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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格的“概念文字”解释“因明”的可行性分析

2017-11-09赵奥佩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7年10期
关键词:逻辑

赵奥佩

摘 要: 现代观点认为世界逻辑由三大部分构成:西方数理逻辑、印度佛教逻辑、中国明辩逻辑。由于数理逻辑和计算机人工智能领域的结合,使得西方的现代逻辑发展较为迅速,而其他两个的发展则较为迟缓。弗雷格的“概念文字”开启了西方的现代逻辑,并获得了同亚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相比拟的认同,而“因明”也被一些学者认为是达到了“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水平。既然两者都同亚里士多德相比,那么两者的对比研究就是有必要的。本文就是探讨使用“概念文字”解释“因明”的可行性。

关键词:弗雷格 概念文字 因明 逻辑

“因明”一直以来被一些专家学者同“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相比较,并认为印度的“因明”实则达到了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的水平。朴素直观地看是这样的:“三段论”与“因三相”从形式上就已经非常的相似,“二十二个不完全式”与“三十二过失”在数量上也是非常相似的。

西方逻辑从“亚里士多德三段论”发展到了弗雷格,他于1879年发表的《概念文字》开启了现代逻辑,创造了与亚里士多完全不同的逻辑,之后“数理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相结合并在人工智能领域大放异彩。反观“因明”与“名辩”却依然停留在认知、研究文本的层面上。

西方逻辑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发展到了全新的现代逻辑,而印度逻辑是否能从“因明”发展成出新的东西呢?对于现代理论的发展而言,这是值得研究的。当然纵向的发展是一方面,其横向的挖掘也是重要的研究工作,无论是“三段论”还是“因明”,对两者的深入研究在逻辑认知方面具有进步意义,两者都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因此以发展的角度去看,研究“概念文字”与“因明”是具有一定价值的,也许从中可以找到“因明”的发展方向。

一、弗雷格“概念文字”简介

由于弗雷格的研究成果非常的多,加上他的思想被深度挖掘到了一定的境界,有的观点被认可,有的还存在或多或少的争议。因此针对这样的状况,有必要对两者有一个大体的介绍,而且要限定谈论的范围和观点,尽量避免因不成熟的观点或者不恰当的论述给研究带来不必要的错误。所选用的范围和观点应该是被大部分人认可的,这样才值得去研究和探讨。

弗雷格对逻辑学和哲学领域都有很大的贡献,他既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分析哲学的第一人,同時被哲学家门认为是语言哲学之父。他的学术目标是“从逻辑推出数学”,这被后人称之为“逻辑主义”。他的研究大致分为三步,每一步都解决一个问题,并为后继工作做准备:第一步,完成《概念文字》 ,建立一阶谓词演算系统,提供了一种严格的逻辑工具;第二步,完成《算术基础》 ,研究算术的一些基本问题,完成构造形式系统的准备工作;第三步,完成《算术的基本规律》构造了算数的形式系统。

而构造概念文字的想法就在以上的研究中产生了。“弗雷格在研究逻辑和算术的关系时认识到,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推理过程完美无缺,而当他致力于研究如何满足这种严格性的要求时,他发现语言的缺陷,认识到语言的不完善是实现严格性的障碍,这种不完善性的出现,关系越复杂,就越不能达到他的目的所要要求的那种精确性。因此必须修正现行使用的语言,由此产生了构造一种概念文字的思想。”[1]现代的观点而言,自然语言是具有歧义性和不确定性的,这对于研究推理的逻辑学而言是致命的,因此使用人工语言构造形式化的系统势在必行。概念文字的思想和系统与现在的一阶逻辑是一致的,这一点从弗雷格构造的初始符号可以看出。

二、可行性的探讨

(一)理论准备

逻辑史学家波享斯基曾经评论:“弗雷格在所有的逻辑学家中占有独特的地位。他的《概念文字》只能与整个逻辑史上另一部著作相比拟,即亚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这两个人不能完全放在同一层次上,因为亚里士多德是逻辑的创始人,而弗雷格最终只是能够发展它。但是这两部天才的著作却有很大的相似之处。”[2]

从这段话中,能够得到三点信息:第一,“概念文字”同《前分析篇》能够相比拟,换言之就是两部著作的价值能够相比拟的;第二,“概念文字”与《前分析篇》不在同一层次,换言之价值能够相比,但是层次不同;第三,两部著作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换言之,两者虽然不在同一层次,但也有相似度可言。

