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给森林资源管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17-11-13卢治华
卢治华
摘 要:十八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要求贵州省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此背景下,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二者的关系,是当前森林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与此同时,也给现代林业发展及森林资源管理带来新的契机和机遇。为此,要全面剖析“生态与发展”给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做到把握机遇,应对挑战,以进一步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效的优化和提升。为构建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关键词:生态与发展;森林资源管理;挑战;机遇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林业生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因此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保持良好的林业生态作为依托,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又对森林资源的需求逐步加大,二者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带来林业生态遭受巨大破坏,由此也引发社会对加强林业生态保护的呼声愈加强烈。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在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不动摇的前提下,如何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是当前森林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重大难题。为此,需加强对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给森林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坚持“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给森林资源管理带来的机遇
在“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的促进下,进一步确立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地位,同时也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发展机遇。
1.提升全社会保护环境、依法护林的意识。自“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提出之后,迅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同时营造起了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爱林护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此形势下,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充分把握这一契机,强化对森林资源重要性及保护森林资源相关政策法规的选出,进一步提升公民遵守林业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结合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社会普及林业生态服务、管理等相关知识,提升公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地方项目规划。合理的项目规划是促进生态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构建林业生态可持续发展格局的基本要求。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的主旨在于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这表明“只有生态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与“只有经济效益而没有生态效益”两种模式都不符合两条生态底线要求,也不符合林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对此,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准确理解和把握“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的本质内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森林资源保有量进行总体规划,对规划设计的项目,既要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又要保证生态环境被肆意破坏,做到规划合理、开发得当,既保护了森林资源,又促进地方经济得到稳定增长。
3.促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落实。依托于“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把握好这一机遇,全面落实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例如通过“低产低效林改造”,采取人工促进、封山育林等林业工程措施来提升森林质量,其次,严格项目引进,主推生态优势产业项目,对项目的引进和选址,必须符合地方生态发展规划,森林资源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到注重指导、强化监管、优质服务。
二、坚持“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给森林资源管理所带来的挑战
然而,综合我国森林资源发展现状上看,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要求无疑又加大了森林资源管理的难度,使得林业资源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1.现行森林资源管理形式单一,认识不足。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森林资源相对而言较为丰富,但由于受到社会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制约,致使我国森林资源发展极不均衡,管理体系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认识不足、管理形式单一等方面,进而导致在社会进程不断推进过程中,森林资源损失却愈发严重。同时,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受经济效益驱使,使得一部分人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不足,仍然只注重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和索取,而未能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此外,由于森林资源分布不均,造成各地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影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2.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要做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首先需完善健全根本的法律法规制度,《森林法》的施行至今已走过了30多年,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对指导执行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有待完善,例如: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滥伐林木案中赃物的处理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是根据《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滥伐的林木无任何条款规定可以没收被滥伐的林木,所以不能没收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被滥伐的林木。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可以没收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被滥伐的林木,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即在滥伐林木案中违法人员对滥伐的林木拥有所有权,其侵犯的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导致处理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被滥伐的林木无具体的法理依据。其次,在森林资源管理实践中,林业主管部门存在弱势现象,现阶段对森林资源保护所制定的相關措施缺乏可操作性,而且也不适应当前的经济体制,致使相关保护措施沦为虚设,既难以落实,又无法切实保障。因此,制定并出台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有效法律保障。
3.保护和利用无法准确界定。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属于指导性纲领,为我国林业生态保护与开发指明总体工作思路和方向。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却面临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界限难以有效区分的情况,给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带来执法困难,同时也给部分人以可乘之机,造成森林资源被过度开发和利用,而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却无法行使监管与执法权力等问题,影响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同时,在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内部也存在重发展、代保护、轻打击等现象,造成部分森林资源本用于维持生态而最终却因政策调整或项目引进导致森林资源总量减少,久而久之,不仅损害森林资源安全总量和降低质量,而且也会导致森林资源管理混乱,进而影响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自然资源发展过程中,森林资源占主导地位发挥主要作用。在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这一新形势下,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既存在重大机遇,也面临不小挑战,为此,应当结合当前森林资源发展现状,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即:明确界定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范围,确保森林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避免森林资源被无度开发和破坏;改革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出符合新形势发展和要求的森林管理机制;调整并优化地方产业布局,确保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真正体现习总书记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还要在更高境界上做到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伟大论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