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良与广东归政中央后的财政整理
2017-11-13柯伟明
柯伟明
(中山大学 历史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历史
】宋子良与广东归政中央后的财政整理
柯伟明
(中山大学 历史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1936年7月,陈济棠“反蒋”失败后宣布下野,广东开始归政中央。为全面控制广东财政大权,南京国民政府任命宋子良为广东财政特派员兼省财政厅长,负责整理广东财政事宜。在中央政府和广东当局的大力支持下,宋子良采取多种措施,在筹集款项、废除苛捐杂税、整顿税务官吏和机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身体健康的原因,宋子良不得不离粤北上接受治疗,所以在处理券币比率、免征洋米税以及营业税课税标准等重要问题时显得有心无力,使其在广东的事业留下了不少遗憾。宋子良整理广东财政的实践表明,国民政府统一“割据地方”的财政既依赖国家政治权力,也难免受所派财政长官个人因素的影响。
宋子良; 广东; 财政整理; 归政中央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致力于统一全国财政,但因地方实力派的军事割据,不少地方长期处于独立或半独立状态,以致中央财政改革在这些地方无法施行。抗战全面爆发前,蒋介石以武力为后盾,采取多种手段,对地方割据势力逐个击破,并将其纳入统治范围。归政中央以后,中央如何对这些地方的财政进行整理,这是民国财政史领域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1929—1936年,广东处于陈济棠的主政之下。1936年7月,陈济棠“反蒋”失败后宣布下野,广东开始归政中央。为全面控制广东财政大权,中央任命宋子良为广东财政特派员兼省财政厅厅长,负责整理广东财政事宜。作为整理广东财政的关键人物,宋子良做出了哪些贡献?有哪些不足?这是现有研究当中尚未关注的问题。
宋氏家族是近代中国非常显赫的一个家族,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而且与广东财政有“不解的渊源”。吴景平教授探讨了宋子文在广东革命政府时期的理财主张和实践。张晓辉教授论述分析了宋子良在不同历史时期整理广东财政的种种措施。然而,对于广东归政中央后宋子良整理广东财政问题却未能得到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事实上,相对于宋氏家族其他成员(如宋子文、宋庆龄、宋美龄等),关于宋子良的资料甚少,这是相关研究难以展开的最主要原因。最近笔者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民国报刊对宋子良入粤整理广东财政颇为关注,并进行了详尽报道,留下许多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本文正希望借助这些有限的资料,探究广东归政中央后宋子良整理广东财政的贡献与不足,以期为民国时期广东地方财政史和宋氏家族史等相关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补充。
一、宋子良入粤任职前后
1929—1936年,广东处于陈济棠主政之下,特别是经过1931年的“胡汉民事件”后,陈济棠与蒋介石的关系不断恶化。广东实际上处于半独立的状态,中央各项政策无法在粤施行。1936年6月,陈济棠联合西南地方实力派举起“反蒋抗日”大旗,史称“两广事变”。后因蒋介石实行分化政策,陈济棠精锐部队相继倒戈。陈济棠被迫于1936年7月18日晚离粤赴港。蒋介石则给予陈济棠出洋考察的名义。以此为标志,广东开始归政中央。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如何尽快全面接管广东军事、行政、财政大权是当务之急。为全面控制广东财政经济命脉,巩固国民政府在广东的统治,行政院长蒋介石和财政部长孔祥熙决定派员南下彻底整理广东财政。早在7月16日下午,蒋介石在看完《两广财政问题之报告》后便发出如此之感叹:“李白与陈济棠之野心,有苦我两广人民如此,尤以广东之番摊赌饷收入……为最可痛心者也。”
