稿仍以戏曲论为主,但也增加了散曲论的文字,是完整的“曲”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散曲地位的重新认识
在认识卢前之前,刘咸炘对散曲重视不够,其《文式·曲》《读曲录》《〈儒林外史〉、〈琵琶记〉合赞》等仅论戏曲,仅《元人〈高祖还乡曲〉书后》与散曲有关。《曲论》初稿也是如此,作者轻视散曲,说:
曲以杂剧、传奇为主……若小令、套数,乃词之余气,固非曲之正宗也。
修订稿中删除了这样的表述,说明作者对散曲地位有了新的认识。
这是和卢前切磋的结果。卢前推崇散曲,曾说:“顾近今言曲,寻常止知沿曲之流,尽曲之变,厥有戏曲。不知溯曲之源,探曲之本,端在散曲。”所言“近今言曲”者仅重戏曲而轻视散曲的缺憾,也恰中刘咸炘之不足。同时,刘咸炘自己在《曲雅后序》中也提到,自己重视散曲的观念是受卢前的启发:“君告余以选集之旨曰:‘小令为曲之根本……’”这正是其删除以上轻视散曲之言的原因。
(二)明确区分散曲和戏曲
既然认识到散曲地位的重要性,因此在修订稿中,刘咸炘明确将散曲与戏曲区分开来。
初稿虽将散曲和戏曲分列,如“曲以杂剧、传奇为主”一条中将曲分为杂剧、传奇与小令、套数,但也仅提出小令、套数的名称而未作详细讨论,实际上与题目“曲论”不符。这是受传统曲学家轻视散曲的影响,是其初期思想的不足之处。
初稿在引用四库馆臣论曲之语后说:“此论甚确。”修订稿中改为:“《提要》此论大体不误。然曲之小令、套数,仍多抒写性灵,缘情绮靡,而《提要》但论杂剧、传奇,疏矣。”可见,修订后,对四库馆臣之言的评论不再绝对赞成,并指出其疏忽,即没有区分散曲与戏曲。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在写作初稿时,刘咸炘自己就没有这种区分二者的明确意识。另外,其《文式·曲》与《曲论》初稿如出一辙,也是在引用了四库馆臣之言后,评论说:“《提要》之论至精。”《文式》作于1918年,其观点延续到了五年之后的《曲论》初稿中,这说明刘咸炘对散曲的看法一以贯之;而在1931年认识卢前之后,作者对散曲的看法才有了非常显著的改变,从中也可以看出卢前对刘咸炘曲学思想的影响之大。
又如:
陆象山、王阳明皆谓今之曲即古之诗乐,正乐当自剧本始,是也。
陆象山、王阳明皆谓今之曲即古之诗乐,正乐当自剧本始,此犹专指剧言之。
修订稿中,明确指出陆、王之言是专门针对戏曲而非散曲的,说明作者有意将二者区分开来。
(三)散曲题材论
修订稿中,作者增加了对散曲题材的讨论。
一是讨论作品题材时,明确区分散曲和戏曲:
涵虚子论北曲,分十二科:一曰神仙道化……十二神头鬼面。
涵虚子论北曲,分杂剧为十二科……十二神头鬼面。又有‘乐府十五种’,乃指散曲,其以义分者凡八:曰黄冠,曰承安,曰玉堂,曰草堂,曰楚江,曰香奁,曰骚人,曰俳优。
两相对比,修订之后,一是明确掂出“杂剧”“散曲”的名称,可见作者特意区分戏曲和散曲;二是在杂剧十二科后紧接散曲十五种,同初稿相比,增加了散曲题材论。这也是受卢前的影响。卢前《论曲绝句》第一条中说:“十二科和十五体,同根枝叶各西东。”注:“自来论曲者,每以小令、套数与杂剧、传奇并提,驳杂不清,诚憾事也。按:《太和正音谱》列举杂剧十二科,曰披袍秉笏……曰神头鬼面。又所谓乐府十五体者:曰黄冠……盖指令、套而言也。”特意指出朱权的十二科、十五体分别就戏曲、散曲而言。
二是指出散曲题材狭窄,有待开拓。修订稿中增加了以下文字:
……乃今传元人散曲,其内容较剧曲尤狭。如王伯成、睢景臣之敷衍古事,刘时中之上监司甚为罕见,十之八九为黄冠、草堂、香奁。虽其间嘲笑之作可见民风,亦其细耳。此固由元人风气颓惰,亦因本起乐歌,未经推广。盖近世合乐之歌,本以佾宴,止取足供闲娱而授之伶伎,又必肖其声口,故止有庆贺写景与艳冶言情之词。唐宋之词、元明之散曲皆如是……夫曲体本广于词,而元人套剧又已发广博之端,乃体成数百年,境界尚不能与诗相比,使人视为纤艳戏谑之物,岂不惜哉!诗有杜、韩、白而境大拓,词有苏、辛而境大拓,曲家尚无其人,此后起之责也。
刘咸炘重视散曲的思想来自卢前,但在此基础上提出散曲应开拓题材的看法则出自其本人,而与后者无关,不过却受到后者的认可。刘咸炘在借鉴的同时而又有所提高,切磋琢磨之中,举一反三而能更进一步,令人叹服。
(四)批评明清散曲和戏曲偏重音乐而不重文辞的创作之风
《曲论》修订稿中说:
明以降,曲之所以衰,不独以词法入曲一端,其最大原因在偏重声音,不重文辞。观于檃栝、翻谱两体可知。檃栝最习见者为《归去来辞》《秋声赋》诸文,被明人生吞活剥,零割整破,见之直欲作呕。而翻诗为曲,翻词为曲,翻北曲为南曲,每使原作之生意雕斫殆尽,此沈宁庵之罪也。魏良辅作水磨腔,梁伯龙辈从而倡之,令套有《江东》《白苧》,剧有《浣纱记》,而曲乃亡。下逮清初,诸家文字无能出其范围者,而声音又衰。迄今知谱学者寥若晨星,并沈、梁之所谓曲亦绝矣!
