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4000家“月子中心”将统一标准
2017-11-08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7年10期
在经过两年多的专家起草、反复论证、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國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发布的《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自9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规定,月子机构及其经营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记录投诉的方式,在24小时内受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业内认为,随着该国家标准的出台,以往由于缺乏行业准入规则和规范监管措施等原因而出现的行业乱象将受到严格规范。endprint