1936年7月20日,财政部公布了新任广东省中央税收机关重要人员:派宋子良为广东财政特派员,调江海关监督唐海安代两广盐运使,调赣财厅长吴健陶代粤桂闽区统税局长。同时,孔祥熙提请行政院派宋子良兼任广东省财政厅长,负责整理广东财政金融事宜:“从废除苛捐杂税,减轻田赋附加及确立地方预算着手,进而改革小洋制,实施真正法币政策,成立隶属于发行准备管委会之广州分会,以期安定金融,而谋粤民汇兑上之便利。”从孔祥熙的这番谈话中可以看到,他交给宋子良的任务有废除苛捐杂税、减轻田赋附加、确立地方预算、改革广东币制等项。在孔祥熙的大力支持下,7月21日上午,行政院召开第271次例会,决议派宋子良兼代广东省财政厅长职务。对外界来说,宋子良到广东任职一事极为突然,因为就在财政部公布任职命令的前两天,身为中国建设银公司总经理的宋子良还在董事会议上作了该公司半年来营业状况的报告。也许出于整理广东财政的迫切需要,中央高层才临时决定派宋子良南下。甚至连蒋介石都认为孔祥熙任命公布太早,担心会引起广东方面不满:“广东财厅等职发表时间太早。今既发表,则切嘱子良等对粤中文武人员,应事事以谦和协商,不使粤人有中央争夺权利之感为要。”
为便于宋子良更好地完成其使命,孔祥熙派财政部次长邹琳及秘书陈汝霖等代表其随宋赴粤视察,另派中央银行国库局副局长李调生、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贝祖诒、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三人赴粤协助。在孔祥熙看来,这些人员“过去对粤财政均有相当经验,故抵粤后,即与林云陔洽商妥当,拟具体办法”。孔祥熙强调此次整理广东财政的原则为:“恢复粤民经济元气,并使其原有建设更能发展,务使供求相应。”当然,要彻底整理广东财政必须得到广东地方当局的支持和配合。7月20日,孔祥熙电广东省政府主席林云陔和广东绥靖主任余汉谋,告知中央整理广东财政的人员安排:“兹派宋子良君为财政特派员兼财政厅长,即日随邹次长乘机来粤,一切诸君洽办为荷。”作为广东地方最高的行政和军事长官,林云陔和余汉谋均表示拥护中央的决定。余汉谋特于7月21日电孔祥熙,请邹琳、宋子良尽快启程,先到韶关商洽整理财政事宜。
行政院任命公布后,为做好赴粤各项准备,宋子良于7月21日上午先到中国建设银公司办理交接手续,随后邀请财政部次长邹琳、中央银行理事叶琢堂、中央银行业务局局长席德懋、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贝祖诒等一起商谈整理广东财政金融和设立中央银行分行事宜。由于此次赴粤任务重大而艰巨,宋子良定于7月22日乘中国航空公司专机飞粤,计划抵粤后,先详细调查广东财政现状,然后北返复命,再定期赴粤。临行前宋子良对记者讲:“粤省为吾之故乡,此次奉政府派往整理财政种种,膺命自所乐从。惟余乃帮忙性质,沪上建设银公司国货银行等方面职务,尚未摆脱,将来仍须返沪。”从他的这番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宋子良一方面非常乐意接受中央交付的任务,同时也表达出自己具有过渡性的身份,待广东财政步入正轨后很有可能回上海继续任职。尽管孔祥熙的期望与宋子良的想法存在某些差异,但这都不影响中央高层对此次派员入粤整理财政的重视。7月21日晚11时,孔祥熙赶乘快车离京来沪,次日清晨抵沪后,立即接见宋子良、邹琳、唐寿民、贝祖诒、李调生等人,“指示甚详,并慰勉有加”。
7月22日上午8时,宋子文、邹琳等乘专机离沪,中午12时飞抵韶关,与余汉谋商谈后续飞广州,下午3时抵达空军机场。在宾馆稍作休息后,宋子良随即出席各界欢迎会。宋子良、邹琳一行的到来引起广东各界高度关注。众多记者纷纷前来探询中央整理广东财政的意见,宋子良仅交中央社记者一份书面谈话。这份书面谈话首先指出了广东的重要地位,“广东为革命策源地,且系滨海重要口岸,对外贸易之发展,于国际上实占有相当地位”。宋子良进而强调整理财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非政令统一,无以救亡图存”,“财政金融,允关命脉,整理不容稍缓”。宋子良同时坦诚地向广东各界说明了此次来粤任职的主要计划和目的:“到粤伊始,财政金融应如何筹定整个计划,彻底整理,当先将详细情形调查确切,各具方案,分别请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逐步施行,总期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毋负国人之望也。”
