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扶,但我该扶就扶
2017-11-13琪桑
文-琪桑
你不扶,但我该扶就扶
文-琪桑
不止风水轮流转,舆论也经常轮流转。比如围绕“陌生人倒地,扶不扶”这个问题的舆论,在近些年间发生了明显转向。放在之前,比如2011年小悦悦事件发生时,那些没有伸出援手的路人遭到大多舆论的谴责,达成的社会共识是不谅解也不接受路人的冷漠。之后几年间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倒地事件,直到6月7日,微博上流传着一段视频,其中一女子在过斑马线时被疾驰的车辆撞倒,在一分多钟里,陆续有十几个行人经过,但无人上前救助,随后,第二辆车碾压过她的身体。经调查确认,视频属实,是发生在驻马店街头的一场车祸,受害人是当地人马瑞霞。
随着舆论的发酵,和同类案件甚至六年前的“小悦悦”事件相比,这些路人遭遇的谴责大幅降低,更多网友对他们的“不扶”表示理解。在微博评论中,点赞靠前的是“扶不起”和“冷漠有理”之类观点,倒是主张伸手扶人的观点被衬托得心虚很多,甚至被嘲讽“站着说话不腰疼”。
舆论由谴责不扶到理解不扶,这之间发生了什么?
在现代化的都市里生活,人们逐渐习得了“中国式”的生存智慧。随着碰瓷、讹诈事件频繁发生,经验告诉人们,在大路上救扶陌生人很可能招来大麻烦。正如很多网友所担心的,假如有经过的司机为了救人停下,扶女子起来并报警,那么救人者可能面临什么呢?交警得扣下司机做几个小时的笔录,万一家属指认他就是肇事者,怎么办?可以看摄像头或寻找目击者,但如果摄像头坏了,目击者也没找到,这又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扶救陌生人变成了一件有风险、有成本的事情,更关键的是风险和成本有多大根本是不可预测的。本着对风险的本能性规避和后天性训练,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为了陌生人而把自己置于此等困境。基于这些原因,舆论没有过多谴责仅拨打电话但不动手扶人的路人,似乎符合利益权衡的有苦衷的冷漠就更值得原谅一样。
当然,相比对路人的责备,类似悲剧频发还有深刻的社会原因。比如在马瑞霞事件中,人行道被湍急的车流淹没,竟然没有设置一个红绿灯。比如令公众担忧的讹诈行为得不到有效有力的惩罚,一经发现最多被批评教育,相比较讹诈成功可能得手的利益,简直是不足为诫。比如很多时候人行道被机动车挤占,行人的路权得不到保障。比如类似“英雄流血更流泪”的事件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反馈,给人增加了做好事的心理阴影。比如现代社会过分强调私人应享的权益,逐渐淡漠个人在公共语义下的责任和义务。
说了这么多,“不扶陌生人”是现代人在个人和社会共同规训下做出的风险系数最低的行为。这的确是没什么可过分指责的,毕竟开放文明的社会也应容得下“沉默的权力”和“懦弱的自由”。但是,无论多么正确上得了台面的理性,在马瑞霞像全息影像一样被撞倒,抬头挣扎又落地不动的画面前都坍塌了,怎么说都不再那么合理,怎么自我安慰都不能让人心安。所以才有目击者在事后看到视频时的留言——“看得直想哭。”
但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她拦下车流,马瑞霞也不至于遭遇二次碾压,可能还会有一线生还希望。难道真到了只有王思聪才可以随意扶人的地步了吗?既助人又不危及自身的方法总还是有的,比如找个路人为自己作证,甚至可以拍视频作为证据。不管怎样,都比放任一个生命在自己面前枯萎要来得更合乎人性和道义。理性和利弊考量固然很重要,但如果一个社会仅靠此驱动,不敢想象该是一个多么缺少人情味儿的冰冷世界。反之,既保有人的感性本能,又能理性地加以调用,这样温情而又不失分寸感,该多好。
扪心自问,假如我在现场,不管别人怎么理性地无视,我该扶的时候一定会扶。看到小悦悦、马瑞霞他们,不免让人物伤其类地想到自己,如果有一天自己横倒街头,指望有人扶一把,难道只能是奢想?倘若果真如此,到头来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马瑞霞。也许不在这个人行道倒下,就是在下一个十字路口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