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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曼斯菲尔德
——凌叔华

2017-11-13春晓

火花 2017年4期
关键词:凌叔华曼斯菲尔德朱利安

春晓

中国的曼斯菲尔德

——凌叔华

春晓

最早知道凌叔华是因为她的小说,就是早年留学生文学的代表。当时还很好奇,她不是新月派的吗?啥时变留学生文学代表了。

嗯!都有啊,这是她的两大特征,是月亮,也是星星。

月亮呢,当然离不开诗人。诗人自然是徐志摩,徐志摩当年可是太阳,各位是月亮,围着他转。

村上春树的“1Q84”来了,一个大的,浅黄色,三分之二圆;一个小的,绿色,倾斜地挂在旁边。

凌叔华喜欢浅黄色吗?不知道,但是应该是那个大的。绿色的那个呢,应该是陆小曼?太阳怎么最后选择了小月亮?先讲凌叔华和徐志摩吧!

1924年泰戈尔来中国那年貌似是一个桃花盛开的年头,尤其是对凌叔华。她作为北大学生代表,欢迎诗人泰斗,然后就碰上了徐志摩,还有陈西滢。

先说凌叔华遇上徐志摩,那当然就是两个星球相遇的感觉吧!鱼雁来往,平均每两天一封的节奏,没出个“一地书”太可惜了。一地就是京城。

当时徐志摩刚刚被林徽因拒绝了,心灵受挫,这又来个凌叔华。这后来的绝对有后来者居上的趋势,因为无论身家、才华、外貌,两个人都不分轩轾。

凌叔华甚至是更胜一筹,出生皇城根下的人,父亲是光绪年间的举人,相当于如今北京市长的位子吧!市长大人家院子当然大。后来凌叔华结婚的时候,凌父大手笔,嫁妆有二十八间房子。

所以当年欢迎泰戈尔的聚会就在市长家的客厅里了,凌叔华作为主人招待,徐志摩、陈西滢都是当天的座上客。

市长千金自己也有才,很小就会画画。凌叔华的画后来到过海外,在波士顿开过画展。作画跟写文章相辅相成吧!凌画家的文章也写得漂亮,人也有大家闺秀之风。看照片,斯文静美,没有林徽因那样夺目,也没有陆小曼那样艳丽。

偏偏陆小曼也喜欢画画,估计徐诗人给弄糊涂了。在未确定前,索性“全攻略”,散花、散雪花,徐诗人的信像雪片一样飞,飞进大月亮,也飞进小月亮家。

当年徐志摩称赞凌叔华是中国的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field,新西兰知名作家),因为在徐志摩眼中,曼斯菲尔德的形象代表了清秀明净的女性美。

感觉徐志摩跟陆小曼的相知里,相惜相怜成分更多,因为他俩婚姻背景有共同苦衷,都是包办的。徐志摩十八岁被包办结婚,小曼十九岁被包办结婚。十九能比十八强点儿,尤其是女的。反正十八岁的男孩儿,像徐志摩这样的人,结婚绝对是要命,还包办。

像陆小曼这样的女人也不行,她那么爱热闹的人,哪里静得下心来。所以,他俩肯定有很多惺惺相惜、同病相怜的地方。

这样写着信,交着心,直到某一天,老太阳来了,徐志摩的爸爸,他比较倾向凌叔华。

先不说京城史家胡同二十八间房子的底蕴,凌叔华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身家地位都比陆小曼高几个等级,关键是老人看媳妇是有多稳重,所以徐志摩是很清楚的。

因此徐志摩立刻从枕头底下抽书一封,对老父说:“叔华有信来,您看。”

偏偏陆小曼的丈夫王赓也跟徐志摩的父亲一起来的,他也凑过来一道看,不看则已,一看脸色大变。

徐诗人警觉,返身再看,原来取错了,把小曼的信拿给父亲看了。这就像是email发错人了,有去无回。

据说这是王赓决意要跟小曼离婚的真正原因,徐志摩于是决定娶小曼。

这样看,徐志摩还是很有担当,非常有责任感的一个人。

但是一切都来得太突兀了。因而凌叔华听说到的时候,还替他们辩护呢!说她还不清楚嘛,徐志摩跟陆小曼就是朋友,就跟徐志摩跟她一样,他们都有写信交流的,这很正常。

而此时,徐志摩火烧眉头,准备到国外避避风头,这样,他就把自己的书信日记、陆小曼的日记之类的“百宝箱”交给凌叔华保管。

从百宝箱交给凌叔华的这一事,说明徐志摩非常信赖凌叔华,因为他觉得这些最私人的日记放别处都不妥,连陆小曼自己的日记都交给凌叔华一起保管。

用现代人的观点看,如果做伴侣的条件之一是最可信赖的朋友,徐志摩是不是该选择凌叔华?

可惜有缘未必有份,一封颠倒的信,颠倒了众生。

徐志摩是真性情中人,真诚最重要。其实未必,在两性婚姻中,一定要用两个字定性的话,也许是“合适”。

因为除了这个真谛外,其他的人为意念都是违背自然的做作。

陆小曼散漫奢侈跟马科斯夫人有的一比,可惜徐志摩不是马科斯,也不能像贪官一样到处揽财,这么实诚的人只能拼老命赚钱啊!