1936年7月23日上午,宋子良正式就任广东省财政厅长。就职后,宋子良、邹琳等随即赴省政府谒见林云陔主席,协商广东财政金融整理事宜,并转述中央对整理广东财政的大体要旨。在取得林云陔主席的同意之后,宋子良即对财政厅主要人员进行改组:委任董仲鼎为第一科长,唐雪文为第二科长,李汤生为第三科长,马庆荪为第四科长,谢永年为第五科长,慕容清为第六科长;同时,委任吴健陶为高等顾问,董仲鼎兼秘书,李凤耀、郝重光为秘书。整理广东财政事关重大,需要召集各方开会,集思广益。7月25—26日,宋子良与邹琳、唐海安、唐寿民、贝祖诒及沈载和等十余人开会,商议整理广东财政金融的办法。会议决议通过了整理广东财政的初步计划:(1)先行调查广东财政金融状况;(2)详细查核国省库收支情形;(3)着手进行整理税收;(4)集中白银存贮;(5)积极稳定外汇;(6)筹设中央分行。会后,邹琳、宋子良等分别向林云陔主席和余汉谋总司令报告会议结果,并得到两人的赞同和支持。广东地方军政当局的支持是宋子良整理财政的关键。
财政部长孔祥熙非常关心宋子良到广东任职,特于1936年7月25日给宋子良、邹琳发去三个电令,强调整理广东财政的任务和目标。孔祥熙在第一个电令中要求宋子良,“对于中央所定国地税制之划分统一办法,应即恪守奉行,一切税务之征收积弊,应即彻底剔除,庶几上有以裕国库之收入,下以轻人民之负担”。孔祥熙在第二个电令中要求宋子良抓住广东归政中央的有利局面,“将所有苛捐杂税,彻底废除,申中央之德意,拯粤民于水火”。孔祥熙在第三个电令中要求邹琳、宋子良尽力统一广东币制:“整理金融,统一币制,尤为当务之急……迅即查明详细情形,会同中中交三行派往人员,妥商具体整理办法,呈复核定施行。”以上电令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向宋、邹强调划分国地税收、废除苛捐杂税和统一币制是整理广东财政最重要的内容;二是向广东地方当局及社会各界宣示中央整理广东财政的决心,为宋子良等在广东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提供依据和扫清障碍。
为中央进一步控制广东军政大权,行政院于1936年7月28日在庐山召开第272次例会,会议决定改组广东省政府,并任命黄慕松、王应榆、宋子良、刘维炽、许崇清、李煦寰、罗翼群、萧吉珊、刘纪文为省政府委员,其中,黄慕松兼主席,王应榆兼民政厅长,宋子良兼财政厅长,刘维炽兼建设厅长,许崇清兼教育厅长;同时任命林云陔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7月31日下午,新任蒙藏会委员长林云陔赴京就职,在新省政府主席尚未到任期间,广东省政府公务由财政厅长宋子良暂时代理。由此可见,凭借中央政府的有力支持,宋子良入粤后在不到十天的时间便奠定了其在广东省政府中的特殊地位,成为广东政坛中仅次于余汉谋和黄慕松的“第三把手”,为其整理广东财政打下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二、宋子良整理广东财政的主要政绩
在中央政府和广东地方当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宋子良等入粤后迅速掌控广东财政大权,并采取了多种措施整理广东财政,特别是在筹集款项、废除苛捐杂税、整顿税务官吏和机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筹集款项以供整理财政之需