以上表述不见于初稿,是修订时增加的。增加的缘起,在于卢前《饮虹曲话》:
曲中又有二大恶习:一曰檃栝,二曰翻谱……《归去来辞》一篇,元有张可久、明有陈所闻,皆以套曲装入原文,了无生气。他若《秋声赋》、前后《赤壁赋》诸篇,亦数见不鲜……至翻谱之风,盛于魏、梁以后。或翻古乐府为曲;或翻古近体诗为曲;或翻词为曲,尤以翻北曲为南曲者为多……从此有可歌之曲,而无可读之曲矣。倘二习不除,曲尚有何文章之可言?
又 ,卢前“翻谱殷勤缘底事?词家犹自说开山”诗下自注:“南词翻谱之风,宁庵实启之……龙子犹谓是‘词家开山祖师’,未免溢誉矣。”批评沈璟引起的翻谱之风。可见这是卢前一向的观点。
两相对比,刘咸炘使用的材料、观点等与卢前几乎一致,借鉴之迹至为明显。不过在借鉴时,刘咸炘在卢前的基础上又有所提高:一是所论不仅包括散曲,还包括了戏曲《浣纱记》;二是时代上又延伸至清代,并提到当前熟悉曲律的人寥若晨星,曲学可谓衰退之极。所以,此条虽然借鉴了卢前的观点,但论述的范围有所扩展,有出蓝而胜蓝之妙。
(五)散曲风格论
《曲论》修订稿中,增加了有关散曲风格的论述,这也是初稿所没有的:
卢冀野曰:“王静安谓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物。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习气,故能真切如此。词中不过纳兰一人而已。余以为元初之曲,为后来所不能及者,亦以此故。”旧作《饮虹曲话》中语。自然即是真,惟其真,故与此篇所谓广博易良相符。姚(燧)、卢(挚)、刘(秉忠)皆达官贵人,而其曲皆真切,非如词中欧、范诸公之秾丽,可知词与曲之分别,亦由北人、南人性情之异也。
所引的卢前之语下,有作者的自注,明确说明是借鉴了卢前的《饮虹曲话》。
这段话涉及两个意思:一是借鉴卢前的散曲风格论,来印证自己“广博易良”的论曲标准;二是认为词曲风格之别与地域因素有关。
王国维以“自然”“真切”论词的风格,卢前引申为论元初散曲风格,而刘咸炘则由卢前的观点进一步引申,以之印证自己“广博易良”的曲论标准。学术研究中转相借鉴、层层积累而不断提高的特点,在这里表现得非常典型。
刘咸炘又进一步讨论词曲风格之别。元曲作家姚、卢等与宋词作家欧、范等皆为显贵,但作品风格却有真切与秾丽之别,可见词、曲风格之别,也与地域因素有关:前者皆北人,后者皆南人。这也是受了卢前的启发。卢前对比姚燧与欧阳修等人:“曲之中有姚燧、虞集、卢挚、刘秉忠,犹词中有欧、范诸公。同一名贵,同一以少许胜人多许。”但卢仅比较其同,认为姚燧等与欧范诸人的相同点在于其作品数量虽少,但均为佳作。相对而言,刘咸炘也将姚燧等与欧阳修作对比,但却比较其异。
三
如上所述,就戏曲论而言,无论与卢前的观点是否相合,刘咸炘都没有做太大的改动,说明其价值的确较高。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刘咸炘本人对自己的戏曲论颇具自信。“广博易良”是其戏曲论的核心观点,对此,作者在初稿末自记:“执疏通知远以论史,章实斋先生之功也;执温柔敦厚以论赋与诗词,张皋文、翰风兄弟之功也;执炜烨谲谏以论小说,执广博易良以论乐,则鄙陋有微劳焉。”言语之间流露出高度的自负。其次,后人对其戏曲论的评价也非常高,何诗海《刘咸炘的戏曲观及其学术史意义》一文以“新见叠出,精义纷呈”概括刘咸炘的戏曲理论,认为“其成就足以使他能在继王国维、吴梅之后的近现代戏曲学术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而戏曲论是刘咸炘《曲论》初稿的主体部分,由此可见,刘咸炘曲论的基本思想,在初稿中就已经基本形成。
就散曲论而言,刘咸炘在修订稿中作了比较大的改动。改动的原因,可以分别结合刘、卢二人的学术生涯及专长来看。
站在刘咸炘的角度看,一方面,在其《曲论》初稿写成的1923年,放眼全国,散曲研究尚未独立成专门之学。对此,卢前曾有说明:“我在十八九岁时开始读曲。当时,我们只知道曲,并没有甚么散曲和戏曲的分别。实在散曲还并没有成种专题。散曲成了专题是民国十五年的事。”卢前生于1905年,十八九岁时,正当1923年左右,也正是刘咸炘《曲论》初稿撰成之时。其时散曲学未能独立,学界普遍也没有区分戏曲和散曲的意识。另一方面,巴蜀偏居西南,即使外界散曲研究在1926年已经逐步展开,蜀中依然稍显落后,很少有从事散曲研究或创作的人。对此,本地的名师宿儒也不讳言,如向楚1930年为卢前《曲雅》所作的序中说:“冀野君以吴人来膺成都大学讲席。四川有曲学讲坐自君始。”龚道耕1931年为卢前《论曲绝句》所作的序中亦言:“余粗谙度曲,而按谱填词,则有志未逮,蜀中无可语此者。得交卢君,窃喜有所师资。”蜀中学界风气如此,刘咸炘也莫能例外。因此,其初稿中没有论及散曲。