另一位逻辑史学家尼尔认为:“弗雷格的《概念文字》实际上是形式逻辑的第一个真正广播的系统。亚里士多德主要是对一般命题的某些共同变形感兴趣。他确实表述了矛盾律和排中律,它们属于比他的三段论理论更基础的逻辑部分;但是他没能认识到系统说明初等逻辑的需要……莱布尼茨和布尔由于认识到一般逻辑关于属性或类的初等命题和某些命题的相似之处,从而以抽象的方式设计出一种似乎包括二者在内的演算,但是他们都没有扩展传统的逻辑构想,使之包括关系理论。根据德·摩根的建议,皮尔士在这个新领域中进行了探讨,并且在《概念文字》出版不久,甚至独立地提出函数学说,他的表达方式适合于表达弗雷格表述的所有原理,但是他从未把他的思想归为一个系统,也没有提出几条类似于上一节给出的那样的基本原理。而弗雷格的工作包含现代逻辑的所有基本元素。”[3]

尼尔的评论中可以提取三点信息:第一,“概念文字”是一个真正广播的系统,表明“概念文字”是成熟完整的,包含了初等逻辑和一般逻辑的关系;第二,“概念文字”包含了现代逻辑的所有基本要素,表明“概念文字”的先进性和实效性,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要不这个论题就会失去最初的意义——寻求发展。第三,“概念文字”扩展了传统的逻辑构想,包含关系理论。

“因明是古印度的逻辑学说,“因”是指推理的根据、理由,“明”是知识、智慧,所以因明是通过宗、因、喻等所组成的论式,进行推理、证明的 学问。从思想上说,因明包括逻辑学和认知论。因明的逻辑学说部分是为了研究逻辑规则和逻辑错误,逻辑规则是宗、因、喻三支或五分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逻辑错误称为‘似宗、‘似因、‘似喻,总称‘过失,包括 宗九过、因十四过、喻十过等。而认识论(又成‘量论)部分研究现量和比量,即直觉知识和推理知识。”[4]

以上这段话可以提取三点信息:第一,“因明”包含逻辑学说和认知论;第二,“因明”的逻辑学说是研究“逻辑规则”和“逻辑错误”;第三,“因明”的认知论中的“比量”是推理知识。

(二)理论对比

通过以上的理论准备,可以认识到“概念文字”与“因明”都是自身完整的理论。这是两者可以进行某些联系的大前提。

“概念文字”自发表以来,受到的评论和研究数不胜数,弗雷格的思想也是被不断的深度挖掘。弗雷格的学术目标是“从逻辑推出数学”,这被后人称之为“逻辑主义”。按照这样的构想,他进行了三步努力:第一步是完成了《概念文字》 ,构造了一种形式语言,建立了一阶谓词演算系统,从而提供了一种严格的逻辑工具。第二步是完成了《算术基础》 ,对于“数”这个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试图以定义的方式说明什么是数,什么是0,什么是1,什么是后继等基本概念,这就完成了构造算术形式系统的准备工作。第三步是写下了《算数的基本规律》,构造了算术的形式系统。这是弗雷格最长的著作,也是他没有完成的著作。同时也因为“罗素悖论”,他所构造的逻辑系统的基础部分产生了问题,从而宣告了逻辑主义的失败。这里要指出的是,弗雷格的前两步工作是成功的,受到了大家的认可,第三步的失败仅仅是因为数学本身存在的漏洞。

从他的三步中可以了解到,“概念文字”是一种形式化的语言,是一种严格的逻辑工具,能够进行和数学这样严谨学科的交汇。那么既然能够应用到数学,也应该能够应用到“因明”,因为“因明”也是足够严格的逻辑理论。这也许是两者可以进行联系的本质前提了。

从尼尔的评论中提取的信息可以知道“概念文字”扩展了传统逻辑,包含了关系理论以及现代逻辑的所有基本要素。而“因明”所包含的不仅仅有逻辑学说,还有认知论。两者都是包含了大量的信息,且各自的系统能够满足自身。正是由于两者的这种所包含内容的丰富,使得两者达到了同一量级。