受局势影响,广东原有财政紊乱,加之陈济棠、区芳浦等出走时,私自携去大批存银及税款。据时人估算,“陈济棠出卖省币准备现金三千万元,撵走省库存银六七百万元,毫洋纸币七百万元,港洋纸币三百万元,同时在香港的省分行提走港币八十万元。”虽然此项估算未必准确,但从一个角度反映出新广东省政府面临的财政困难。要整理广东财政,必须有比较充足的资金支持。为解决这一问题,宋子良就任财政厅长后,即与中央银行业务局副局长周守良、国库局副局长李惕生、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贝祖诒、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商量对策,最终商定由广东省政府向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借款600万元,作为整理广东财政之用,以广东省地方税收为担保: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各借240万元,交通银行借120万元。在宋子良的主持下,经各行负责人大力协助,1936年7月底广东省政府即与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广州两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而中央银行借款则委托中、交广州两分行代为办理,“由两分行直接缴解财政厅”。宋子良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成功借到这笔巨款实属不易。
然而,600万元的借款尚未能弥补整理广东财政的资金缺口,为此宋子良不得不于1936年9月初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盐业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国华银行等八家银行商借200万元。经宋子良与各银行广州分行经理洽商,此笔借款以广东省烟酒税、印花税收入作为担保,月息为九厘,期限为一年。经向上海总行请示核准后,各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省财政厅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各行借款数目如下: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各借27.5万元,中国国货银行借60万元,国华银行借20万元,上海银行借25万元,中南银行借15万元,盐业银行和金城银行各借12.5万元;借款办法则由以上各银行广州分行直接解于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归政中央以后,各项事业的建设均需要大量支出,宋子良向各银行先后所借800万元仍不敷用。为筹集更多款项以推进财政金融改革,在宋子良的大力推动下,国民政府于1936年9月17日正式公布了《民国廿五年整理广东金融公债条例》。根据条例规定,10月1日起发行整理广东金融公债12 000万元,票面额分10元、100元、1 000元、10 000元四种。此次整理广东金融公债的用途主要为充实毫洋券准备金,年息四厘,每年3月31日及9月30日各付息一次;期限为三十年,前二十年每年还本百分之三,后十年每年还本百分之四;指定广东区的统税收入作为还本付息的基金,并由中央银行办理还本付息事宜。宋子良将金融公债的一部分向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抵押现款,作为整理粤省财政之用。经宋子良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负责人商定,公债发出时即拨款。可以说,宋子良正是凭借其特殊的身份,得到金融界的大力支持,才能够筹集到如此大笔的资金,为整理广东财政金融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二)废除苛捐杂税以减轻民众负担
民国时期苛捐杂税名目种类繁多,普通商民深受其害,苦不堪言,严重影响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各界要求废除苛捐杂税的呼声此起彼伏。在1934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上,废除苛捐杂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会议决议通过了废除苛捐杂税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根据规定,“不合法税捐各款,统自民国二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二十三年十二月底止,分期一律废除”。