等到1931年刘、卢结识时,学术研究向前推进——如上引卢前所说,散曲学在数年前的民国十五年(1926)已经“成了专题”,而卢前正是散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因此,在同卢前论曲时,刘咸炘听取后者意见,适应曲学研究的最新动向,吸收学界的最新成果,在修订稿中增加了散曲论的篇幅。
站在卢前的角度看,作为曲学专家,尤其是散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其对刘咸炘的影响自然非常明显。散曲学“成为专题”,卢前与有力焉;更进一步,散曲学之步入大学课堂,也始自卢前任教成都大学时。他还为此首撰《散曲史》以为讲义,书中说:“于词,刘毓盘有《词史》矣;于剧曲,许之衡有《剧曲史》矣。散曲史之设学程,肇端于兹,不由述造,何以阐发。”学界也普遍认为,卢前对散曲学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贡献甚大。苗怀明先生指出:“散曲研究是卢前在继承吴梅曲学基础上所开拓的的一个新的领域。”经过卢前、任中敏等人的努力,“散曲研究终于从词曲研究中独立出来,被提升为一门专学。”郑海涛先生探讨卢前的散曲理论时,也认为他“严格区分散曲与戏曲,为当代散曲学科的建构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卢前有大量的散曲研究论著和单篇论文,其中《散曲史》和《论曲绝句》等重要作品均完成于任教成都期间,其《散曲史》一书正是授课讲义,其《论曲绝句》由蜀中著名学者龚道耕作序印行。因此,在论学之时,卢前必定和刘咸炘讨论过自己重视散曲的意识和散曲理论。从后来《曲论》的修订来看,这是刘咸炘受卢前影响最大的方面。
结语
在与卢前结交、论学之后,刘咸炘对自己八年前的《曲论》初稿作了重新审视和修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对初稿中的戏曲理论,刘咸炘未作修订。戏曲理论是初稿的主体,可见在与卢前论学之前,刘咸炘曲论的基本思想就已经形成。
其二,在结识卢前之后,刘咸炘的曲学思想有所发展并最终定型。这主要指的是散曲论,修订稿中增加了散曲方面的内容,使其曲论更加完整、系统。当前出版的《全民国曲话第一种》囿于体例,选入《曲论》初稿。这样做,有其特定的文献价值,但如果要研究其曲论,则应以修订稿为准。
其三,借鉴的方式,一是删除某些偏激不当之语,如对散曲的轻视等;二是借鉴中又有提高,如散曲题材论、风格论等。
卢前是曲学大家,而刘咸炘的贡献主要在史学等其它方面,行有余力,乃以治曲。因此,在结识前者之后,刘咸炘主动与其讨论自己的《曲论》初稿,并虚心接受其意见,吸收学界的最新成果,对多年前的稿件进行修订,不断完善自己的学术,从而取得曲学研究方面的成就。我们从中不仅看到了卢前丰厚而精湛的曲学素养,也看到了刘咸炘服膺真理的学术追求、虚怀若谷的学术胸襟和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这种孜孜以求的学术精神,值得后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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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成林
2016-06-24
赵俊波(1973— ),男,山西夏县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辞赋学、巴蜀文学与文献等。
I207.24
A
1006-2491(2017)02-00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