(三)一致性,层次性,思维性

“概念文字”同“因明”在理论完整和系统自足都是同等级别的。这样的大前提条件下,使得两者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能够继续谈论下去的基本。这就好比欧几里得数学与立体几何一样,不能够在立体几何当中去谈论欧几里得数学的正确性,因为两者的根基有巨大差异。这种一致性上的巨大差异就像墙一样分隔着彼此。

“因明”达到了西方三段论的水平,“概念文字”是在继承了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基础上发展了它,那么就能推论:“概念文字”可能能够发展“因明”。这里面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概念文字”同“三段论”并不完全在同一个层次上!也就说,两者并不是平行和相互独立的两个理论系统,而是在纵向的对比当中有差异。这种层次的差异性,使得“概念文字”与“因明”的对比联系到了可以用一方去解释另一方的关系。

弗雷格的“概念文字”是继承了莱布尼茨建立的一种普遍语言、一种calculus philosophicus(哲学演算)或者ratiocinator(推理)的思想,以达到莱布尼茨所畅想的:“当两个哲学家争吵的时候,他们可以坐下来进行演算,便能够去解决问题。”[5] “因明”的发展起源同样来自于争论,在那个时代的印度充斥着不同的学派并且都有自己的学说体系,不同的学派之间相互对立,为了使自己的学派学说能够具有说服力,他们就进行论辩而输的一方就要接受胜利一方的学说观点。在论辩过程中为了阐释自己的学说,并找出对方学说的漏洞,辩论的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长期辩论中,逐渐形成了推理形式。两者的起源在思维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一种辩论的工具。

(四)概念文字”解释“因明”的两个误区

第一,形式化“因明”是不可行的。在尝试使用数理逻辑的演算系统对“因明”进行绝对的形式化时失败了。这项工作失败的原因有三点:第一,“因明”不单单只是逻辑工具那么简单的东西,由于它的逻辑学说和认知论深深杂糅在一起,而绝对的形式化是要完全抽去其意义,向着严格的抽象符号进行,用于“因明”必然失败。第二,将“因明”的逻辑学说单独提炼出来进行形式化的操作,然后在配合其认知论进行解释也是不可行的。这就好比给一个人的换衣服,将衣服换个款式而已,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第二,“概念文字”不是单纯的形式化语言。“我把仅在我看来是唯一重要的东西称作概念内容。如果要想正确理解我的形式语言的本质,从现在起就必须时刻记住这一说明。由此也产生“概念文字”这个名字。由于我暂时限于那些与事物的特殊性质无关的关系的表达,因此我也可以使用‘纯思维的形式语言这一表达法。我在本书标题中表明的对算术形式语言的模仿更多地是涉及基本思想,而不是个别形态。那些企图通过把概念理解为其标记之总和从而建立一种人工的类似性的做法,与我实有千里之遥。我的形式语言与算术形式语言最相近的地方在于使用字母的方式。”[6]弗雷格自己说的很清楚,“概念文字”对于形式语言的相同点只是使用字母的方式而已。所以使用“概念文字”,并不是要绝對形式化“因明”。

三、结语

综上所述,用“概念文字”去解释“因明”是存在理论可行性的。一致性方面,两者都是成熟的完善的理论和系统,具有可行性;层次方面,两者相似,却不属于相对独立的平行的层次,在纵向上具有可行性;思维方面,两者都是因辩论而起,都是要寻求正确的说法或者理论的一种工具,在思维上具有可行性。

但这些仅仅是在理论的层面去讨论可行性,实际的操作并不会那么容易:其一,需要对两者都有很深刻的理解,因为“概念文字”和“因明”的内容是丰富的,思想是深刻的,系统是完善的,想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同时具备两者的知识。其二,需要找到合适的突破口,从哪方面着手进行,如何进行,这肯定是一个困难,而且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困难。

参考文献

[1] 王路.弗雷格思想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8:31.

[2] I.M.Bochenski.A history Logic,trans.by I.Thomas,Notre Dame,Indinana [D].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62:286.

[3] W.Kneale and M.Kneale,The Development of Logic.Oxford:Clarendon,1962:510-511

[4] 释妙灵.真如·因明学丛书总序[M].中华书局,2010.

[5] 张家龙.数理逻辑发展史——从莱布尼茨到哥德尔[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57.

[6] 弗雷格.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M].王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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