出于减轻民众负担以巩固统治根基的需要,陈济棠不得不分批裁撤厘金及部分废除苛捐杂税,至1935年厘金彻底退出了广东的历史舞台,但各种苛捐杂税仍层出不穷。宋子良就任财政厅长后,非常重视财政部长孔祥熙交付的废除苛捐杂税的任务。广东苛捐杂税当中,烟税和赌税收入最多,如果贸然将其废除,势必影响政府财政预算。经宋子良向省政府请示,1936年度预算内所列赌饷1 400万元,“即行删列”,“其他苛杂,则分别缓急,凡违法病民,择要先禁”。宋子良在废除苛捐杂税时并没有“一刀切”,而是根据广东实际情形,分“主次”、“缓急”逐步推行,这样既能够尽可能地减轻民众的负担,又能够最大限度地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在宋子良的亲自主持下,1936年8月10日成立“广东省裁废苛捐杂税审议委员会”,并制定《广东省裁废苛捐杂税审议委员会简章》呈请省政府备案。根据简章规定,该委员会聘请市商会、省商会联合会、省政府、绥靖公署、两广盐运使署、粤闽桂三省统税局、市财政局及各团体代表及财政专家,定期召集审查会议,以集思广益。经各委员反复商议,广东省财政厅确立了废除苛捐杂税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征收手续简单而收入确实者保留;二是带有保护性质而可以补助关税壁垒者保留;三是税率过重于平民生活有碍者酌减;四是妨害国民经济及中央税收来源者裁撤。据此原则,广东省财政厅于9月1日起将各县房捐、渔业税、士敏土附加、舶来废烂胶轮税、舶来机器税、佛山戏院附加、台山灰捐附加、台山砖捐附加、连江生猪出口捐、琼崖生猪出口捐、煤炭营业税等十多种,妨害国民经济或损及地方收入的苛捐杂税裁撤。
为彻底废除苛捐杂税,广东省财政厅明令各县市政府从速分别调查属地苛捐杂税种类范围,且及时呈报,以便分别审议确定,并决定于1936年内将全省苛捐杂税种类调查完毕,自1937年1月起一律废除。宋子良为如期实现裁撤苛捐杂税的计划,特饬财政厅所属各科对各项税捐进行详尽调查。12月1日,据财政厅消息,“现各科已会同调查竣事,将本省捐税较为苛细者十余种列表成册呈宋厅长察核,决于周内电呈中央财政部核准,由明年元旦起公布撤销”。12月21日下午,在宋子良的主持下,“广东省裁废苛捐杂税审议委员会”在财政厅举行第九次会议,办理结束该会事宜。至此,宋子良在广东废除苛捐杂税的工作基本完成。据统计,废除省属苛捐杂税37种,减免税额达2 480余万元;废除县属苛捐杂税347种,减免税额87余万元。废除苛捐杂税为发展广东地方经济和改善民生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整治官吏和改革机构以提高效率
要整理广东财政就必须整治官吏,如果官吏不良,各种努力很可能付诸东流。宋子良到广东任职后,非常重视税务官吏的廉洁问题。1936年8月1日,广东财政特派员公署和省财政厅会衔布告:“经征官吏,必须以廉洁为先,增裕税收,首在清除积弊……现正秉承中央意旨,积极筹维,力图改善。举凡请托贿赂之污恶习惯,尤必切实矫正,扫除净尽。凡属在职人员,皆应洁己奉公,束身自爱。如有在外招摇,藉端需索,一经发觉,定即依法严办,绝不宽容。”财政部对宋子良在广东整治税务官吏也大力支持。1936年8月21日,财政部长孔祥熙电宋子良:“其经征人员,应取具确实保证,如敢有营私舞弊者,应尽法严惩……倘有仍蹈故习,只便私图者,或土劣痞棍,把持反抗,应即呈奉委员长核示,以军法从事。”由此可见,中央对整顿广东税务官吏的重大决心。
在废除苛捐杂税和禁绝烟赌后,广东地方税收入大受影响,财政收支预算难以确定。为解决这个问题,宋子良于8月11日与贝祖诒及秘书飞抵庐山向孔祥熙部长请示。经商议之后,宋子良决定实行开源节流:(1)开源方面。尽快筹备开征所得税及遗产税,在全省普遍征收营业税,筹备开征土地税,确定各项专税。(2)节流方面。削减军费,暂停非生产性的建设事业费,抚恤救济慈善等各费由指定专款项下支拨,暂不增加教育费,缩减行政费,裁撤骈枝机关,其中财政厅缩减为三科:第五科并入第二科,第三科并入第一科,第四科改为第三科,原有第六科裁撤。在改革机构的同时,宋子良大力压缩厅内人员,财政厅原有职员400余人,宋子良将其减至90余人,工役50余人;财政厅所属部队包括税警团特务团二团、特务营二营,合计8 000余人,宋子良将二团二营裁撤,仅保留税警2 000余人,每月节省经费10余万元,全年共省120余万元。