诗人和太太为此争吵,诗人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从上海去到南京。两天后,林徽因正好有一个讲座,徐诗人于是前往,从此一去不复返。

再说回凌叔华。就是当初她跟徐志摩鱼雁往来半年之久为啥没实质性发展。

因为徐志摩刚刚被林徽因拒绝,所以犹豫?从凌叔华的角度来讲,徐志摩犹豫,她也犹豫?

估计她不犹豫,她家人也犹豫。

徐志摩家学身世跟京城市长怎么能比,再说徐离婚,凌小姐大家闺秀,待嫁之身。但是陆小曼一离婚,基本就给这几个人的关系定了性。

结果就是1926年徐志摩娶陆小曼,凌叔华与陈西滢结婚。

陈西滢是当时的北大英文系主任,拿的是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博士。算起来好像凌叔华的老师,但是凌当时刚毕业。

那时候的人都很出色,陈西滢、徐志摩、凌叔华当时都很年轻,都已经是学术上的佼佼者。

陈回国在北大任教,主要写评论。估计个性秉直,跟鲁迅有过一场激烈的笔战,陈西滢这名字也就带了些许色彩。

后来到武汉大学做文学系主任,是他聘请朱利安(Julian Bell)来讲学,用的是庚子年赔款。

看来那时候的男人都很大度,女人都很容易被诱惑?要不就是男人都很自信,女人都很寂寞?

反正王赓让徐志摩陪自己的太太,结果丢了太太。

陈西滢让朱利安到自己家做客,又是太太陪伴,结果就是“An Affair to remember”。

再说回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因为他把这个布鲁斯伯里的理念带回来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新月派”,基本上就是布鲁斯伯里的代名词,诗人作家科学家政治家们的沙龙聚会,也是剑桥艺术家风格的模板再现。

朱利安(Julian Bell)是谁?嗯!伍尔夫(Virginia Woolf)知道吧!朱利安就是伍尔夫的画家姊姊凡妮莎(Vanessa Bell)的公子,伍尔夫的侄子。

1935年的小朱风华正茂,怀着一腔热血投奔东方古国,到中国参加革命,具体就是到武汉大学教书,教《追忆逝水年华》的英译本。

朱利安的父亲是研究普鲁斯特的权威。想象一下让脂砚斋的儿子来讲《红楼梦》。当然伍尔夫的作品朱利安更是第一手材料讲解人了。所以武大的同学有福了,竟然有这么根深的英国文学渊源。

激情永远是爱情的催化剂,要不就是布鲁斯伯里的精神?反正朱利安爱上凌叔华的节奏跟徐诗人爱上陆小曼几乎同出一辙。爱情至上,一切羁绊都应该让路甚至是不道德的。

虽然后来没有像徐诗人那样有结果,但结尾很相近。东窗事发后他回到英国,不久在西班牙内战时伤亡。

无限自由与无所羁绊,往往是生命坚钢脆铁的无限终极。然而,作为一个早期的英文写作教育者,朱利安的经验之谈还是很意味深长,那就是要对所有体验直言不讳,清晰、准确、如实地描写,而不是神秘或者隐秘的描述。

所以凌叔华的英语小说世界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跟这个英文老师有一定的关系,是朱利安帮助她把小说翻译成英文再推荐到英国。

这里也把伍尔夫的观点提出来,确切说是她写给凌叔华信中的观点。伍尔夫说:“保持那种神秘的异国感吧!无论何时,身在何处,都请用你熟悉的汉语思考,之后再译成英文。这是你难得的中国特色。”

我想她的意思是更强调特色,况且翻译和母语写作是两码事儿,不是吗?

凌叔华跟朱利安的一段情,也许某种意义上是对她自己真实情感的一种反衬。对于徐志摩的结婚,凌叔华看似没反应,他结他的,她也结她的。

在她的小说里,倒是有借主人公的口说出的话,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某种程度上这基本上是在坦诚相告,因为如果换成杨绛,或者冰心,这个朱利安再帅再怎么也没戏吧!

陈西滢比较西式,或者说是比较爱她?都这样了,也只不过提出三个条件:分居,离婚,离开小朱。

凌选择了最后一个,这比较符合她的个性吧!稳妥为重。

当年徐志摩称赞凌叔华是中国的曼斯菲尔德,曼斯菲尔德是新西兰作家,她的短篇小说很有成就,被称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可惜患有肺结核早逝了。

凌叔华算是世纪同龄人,1900年出生,跟她同龄的还有冰心,也是很长寿。

她们两个很要好,同是嫁给南方人———“江阴的强盗无锡的贼”,感觉冰心很爱她的“江阴强盗”吴文藻。

凌叔华的“无锡贼”,也许比较老实吧!所以她替夫行“盗”了。

陈西滢后来是作为台湾代表驻法国领事馆,七十几岁就病逝了。

算起来她们那代人,真要用寿命来衡量,杨绛、冰心、凌叔华都算是长寿了;前二者更是嫁得也好。

陆小曼一九六五年去世,六十一岁。

林徽因一九五五年去世,五十岁。

凌叔华八十九岁那年回北京,1989年回归时,她是被担架抬着下飞机归故土,真正的老海归,落叶归根。

红尘万丈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有谁能既是天骄,也能什么都识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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