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模式研究
2017-11-10闫怡达雪枫陈欣欣董柳影
闫怡达+雪枫+陈欣欣+董柳影
【摘要】质量控制模式是会计师事务所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从理论视角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模式的基本制度架构,总结归纳出当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三种比较典型的质量控制模式,阐述了质量控制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模式背后的决定性因素,并提出了质量控制模式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质量 控制模式 风险防范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事务所行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整体有所提高,但不乏仍有一些小型事务所的整体审计质量控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PH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当中存在着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意识淡薄、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缺乏规范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没有严格执行业务审计质量控制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而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组织形式的固有缺陷的影响,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整体业务流程失控,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不能落实到实处等方面。虽然国内大所在整体审计行业处于领导地位,但小型事务所的数量如此的庞大,整体汇总起來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送也就表明小型事务所的整体审计质量影响着整个审计行业的质量,要想保证事务所行业长久稳定地发展,就必须加大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规范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仅有益于事务所自身的发展壮大,而且能够有效的保障事务所提供的鉴证业务的质量,提升整体的行业水平,促进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为广大的潜在客户和社会群体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二、审计质量含义
审计质量在审计领域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影响着审计报告的质量,是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保障,对审计质量的定义进行深层次的理解与剖析,考察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析,对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De)An-gelo(1981)的研究结论可W了解到,审计质量是指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的会计系统中存在违规现象并且报告送些违规现象的联合概率。其主要将问题一分为二;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的违规现象,这一能力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职业素质有关,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越强其发现被审计单位违规的几率就越大;而注册会计师是否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上报则与注册会计师本身的独立性有关,注册会计师本身的独立性越高就越可能上报。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包含方方面面,如果仅从审计质量定义的两点来看很难全面把控审计质量,因为职业素质与独立性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被考核估计。根据审计质量流露于整个审计过程这一观点,审计质量可W分为两部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结果的质量。审计工作的质量简言之就是指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包括审计业务的承接、审计程序的实施、审计报告的复核等;审计结果的质量就是审计报告的质量,是审计工作的最后一部,包括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意见的出具。
审计质量控制是指为确保审计质量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指为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审计质量水平,确保审计质量的高品质性w及审计工作有序高校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各种详细的措施和程序。审计质量控制可W划分为立项活动,即计划、实施、检查、分析和反馈。审计质量控制是最有效的保证审计质量的方法。
三、质量控制模式背后的隐忧与反思
事实上,质量控制是建立在事务所现有资源、能力、经验等各种相关要素基础之上的内部控制活动。质量控制是领导层、业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需要全体人员的集体参与、分工协作和共同努力。质量控制应当贯穿业务执行和实施的全过程,并遵循统一的规则与要求,采取协调一致的统一行动。在上述三种质量控制模式中,高度一体化模式无疑是一种相对比较完善和成熟的模式,其他两种模式都存在明显的缺陷与不足。这些缺陷与不足容易引发和推动事务所出现审计质量问题,近期国内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案例频发就是典型的例证,其中有的还很有代表性,这不能不引发我们的忧虑和反思。
(一)业务“私有化”现象值得关注
如前文所述,在总所有限管控模式和总所主导模式下,由于事务所质量管控的力度不够、不均,很容易引发和滋生业务“私有化”现象。所谓业务私有化现象,是指表面上业务以事务所名义承接,但实质上业务并非事务所财产,而是掌控在事务所的不同部门、团队或者合伙人手中,人来(比如合伙人加人事务所)业务来,人走业务走,谁接的业务谁做,谁做的业务谁受益。
(二)项目独立复核质量存在隐患
如前文所述,无论是总所有限管控模式还是总所主导模式,对于重大项目(这里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为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往往由质控部门或其他类似机构负责。事实上,这种质控部门独立复核模式存在很大问题,复核效果会大打折扣:一是除少量合伙人外,质控部门的多数成员均为审核经理及以下级别人员,其资历、能力、经验和权限都明显在项目签字合伙人之下,这种经验较少、级别较低的人员去复核经验丰富、级别较高人员业务的做法,不仅存在逻辑上的混乱,而且背离了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在此情况下,独立复核多为形式复核,难以发现和解决审计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很难提出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即便在复核中发现了重大问题,本身的级别和权限也决定了复核人员难以持续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并能够据理力争,最终常常不了了之。
(三)分所质量控制亟待加强
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接连发生财务造假案例,其中不少案例涉及的审计业务均由分所承做。分所执业不够谨慎,擅自承接高风险业务和出具审计报告,使整个事务所承担巨大执业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分所执业质量问题引发整个事务所出现分裂甚至解散的个案已经出现。分所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已经引起包括政府监管部门在内的相关各方的高度关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