为划一和整理广东全省税捐,宋子良决定成立广东省税捐总局,“本省税捐名目复杂繁多,在厉行废除苛捐杂税之际,以一股十余人主办,实虞不及,非另设机关办理不可。况本省税捐既如是复杂,其中为商人及下级税收人员中饱者不少,税捐股人少,耳目不周,无法查察。”广东省税捐总局成立后,广州及各属舶来农产品专税局、营业税局一律裁撤,所有税捐征收事宜均由该总局办理。总局之下,在广州、汕头、江门、惠阳、韶关、高要、梅菉、海口设八个税务区局,税务区局下设若干征收处:广州区局设11个征收处;梅菉区局设7个征收处;汕头、江门、高要区局分别设6个征收处;惠阳区局设5个征收处;海口区局设4个征收处。经此项机构改革后,“稽征区域,渐次扩大,以便通筹,稽征机关,务求减少,以节靡费”。
三、健康与宋子良未竟之事业
宋子良在广东任职期间,肩负了很重的任务,为处理各种事情而日夜操劳,以致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不得不离粤接受治疗。1936年10月中旬,宋子良赴上海处理中国建设银公司及国货银行等重要公务,并前往中央银行晋谒财政部长孔祥熙,详陈整理广东财政经过,后因操劳过度,肝病复发,暂留上海接受治疗:“(宋子良)近以操劳过度,致染肝恙,刻正留沪延医调治,拟定下周离沪南旋。”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和休养,宋子良的病情才逐渐痊愈。11月7日,蒋介石电宋子良嘱其尽快回粤任职:“即赴粤回任,勿再延误为盼。”显然,蒋介石希望宋子良返粤后能够继续担负起整理广东财政的重任。在蒋介石的催督下,宋子良于11月14日上午与秘书庄永龄等坐邮船返粤。
然而,好景不长,1936年底再次传出宋子良患病,并将请假赴京看病的消息,“粤财厅长宋子良,请假十天,飞京看病。”后因公务实在繁忙,一时无法脱身,宋子良唯有带病继续处理公务。蒋介石对宋子良的病情十分关心,特于1937年1月13日来电慰问,叮嘱宋子良多加休息。直至1937年1月15日,操劳过度的宋子良,终因染患湿瘟症,不得不向财政部请假北上接受疗治。1937年2月中下旬,一度传出宋子良病愈并即将返粤处理公务的消息。“昨据宋氏左右称,宋氏患湿气病……来沪入安思医院诊治,现已渐痊。再经两周休养,即可南返销假。”“宋氏自入宏恩医院诊治后,现已痊愈,加之假期已满……拟在沪稍留,即行乘轮南返销假视事。”对广东各界来说,这无疑是最好不过的消息,但事实上宋子良的病情并未好转,所以不得不再次向行政院请病假,由他人代理财政特派员和财政厅长职务。1937年4月6日,行政院召开第307次例会,决议准予宋子良病假三个月,令广州市市长曾养甫兼代广东省财政厅长职务。4月7日,财政部也发布命令,宋子良所任广东财政特派员一职由曾养甫暂代。
1937年5月18日,行政院第313次例会决议改组广东省政府,任命吴铁城、宋子良、许崇清、徐景唐、李煦寰、胡继贤、邹敏初、欧阳驹为广东省政府委员,其中,吴铁城兼省政府主席,宋子良兼财政厅长;决议在宋子良未到任以前,由曾养甫代理财政厅长。在此次改组过程中,吴铁城力主宋子良继续担任财政厅长一职,“为巩固财政金融之基础,及副人民之殷望计,即电谓宋氏继续出任。”1937年6月2日,新广东省政府委员会成立后,各方纷纷致电宋子良,希望其能够尽快回粤任职。遗憾的是,6月中旬再次传出坏消息:“粤财厅长宋子良,日前由天津抵北平,即入协和医院检验身体,宋子良此来的一个目的是医治足疾。”宋子良回粤的希望再次破灭。
总的来说,身为广东财政特派员兼省财政厅长的宋子良为整理广东财政事宜付出了诸多努力,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由于健康的原因,宋子良不得不离粤北上接受治疗,自1937年1月后,宋子良更是长时间请病假,并逐渐交出职权。值得注意的是,宋子良在整理广东财政的过程中有三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使其在广东的事业留下了不少遗憾。
第一,券币比率问题。改革粤币是整理广东财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广东货币向来以毫券为本位,归政中央以后,财政部试图将粤币改为大洋制,关键是确定毫券与大洋(中央法币)的比率。广州市商会要求加三(1元大洋法币换1.30元毫券),各行商甚至要求平换。宋子良不得不前往庐山,谒见孔祥熙寻求解决之法。经过慎重考虑,财政部规定广东券币比率不超过加五(1元大洋法币换1.50元毫券)。在此基础上,广东省财政厅于1936年8月26日公布了《整理粤省毫洋券暂定办法》。该办法规定:“毫券折合法币经参照广州近数月市值,定为每毫券一元四角八分,换中央法币一元。”此比率未能平息广东商界的不满情绪,广州市商会及各行商不断向中央与地方有关部门请愿,请求券币比率“不宜超过加三”。在广东商界的强烈抵制下,券币比率之争愈演愈烈,中央政府不得不放缓改革广东币制的步伐。至1937年上半年,广东物价迅速上涨,“凡一切日用物品,与夫油盐薪炭,无不价格比寻常昂贵一倍有奇”。广东社会各界认为涨价风潮与券币比率有直接关系,于是争议再起。广州市商会联合全市各界派代表晋京请愿:“以减轻物价,解除粤人痛苦。”同时,四路军师旅长叶肇、李汉魂、莫希德、张瑞贵、邓龙光等人也借司法院副院长覃振来粤之际,向中央反映券币比率影响士兵伙食及请求降低比率:“从前(每人)每月六元可足,今增至七八元尤未足,故请转陈中央将粤币大洋比率降为不超过加三,则军民两利云。”为平息纷争及尽快完成广东币制改革,中央于1937年6月派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委宋子文来粤,以财政部的名义宣布广东币制改革方案,最终规定券币比率为加四四(1元大洋法币换1.44元毫券)。其后广东商界决定:“遵照明令法定比率,从此不再作争议比率之运动。”至此,广东券币比率问题终获解决,解决这一问题的并非宋子良,而是其兄宋子文。
第二,免征洋米税问题。国家为保护国内农业发展,对进口洋米征税,这本是应有之义。自归政中央后,广东出现了严重的米荒,米价居高不下,洋米商纷纷要求政府增加洋米进口和免征洋米税,但并未能得到中央的准许。在此情形下,广东省政府当局唯有另谋补救办法。1936年12月9日,宋子良召集民政厅、建设厅及中央银行广州分行、交通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及广东省立银行代表或负责人开调剂粮食会议。会议议决组织民食调节委员会,集资500万元购粮,由财政厅垫款100万元,其余400万由广东省各银行摊认借出。此次集资500万元主要用以购买皖、湘米粮运广东以调剂粮食,代替洋米输入。为便于外省粮食运粤以缓解广东米荒,宋子良提请设立广东省国内米粮营运处,专门负责粮食运输事宜。对于如何从根本上救济粮食恐慌,宋子良认为,须从救济农村着手,“以充裕农村资金,使增加稻谷生产,务达粮食足以自给为宗旨”。宋子良组织农村合作事业委员会,派员分赴各乡村,指导农民组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领款贷出及主理农产品抵押事宜。事实上,宋子良此项办法并不能救急。1937年上半年,广东米荒愈加严重,减免洋米税的呼声愈加高涨,患病在身在宋子良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处理这一问题。直至1937年5月,在新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吴铁城的再三请求下,中央决定准予400万担洋米免税运粤的优惠。洋米税免征问题终告解决,此时宋子良仍在上海养病。
第三,营业税课税标准问题。营业税是地方的一个重要税种,广东在陈济棠时期已经开征营业税,但征收效果并不显著,主要由于课税标准存在争议。广东营业税以资本额为主要的课税标准,在征收过程中,按商业牌照所载资本额计税,因该项资本额未能反映商家的经营实况,反而给政府带来了巨额税收损失。自宋子良就任财政厅长后,将改革营业税作为革新税制的突破口,“派员调查,规划改善,以裕库收”,其重点在于改订营业税征收章程。在宋子良的主持下,财政厅于1937年1月起实施新章程。新章程主要变化是将课税标准改以营业额为主。广东商界强烈反对新章程,纷纷向省政府、财政厅请愿。宋子良不为所动,坚决实行新章程,财政厅在批示中称:“各行商对于法令所提意见,实多误解之至,所请援照向例,以资本额为课税标准一节,碍难照办。”广州各行商以120余同业公会名义组织“反对营业税课税新标准案联合办事处”,通告全省商店一致暂停申报营业税。1月15日下午,各行商代表前往财政厅举行“取消营业税课税新标准大请愿”。面对如此突变,身患湿瘟症的宋子良不得不于15日飞往上海暂避风潮,并向财政部请示办法。至1937年4月,经广东省财政当局与商界反复讨价还价,最终政府在营业税税率上做出部分让步,降低了部分行业的税率,营业税风潮才最终得以平息。解决营业税课税标准问题的并非在上海请假接受治疗的宋子良,而是代理财政厅长曾养甫。
四、结 语
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是一个艰难而曲折的过程,诸如广东、广西、四川、云南、山西等地方长期处于独立或半独立状态。有的地方割据实力派名义上归附中央,但其所掌控的军事、行政、财政大权并未集中于中央,反而建立起与军事割据相适应的财政系统。如果说地方军事割据是国民政府统一全国财政的最大障碍,那么当这种障碍随着军事和行政统一而被清除以后,中央能否对原割据地方的财政进行有效整理?本文以归政中央后的广东作为切入点,重点论述分析宋子良整理广东财政的政绩与不足。在陈济棠下野后,中央急需派员全面接管广东军事、行政、财政大权,宋子良因有着特殊的背景,成为入驻广东的重要人物之一。如前所述,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宋子良迅速在广东站稳脚跟,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整理财政,特别是在筹集款项、废除苛捐杂税、整顿税务官吏和机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整理广东财政期间,宋子良可以毫无障碍地与孔祥熙、蒋介石等中央高层沟通,并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协助,这是他能够在广东做出一番事业的根本原因。需要注意的是,整理广东财政的决策并非由宋子良制定,而是经过中央与地方反复博弈后,最终由中央政府确定,再由宋子良贯彻执行。宋子良在执行中央政策和协调中央与广东地方关系的过程中显示出较强的能力,但他在处理券币比率、免征洋米税以及营业税课税标准等重要问题时显得有心无力。究其原因,一方面,当时广东商界通过商会、各业同业公会等商人团体已经形成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致力于维护商人的利益,政府在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时必须与其进行反复较量;另一方面,由于身体健康的原因,宋子良不得不离粤北上接收治疗,甚至长时间请病假,根本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整理广东财政的事务当中,最终由他人代理广东财政特派员和财政厅长之职,使其在广东的事业留下了不少遗憾。宋子良整理广东财政的实践表明,国民政府统一“割据地方”的财政既依赖国家政治权力,也难免受所派财政长官个人因素的影响。如果宋子良身体健康,广东财政整理的结果会有何不同呢?这是一个值得回味的问题。
2016-10-12
柯伟明
(1981—),男,中山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华南抗战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批准号:16ZDAl3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中国工商税收研究”(批准号:16ZDA13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民国时期营业税制度研究”(批准号:16CZS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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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0-5072(2017)10-0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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